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英语别无它法,唯有速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5 03:09:19
一、 一颗英语教学法明星升起
年仅32岁的自学成材的
二、 一切贵在一个“实”字
他的理论很简单:Practise Makes Perfect(熟能生巧)。在实践中去运用。他编的“双向式英语教材,就是遵循这条原则,因而,它实用、有效深受欢迎。当今的教学法如雨后春笋,教材多如牛毛,从《英语900句》、《灵格风》、《基础英语》到今天最为流行的《新概念英语》以及最新教材《看、听、学》、《Look,Listen and Learn》简称《Three “L”s》不能说不好。然而,是否都适合于中国学生呢?时间可以作出证实。
就拿“NCE”(《新概念英语》)来说,几乎人皆有之,配上一套辅导练习机,以及九盒漂亮、流畅、地道的伦敦录音磁带,确实使人有“得之如握胜券”之践。可是,除了少数英语专业学生外,又有多少人真正学完全四册教材呢?学完了又能有多大效率呢?纵观各大外文书店,各种版本的《NCE》及辅导教材,可谓目不暇接,一种比一种时髦,价钱一版比一版昂贵,到目前为止已很少有人问津,有的话也只购买1—2册。这里并非贬低《NCE》,而是说是否适应中国学生的问题。
三、一根比较实用的拐杖
有个登泰山的比喻法,泰山好比学习的顶峰,人们在艰难地徒步登山,不如手挽一根拐杖,而这根拐杖对于登泰山的时间和效率是举足轻重的。教师使用的教法及教材犹如人们登泰山使用的各式各样的拐杖,有豪华的龙头杖,也有文雅的竹节杖,更有即同样辅助我们登上山顶的普通的竹竿,甚至普通的树丫。因此,学习方法也一样,不在乎这根拐杖是多么的豪华,只要实用。相反,只求于表面就是华而不实。
今天,一个台湾的学者为我们提供了一根比较实用的拐杖——向儿童学习。在用中学、学中记,即学到的词能够及时地用于自己的熟悉的句型中,句型与词汇同时得到发展,语言也就学得流利了。这是
因此,他强调创造一个环境,在实际中不断加以训练,从而达到英语速成的目的。
四、 英语除非速成,别无它路
1、 留学是学英语唯一通道吗?学习英语就是多背多看吗?
目前,国内学英语大都是大班制,多则五、六十人的大班,没什么效率。少则一、二十人的小班,一般中学很少有这样小班,即使有效率也是有限的,人多练的机会自然就少,尤其是口语,除英语专业学生外,一般学生几乎没什么口语练习。于是人们归咎于没有好的环境,认为留学是唯一的通道。然而
这个环境就是在虚拟或实际的实践中运用。他认为,一个单词学了就马上用在句子里,一个句型学了就马上用于对话练习,在生活中打上烙印,马上就会变成你自己的语言。通过对话练习,让别人来刺激你的大脑,让你自己造出一切你真正想学的东西。这样的记忆才能深刻,再练几遍就不忘了。可是,目前多数人以为英语就是多看多背,但背的效果如何?
一九八零年,武汉水运工程学院挂榜招贤,录用一位年仅十八、九岁的名叫潘询的自学成才的青年为大学教师,此事曾在广大有志青年中引起强烈的反响,在如何学习口语时,他曾写道:由于没有训练环境,我把自己关在房里,进行“英汉摹拟式会话。”我将两把椅子摆开:一为外国人,一为中国人,我在中间充当翻译……我为自己创造语言环境,可谓煞费苦心,但收获不少。他还把他的学习经验概括成五个字:学在用中记。这相似
2、 靠分析语法能说出深刻英语吗?
国内传统教学法,为了应付各种考试,过多注重分析语法,过少的实际训练,他们等于在teaching about English,学生也跟着在 Learning about English。这就是为什么国内大专生学了至少十年的英语还不太会讲英语的原因之一,确实练得少!据
他的实验表明,一个正常记忆力的人,如果每天只接触一种语言十二分钟,学得好的话,三、四个月,可能进步很大,可是五个月后,他每天所学的东西和他们每天所念的几乎差不多相等。当然也就难有进步。因为,每天几分钟,顶多只能讲一些基本的英语。但是,如果把730个小时浓缩成半年来学呢?每天则刚好四个小时,多讲多练效率就好了。
3、 学习英语能够速成吗?
一般人看来,英语学习时间愈长,水平就越高,事实恰恰相反。十年,730个小时,拖拖拉拉,边学边念的学习不如压缩成半年卓有见效的速成。于是,他发现了一个最重要,使人难以置信的真理,学英语速成,不但可能,而且除此之外,别无它路!
如几个摩门教的传教士,在美只受了三个月的中文训练,到台第一天,就敢上台用中文讲道。又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美国训练特工到德国,要他们在二个月内把基本德语学到与德国人相差无几。
这种速成原因有二:一国情报局的一套较好课程。其二心理因素。即生死攸关的问题或出于一种实用、紧迫感。也就是教师常说的动机、学习目的明确与否,心理学说是间接兴趣。儿童学语言也是出于需要自己想说,也就学得快。
可见,特别的需要,外在的压力,也是快速学习语言的一个重要因素。相反的,因为学生学得拖拉,几乎不用,没有迫切的需求感,因此他们往往学了十年的英语,还不太会说英语,也就不为怪了。
以上是本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