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住房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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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 多元投入 市场运作

常州住房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 人民日报 》( 2010年08月21日   01 版)

  本报南京8月20日电  (记者赵京安)家住常州市锦绣世家小区的牟娟芬一家原来三代同堂,住房拥挤,去年成为常州市第一批享受经济适用房8万元补助的家庭,今年住进了130平方米的房子。江苏省常州市在全国较早探索创新住房保障体制,目前已形成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为主体的较为完整的住房保障体系,对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全覆盖”。

  2009年8月,常州制定出台了《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为不符合廉租房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夹心层”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住房保障公共服务。截至今年上半年,常州受理公共租赁房申请962户,已安排155户家庭入住。同时,常州市已有10197户困难家庭享受了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有6666户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其中有1016户享受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常州市重点解决了房从哪里来、钱从哪里来的两大难题。采取集中新建、分散配建、定向代建、批量收购、零星收购、园区自建的“六管齐下”方式筹集保障性房源,共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1万余套,落实保障性住房实物房源1500套,向开发建设单位订制了近2000套房源,由辖区政府在各工业园区和工厂聚集区建设供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1.14万余间。组建了常州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发展公司,作为住房保障的投融资平台,快速解决住房保障的资金难题。目前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融资总额达40亿元,保证了住房保障所需要的大量资金。

  常州市确保保障性住房的性质不变,切实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住房需求。经济适用房价格只有市场价格的60%左右,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只相当于市场价格的30%。市场运作不足部分,政府通过减免规费和补贴的方式予以解决。同时制定出台规范租赁市场的政策措施,建立房屋租赁公共信息平台,为房屋租赁户提供方便、及时、公正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