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培云:只贪一点点毕竟也是贪(南方都市报 2007-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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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培云:只贪一点点毕竟也是贪
2007-08-20 10:11:02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媒体思想之熊培云专栏
不久前,重庆渝安某公司职员张先生在菜市场买菜被小偷偷走了钱包,里面装有500多元现金以及身份证、驾驶证。被偷后张先生没有报案,而花40元补办了一张身份证。没想到,几天后小偷悄悄把他丢失的身份证、驾驶证包装得整整齐齐,放在了他的家门口。
幸福来得很突然。张先生便在网上发了一个礼赞小偷的帖子。在这个题为“谢谢你——小偷”的帖子里,张先生说:“我很感动,对你很敬佩。我要由衷地赞美你——你是一个好人,是一个有高尚情操和职业素养的人。”理由是,“丢的钱没超过我心理承受能力,并且,小偷还送回了我的证件,我想由衷地对他说声——谢谢。”就这样一偷一送,小偷成了“模范小偷”,失主变成了“知心大哥”,二位算是提前进入和谐社会了。
熟悉点心理学的人都知道,这种赞美或多或少是有些病态的,甚至有些自虐的倾向。就像一个少女,在大街上被抢包的歹徒在腿上捅了一刀,而歹徒又给留下了一条止血绷带。此时,少女的内心是否也应该对歹徒充满感恩?她是不是要说,还好,这一刀捅得并不深,而且不在脸上,“没有超过心理承受能力”,此外,他还留下了绷带,这一切足以见证歹徒的仁慈。
原先我谈到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时,只讲到在一定条件下,人质会爱上绑匪,没想到如今失主竟然也爱上小偷了,把偷了自己东西的小偷比作“侠盗”。如此一来,侠盗不但偷走了失主的钱包,恐怕连失主的心也偷走了。
最近发生的另一则新闻同样引起了我的注意。
四川乐山原市委副书记袁俊维,在1997年至2005年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财物并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数十次收受20余人送上贿赂共400多万元。不到八年时间,平均每年50余万元,每月4万余元,每天1000余元,着实“日进千金”。有意思的是,这位书记在受贿之余,每年还向组织上交一些贿款。截至案发,袁俊维以交现金、工作经费、会议费等名义共计上交现金77.6万元。
相关调查发现,袁俊维调到乐山市委之后,每年也向组织上交过现金。之所以上交部分贿赂款,袁俊维的理由有两个,一是觉得收到的有些钱靠不住,不放心;二是逢年过节给领导送东西走账不方便。如此说来,这些钱虽然上交了,其实还是袁俊维和他身边的工作人员在使用。明眼人都知道,袁俊维上交部分贿赂款的目的其实只有一个,即牺牲自己的一小部分利益,藉此降低腐败风险,掩盖更大的受贿行为。
记得李敖写过一首名为《只爱一点点》的打油诗:“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别人的爱情像海深,我的爱情浅……”相信袁俊维在心底也曾经为自己适可而止的贪污受贿而庆幸,而自叹高明。所谓“不贪那么多,只贪一点点。别人的贪污像海深,我的贪污浅……”
有人说,袁俊维将创新用到了腐败上。若不是有朝一日终于东窗事发,袁俊维或许可以给天底下的腐败分子搞几场声情并茂的励志演讲。演讲的主题就是——如何做一个品德高尚的贪官?
只可惜,天不遂其愿。关于一点,显然他不如那位在重庆从事人性化偷窃工作的“模范小偷”那般幸运。区别就在于,小偷可能会让失主一时迷失,然而贪官却不可能瞒天过海,瞒过所有人。
(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spqy/200708200267.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