19.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中小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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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人社〔2010〕133号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顶山市教育局
关于评选表彰中小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中小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2010〕159号),为大力弘扬全市优秀中小学教师的师德风范和先进事迹,激励先进,树立师德先进典型,经研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教师中评选表彰一批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和范围
师德标兵10名、师德先进个人80名。评选范围是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民办学校)。
二、评选条件
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践行“三个代表”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2、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师德事迹突出、感人,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
3、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既教书又育人,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5、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在师生中威信较高;
6、2008、2009年年度考核结果至少一年为优秀等次。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合格证书。
各县(市、区)、各学校推荐的师德标兵候选人,应是所推荐的中小学师德先进个人的突出代表,除了具备上述条件外,事迹应更加突出,工作成绩应更加显著,在广大中小学教师和学生中具有更高的威信和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
三、评选要求和办法
1、为切实加强对这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组成平顶山市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师训科。各县(市、区)、各学校也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对申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组成专家组认真进行遴选,真正把那些师德高尚、事迹突出感人的先进人物推荐上来。
2、各县(市、区)、各学校根据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认真填写《平顶山市中小学师德标兵呈报审批表》(见附件3)和《平顶山市中小学师德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见附件4)(各一式三份),并于2010年9月2日前将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含电子稿)报市教育局师训科。其中,师德标兵候选人要同时填报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两种审批表,并附2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15份)。
3、平顶山市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评审,从全市各单位推荐的17名师德标兵候选人中择优产生10名师德标兵,并将其先进事迹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4、各单位推荐候选人时应注意向农村地区,特别是乡及以下学校教师倾斜,所占比例应为推荐人数的一半以上;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必须承担有不低于专任教师一半的教学工作量,且推荐人数所占比例不得超过各地推荐总人数的10%。
5、在教师节期间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表彰的和已获得市级以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准予参评,但要从严掌握。已参加省级评选而未评上的候选人可直接参加市级评选。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成功(市教育局师训科)
联系电话(传真):0375—2629917
E — mail:shixunke20060906@126.com
附件:1.平顶山市中小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平顶山市中小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名额分配表
3.平顶山市中小学师德标兵呈报审批表
4. 平顶山市中小学师德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顶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平顶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8月19日印发
附件1
平顶山市中小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邱红标 市教育局局长
贾宏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组长:陈 斌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张  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胡彦军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方金定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翟瑞安  市教育局计划科科长
朱亚军  市教育局师训科科长
赵恒通  市教育局普教科科长
平顶山市中小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师训科科长朱亚军兼任。
附件2
平顶山市中小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师德先进个人
其中含:师德标兵候选人
汝州市
12
2
舞钢市
6
1
宝丰县
7
1
郏   县
7
1
鲁山县
11
2
叶   县
10
2
新华区
4
1
卫东区
3
1
湛河区
3
1
石龙区
1
1
市直学校
14
3
民办学校
2
1
合计
80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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