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人大原主任段义和爆炸杀人被判处死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0: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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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网讯】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以爆炸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三罪并罚判处原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外两名涉爆炸罪的从犯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三人均对判决表示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段义和涉嫌于今年7月9日指使他人将情妇柳海平炸死。检方此前曾强调,段义和“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巨大”。
大众网报道,段义和自2000年以来与柳海平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其间,柳海平要求段义和为自己购买了房屋,为多名亲属安排了工作,后柳海平仍不断向段义和索要钱财等,段义和逐渐对其厌烦而又难以摆脱。
自2007年2月以来,段义和与其侄女婿陈志多次密谋,最终确定以爆炸方法将其杀死。段义和向陈志提供了柳海平的工作单位、住宅地址以及照片、家门钥匙、汽车遥控器等物品。陈志向廉德金索要了两公斤硝铵炸药和五枚雷管,又找到济南“利达”汽修厂业主陈常兵帮助实施犯罪。陈志、陈常兵共谋后,利用各自的技术共同制造了遥控爆炸装置,并经两次试验,均试爆成功。
在段义和的催促下,2007年7月9日17时许,陈志与陈常兵携带爆炸装置,至柳海平的轿车停放处,由陈志将爆炸装置塞入驾驶座位下。后二人驾车跟踪下班的柳海平,并赶到柳海平开车回家必经之地——济南市建设路的一汽车站旁等候。17点30分左右,当柳海平驾车行至此处时,陈志用遥控器引爆炸药,将柳海平当场炸死,并致伤两名行人。
此外,段义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工作安排、开脱罪责及政策照顾等利益,先后收受或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169万余元。段义和的个人财产中,有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110余万元,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法院认为,段义和、陈志、陈常兵目无国法,为杀死他人实施爆炸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两辆汽车毁损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均构成爆炸罪。
虽然段义和、陈志、陈常兵主观上积极追求杀害柳海平本人,但实施爆炸所选择时间、地点、方式在客观上危害了公共安全,表明行为人主观上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放任态度,其行为性质应定爆炸罪。段义和、陈志、陈常兵在爆炸犯罪活动中,系共同犯罪。三均系主犯。段义和、陈志为杀人实施爆炸,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从严惩处。陈常兵虽系主犯,但所起作用相对较轻,可酌情从轻处罚。
段义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段义和的财产中有11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