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律师上书浙高院称亿万富姐吴英罪不至死(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6 06:24:55

京城律师上书浙高院称亿万富姐吴英罪不至死(图)

http://www.gansudaily.com.cn 徐浩然 稿源: 中顾网  2010-01-12 14:57

    2009年12月18日下午,金华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吴英共骗取集资款7.7亿元,实际集资诈骗3.8亿元,触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英案宣判后,社会各界对判决结果争议很大。昨日,中顾网北京邦道律师事务所李长青律师在北京通过特快专递向浙江省高院递交了《为吴英请愿书》,建议对吴英“刀下留人”。

 

  吴英在法庭上痛哭流涕 资料图片

  2009年12月18日下午,金华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吴英共骗取集资款7.7亿元,实际集资诈骗3.8亿元,触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9年12月28日下午4点左右,28岁的吴英终于在上诉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在十天上诉期的最后一个小时,她决定提请上诉。

  吴英提出5点上诉理由

  上诉书上,吴英提出了5个上诉理由,她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希望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吴英的律师张雁峰手里,有上诉书的副本。薄薄一页纸上,简明扼要地写了5点上诉理由:

  第一点,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意。吴英所借资金大部分用于公司经营,只有极少部分用于购买个人用品,不存在肆意挥霍;

  第二点,没有实施欺诈行为。没有通过对公司的虚假宣传,欺骗债权人。而且用借款偿还公司经营债务,也是经营行为。吴英没有虚构借款用途。

  第三点,债权人不属于社会公众。吴英的债权人都是亲朋好友,不是集资行为;

  第四点,借款行为是单位行为,不是吴英的个人行为;

  第五点,本案的林卫平等所谓被害人,已被法院判决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以,原判决明显是在保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

  “被害人本身就是罪犯,法院的判决不就是在保护非法行为吗?”张雁峰律师说。

  按照法律规定,在中级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卷宗、证据,移交给上一级法院。

  法律专家:吴英受困高利贷

  “吴英是该案深陷高利贷的借款人中,结局最悲惨的。”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何长明律师说。(另案处理的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杨志昂、徐玉兰、骆华梅、杨军等7名吴英案相关被告人,都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零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0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一审认定,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先后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11人处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3.8亿元。

  何长明说:“吴英是高利贷的受害者,破坏金融秩序的是高利贷的放贷者,而不是借钱者”。在民间资本充裕的浙江,由于资本天然的逐利性,民间借贷在浙江盛行,这些资金的投资方向就是赚取高额利率,俗称高利贷。何长明说,对高利贷资金与普通百姓的资金,应该区别看待。

  从法院一审判决书看,何长明认为:“吴英是为了还前面的高利贷,被迫去借后面的高利贷。”何长明说,吴英的情况,与我国《刑法》中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打击的对象相比,差别很大。

  北京律师上书浙高院:刀下留人

  吴英案宣判后,社会各界对判决结果争议很大。昨日,中顾网北京邦道律师事务所李长青律师在北京通过特快专递向浙江省高院递交了《为吴英请愿书》,建议对吴英“刀下留人”。

  李长青律师认为,吴英借款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还没有达到极其严重不杀不可的地步。穷人一块钱和富人一块钱的边际效用不可等量齐观,以金钱的绝对数额判断所犯罪行的严重性是极其不合理的。有能力借给吴英几百万的人绝对不是等米下锅的普通工人,这些人有着相对强的承担风险的能力。而且这些债权人理应能够预见到高回报所蕴含的高风险,从这个角度而言他们是有过错的,理应减轻对于吴英的刑事处罚。即使有小额的债权人,也应该通过制度安排优先偿还而不是按比例偿还。死刑应严格限制用于惩治暴力犯罪、官员贪腐。我们的国情的确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但是也应该顺应世界潮流,慎杀,少杀。暴力犯罪危及人的生命,官员贪腐危及政权的存亡,我国的死刑应该严格限制在这个范围以内。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风险 高额 回报 

 

[发表评论] 编辑: 徐诚诚 相关新闻
京城律师上书浙高院称亿万富姐吴英罪不至死(图) 河南十名律师上书全国人大 炮轰暂住证制度违法 广州律师上书全国人大呼吁城乡“同命同价” 律师上书全国人大建议酒后驾车应判刑 律师再次上书要求财政部公开4万亿投资去向 百余律师上书呼吁严打假借精神病非法拘禁行为 律师“上书”申请对腾讯展开反垄断调查 多省律师上书全国人大、公安部 建议异地侦办重庆律师造假案 至死张扬个性 (图) 8名律师就恶意取款者被判无期案上书最高法院 8名律师就恶意取款者被判无期案上书最高法院 8名律师就恶意取款者被判无期案上书最高法院 三律师上书国务院 建议统一“毒奶粉”赔偿方案(《财经网》 2008-10-29) 8名律师上书国家部委建议打击房产商哄抬房价 律师上书最高检 建议打击“被精神病”(南方都市报 2010-4-27) 反垄断局约见对腾讯“上书”律师 反垄断调查或将展开 反垄断局约见上书律师 3Q混战或又添新大佬 反垄断局约见"上书"律师 47Q混战或又添新大佬 反垄断局约见"上书"律师 47Q混战或又添新大佬 浙江“亿万富姐”吴英非法集资获死刑 律师称肯定上诉 亿万富姐吴英检举多名贪官 律师称可能免除死刑 亿万富姐吴英检举多名贪官 律师称可能免除死刑 南方周末 - 京城名律师将聚重庆 他们为涉黑案而来 朱明勇:重庆庭审“雷语交加”-京城律师朱明勇-搜狐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