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彩霞案,可悲的结局!无奈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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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民
 
2010年08月18日19:35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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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彩霞案8月13日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庭审和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峥嵘一次性给付罗彩霞赔偿金4.5万元,原告放弃其他诉求。庭审期间,王峥嵘的代理律师代表王峥嵘向罗彩霞鞠躬致歉,其他人都没有受到法律追究,没有负起应有的责任。
一起民愤极大的高考冒名顶替官司,打来打去,一拖一年多,最终以原告、被告的双赢而告终。而在笔者看来,这是可悲的结局!无奈的结局!令人难以接受的结局!
罗彩霞同诸多有头有脸的人和单位打官司谈何容易!在一年多的打官司日子里,罗彩霞已经被折腾得身心疲惫不堪,深感无能为力,工作受到影响,还受到“想出名”、“想发财”的非议,甚至人身安全也受到威胁。更有咄咄怪事,有人竟还呼吁同情王佳俊,真是颠倒是非了。
这官司罗彩霞实在拖不起了,对于接受4.5万元赔偿和一个鞠躬的道歉,她认为是个解脱,其他被告也不追究了。接受这个结局,她岂无悲痛?岂无无奈?但她只有认了。众所周知,她的名誉权、受教育权曾受到严重侵害。
笔者心中不平,想问冒名顶替罗彩霞上了四年大学还入了党的王佳俊,以及邵东县一中、邵东县教育局、贵阳师大、贵阳市教育局的那些“操盘手”们,面对“原告放弃其他诉求”,能够心安理得吗?倘若良心还在,请扪心自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