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假药的幕后黑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23:35:57
省卫生厅,假药的幕后黑手?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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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题为《齐二药庭审曝药品价格内幕 转手后价格飙升9倍》一文报道,从8月2日起,震惊全国的11起“齐二药”假药索赔案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陆续开庭,受害人及其家属起诉假药的使用单位、制造企业和经营企业,11宗案件高达2000余万元的索赔金。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假药是省卫生厅统一招标的,同一规格药物的唯一中标药品,医院在采购药品上面没有自主权”、“从采购的整个过程来看,我们都是按照国家的法律和行业规范去做的”、“涉案药品是经过专家对生产厂家,产品质量经过多次认证,层层筛选才中标的”……(2007年8月4日《中国青年报》)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那么,从“由省卫生厅童一招标”和“被告中,除了齐二药厂缺席外,其他三方--中山三院、广州金蘅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和广东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在庭上一致喊冤,极力推卸自己的责任。”来判断,我们是否可以认为“齐二药假药事件”的幕后黑手是省卫生厅呢?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该文中的几处细节也颇耐人寻味。其一是,“广东省卫生厅组织的专家讨论意见书的结果显示:原告的死亡与假药的使用没有关系。同时,中山三院出具了一份陈发‘死于肝功能衰竭’的专家鉴定报告作为佐证。然而,由于该报告没有任何印章,也没有公开专家们的身份职务等,遭到了原告方代理律师的极力驳斥。”既然一致认定患者死于肝功能衰竭,那么,又为什么谁都不签证画押呢?在结合中山三院、广州金蘅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在法庭上一致喊冤来看,省卫生厅是不是难脱假药之干系呢?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其二,“假亮菌甲素是省卫生厅统一招标的,同一规格药物的唯一中标药品,医院在采购药品上面没有自主权。中山三院在药品的使用和采购上都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责任”笔者不懂药品招标的程序和规则,但不明白的是,省卫生厅并不是药品的使用单位,而招标是不是应当是针对使用单位而言的?省卫生厅作为一级监督、监管部门,却直接参与了药品的商业招标,此是否违法呢?同时,从报道中看,省卫生厅在中标后却又委托给了广州金蘅源贸易有限公司来运作,此是否属国家法规严厉禁止的“官商勾结”的行为呢?当我们的监督管理部门也成为了商人后,谁又来保护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呢?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其三,“‘我们是一家有悠久历史,资质齐全的大型公司,有一整套完备的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还有高素质的从业人员和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和设备。’广东医药保健公司在庭上摆出了许多资质证书。他们称‘从采购的整个过程来看,我们都是按照国家的法律和行业规范去做的。招投标的环节也完全遵守了法律规定。所以不存在任何责任’。此外,他们认为不仅自己没责任,金蘅源和中山三院也都没责任。”那么,此是否可以理解为:只要是药品供给者出具了相关的手续,一切责任、把关、检查(验)等就与采购单位无关呢?患者的生命安全也就听天由命了?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其四,“广州金蘅源贸易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出庭辩护称,采购的齐二药厂亮菌甲素有GSP认证和黑龙江省药检所的药检合格报告,这说明药品的质量有保证。此外,该公司称自己是一家药品贸易公司,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对所采购的药品进行药品内在特征检验,应负检验义务的是国家药监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看来,假药的幕后黑手真的是这几个部门了?同时,此又产生了一个问题是:一个没有能力对药品进行检验的公司是否具备药品招标资格?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其五,“金蘅源公司在庭上出示的证据显示,广州金蘅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从齐二药批发进入这批假的亮菌甲素每支只需5元,然后它以每支34元的高价卖给了广东医药保健公司,利润高达580%;而广东医药保健公司以每支36元卖给了中山三院,而每支亮甲菌素的价格从中山三院到达患者手中又飙升了10.1元。”由此可以看出,为什么我们看不起病了吧。问题的关键在于,为什么省卫生厅要将中标的每支5元的“亮菌甲素”交给广州金蘅源贸易有限公司?省卫生厅从中获取了什么好处呢?此种狮子大张口式的加价,相关的物价管理部门又是怎么监督的呢?而发改委的每次降价措施是不是也没有打准“靶”子呢?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虽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于7月10日在北京被执行死刑了,但是,从“齐二药假药事件”案来看,医药领域中存在着的“官商勾结”、招投标腐败等行为还是很有必要继续深挖的,反腐败也远没有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不是吗?或许,只有当医学院的毕业生、医院中的大夫不在大量的流失之时,普通老百姓不在感到看不起病时,我们药品流通领域里的次序也就正常了吧。也或许,只有各级政府机构彻底退出商业领域,而不是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之时,看的起病、“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