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任前实绩公示让干部更“服众”--中国共产党新闻-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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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任前实绩公示让干部更“服众”
人民网记者 申琳 2010年08月24日10:4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对话:任前实绩公示让干部更“服众”--中国共产党新闻【背景】
2008年,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委出台《淮阴区领导干部任前实绩公示暂行办法》,对拟任乡镇和机关事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任前实绩公示。两年多来,淮阴区共为579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建立了实绩档案,先后对56名拟提拔的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实绩公示。
【对话嘉宾】
淮安市淮阴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杨维东
记者:淮阴区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什么要公示实绩,主要是要解决怎样的问题?
杨维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争取群众对干部工作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是我们最初的出发点。调查发现,选拔干部时群众只知道拟任干部的基本情况,学过什么、做过什么、干得怎么样大家不知道,组织上为什么用他大家也不知道。这就给“地下组织部长”以传播小道消息的空间和市场。因此,有必要让群众知道拟提拔干部近三年工作的实绩,让群众看一看,评一评,大家自然也就信服了。
记者:干部任前实绩公示具体怎么操作,效果如何?
杨维东:干部任前实绩公示主要分四个步骤:一是申报实绩,由个人根据分工和所取得的成绩,如实填报《实绩自评表》,关键是写实和分清共享实绩;二是评议实绩,申报的实绩在本单位公示5天,并在干部大会上公开述职,让最知情的干部群众来评议;三是考核实绩,通过访谈、查资料、看现场、审计等手段考实考准实绩,经核实的实绩记入干部实绩库,供干部考察和酝酿时使用;四是公示实绩,干部任用前除了公示其基本情况、简历外,用较大的篇幅公示其近三年来主抓的工作和取得的实绩,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则暂缓任用或不予任用。
记者:干部任前实绩公示这项工作的重心是什么,推行中遇到什么实际困难?
杨维东:这项工作的重心是如何把实绩考准考实,真正把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检验的实绩公示出来。实际操作时我们发现,有的实绩是大家共同完成的,如何分解?有的实绩风风光光,背后却负债累累,如何评价?有的实绩由于工作性质和基础不同,付出的很多却并不明显,如何比较?这些都是困扰我们的难点。比如,我们考核乡镇经济发展时,既要看GDP的总量和增幅,更要看的是支撑GDP的基础和投资、资源、环境的使用效率。
记者:目前这项工作效果怎样?
杨维东:推行实绩公示,一是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将干部更好地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二是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任前实绩公示打破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神秘化,提高了干部工作在群众中的威信。三是增强了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阳光下晒一晒干部的实绩,能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四是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只有创造出既让上级满意,更让群众满意的实绩,才能得到认可,让那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追名逐利者无法得到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