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启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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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启培



  

个人履历

  董启培 男,1935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  1951年9月参加工作,1960年7月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本科毕业后留校任教至1996年退休。其间,除担任教学、科研(含参与立法)及律师工作外,多次参加城乡社会活动及司法机关的办案工作。1982年获得律师资格,1987年2月晋升为副教授,1993年12月评为一级律师(教授级)。校内曾任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律师事务所主任(正处级)等职;校外兼任四川省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政法院校成人高教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及惩戒委员会委员;现任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委员及兼职律师工作。

人物生平

  执教期中,除担任多年的《中共党史》、《党建》课的教学外,1979年后专门从事经济法学的教学活动,为学院的本、专科生、研究生、进修教师、专业证书班、香港涉外经济法律案例研讨文凭课程班、干部培训班学员及校外有关部门和单位,讲授《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概论》、《经济合同法》、《企业法》、《公司法》、《涉外经济法》、《基本建设法》等课程,教学中治学严谨,注重“三基”、“四性”,师生互动,理论与实际结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深受好评。  在律师执业中,曾先后担任20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代理80多件民事、经济、行政、刑事案件及大量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工作认真负责,不计得失,积极依法维护顾问单位和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受赞誉。其中有近10件大要案在涉案的地区、省、市内社会影响较大,获得好评。

主要著作

  主编《经济法实用教程》(全国14个计划单列市教委组织编写教材,1990年出版)、《经济法概论(重编本)》(1995年出版)等5部;副主编《经济法概论》 (1987年出版)、《经济法概论(新编本)》 (1990年出版)等5部;参编全国法学统编教材《商标法教程>》 (第一版1986年出版, 修订本1994年出版,再修订本1997年出版)、《企业法律顾问》 (1986年出版)、《经济法教程》( 1986年出版)5部。其中《经济法概论》、《商标法教程》多次印刷,长期作为教学、科研参考用书,影响面广。公开发表《国家公务员犯罪主体范围探讨》 (1992年)、《律师收费制度的改革,面向市场经济的挑战》(1993年)、《论刑法上的自助行为》(1995年)等学术论文10余篇,其中有的获市一等奖,有的被其他刊物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