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为政篇第二·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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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19日 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

《论语》学习 2009-08-19 08:53:47 阅读0 评论0   字号: 订阅

  

   杨伯峻《论语译注·为政篇第二·19》摘记

2.19哀公⑴問曰:“何爲則民服?”孔子對曰⑵:“舉直錯諸枉⑶,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

【譯文】魯哀公問道:“要做些甚麽事才能使百姓服從呢?”,孔子答道:“把正直的人提拔出來,放在邪曲的人之上,百姓就服從了;若是把邪曲的人提拔出來,放在正直的人之上,百姓就會不服從。”

【注釋】⑴哀公——魯君,姓姬,名蔣,定公之子,繼定公而卽位,在位二十七年。(公元前494—466)“哀”是諡號。⑵孔子對曰——《論語》的行文體例是,臣下對答君上的詢問一定用“對曰”,這裏孔子答覆魯君之問,所以用“孔子對曰”。⑶錯諸枉——“錯”有放置的意思,也有廢置的意思。一般人把它解爲廢置,説是“廢置那些邪惡的人”(把“諸”字解爲“衆”)。这種解法和古漢語語法規律不相合。因爲“枉”、“直”是以虚代實的名詞,古文中的“衆”、“諸”這類數量形容詞,一般只放在真正的實體詞之上,不放在這種以虚代實的詞之上。這一規律,南宋人孫季和(名應時)便已明白。王應麟《困學紀聞》曾引他的話説:“若諸家解,何用二‘諸’字?”這二“諸”字只能看做“之於”的合音,“錯”當“放置”解。“置之於枉”等於説“置之於枉人之上”,古代漢語“於”字之後的方位詞有時可以省略。朱亦棟《論語札記》解此句不誤。


李里先生在《论语讲义》为政第二中的解释:

 

 

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

哀公是当时鲁国的国君,这是孔子和国君的对话。鲁哀公问孔子:要怎样做老百姓才服你呢?“孔子对曰”,之前都是“子曰”,这里是以臣下对君上,所以加了个“对”字。孔子说:“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直”,直的,引申为刚直、正直、公平、公正的;“枉”,不正的,弯曲的。“错”字当设置讲,就是摆放、置放的意思。把什么置放在什么上边,以公平、正直置于不公平、不正直之上,老百姓就服,把不公平、不正直置于公平、正直之上,老百姓就不服。也就是说,选拔那些公平、正直的人来做官,黜退邪曲的、谄媚的小人,老百姓自然就归顺你;如果做官的都是邪曲的人,只会阿谀奉承你,那些正人君子都被罢黜了,老百姓就不会服你。“四人帮”制造那么多冤假错案,怨声载道,一倒台,举国欢呼,老百姓高兴得不得了。这句话还有一层深意,世间总是美丑并存、善恶同在,有直就有曲,有正就有邪,“水至清则无鱼”,任何一个当政的人,他都不能做到随时随地绝对公正,由于各种原因,他可能会犯一些错误,但“举直错诸枉”,你处理事情的时候,秉着公平、公正的办事态度,即便事与愿违,不公正的事偶尔发生,你也可以问心无愧。

 


南怀瑾先生在《论语别裁》为政第二中的解释:

 

下面高峰突起,就正式讲到政治问题。

    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

    诸直,则民不服。

  哀公是鲁国的国君,孔子自己祖国的君侯,孔子忠君爱国之心是很强的,自己国家的领袖问他怎样使老百姓心服。要注意这个“服”字,含义可说是服从,也可以说绝对服了,不敢反抗,这是重点。以鲁国的国君,问到这样一个问题,是一大笑话。在中国政治的道理,所谓服与不服,在德不在力,权力的使人服是霸术、霸道;道德的使人自然顺服,才是王道。鲁哀公拿这个问题问孔子,你说孔子怎么办?他很婉转的说明这个道理,他说“举直错诸枉,则民服。”这个“举”就是提拔,这是针对鲁哀公当时的政治毛病而来。举直,就是提拔直心直道而行的人,包括圣贤、忠诚、有才能的人。“错诸枉”的错等于措,就是把他摆下去,放下去,把狂妄的人安置下去,这样老百姓自然就服了。相反的,“举枉错诸直”,把狂妄的人提拔起来,或只用自己喜欢的人,而把好人打击下去,老百姓自然就不服了。这是谁都懂的道理,而孔子拿这人人都懂的话去告诉他,就好像说当诸侯、君王的人都不懂,未免太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