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沈阳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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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沈阳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公布http://news.nen.com.cn     2010-08-20 15:06     东北新闻网     网友评论  _COUNT_条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 张曦尧)日前,沈阳市教育局公布了2010年和平、沈河、皇姑、大东及铁西等五城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大学区及学位划分具体方案。

  今年沈阳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仍由各区、县(市)政府负责组织,各区、县(市)教育局具体实施公办小学和初中学区划分工作,通过科学、合理地确定学区划分方案,确保本行政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04年9月1日前出生)都有公办学校的学位。

  各中小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应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五城区学区划分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公布,分别由各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说明。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的规定,任何初中招生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此外,除铁西区外,各区也提出了很多要求。

  和平区:热点学校要求:户口簿、房证两证合一;人户合一;学生与父母同住;房证、户口一年以上。

  沈河区:热点学校继续执行户籍转入时间的限制,户口簿、房证两证统一,人户不分开,学生与父母同住。

  皇姑区:热点学校继续执行户籍转入时间的限制(以房证、户口本时间为准),并在社区内实际居住。未入住新盖楼盘不在学区划分范围内。2010年的学区划分按照我区街道办事处合并前的社区进行划分。明华小学(东窑小学)、鸭绿江小学(原西窑小学)、金山路小学、万方小学、弘文小学(前进街道中心小学文官分校)维持原学区。147中学维持原学区。

  大东区:社区以《关于我区行政管辖调整后当前社区情况的通报》沈大东社建发[2010]16号文件为准。大东区中学学位分配中,社区以2010年5月统计为准,继续执行两证不统一和借读服从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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