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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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人社字〔2010〕247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3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调查摸底,检验成果。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关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五年覆盖计划的通知》(赣劳社劳[2008]15号)提出的五年覆盖计划已经实施二年多时间。为了检验实施的初步效果,请各地总工会牵头,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一道,认真组织填报《江西省集体合同签订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江西省未签订集体合同企业原因分析统计表》(附件2),并请各设区市于2010年8月底前汇总上报至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并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二、抓住重点,强力推进。各地要将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0]32号文件精神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五年覆盖计划结合起来,统一步调,整体推进。要针对集体合同制度实施的落后地区(工业园区)、落后行业(企业)和薄弱环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特别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确保人社部发[2010]32号文件提出的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三年目标任务和我省工资集体协商五年覆盖计划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完善机构,加强领导。各地要在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的组成人员,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三方机构的领导,充实三方机构组成人员,强化劳动关系三方的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推进目标任务的完成。
联系人:张少翔(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郭添红(省人保厅劳动关系处)
电话(传真):0791-8688689(省总工会)
0791-6386365(省人保厅)
电子邮箱:fgb0791@126.com(省总工会)
ldgzc@jxldbz.gov.cn(省人保厅)
附件:1、江西省集体合同签订情况统计表.xls
2、江西省未签订集体合同企业原因分类统计表.xls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总工会
江西省企业联合会/江西省企业家协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