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彩霞案是法律人的耻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09:37:05
今天上午,惊闻罗彩霞被冒名顶替案在天津还没有开庭,已经一年多了,真是没想到,中国的司法系统不仅会拖延普通的案子,这种案子也会拖延!!

看到罗彩霞说早知道这样就不起诉,私下和解好了,并且她劝那些和她一样被冒名顶替的学生私下和解。

真是耻辱啊,作为一个中国的法律人。

多少律师多少法律人没有意识到这种司法的拖延是要命的啊!

一个普通的案子,哪个不要一年半载才能有结果,这还不包括执行!

又有多少个执行和诉讼保全因为司法机关的拖延而贻误时机。

互联网和科技的进步,给社会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推进,极大的加快了效率。

唯独司法!

司法已经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空喊司法独立有什么用,如果不能解决问题!

有多少律师碰到过是非很清楚,但坏人就是利用司法的无能无效来拖延时间的案子!

如果没有司法,恐怕私力救济的解决也比现在的司法解决来的有效。别人一句话:“你去告我去吧!”就会把你陷入尴尬境地!

现在的司法机关空喊人员紧张,案子太多。

实际上如果坏人知道案件会迅速的解决并执行,至少有一半以上的纠纷就不会提交到法庭上了!司法实际上已经被居心不良的人利用了,成为这些人耍赖的工具。

司法机关别做这么多无用的调查了,先调查调查所谓的胜诉方今后碰到类似的事情还会不会再起诉吧。你就知道这个机关存在的多么让人失望了!

这几年来,最明显的一个趋势不是关于司法独立的进步,而是司法傍媒体的大腿傍的更紧了,这已经是法律人耻辱的事情了。

更让法律人耻辱的是,大众都已经意识到到了司法的无能与无效,转而寻求媒体的关注,或者转而进行信访。

罗彩霞的律师碰到是事情仅仅是个案吗?

律师依照法律猜开庭日期或者裁决下达日期,屡屡告知当事人屡屡落空,搞的是依照法律的反而没有了信用。

法律人的耻辱和司法的无效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司法程序没有随着科技进步进行改革,以提高效率,导致司法成了社会发展的绊脚石。这对法律人当然是一种耻辱。以前收一封信需要几天的时间,现在只需要几秒钟。根据时间的相对性,你就知道现在的司法程序对当事人的感觉是多么漫长了。我认为,对于简单案件,司法程序的期限规定可以缩短十倍。一周即可以完成一个案件。

二、更让法律人耻辱的是,本来就很漫长的诉讼程序往往还不能按照法律规定如期进行!原因就不再多说了!这样,焦虑的当事人和漫长休闲的司法程序形成了鲜明对比。让任何一个有常识和正直的法律人感到爱莫能助和耻辱。

    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

    想想吧,当今的司法机关是带来了的是正义还是非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