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出台管理法:屋顶禁设户外广告和招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3:06:39
 昨天广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即日起正式实施,并首次明确了建筑物屋顶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

  “公家”广告拍卖收入归政府

  据悉,之前广州城管已经在探索试行将招标、拍卖等市场化手段引入户外广告管理,但由于缺乏有关法律法规的支撑,一度被质疑“与民争利”。而这部《办法》则首次明确了共有广告位公开出让,并界定了公私物业划分等问题。

  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林琦在发布会上介绍,该《办法》规定今后利用公共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公共场地、公交站场、候车亭,以及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所有的建(构)筑物设置户外广告,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其他公平竞争方式取得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

  《办法》还明确,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收入为政府非税收入,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主要用于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城市管理、社会公益广告等方面。

  广州大道等路段广告下旬开拍

  “既然是公共资源,广州市政府授权城管委统一管理,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招投标,收入用于城市管理,所以不存在‘与民争利’的问题。”林琦说。而对于私人物业上的广告位,她表示这属于私人物权范畴,权利人可申请设置广告招牌,但须符合规划要求。

  广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吕志任透露,目前市城管委已完成广州大道等26条路段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141条路500个中国电信新式公共电话亭灯箱广告位置使用权拍卖筹备工作,并将于本月下旬开拍,中山大道BRT站台灯箱广告位置使用权将于9月份开拍。

  风景名胜点等区域只能设招牌

  《办法》还规定,编制户外广告规划、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应征求建设、环保、公安、工商、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专家、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办法》也明确了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禁设区域,比如国家机关、学校、名胜风景点、文物保护单位、纪念性建筑、有代表性近代建筑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志性建筑的建筑控制地带内的,只能设招牌;而城市桥梁和立交桥、建筑物屋顶、临街建筑物玻璃、危房、违章建筑、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延伸扩展至道路上方或者跨越道路、妨碍无障碍设施使用的、侵占损毁绿地的、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将被禁设户外广告和招牌。

  拆合法广告牌将依法给予补偿

  《办法》还规定,户外广告设施在批准使用期限内,因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公共利益原因确需拆除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前15日书面通知设置人限期拆除,因拆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发布会上有记者问道,此次广州市提出珠江两岸的广告牌要一个不留全部拆掉,其中涉及到部分合法的是否会进行补偿。吕志任解释,目前珠江两岸确实还有16块是没有到期的合法广告牌,但新规定出台后,这些广告牌已不符合规划。

  新规要点

  利用公共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公共场地、公交站场、候车亭,以及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所有的建(构)筑物设置户外广告,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其他公平竞争方式取得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

  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收入为政府非税收入,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国家机关、学校、名胜风景点、文物保护单位、纪念性建筑、有代表性近代建筑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志性建筑的建筑控制地带内的,只能设招牌。

  管理权责

  城管管设置 工商管内容

  此次公布的《办法》与先前的《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相比,在政府部门职责分工、管理模式、审批方式等方面有较大的修改和变动,其中城管部门首次承担起户外广告的行政审批职能,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内容发布的审查和监督管理。

  今后,户外广告经营只需《户外广告设置证》和《户外广告登记证》这两个证件。但《户外广告设置证》批准的设置期限自批准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年,电子显示牌(屏)类户外广告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年。

  根据《办法》的规定,户外广告设置必须向市城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置申请,市城管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批准的决定,同意设置的给予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

  近期,广州市城管委将在广州市户外广告网上公布户外广告设置申请流程和相关表格。

  清拆计划

  “暨南大学”楼顶招牌也要拆

  全市十区计划拆718宗近千块户外广告和招牌

  昨日,广州市城管委又发布海珠区、黄埔区、南沙区三区主要路段楼顶户外广告和招牌拆除列表。天河区在昨日公布的139宗基础上又增加了“广东农科院”、“暨南大学”等11宗,达到150宗。全市十区计划拆除718宗近千块广告牌和招牌。

  据悉,目前广州已清拆违法户外广告19913块,清拆招牌39087块,清拆违法占道各类告示牌、招牌、宣传栏等2257多块。接下来,市城管委还将以清拆环市路、珠江两岸的违法和过期户外广告招牌为重点,全面清拆98条主要道路和65个重点地区以及8大城市进出口的违法和过期的户外广告招牌,全面清拆全市建筑物屋顶的广告招牌,在9月30日前全部完成清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