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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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北政办发〔2008〕17号
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安市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安市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八日
北安市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步伐,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增强农民抵御生产经营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指针,以推进土地规模化生产经营、农民联合互助及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为目标,通过规范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工作,促进农民增产增收,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快农民合作经济体系建设,指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合作章程、发展目标计划、合作社经营分配实施方案、社员入社协议、产品经营分配细则等文件的起草;指导合作社成立组织机构、置办场所、注册登记等项工作;帮助研究解决组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均要选择1-2个村,通过农民自发组建以农民为主体(至少8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到2008年底,全市组建10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0户以上的农户入社,入社的农户年均增收1000元,使之基本成型,正常运转。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自主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的原则。
(二)坚持自愿原则。尊重农民的意愿,自愿参与,退社自由。凡承认合作社章程,并按规定交纳股金的农民,都可成为合作社社员。
(三)坚持民主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以农民为主体,通过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管理机构(理事会、监事会),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规范运行。
(四)坚持平等原则。合作社社员,不论入股金额多少,在权利和义务上都是平等的,在合作社成员选举和大会表决时,严格实行一人一票制。
(五)坚持社员利益共享原则。社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得收益按股分红、风险共担。
(六)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合作社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按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合作社健康发展.
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形式和途径
(一)重点发展村级种植业、养殖业、流通业和小型加工业为主的专业合作社,努力形成“一村一品”和“一乡一品”的格局。要注重与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龙头企业以及农贸批发企业的对接,积极探索“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促成专业合作社与农产品为原料的龙头企业签定生产、销售合同,增强合作社带动以农民进入市场的能力。
(二)依托龙头企业组建专业合作社。要立足九三油脂、北方果蔬批发、完达山乳品等龙头企业,在大豆、果菜、奶牛等农作物种植和畜牧业养殖相对集中的乡、村,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采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的模式,走市场化运作、规模化经营的道路。
(三)围绕“订单农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合同制、代理制等措施,稳定产销关系,先找市场销路,再组织农民生产,降低生产经营风险。
(四)围绕土地流转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现有的农机作业合作社,引导农民自愿把土地向大户转移,实行“六统一分”管理模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舆论宣传。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辅导培训。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辅导培训机制,落实辅导培训专项经费,有针对性地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辅导培训,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登记、运行等提供全方位服务。
(三)加强调查研究。各相关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精心谋划,结合发展实际,在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指导、帮助农民确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点、类型、发起人等项工作。针对各专业合作社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并引导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特色农产品商标等,确保合作社真正行使职能、发挥作用。
(四)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齐抓共建,积极争取国家惠农政策和省、地农业项目资金,全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工作,保证健康发展。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玄兆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梁 安 市农委党委书记
刘景林 市供销社主任
成 员:刘建伟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姜尧勤 市农机局局长
李俊忠 市水务局局长
刘晓彤 市林业局局长
戴立臣 市工商局局长
赵德远 市地税局局长
邓福鑫 市粮食局局长
董贵生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 刚 北安农村信用联社主任
于 水 通北镇镇长
史振伟 赵光镇镇长
阎崇民 海星镇镇长
文 志 二井镇镇长
于占江 石泉镇镇长
陈世民 东胜乡乡长
李思龙 杨家乡乡长
田 军 城郊乡乡长
韩俊哲 主星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梁安(兼)任,副主任由市农经总站站长牟显成担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顺利开展。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摆上日程。要从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出发,把组建农民专业合作工作纳入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精心部署,明确责任,积极推进。
(二)结合实际,做好规划。由市农委牵头,组织各乡镇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制定详细具体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并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三)抓好试点,树立典型。根据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及产业特点,从种植业、养殖业、特色种植业、流通业等方面入手,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树立典型,整体推进。
(四)加强服务,搞好对接。指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接,提高对农民增收的带动能力。同类专业合作社要逐步实现跨地域联合,条件成熟的可发展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五)完善机制,规范运作。要通过依法工商登记注册,完善内部运作、民主管理、利益分配、监督约束等机制和严格执行财务核算制度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