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己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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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己诏

 

“罪己诏”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现问题、国家遭受天灾、政权处于安危时,自省或检讨自己过失、过错发生的一种口谕或文书。它通常是在三种情况下出现:一是君臣错位,二是天灾造成灾难,三是政权危难之时。用意都是自责,只是情节轻重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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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己诏详解:
罪己诏渊源:
罪己诏适应范围:
  1. 一、君臣错位
  2. 二、天灾造成灾难:
  3. 三、政权危难之时:
历代罪己诏:
略议古代帝王的《罪己诏》


  

 罪己诏详解:

  “罪己诏”中的“诏”字,《说文解字》的解释是:告也,从言从召。东汉的鸿儒郑玄为“诏”作注,谓之:“诏,告也”。告,告诉,对人说。这个人有上,也有下。《管子》一书中记载:齐桓公一次探望卧病的管仲时,征求管仲对日后政事的良谋:“仲父亦将何以诏寡人。”“仲父”(管仲)是臣,“寡人”(齐桓公)是君,意思是要臣“诏”(告诉)君。齐桓公并没有以“君”为是,而是把“诏”字放在上下君臣平等的位置。但是,自秦始皇宣告“命为‘制’,令为‘诏’”之后,“诏”的语权就变成皇帝的专利了。“罪己”,就是帝王责怪、自省自己的“口谕”,与“诏”字并用,就成了诏告天下的一种文书。  试举几例:  一、汉明帝永平八年(公元65年)冬十月,日有食之。诏曰:”…永思厥咎,在予一人。群司勉修职事,极言无讳。”于是在位者皆上封事,直言得失。帝览章,深自引咎,乃以所上颁示百官,诏曰:“群僚所言,皆朕之过。人冤不能理,吏黠不能禁;而轻用人力,缮修宫宇,出入无节,喜怒过差……永览前戒,悚然兢惧。”  二、汉安帝永初三年(公元109年)三月,京师大饥,民相食。壬辰,公卿诣阙谢。诏曰:“朕以幼冲,奉承洪业,不能宣流风化,而感逆阴阳,至令百姓饥荒,更相啖食。永怀悼叹,若附渊水。咎在朕助不逮。”  三、元和七年(公元828年),唐宪宗轻信了庙堂官员御史关于淮浙水旱灾的不实汇报,对地方官的真实报灾表示怀疑。此事一经宰相李绛指出,他当即认错:“国以人为本,闻有灾当亟救之,岂可尚复疑之邪!朕适者不思,失言耳。”  四、宋理宗于嘉熙四年(公元1240年)春正月庚辰下“罪己诏”曰:“朕德不类,不能上全三光之明,下遂群生  下过罪己诏的之和,变异频仍,咎证彰灼,夙夜祗惧,不遑宁康。乃正月辛未,有流星见于营室,太史占厥名曰彗,灾孰大焉。天道不远,谴告匪虚,万姓有过,在予一人。今朕痛自刻责,岂声利未远而谗谀乘间欤?举措未公而贤否杂进欤?赏罚失当而真伪无别欤?抑牧守非良而狱犴多兴欤?封人弛备而暴客肆志欤?道殣相望而流离无归欤?四方多警而朕不悟,郡黎有苦而朕不知,谪见上帝,象甚著明。爰避正殿,减常膳,以示侧身修行之意。”  五、汉武帝即位后穷兵黩武,又好神仙方士,大造宫室,挥霍无度,致使民力枯竭,寇盗并起,天下板荡。晚年,巫蛊狱兴,卫皇后和太子刘据俱死于此,株连甚广。不久,即察知太子无辜,乃建“思子宫”,以实际行动自责悔过,时在征和三年(公元前90年);明年,当群臣之面自责曰:“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伤害百姓、糜费天下者,悉罢之!”还追悔曾屡受方士仙人欺骗往事,说:“向时愚惑,为方士所欺。天下岂有仙人,尽妖妄耳!节食服药,差可少病而已。”随后,他又驳回了大臣桑弘羊等人屯田轮台(今新疆轮台县)的奏请,决定“弃轮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诏”,这“诏”就是历史上所说的《轮台罪己诏》:  前有司奏,欲益民赋三十助边用,是重困老弱孤独也。而今又请遣卒田轮台……乃者贰师败(贰师将军李广利远征大宛惨败),军士死略离散,悲痛常在朕心。今请远田轮台,欲起亭隧,是扰劳天下,非所以优民也。今朕不忍闻……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令百姓养马即可免除徭役),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

 罪己诏渊源:

  在古代的典籍里能够找到的“罪己诏”模本,是《尚书》中的《汤诰》和《秦誓》。文字比较详细并且能够作为模本的,是《吕氏春秋》里出现的这句后代“罪己诏”常用的格式语言:“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讲的是商汤罪己的故事。所以,“罪己诏”的起源,古人认为是从“禹、汤罪己”开始的。据古籍记载:大禹登上帝位后,有一次,无意中看见了犯罪的人,就伤心地哭了起来,左右问其故,禹曰:尧舜之时,民皆用尧舜之心为心,而予为君,百姓各以其心为心,是以痛之。  禹见民心涣散,深感内疚,认为自己没有当好这个帝王,于是自省自责,主动承担失查和保护的责任。商灭夏后,汤也布告天下,安抚民心,此布告史称《汤诰》。在“汤诰”中,汤检讨了他自己的过错。禹、汤“罪己”,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后来经附会神化,遂成为后世皇帝效法的“罪己诏”。  周成王平定管叔、蔡叔的叛乱之后,他担心“家国多难不堪忍,又陷困境多烦恼”(《诗经·周颂·小毖》),就反思了祸乱产生的原因并做诗自诫:“莫予荓蜂,自求辛螫”(大意是:没人把我来牵扯,祸害拖累自己找)。《尚书·秦誓》记述了秦穆公也曾在劳师远征惨遭败绩、付出数万将士的性命后,做了“罪己诏”,结语曰:“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邦之杌陧,曰由一人;邦之荣怀,亦尚一人之庆。”提出了一国之君与 国家安危的关系:国家有危险,是因为我一人之过;国家安宁,也是因为我的原因。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地颁布“罪己诏”的人是汉文帝。公元前一七九年,有人建议汉文帝要早立太子,汉文帝不同意,就颁“诏”说:“朕既不德……”意思是说,如果我现在立太子,就是更加加重了我的不道德。同年冬天,汉文帝又下了一个“罪己诏”。  古代帝王“罪己诏”的资料,除《二十五史》的帝王本纪之外,还有《资治通鉴》、《续资治通鉴长编》、《续资治通鉴长编补遗》、《续资治通鉴》,以及宋代的《册府元龟》,明实录,清实录,清朝的东华录和历代的记事本等等。有位叫萧瀚的学者,在唐太宗全集中就找到了二十八份唐太宗的“罪己诏”;在“二十五史”中找到  下过罪己诏的周成王了二百六十份“罪己诏”,另外还有四份,一份是汉武帝著名的“轮台诏”,两份是崇祯皇帝的“罪己诏”,还有一份就是袁世凯的撤消帝制的总统令。  如果包括袁世凯在内的话,在中国历史上,总共有八十九位皇帝下过罪己诏。最早的一份是汉文帝在公元前一七九年下的,最后一份是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下的,整个时间跨度为两千零八十五年。如果以“二十五史”为限的话,那么最后一份“罪己诏”颁布的时间应为一八九五年五月二日,时间跨度是两千零七十四年,平均八年就下有一份罪己诏。  各朝下“罪己诏”的皇帝数量分别是:汉代十五位、若包括吕后的话,两汉有二十四位皇帝,其中有十五位下过“罪己诏”;接下来三国有一位,就是魏文帝;再有吴国两位、两晋七位、南朝十四位、北朝一位、隋朝一位、唐朝八位、五代六位、宋代七位、辽代一位、金代一位、元朝四位、明朝三位、清朝八位。如果按所占比例来算的话,清朝比例最高:十个皇帝有八个下过“罪己诏”。

 罪己诏适应范围:

一、君臣错位

  :这样的“诏”主要是发现问题后自责。晋武帝时曾明令全国选美,有蔽匿者以不敬论,采择未毕,权禁天下婚嫁。“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帝王要尽享天下美色,谁也奈何不得。唐武宗会昌三年(公元843年),敕监军奉令到扬州选美女。监军要扬州节度使杜悰,也参与其事,杜悰以“不敢预闻”,拒绝了。为此,监军告了杜悰御状,并请皇上下令节度使选美。唐武宗由大臣的抵制省误出此举不妥,曰:“敕藩方选倡女入宫,岂圣天子所为!杜悰不徇监军意,得大臣体,真宰相也。朕甚愧之!”  唐太宗时有一个叫党仁弘的大将,他在做广州都督时,贪污了大量钱财。这件事被告发后,主管司法的大理寺将  下过罪己诏的唐太宗其依法判处死刑;可是,因为唐太宗一直很重视党仁弘,认为他是一个非常难得的人才,舍不得杀;于是,便下了一道圣旨,取消大理寺的判决,改为撤销职务、流放边疆的处分。之后,唐太宗心里很不安,感到自己是出于个人感情,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做得很不应该。接着就把大臣们召来,心情沉重地向大臣检讨说:“国家的法律,皇帝应该带头执行,而不能出于私念,不受法律制约,失信于民。我袒护党仁弘,实在是以私心乱国法啊。”唐太宗也就写了一道“罪己诏”检讨说:“我在处理党仁弘这件事上,有三大过错:一是知人不明,错用了党仁弘;二是以私乱法,包庇了党仁弘;三是奖罚不明,处理得不公正。”

二、天灾造成灾难:

  像“禹、汤罪己”就是。再有,魏文帝的时候,因为发生日食而有人弹劾三公,魏文帝则在朝批时说:不能委过于丞相,而应该由我来承担这个责任。在元仁宗和顺治皇帝身上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发生了灾祸都应该我来承担,这是上天对我的谴告,我必须真心诚意让上天知道,我愿意把事情做好,愿意对人民负责,也愿意对你们负责。  成汤革命,灭夏建商。始建国,逢大旱,心急如焚的汤,诚惶诚恐地向天帝祈祷求雨,说:有罪的人我不敢擅自赦免,您的臣仆的善恶我也不敢隐瞒,这些您心里早就清清楚楚。我本人若有罪,就不要牵连天下万方;天下万方若有罪,都让我一个人来承担。(《论语·尧》)《论语》同篇还记载了周武王的名言:“百姓有过,在予一人”。  汉文帝后元元年(公元前163年)曾下诏曰:“间者数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灾,朕甚忧之。愚而不明,未达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所过欤?…将百官奉养或费,无用之事或多欤?何其民食之寡乏也!”汉宣帝本始四年(公元前70年),夏四月郡国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诏曰:“盖灾异者,天地之戒也。朕承洪业,奉宗庙,托于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乃者地震北海、琅邪,毁坏宗庙,朕甚惧焉。”

三、政权危难之时:

  唐天宝十五年(公元756年),唐玄宗在狼狈逃亡途中,曾几次和着眼泪“罪己”,因为情况紧急,也来不及摆谱颁诏称敕,是直接与百姓士兵面对面,当众认错,做自我批评。先是,一位勇于讲真话的草民代表郭从谨对皇上说了一席大实话:皇上昏昧,不听忠言,视反贼若宝贝,近臣阿谀,用假话讨得皇上欢心,今日之祸,完全是朝廷自食苦果。假如不是糟到这种地步,草民哪能和您老人家当面讲实话呀!唐玄宗也不得不承认:“此朕之不明,悔无所及!”处死杨国忠、杨贵妃后,随行军士声言要离开。唐玄宗以彩绫赏赐士兵,并亲自说服动员,公开承认自家老糊涂,用人失误,致有今日,“朕甚愧之”。  唐代在危难时刻发过“罪己诏”文本的,是唐德宗。此君即位不久,就先后有几个节度使反叛。建中四年(公元783年),长安失守,德宗仓皇逃亡,被叛军一路追杀至奉天城(今陕西乾县)。次年春,他痛定思痛,颁《罪己大赦诏》,曰:  立政兴化,必在推诚;忘己济人,不吝改过。朕嗣服丕构,君临万邦,失守宗祧,越在草莽。不念率德,诚莫追于既往;永言思咎,期有复于将来。明征其义,以示天下。小子惧德不嗣,罔敢怠荒。然以长于深宫之中,暗于经国之务,积习易溺,居安忘危。不知稼穑之艰难,不恤征戍之劳苦。致泽靡下究,情不上通,事既壅隔,人怀疑阻。犹昧省己,遂用兴戎,征师四方,转饷千里。赋车籍马,远近骚然;行赍居送,众庶劳止。力役不息,田莱多荒。暴令峻于诛求,疲民空于杼轴,转死沟壑,离去乡里,邑里丘墟,人烟断绝。天谴于上而朕不寤,人怨于下而朕不知。驯致乱阶,变起都邑,贼臣乘衅,肆逆滔天,曾莫愧畏,敢行凌逼。万品失序,九庙震惊,上累于祖宗,下负于蒸庶。痛心靦面,罪实在予,永言愧悼,若坠泉谷。赖天地降祐,人祇协谋,将相竭诚,爪牙宣力,群盗斯屏,皇维载张。将弘远图,必布新令。朕晨兴夕惕,惟省前非……[1]

 历代罪己诏:

  汉朝  汉文帝后元年(前163年)诏曰:“间者数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灾,朕甚忧之。愚而不明,未达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所过与?……将百官奉养或费,无用之事或多与?何其民食之寡乏也!”  汉明帝永平八年(65年)冬十月,出现日蚀。诏曰:“……永思厥咎,在予一人。群司勉修职事,极言无讳。”  唐朝  唐宪宗元和三年(808年)冬天,大旱,帝乃“罪己”求雨。  宋朝  宋宁宗嘉定六年(1213年),闰九月,有大雷。丙申,以雷发非时,下“罪己诏”。  明朝  明思宗自缢前下诏“罪己”:“朕自登极十七年,逆贼直逼京师,虽朕谅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去朕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朕尸,勿死伤百姓一人。”[2]

 略议古代帝王的《罪己诏》

  〔摘要〕《罪己诏》是古代帝王反省罪己的御用文书。论其起源 , 当从禹、汤开始。此后 , 周成王、秦穆公、汉武帝、唐德宗、宋徽宗、清世祖 , 都曾经颁发过罪己诏。罪己诏大多是在阶级矛盾异常尖锐、国家处在危难之时颁发的 , 目的是消除民怨 , 笼络民心 , 具有很大的欺骗性。但是 , 其中也在一定程度上包含着帝王对自身过错和失败的反省忏悔。因此 , 我们还是可以从中得到一点启示 : “禹、汤罪己 , 其兴也勃焉 ; 桀、纣罪人 , 其亡也忽焉”。  〔关键词〕诏 罪己诏 罪己  凡是良知者 , 有过自责 , 也算极其平常的事。但是 , 作为“君权神授”的古代帝王 , 能对自己的过错反省悔悟 , 就实在是件不容易的事 , 倘若再写成文告———《罪己诏》 , 颁示天下 , 就更加惊世骇俗了。帝王罪己 , 勿论其动机、目的及背景 , 仅就自我批评而言 , 还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从文书角度而言 , 帝王的《罪己诏》当属稀有文种。论其起源 , 古人几乎众口一词 : 从“禹、汤罪己”开始。①史载 : 大禹登上帝位后 , 有一次看见犯罪之人 , 就伤心地哭了起来 , 左右问其故 , 禹曰 : 尧舜之时 , 民皆用尧舜之心为心 , 而予为君 , 百姓各以其心为心 , 是以痛之”。②生活在原始社会末期的禹见民心涣散 , 深感内疚 , 认为自己没有当好这个首领 , 于是自责。商灭夏后 , 汤布告天下 , 安抚民心 , 史称《汤诰》。汤深刻地检讨了自己的过错 , 曰 : “罪当朕躬 , 弗敢自赦 , 惟简在上帝之心 , 其尔万方有罪在予一人 , 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③此后 , 适逢商连年大旱 , 五谷不收 , 负责宗教祭祀的大臣说 , 要用人为牺牲 , 向上帝祈祷求雨。于是 , 汤“剪发断爪” , 身为牺牲 , 祷于桑林 , “以六事自责” , 曰 : “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 , 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敬 , 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 , 民大悦 , 雨亦大至。④  禹、汤罪己 , 都取得了良好的效应 , 又经过后世的不断附会神化 , 遂成为封建皇帝效法的榜样 , 《罪己诏》也就成为他们笼络人心 , 拯救危难的一种手段。  《罪己诏》大多是在阶级矛盾异常尖锐 , 国家处于危难之时颁发的。如好大喜功的汉武帝 , 即位后穷兵黩武 , 又好神仙方士 , 大造宫室 , 挥霍无度 , 致使民力枯竭 , 寇盗并起 , 天下大乱。武帝晚年渐有所悔 , 征和年间 , 他驳回了大臣桑弘羊等人屯田轮台(今新疆轮台县)的奏请 , 决定“弃轮台之地 , 而下哀痛之诏”。他“深陈既往之悔” , 不忍心再“扰劳天下” , 决心“禁苛暴 , 止擅赋 , 力本农”。“由是不复出军。而封丞相车千秋为富民侯 , 以明休息 , 思富养民也”。⑤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轮台罪己诏》。汉武帝晚年面对大厦将倾的危难局面 , 幡然醒悟 , 痛改前非 , 全面调整了国家的内外政策 , 不但使政权转危为安 , 而且也为“昭、宣中兴”打下了基础。  唐代也有位皇帝在危难之时发过罪己诏 , 即唐德宗。此君即位不久 , 就先后有号称“四王”、“二帝”的几个节度使举兵反叛。公元783年 , 长安失守 , 德宗仓皇逃亡 , 被叛军一路追杀至奉天城。次年春 , 他痛定思痛 , 改年号为“兴元” , 并颁《罪己大赦诏》 , “分命朝臣诸道宣谕”。诏书中历数了自己的罪过后 , 说 : “天谴于上而朕不悟 , 人怨于下而朕不知” , “上累于祖宗 , 下负于蒸庶 , 痛心 面 , 罪实在予”。⑥此诏文字真挚动人 , 很有感召力 , 颁后 , “四方人心大悦” , “士卒皆感泣” , 民心军心为之大振 , 局势因而大变。不久 , 动乱即告平息。  北宋末年 , 宋徽宗也发过罪己诏 ; 时在公元1125年11月 , 金兵进逼东京的紧要关头。惊慌失措的徽宗听从大臣的建议 : “宜先下罪己诏 , 更革各种弊政 , 使人心悦 , 天意回”。⑦诏书也罗列了自己的罪过 : “言路蔽塞 , 谄谀日闻 , 佞幸专权 , 贪官得志。赋税竭生民之财 , 戍役困军伍之力。多作无益 , 侈靡成风。”“追思己过 , 悔之何及!”⑧随后 , 又传皇位给太子恒(钦宗) , 自己当起了太上皇。于是 , 濒临灭亡的北宋又出现了一线转机。但好景不长 , 一年后 , 徽、钦二宗被金兵掳去 , 成为阶下囚。  在古代皇帝中 , 罪己次数最多的要算是清世祖顺治皇帝了。这位少年天子亲政后 , 自然灾害很多 , “水旱累见 , 地震屡闻” , “冬雷春雪 , 陨石雨土”。他把这一切自然现象都归罪于自己的“不德” , 上干天咎 , 所以 , 不断自我反省 , 屡屡下诏罪己。临终之际 , 又留下了一道罪己遗诏 , 淋漓尽致地为自己列举了十四条罪状 , 条条都是原则问题。归纳起来 , 可分作七大方面 : 一是政治上“自亲政以来 , 纪纲法度用人行政不能仰法太祖、太宗谟烈 , 因循悠忽 , 苟且目前。”二是对皇太后“子道不终 , 诚悃未遂。”未尽孝道 , 反使圣母哀痛。三是对诸王贝勒“晋接既  , 恩惠 緮鲜 , 友爱之道未周。”四是“朕夙性好高不能虚己” , 用人“未能随材器使 , 以致每叹乏人” , “见贤而不能举 , 见不肖而不能退”。五是设立十三衙门 , 委用任使宦官 , “与明无异”。六是“国用浩繁 , 兵饷不足 , 而金花钱粮尽给宫中之费 , 未尝节省”。七是“朕性耽闲静 , 常图安逸” , “朕每自恃聪明 , 不能听言纳谏” , “既知有过 , 每日 责生悔 , 乃徒尚虚文 , 未能省改”。⑨顺治帝为自己罗列的14大罪状 , 应该说是够全面、够深刻的了 , 在盖棺论定的“自我鉴定”中 , 能进行如此彻底的自我批判 , 实属亘古第一人。  在古代帝王中 , 敢于罪己的还有一些 , 例如《诗经》中的《周颂·小毖》就是周成王的罪己诗 ; 《尚书》中的《秦誓》是秦穆公袭郑惨败后的反省。限于篇幅 , 不再赘述。  帝王的《罪己诏》是通过罪己取悦民众 , 从而达到缓和矛盾 , 凝聚人心的一种统治权术。它折射着我国古代政治文化传统的特点。以民为本是我国古代管理思想的核心 , “民惟邦本 , 本固邦宁” , “天视自我民视 , 天听自我民听” , “人无水鉴 , 当以民鉴” , 等等 , 都是古代治国之箴言。自古统治者都把民众作为国之本 , 把民心作为镜子 , 当作衡量统治活动的尺度。所以 , 在阶级矛盾十分尖锐、国家危难的时候 , 帝王就颁发《罪己诏》 , 藉此消除民怨 , 唤起百姓的同情心 , “使民心悦 , 天意回”。当然 , 《罪己诏》有着很大的欺骗性 , 但是 , 笔者认为还不能将其完全视作政治骗术 , 它的确也包含着帝王对自身过错或失败的反省 , 其中不乏深痛的忏悔 , 显现着一种对“德政”和成功的追求欲望。古人云 : 鸟之将亡 , 其鸣也哀 ; 人之将死 , 其言也善。综观帝王的《罪己诏》 , 我们今天还是可以从中得到一点启发的 :  首先 , 要坚持以民为本 , 以民心为己心 , 关心民众 , 维护民众的利益。古代百姓说 : “抚我(关心爱护我)则后(当君主) ; 虐我则仇”。这是今天每个官员都应该记住的。  其次 , 要修身慎行 , 不断改造、完善自我。子曰 : “吾日三省吾身”。《周易》曰 : “君子以恐惧修省”。乾乾夕惕 , 若履薄冰 , 时时处处反省自己 , 做一个好人 , 当一个好官。  其三 , 敢于正视错误 , 勇于改正错误。《左传》曰 : “禹、汤罪己 , 其兴也勃焉(勃 , 盛大之意) , 桀、纣罪人 , 其亡也忽焉(忽 , 迅速之意)。”这里揭示的不仅仅是古代帝王的个人行为 , 而且是一个政权兴亡的历史规律。中国共产党早就认清了这条规律 , 而且找到了适应这条历史规律的三大法宝 , 只要我们能够实事求是 , 密切联系群众 , 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 那么 , 人人皆可为禹、汤。反之 , 老子天下第一 , 专横跋扈 , 文过饰非 , 欺上瞒下 , 到头来只能成为桀、纣 , 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注释 :  ①《左传·庄公十一年》。  ②《册府元龟·帝王部》卷175。  ③《尚书·商书·汤诰》卷七。简 , 审视之意。  ④《吕氏春秋·顺民篇》。  ⑤《汉书·西域传》卷96下。  ⑥《旧唐书·德宗本纪》。  ⑦⑧《宋史·徽宗本纪》。  ⑨《清世祖实录》。  ⑩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顺治帝的《罪己诏》是在他弥留之际 , 由皇太后授意大臣写成的。  ⑾《小毖》是周成王忏悔自己轻信谣言 , 错怪了周公而作。毖 , 慎也 , 天下之事 , 当慎其小 ; 小而不慎后为祸大。  (成都市 , 邮编 : 610064)  〔作者简介〕倪道善 , 男 ,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秘书档案系教授、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