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0:08:41

养别人的孩子,你愿意吗?

如果有人向你提出一个要求,要你出钱养一个孩子,承担这孩子的一切开销,将来孩子赚了钱与你无关,亏了钱则由你补贴,而且你不能自已管教和约束孩子的行为,只能由别人委派来的保姆负责,你会同意吗?你一定认为提出这种要求的人脑子坏掉了,要不就是被认为你的脑子坏掉了。但事实上,我们正成了这样的养父母。 从理论上来讲,我们——中国的每一位公民,都应该天然拥有国有企业的一份资产,并享受相应的收益。鉴于国有资产的无比庞大,一定程度上说,我们这里真不该有赤贫人口。但实际上,虽然国有资产及其收益日渐膨胀,却与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改善不相干,江河浩荡,欲取一瓢之饮而不得。有数据表明,央属国企2007年利润达一万亿,2008年利润近七千亿,2009年央企及地方国企利润亦超一万亿。孩子很赚钱,养父母没得到回报,与此同时,保姆——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薪酬和福利却增长迅速,真让人一股闷气郁结于心。

    有人会说,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用于公共开支了。是这样吗?自1994年始,国有企业即停止上交利润,直至2007年后才重新恢复。2008年央企上交利润547.8亿元,2009年数据不详,而据经济学家盛洪先生转引的国家统计局数据,从1994年始,国家财政补贴央企亏损的开支即达3680亿元。也就是说,我们如果不认为国企没有对公共财政提供支持,至少可以说这种支持与对他们的补贴极不相称,反而成了公共财政的巨大负担。赚大钱的国企只上交一丁点利润,亏大钱的国企却要纳税人贴补,养孩子养成这样,养父母们情何以堪。

    让养父母们更为难受的是,在市场准入、资源占用、贷款获取、企业发债、利息利率、行业标准和政策扶持上,国企占尽便宜,,形成垄断优势。养父母们的自办民企,处于国际优势资本和国企垄断资本的内外夹攻中,独坐愁苦,个中悲凉难以尽言。素以“乖孩子”著称的张朝阳先生,近日放言“不完全的市场经济时刻在妨碍竞争”,矛头直指国企垄断,赢得一片叫好声,正反映出民营企业界如浓雾一般弥漫的忧危感。与垄断如影随形的另一个苦果,就是“质次价高服务差”。在金融、电力、石油、电信、烟草等诸多领域,不是私营企业主的养父母们,也逃不脱垄断盘剥。我们满世界大办“孔子学院”,却忘记了古代的儒家也是反对国家经营商业的“如西汉时儒生反对盐铁专营”,理由是“与民争利”。孔子还主张“先富后教”,即民生丰富是施行道德教化的前提。

    有一种观点,认为国有企业是保证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的必需。考诸世界,许多发达国家在金融、能源、交通、通讯乃至军事工业领域,皆无国有企业存在,并无人认为其国家、经济就不安全了。而且,这种观点中隐含有“民企不爱国”的道德判断,不知有何事实依据。事实上,国企的保姆们为一己之私损害国家利益的事例,也是相当多的了。

    我并非就主张干脆让国有国企消失,也不是单单针对国企,民企的问题自然也有,说这么些只为在一个宏观视角里多层面看国企以及整个市场环境所面临的问题。国企这孩子日见硕壮,胃口也越来越好,牛奶要喝,土地要吞,拍卖也要搞,染指IT业也指日可待。那么,是不是该议一议给养父母们应得的回报,如果不行,能不能谁的孩子谁疼,我们就弃养了呢。

改革收入分配重在权利保障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在总体稳步增长的同时,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却在拉大。特别是由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过低,“干得多,挣得少”,制约着百姓消费能力和生活质量的提高。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真正让人们“劳有所得”、“干有所值”,是一件鼓腰包、顺民心的要紧事。(12月3日 《人民日报》)

    收入分配改革,无疑已是当下民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从工资统计数据被热议,到网友论坛“晒收入”的流行,再到民间对启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呼吁,无一不指向这个问题。对此,中央高度重视,今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快出台《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

当前收入分配问题的症结,在于国民收入在政府、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分配失衡。以企业与居民的收入分配格局论,劳动者工资增长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是一个普遍现象,企业财富明显向资本倾斜。在发达国家,工资一般会占企业运营成本50%左右,而在我国则不到10%。发达国家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一般在55%以上,在我国则不到42%,并呈逐年下降趋势;资本回报的比重却节节上扬。

    另一方面,财富在民间和政府之间的分配结构也不均衡。经济学家陈志武在《为什么中国人勤劳而不富有》一书中指出,我国多于76%的资产由政府拥有,民间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资产;而在美国,其资产基本都在民间个人和家庭手中。以上虽是学者的个人观点,但政府财政享受到更多的财富增长却是不争的事实。

    对于收入分配改革,提高劳动所得是当前的共识。然而笔者以为,对于收入分配改革,还有诸多亟待厘清的概念:许多人认为收入分配仅仅是一个经济层面的概念,将收入分配改革简单地理解为加工资、对社会保障体系进行小修小补,这其实是对收入分配改革的误读。

    制度经济学的观点认为,收入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主要依据两个因素:权利界定与市场供求,即“收入”首先是一项“权利”。我们每个人通过辛勤工作获得收入的过程,不如说是实现权利的过程。由此不难发现,现实中许多劳动者之所以不能获得更高的收入,其根源在于权利的缺失。比如,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下,农民难以像城里人那样获得收入更高的工作机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也面临不少的障碍。

    再以企业职工为例,之所以工资长期不见涨甚至是低工资,固然与劳动力的供过于求有关,但更重要的是,劳动者还缺乏劳动力的定价权,通过组建工会等代表劳动者权益的组织,与资方展开平等的谈判、博弈尚不多见。劳资双方的谈判机制长期缺失,资方“一家独大”,则劳动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普通劳动者“干得多,挣得少”,与之相反的是,一些群体“干得少,挣得多”,说明主要问题不在劳动者的积极性,而是收入分配的制度安排。归根结底,制度安排的核心就是权利的分配和保障,只有完善和落实劳动者作为公民的各项权利,才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