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读《论语》·八佾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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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二十六章。通前篇末二章,皆论礼乐之事。

  第一章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孔子评论季氏说:“他在家庙里竟敢冒用天子的乐舞--八佾,这种僭越礼制的事如果可以容忍,那还有什么事不可以容忍呢?”
  {又译}孔子评论季氏说::“他在家庙里竟敢冒用天子的乐舞--八佾,这种僭越礼制的事他都忍心做,还有什么事他不忍心做呢?”
  徐志刚先生注:“季氏:鲁国正卿季孙氏。此指季平子,即季孙意如。一说,季桓子。  “八佾:‘佾(yi意)’,行,列。特指古代奏乐舞蹈的行列。一佾,是八个人的行列;八佾,就是八八六十四个人。按周礼规定,天子的乐舞,才可用八佾。诸侯用六佾;卿、大夫,用四佾;士,用二佾。按季氏的官职,只有用四佾的资格,但他擅自僭(jian剑。超越本分)用了乐舞的规格的八佾,这是不可饶恕的越轨的行为。”

  第二章
  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
  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这三家,在家庙祭祖完毕撤掉祭品时,令乐工唱天子宗庙祭祀时才唱的乐诗--《雍》。孔子说:“《雍》诗上说:‘协作祭祀的四方诸侯啊,天子才是庄严肃穆的主祭者。’为什么你们三家家庙祭祖时唱《雍》呢?”
  《圣经》说:“骄傲只启争竞。听劝言的,却有智慧。”(箴13:10)又说:“喜爱争竞的,是喜爱过犯。高立家门的,乃自取败坏。”(箴17:19)
  徐志刚先生注:“三家:春秋后期掌握鲁国政权的三家贵族:孟孙氏(即仲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他们是鲁桓公之子仲庆父(亦称孟氏)、叔牙、季友的后裔,又称‘三桓’。在这三家中,以季孙氏的势力最大。他们自恃有政治经济的实力,所以经常有越轨的行为,多次受到孔子的批判
  “雍:《诗经·周颂》中的一篇。古代,天子祭祀宗庙的儀式举行完毕后,在撤去祭品收拾礼器的时候,专门唱这首诗。”
  张国堂说:“以上两章都是孔子严厉批评诸侯国的权臣违背礼法,这是为了维护等级制的秩序,为了维护中央政府的权威。
  “地方政府要维护中央政府的权威,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央政府的政策。
  “在政府行政系统和司法系统中工作的公务人员(包括军队中的军人)都必须忠于并服从国家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最高权力机关。行使行政权的总统,行使立法权的议会和行使司法权的最高法院是君。上述公务人员和军人是臣。臣忠于君,君为臣纲的原则仍要坚持。”
  张国堂说:“古今中外的任何国家都是等级社会。任何消灭等级(或阶级)的主张都是歪理邪说。主张消灭阶级的人,都是为了打倒原来的领导,而建立自己高高在上的新的等级社会。因此,消灭阶级的理论都是骗人的。
  “一个社会如果没有等级,就必然没有管理。在一个国家中,如果谁也不能管理谁,谁也不能指挥谁,谁也不服从谁,这样的国家,必然是一盘散沙,就没有任何力量,也不能从事需要多人完成的工作。这样的社会如何能存在?这样的国家如何能生存?因此,国家、社会必须有等级秩序。
  “上述关于等级社会的说法是否与‘一切人生而平等’的原则相矛盾?我们说是不矛盾的。一切人生而平等,不是说人在一切方面都平等,而是说一切人在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上平等。一切人在阅读的权利、形成和表达意见的权利、与人交往的权利、获取、占有、享用财产的权利等权利上平等。一切人生而平等,不是说一切人的社会地位平等,人的社会地位有高有低,是不能平等的,而是说一切人在努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的权利上平等。一切人生而平等,不是说一切人的社会职务和角色平等,而是说一切人在争取担任任何社会职位和角色的权利上平等。总统与别的职位是不平等的。总统高于其他任何由个人担任的职务。但任何人在争取担任下一任总统的权利上与现任总统(或现任副总统)平等。老板与其所雇的员工是不平等的,老板管理、指挥员工,员工服从老板,但任何人都有与别人平等的权利争取当老板。”
  张国堂说:“一切人在获取、占有、享用财产的权利上平等。并不是说一切人占有同样多的财产,而是说一切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在市场上挣钱。由于人的能力不同,挣的钱自然不一样多。于是各人所占有的财产就不一样多。”
  张五常说:“要知道,在这个社会里,人一生下来就是不平等的。坦白地说,这是上帝造成的,怎么可能平等?每个人都不平等。某方面是可以平等的,但不可能每方面都平等。在产权明晰的制度里,每个人拥有的财产都不一样,有人富一点,有人穷一点。但正因为产权不平均,人权就可以平均;人权平均,就可以搞法治,可以搞司法,因为司法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的资产不平等,但人权可以平等。”
  张国堂说:“一切人生而平等的原则是共和国的基石。没有这个原则就没有共和国。
  “成立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每一个人的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国家、社会是由个人所组成的。没有一个个个人的权利,就没有国家的利益。没有一个个个人的幸福,就没有社会的公共幸福。不能以国家利益的名义剥夺任何个人的正当权利。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权是每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当权者不得以任何名义剥夺任何一个公民的这些权利。”
  法国的孟德斯鸠和美国的汉密尔顿等伟大的学者说,大共和国会被内部的动乱和腐败所破坏,因此大国难以建立中央集权的共和国。小共和国会被外部力量所破坏。联邦共和国具有小共和国容易治理的优点,从而不会被内部的动乱和腐败所破坏;同时又具有大国的力量抗御外敌,这就有大国的优点,不容易被外部力量所破坏。
  张国堂说:“中国是一个特大国家,人口众多,地域广阔,又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地的经济、政治、文化、传统、宗教等都不同。这是中国最大的国情,中国的政体设计,必须考虑这个最大的国情。根据理论和国情,以及辛亥革命以来的历史经验教训。中国不可能建立中央集权的共和国。中国如果要建立代议制共和政体,就必须采用联邦制,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都是中华联邦共和国的邦,可统称为省。
  “联邦政府的权力范围是:国防、外交、管理货币、管理贸易、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省际关系等。各省独立地管理自己的内部事物。联邦政府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不通过省政府而直接管理自然人和企业法人等。各省政府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独立地管理本省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等。联邦政府依法不通过省政府而直接向自然人和企业法人等征税、收费和罚款。各省政府不经联邦政府的批准,可依照本省的法律对本省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等征税、收费和罚款。联邦政府的行政部门在征税、收费和罚款时,必须先经过联邦议会立法。议会没有立法的,行政部门不得征税、收费和罚款。必须经过地方议会立法之后,地方政府的行政部门才可以依照本地的法律征税、收费和罚款。
  “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总统行使行政权。军权是行政权的一部分。总统是全国军队的总司令。议会行使立法权。最高法院行使司法权。议会采用两院制,分众议院和参议院。议会议员的人数不可太多,因为议员人数太多,容易被强人所操纵。参议院议员每省两名,由各省议会选举产生。众议院议员的人数不可超过两百名,按各省人口数占全国总人口数的比例分配各省当选议员的名额,由各省人民直接选举产生。联邦政府的总统由全国人民直接选举产生。最高法院的最高法官由总统提名,由议会选举产生。总统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届。任何人任总统不可连续超过八年。众议院议员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参议院议员任期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的参议员。参议员可连选连任。最高法官一旦当选,如无重大错误,就一直任职到退休。议会不得立法降低总统和最高法官的薪金和待遇。总统依法行政,最高法院依法司法。一切行政决定都由总统或由总统授权者作出。议会议员一人一票,立法由多数票决定。众议院创制的立法,要经参议院审议通过。参议院创制的立法,要经过众议院审议通过。议会两院通过的法律要由总统公布后方为有效。总统对议会两院通过的法律有否决权。对总统否决了的法律。议会两院可重新审议,如获三分之二的多数在两院分别通过,就可不经总统公布而生效。这样,总统就无权否决了。议会议员在议会中的发言权不得剥夺。议会议员在议会中的发言不受法律的追究。
  任总统的人在犯有如下罪行时,议会可弹劾任总统的人:一、指令有关行政部门妨碍公平选举;二、不经参议院同意,私自同外国缔约,或不经议会批准而擅自发动战争;三、拒不执行议会两院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的法律;四、不经议会立法,越权行政;不经议会批准,擅自向自然人和企业法人等征税、收费和罚款;五、财政开支突破议会批准的预算;六、不经法院审判,命令有关行政部门超期关押公民;七、妨碍司法公正。但在外敌入侵和国内有武装叛乱时,议会要慎重使用自己的弹劾权。弹劾案由众议院提出,由参议院审议判决。议会两院通过对总统的弹劾案后,总统在宪法规定的期限内可以解散议会。总统解散议会后,立即进行议会选举。经选举产生的新议会应该立即重新审议前议会通过的弹劾案。如果新议会没有通过弹劾案。则原议会通过的弹劾案无效。如果新议会通过了弹劾案,则弹劾案立即生效。任总统的人被解职并立即交普通法院进行刑事审判。假如议会两院通过了弹劾案后,总统不解散议会而自动去职,可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任总统的人因犯罪而自动辞职的,议会可免于弹劾,并可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由副总统升任总统,并由参议院议长升任副总统。参议院重新选举议长。任总统的人被议会弹劾去职时,由任副总统的人代理总统。并立即开始总统和副总统的选举。
  “各省政府也实行三权分立。各省的省长和省议会的议员由本省的人民直接选举产生。
  “选举必须公开、公平。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任何公民都有权竞选总统、国会议员、省长和省议会议员等。在选举中,任何公民都有权组织政党帮助自己竞选”
  张国堂说:“行政讲效率,立法要周全。如果行政和立法不分立,那就行政没有效率,法律也不周全。为了使法律周全,议会议员都应独立思考,在议会都有平等的发言权的平等的表决权。只有在各种意见的辩论中才能制定出周全的法律。为了法律的周全,议会应分为两院。”
  张国堂说:“行政系统(包括军队)必须统一,不能有意见分歧。凡不同意政府政策和法律的官员(包括军官)都必须辞职。凡发表同政府政策和法律不一致的行政官员(特别是军官)都应当撤职。”
  张国堂说:“行政系统有膨胀的趋势,这是古今中外共同的规律。中国古代行政系统的膨胀趋势,是中国历史上专制王朝垮台的重要原因。因为行政系统的机构多了,人员多了,财政开支就必然大,人民的经济负担就必然重,这就导致民众贫穷。民众贫穷就会造反。王朝政府就会垮台。”
  张国堂说:“众议员任期较短,并且由人民直接选举。新当选的众议员对立法事务往往不太熟悉,知识可能也不多。但他们同行政系统的斗争的积极性就很高。而参议院议员任期较长,且由省议会选举产生。他们同行政系统作斗争的积极性就不很高。但他们一般都熟悉立法事务,知识也很丰富。这样,众议院和参议院正好互补。参议院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就是为了避免新议员太多,因为新议员不太熟悉立法事务。如果新议员太多,就难以开展工作。”
  张国堂说:“国家由多数人统治,同时保护少数人的正当权利不受侵犯,这是民主政治的原则。选举由得多数选民选票的人当选。法律和政策体现多数人的意见。同时保护少数人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权,不得迫害持少数派意见的人。
  “由于多数人没有与国家不一致的利益。同时,如果多数人错了,其错误的后果由多数人自己承担。因为国家政策错误的后果必然由全体人民承担。由多数人承担少数人错误的后果,是极不公平的。因此,国家应由多数人统治。
  “迫害持少数派意见的人,剥夺少数人的正当权利,是多数人的暴政。而多数人的暴政是不義的。天主上帝憎恶多数人的暴政。多数人的暴政的必然结果,是代表多数人的当权者成为僭主。这样,民主政体就演变为僭主政体。虽然这样的僭主政体仍然会以民主政体为名義。并且,这样的僭主往往是暴君。而暴君会虐待所有的臣民,会使全国人民生活在恐惧和贫穷之中。多数人的暴政必然会演化为暴君政治,这是一个规律。这个规律就是天主上帝对行暴政的多数人的惩罚。
  “无数历史事例证明,多数人也会犯错误。而且,真理总是由极少数个别人发明的。迫害持不同意见的少数人,会造成整个社会的恐怖气氛。一个心怀恐惧的人,不可能有创新的能力。如果多数人心怀恐惧,整个社会就没有创新的能力。一个不宽容错误意见的民族,不可能有创新的能力。因为许多真理在起初时被绝大多数人当作错误。例如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马丁·路德的‘因信称義’的宗教见解等等。”
  张国堂说:“根据儒家学说和基督教的教義。每个人都有良心,都有善良和理性的本性,都有足够的智慧在别人的启发下并通过自身的经验来知道是非、善恶。因此,民主政体是可行的。同时,人与人在天资和智力上存在差别,‘愚昧人必作慧心人的仆人’,因此,民主政体必须是代议制民主政体,而不可能是直接民主政体,
  “由于从众心理是下层民众的普遍心理,具有从众心理的下层民众容易被狡诈的强者操纵。因此,直接民主政体必然演变为僭主政体。”

  第三章
  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孔子说:“一个人不信道,如何对待礼法呢?一个不信道的人,如何对待乐呢?他有真正的喜乐吗?”
  游氏曰“人而不仁,则人心亡矣,其如礼乐何哉?言虽欲用之,而礼乐不为之用也。”
  程子曰:“仁者天下之正理。失正理,则无序而不和。”
  李氏曰:“礼乐待人而后行,苟非其人,则虽玉帛交错,钟鼓铿锵,亦将如之何哉?”
  我师朱熹曰:“然记者序此于八佾雍彻之后,疑其为僭礼乐者发也”
  张国堂说:“一个骄傲、狂妄、放肆的人,不会遵守礼法制度。一个不敬畏天主上帝的人,往往会破坏社会的正常秩序。”

  第四章
  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
  鲁国人林放见世人依礼办事时专务繁文,他怀疑礼的根本不在此,就问礼的根本是什么。孔子说:“很重要的问题啊!从礼节儀式来说,与其奢侈,不如节俭;从办理丧事来说,与其在儀式上搞得很隆重而完备周到,不如心里沉痛悲哀地悼念死者。”

  第五章
  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
  孔子说:“没有礼法制度的东方和北方少数民族有君主,还不如中原礼義之邦暂时失去君主。”
  张国堂说:“最高领导者远不如政教学说和礼法制度重要。”

  第六章
  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对曰:“不能。”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
  季氏去祭祀泰山。孔子对冉有说:“季氏去祭祀泰山,是僭越礼制的行为。你不能劝阻吗?”冉有回答说“不能”。孔子说:“啊呀!莫非说泰山之神还不如鲁国人林放知礼吗?”

  第七章
  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
  孔子说:“君子谦逊,不与人相争。如果有相争的,那一定是射箭比赛了!就算是射箭比赛吧!那也是互相作揖、谦让,然后登堂;射箭完了,走下堂来,又互相敬酒。这种相争,也是君子之争。”
  所罗门说:“设筵满屋,大家相争,不如有块干饼,大家相安。”(箴17:1)又说:“分争的起头,如水放开。所以在争闹之先,必当止息争竞。”(箴17:14)又说:“喜爱争竞的,是喜爱过犯。高立家门的,乃自取败坏。心存邪僻的,寻不着好处。舌弄是非的,陷在祸患中。”(箴17:19~20)又说:“愚昧人张嘴启争端,开口招鞭打。”(箴18:6)又说:“恨能挑启争端。爱能遮掩一切过错。”(箴10:12)又说:“吃素菜,彼此相爱,强如吃肥牛,彼此相恨。暴怒的人,挑启争端。忍怒的人,止息分争。”(箴15:17~18)又说:“乖僻人播散分争。传舌的离间密友。”(箴16:28)又说:“远离分争,是人的尊荣。愚妄人都爱争闹。”(箴20:3)又说:“宁可住在房顶的角上,不在宽阔的房屋,与争吵的妇人同住。”(箴21:9)又说:“宁可住在旷野,不与争吵使气的妇人同住。”(箴21:19)又说:“心骄气傲的人,名叫亵慢。他行事狂妄,都出于骄傲。”(箴21:24)又说:“骄傲只启争竞。听劝言的,却有智慧。”(箴13:10)又说:“赶出亵慢人,争端就消除,分争和羞辱,也必止息。”(箴22:10)又说:“好气的人,挑启争端。暴怒的人,多多犯罪。”(箴29:22)
  周文王临终时告诫他儿子周武王说:“见善速为,远离是非,机会来了莫犹豫,这是道的最高境界。”
  张国堂说:“远离是非,就是远离纷争。”

  第八章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
  子夏问道:“‘娇媚的笑容多好看啊,美丽的眼睛多有神啊,白色的脸好化妆啊?’是什么意思你?”孔子说:“先有白地子,才能绘画。”子夏又问:“礼必以忠诚信道为质吗?”孔子说:“能启发我思想的是你子夏呀!现在可以同你讨论《诗经》了。”

  第九章
  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
  孔子说:“夏朝的礼,我能说出来,但夏的后代杞国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商朝的礼,我能说出来,但商的后代宋国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因此这两国的典籍不足,了解夏礼、殷礼的贤人也太少。如果有记载夏礼、殷礼的典籍和熟悉夏礼、殷礼的贤人,我就能证明我所说的夏礼、殷礼了。”

  第十章
  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
  孔子说:“鲁国国君以天子祭祖的规格祭祀其祖先周公,在举行典礼儀式时,第一次献酒之后,其君臣就懈怠而无诚意,于是我就不想再看下去了。”
  张国堂说:“在孔子时代,中国是联邦君主国。周天子周王是君主国联邦的首脑,也就是全中国的元首。鲁国是周分封的诸侯国,是联邦中的一个邦。因此鲁国国君是地方的政府首脑,地位比周天子低”
  张国堂说:“扩张是君主国的本性之一。联邦君主国的各邦--各分封的诸侯国都是君主国。扩张是这些诸侯国的本性之一。春秋之后,周王分封的各诸侯国相互兼并,到战国时,周室衰微,天下出现七国争雄的局面。最后秦始皇统一全国,形成中央集权的君主国。因此,联邦诸侯国是不稳定的政体,容易导致各邦的相互兼并。而联邦共和国是稳定的。因为共和国没有扩张的本性。”
  徐志刚先生注:“禘(di地):古代只有天子才可以举行的祭祀祖先的隆重典礼。既:已经。灌:禘礼初始即举行的献酒降神儀式。古代祭祀祖先,一般用活人坐在位前象征受祭者(这个人叫‘尸’)。煮香草为‘郁’,合黍酿成气味芬芳的一种酒‘郁鬯(chang唱)’。将‘郁鬯’献于‘尸’前, 使其闻一闻酒的香气而并不饮用,然后将酒浇在地上。这整个过程就叫‘灌’。”
  赵伯循曰:“禘,王者之大祭也。王者既立始祖之庙,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祀之于始祖之庙,而以始祖配之也。成王以周公有大勋劳,赐鲁重祭。故得禘于周公之庙,以文王为所出之帝,而周公配之,然非礼矣。”灌者,方祭之始,用郁鬯之酒灌地,以降神也。鲁之君臣,当此之时,诚意未散,犹有可观,自此以后,则浸以懈怠而无足观矣。盖鲁祭非礼,孔子本不欲观,至此而失礼之中又失礼焉,故发此叹也。谢氏曰:“夫子尝曰:‘我欲观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征也;我欲观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征也。’又曰:‘我观周道,幽厉伤之,吾舍鲁何适矣。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考之杞宋已如彼,考之当今又如此,孔子所以深叹也。”

  第十一章
  或问禘之说。子曰:“不知也。知其说者之于天下也,其如示诸斯乎!”指其掌。
  有人问鲁国国君以天子的规格祭祀其祖先周公的由来道理。孔子说:“不知道。能懂这个道理的人治理天下,就同看视这一样容易了。”他一面说,一面指着自己的手掌。
  我师朱熹曰:“先王报本追远之意,莫深于禘。非仁孝诚敬之至,不足以与此,非或人之所及也。而不王不禘之法,又鲁之所当讳者,故以不知答之。示,与视同。指其掌,弟子记夫子言此而自指其掌,言其明且易也。盖知禘之说,则理无不明,诚无不格,而治天下不难矣。圣人于此,岂真有所不知也哉?”

  第十二章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
  祭祀祖先就如同祖先真在祭台上。祭祀神灵就如同神灵真在祭坛上。孔子说:“我不亲自参与祭祀,就如同没有祭祀。”
  张国堂说:“从本章节可以看出,孔子对其祖先很孝敬,对神灵很虔诚敬畏。这说明孔子是有神论者。他相信他祖先虽然死了,但其灵魂仍然存在,没有消亡。他虔诚敬畏神,就表明他相信有神。后来有人说孔子是无神论者,这是没有根据的”

  第十三章
  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有实权的卫国大夫王孙贾问:“与其亲顺地位高的奥神,不如亲顺管事的灶神。这句俗语怎么讲?”孔子说:“不是这样,如果背逆天理得罪了天主上帝,无论是向奥神还是向灶神祈祷,都没有用。”
  我师朱熹曰:“王孙贾,卫大夫。媚,亲顺也。室西南隅为奥。灶者,五祀之一,夏所祭也。凡祭五祀,皆先设主而祭于其所,然后迎尸而祭于奥,略如祭宗庙之仪。如祀灶,则设主于灶陉,祭毕,而更设馔于奥以迎尸也。故时俗之语,因以奥有常尊,而非祭之主;灶虽卑贱,而当时用事。喻自结于君,不如阿附权臣也。贾,卫之权臣,故以此讽孔子。天,即理也;其尊无对,非奥灶之可比也。逆理,则获罪于天矣,岂媚于奥灶所能祷而免乎?言但当顺理,非特不当媚灶,亦不可媚于奥也。”  
  谢氏曰:“圣人之言,逊而不迫。使王孙贾而知此意,不为无益;使其不知,亦非所以取祸。”
  张国堂说:“在孔子时代,周天子周王的力量已经衰微,没有力量在联邦君主国中维持礼法制度。当时,各诸侯国的权臣经常僭越周礼,周天子也无法制止。孔子认为,周礼是天主上帝的旨意。对违背周礼的人,周天子虽无力惩罚,但天主上帝必要惩罚。”

  第十四章
  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孔子说:“周礼是借鉴于夏礼和殷礼,并在夏礼和殷礼的基础上演变发展而建立起来的,多么丰富完备啊?我遵从周礼。”

  第十五章
  子入大庙,每事问。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入大庙,每事问。”子闻之曰:“是礼也。”
  孔子进入太庙助祭,询问每件事。有人说:“谁说孔丘知礼呢?他进入太庙,对每件事都要问一问。”孔子听到这话,就说:“这样做,就是礼啊!”

  第十六章
  子曰:“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
  孔子说:“在射箭比赛时,是看射手是否能准确地射中皮靶子,而不在乎是否射穿皮靶子,因为各人力气的大小有所不同,在古代是这个道理。”
  我师朱熹曰:“为,去声。射不主皮,乡射礼文。为力不同科,孔子解礼之意如此也。皮,革也,布侯而栖革于其中以为的,所谓鹄也。科,等也。古者射以观德,但主于中,而不主于贯革,盖以人之力有强弱,不同等也。记曰:“武王克商,散军郊射,而贯革之射息。”正谓此也。周衰,礼废,列国兵争,复尚贯革,故孔子叹之。”
  杨氏曰:“中可以学而能,力不可以强而至。圣人言古之道,所以正今之失。”

  第十七章
  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在古代,阴历的每月初一叫“朔”。礼制规定,诸侯在每月“听政”的开始,叫“告朔”。鲁国国君已不亲自到祖庙去举行告朔礼了。有关官员仍然供应活羊在告朔时杀掉。子贡认为国君不亲为,其礼已无实质意義而枉费此活羊,故他想去之。孔子说:“子贡啊!你爱惜那羊,我爱惜这礼。”

  第十八章
  子曰:“事君尽礼,人以为谄也。”
  孔子说:“完全按照周礼事奉国君,别人却以为这是谄媚国君。”
  黄氏曰:“孔子于事君之礼,非有所加也,如是而后尽尔。时人不能,反以为谄。故孔子言之,以明礼之当然也。”
  程子曰:“圣人事君尽礼,当时以为谄。若他人言之,必曰我事君尽礼,小人以为谄,而孔子之言止于如此。圣人道大德宏,此亦可见。”

  第十九章
  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鲁定公问:“君主使用臣,臣事奉君主,应该怎样做?”孔子回答说:“君依礼用臣,臣忠诚事君。”
  徐志刚先生注:“定公:鲁国的君主,姓姬,名宋,谥号‘定’。襄公之子,昭公之弟,继昭公而立。在位十五年(公元前509-前495年)。鲁定公时,孔子担任过司寇,代理过宰相。鲁定公的哥哥昭公,曾被贵族季氏赶出国外。因此,鲁定公询问孔子,如何正确处理君臣关系,以维持政权。”
  我师朱熹曰:“二者皆理之当然,各欲自尽而已。”
  吕氏曰:“使臣不患其不忠,患礼之不至;事君不患其无礼,患忠之不足。”
  尹氏曰:“君臣以義合者也。故君使臣以礼,则臣事君以忠。”
  张国堂说:“君对待臣,臣对待君,都要遵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

  第二十章
  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孔子说:“《诗经》的第一篇《关雎》,有快乐,但没有快乐过度而失其正。有忧愁,但没有忧愁过度而伤于和。”
  我师朱熹曰:“乐,音洛。关雎,周南国风诗之首篇也。淫者,乐之过而失其正者也。伤者,哀之过而害于和者也。关雎之诗,言后妃之德,宜配君子。求之未得,则不能无寤寐反侧之忧;求而得之,则宜其有琴瑟钟鼓之乐。盖其忧虽深而不害于和,其乐虽盛而不失其正,故夫子称之如此。欲学者玩其辞,审其音,而有以识其性情之正也。”

  第二十一章
  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鲁哀公问宰我,祭祀土地神时,用什么木料做牌位。宰我回答说:“夏朝人用松树,商朝人用柏树,周朝用栗子树,其意思是说:让民众战栗。”孔子听说这件事之后,对宰我说:“已经完成的事就不用再说了,其势不能停止的事就不要再劝谏了,已经过去的事就不要在追究了。”
  徐志刚先生注:“宰我:姓宰名予,字子我。鲁国人。孔子早年的弟子。”
  我师朱熹曰:“宰我,孔子弟子,名予。三代之社不同者,古者立社,各树其土之所宜木以为主也。战栗,恐惧貌。宰我又言周所以用栗之意如此。岂以古者戮人于社,故附会其说与?遂事,谓事虽未成,而势不能已者。孔子以宰我所对,非立社之本意,又启时君杀伐之心,而其言已出,不可复救,故历言此以深责之,欲使谨其后也。”
  尹氏曰:“古者各以所宜木名其社,非取義于木也。宰我不知而妄对,故夫子责之。”
  张国堂说:“宰我在鲁哀公的面前,说周朝用栗子树是使民战栗,这是指责鲁哀公的祖先,犯了人的大忌。宰我白天睡大觉,被孔子指责为‘朽木不可雕也’。这样的人,智力不可能很高,学识不可能很丰富。而鲁国国君以及有势力的贵族,都是周公的后人。周公及其父兄是周礼的主要制定者。像宰我这样智力低下、学识疏浅的人,如果妄评周礼,可能召祸。因此孔子用这些话严厉地告诫宰我,这是对宰我的爱护。并不是历史上的人和事都不能评说。在下一章,孔子就评论管仲,并指责他不知礼。《论语》的编著者把这两章相邻,就是为了避免读者对这些话的误解。
  “所罗门说:‘愚昧人行愚妄事,行了又行,就如狗转过来吃它所吐的。’(箴26:11)一个人如果不从他人和自己过去的错误中吸取教训,不记住过去的错误及其后果,他必然是‘愚昧人行愚妄事,行了又行,就如狗转过来吃它所吐的。’一个民族如果不从自己的错误中汲取教训,不记住过去的错误及其恶果,这个民族就是一个愚昧的民族。永远也别想强盛。
  “孟子曰:‘孔子作《春秋》,乱臣贼子惧’。孔子把历史上的乱臣贼子的所作所为以及他们可悲的下场都记录下来告诉后人。后人知道了乱臣贼子都没有好下场(这是天主上帝的惩罚),就不会为非作歹、作奸犯科。孔子经常褒贬历史上的人和事以教育后人。就是在本篇,孔子指责季孙氏冒用八佾,指责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家庙祭祖时唱《雍》;当季孙氏要祭泰山时,孔子问冉有能不能劝阻,等等。这都是说成事、谏遂事、追究既往。”

  第二十二章
  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俭乎?”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然则管仲知礼乎?”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
  孔子说:“管仲之器小啊!”有人问:“管仲节俭吗?”孔子说:“管仲家收取老百姓大量的市租,为他家管事的官员也是一人一职而不兼任,哪能说是节俭呢?”那人又问:“那么,管仲知礼吗?”孔子说:“国君宫殿门口有萧墙,管仲家门口也有萧墙。国君为与别国国君友好外交,便于设宴招待外宾,在堂上专门设置献过酒后放空杯子的土台,管仲家也设置这样的土台。若说管仲知礼,那谁还不知礼呢?”
  徐志刚先生注:“管仲:姓管,名夷吾,字仲。一名管敬仲。齐国姬姓之后人。颖(ying影)上(今安徽省西北部,淮河北岸,颖河下游)人。生年不详,卒于公元前645年。春秋初期有名的政治家。帮助齐桓公以‘尊王攘夷’相号召,使桓公成为春秋时诸侯中第一个霸主。”
  我师朱熹曰:“器小,言其不知圣贤大学之道,故局量褊浅、规模卑狭,不能正身修德以致主于王道。或人盖疑器小之为俭。三归,台名。事见说苑。摄,兼也。家臣不能具官,一人常兼数事。管仲不然,皆言其侈。好,去声。坫,丁念反。或人又疑不俭为知礼。屏谓之树。塞,犹蔽也。设屏于门,以蔽内外也。好,谓好会。坫,在两楹之间,献酬饮毕,则反爵于其上。此皆诸侯之礼,而管仲僭之,不知礼也。愚谓孔子讥管仲之器小,其旨深矣。或人不知而疑其俭,故斥其奢以明其非俭。或又疑其知礼,故又斥其僭,以明其不知礼。盖虽不复明言小器之所以然,而其所以小者,于此亦可见矣。故程子曰‘奢而犯礼,其器之小可知。盖器大,则自知礼而无此失矣。’此言当深味也。”
  苏氏曰:“自修身正家以及于国,则其本深,其及者远,是谓大器。扬雄所谓‘大器犹规矩准绳’,先自治而后治人者是也。管仲三归反坫,桓公内嬖六人,而霸天下,其本固已浅矣。管仲死,桓公薨,天下不复宗齐。”
  杨氏曰:“夫子大管仲之功而小其器。盖非王佐之才,虽能合诸侯、正天下,其器不足称也。道学不明,而王霸之略混为一途。故闻管仲之器小,则疑其为俭,以不俭告之,则又疑其知礼。盖世方以诡遇为功,而不知为之范,则不悟其小宜矣。”

  第二十三章
  子语鲁大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皦如也,绎如也,以成。”
  孔子同鲁国的乐官谈论音乐,说:“演奏音乐的道理是可以知道的:开始时,合奏和谐协调,乐曲展开之后,音色要纯正、音调要准,高音、低音的起伏要和谐,节拍要分明,又连绵不断,直到乐曲演奏的终了。”

  第二十四章
  仪封人请见。曰:“君子之至于斯也,吾未尝不得见也。”从者见之。出曰:“二三子,何患于丧乎?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以夫子为木铎。”
  卫国仪邑防守边界的官员,请求见孔子。他说:“到这里来的君子,我没有不能见的。”随从孔子的弟子领他去见孔子。他出来时,对孔子的弟子们说:“你们几位何必担心孔子失去官位而离开祖国呢?天下无道,天主上帝将以孔子作为传布政教学说的木铎。”
  徐志刚先生注:“木铎(duo夺):一种金口木舌的大铜铃。古代以召集群众,下通知、宣布政教法令,或在有战事时使用。这里是以‘木铎’作比喻,说孔子将能起到为国家发布政令的作用(管理天下)。”
  张国堂说:“孔子的政教学说,是天主上帝的旨意。孔子只是天主上帝用以发布旨意的木铎。而木铎是一种器具。这就是说,孔子是天主上帝的仆人。天主上帝用孔子管教中国古人。这是天主上帝爱中国古人。孔子就是天主上帝爱中国古人的见证。”

  第二十五章
  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孔子在评论歌颂舜接受尧禅让帝位而使天下平的《韶》乐时,说“尽美啊!又尽善。”在评论歌颂周武王战胜商纣王的《武》乐时,说:“尽美啊,只是未尽善。”
  徐志刚先生注:“孔子认为武王伐纣虽顺应天意民心,但毕竟经过征战,故说‘未尽善’。”
  张国堂说:“在中国历史上,像尧禅让舜、舜禅让禹是极少的,几乎每一个王朝都是经过征战而建立起来的。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句话虽然不知是出自谁人之口,但却是非常有名的名言。这确实是人活动的规律之一。而皇帝是人间的最高处,因此,在中国历史上为争夺皇帝之位的斗争,是非常激烈的。秦始皇出巡时,项羽看见了,就说:‘彼可取而代之。’刘邦在首都咸阳看见了,就说:‘大丈夫就该如此。’而当时的项羽和刘邦都是地位极低的小民。像项羽刘邦这样地位卑微的人都想当皇帝,可见想当皇帝的人是很多的。在上位的人如果不修心养性,就会犯错误。如果犯了严重的罪过,就会被别人取代。不论是在位想保位的,还是不在位想当的,其言行符合我主耶稣基督心意的,才能如愿。因为我主耶稣基督才是最高的主宰。祂要立谁就立谁,祂要废谁就废谁。祂能立极卑微的人执掌国权,也能把高高在上的人降卑。
  “孔子厌恶战争,但中国历史上为争夺政权的内战,其次数之多、其规模之大、其损害之烈,在整个人类历史上是罕见的。孔子对此无法可施,孔子的后辈学者如朱熹等也无计可施。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学习西方的政治学说。这些政治学说都是基督徒发现的,也是基督徒所坚持的,是天主上帝的旨意。只有西方关于代议制共和政体的理论学说,才能解决这个问题。解决这个巨大问题的伟大任务,已经光荣地落到我们这一代人的头上。
  “自秦汉以来,没有一个王朝能连续地超过三百年。汉朝超过了三百年,但分为西汉、东汉。宋朝也超过了三百年,但分为北宋、南宋。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事实。这个事实说明,专制独裁政府的更迭如人的生老病死一样是自然规律。而专制独裁政府的更迭必然通过战争来完成。而通过战争建立起来的政府又必然是专制独裁政府。这是一个循环。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就在这个循环之中
  “今天,我们要打破这个循环。这个循环有巨大的惯性和刚性,靠人的力量决不可能打破这个循环。只有我主耶稣基督,才能打破这个循环。我主耶稣基督要在中国作王,要以中国为自己的基业,要以中国人民为自己的产业。这是中国人民的最大幸福。凡作我主耶稣基督基业的国家,就是有福的,就是强盛的、平安的。我主耶稣基督在中国作王,也就是天主上帝的儿子们——基督徒们通过代议制民主政体在中国执掌王权。我主耶稣基督在中国作王之后,中国就永远没有为争夺政权的内战。因为我主耶稣基督是和平之君。
  “圣父耶和华说:‘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我们倚靠天主上帝,一定能领导中国人民走上基督作王的宪政民主的道路。这是我主耶稣基督要中国人民走的道路。”

  第二十六章
  子曰:“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
  孔子说:“高居上位,却待人不宽恕,执行礼制不严肃认真,参加丧礼也不哀悼,我如何看这样的人呢?”
  所罗门说:“定恶人为義的,定義人为恶的,这都为耶和华所憎恶。”(箴17:15)又说:“刑罚義人为不善。责打君子为不義。”(箴17:26)
  张国堂说:“在上掌权的人,要尊重公民的权利,凡剥夺公民正当权利的,就是‘居上不宽’。公民有哪些正当权利呢?思想自由,阅读的权利,包括收看电视和收听电台广播的自由权,形成和表达意见的自由权,与人交往的自由权等是每个人的正当权利。也就是说,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等都是公民的正当权利。当权者不得剥夺任何人的这些权利。
  “言论自由,当然包括说错化的权利,也包括批评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权利。批评法律不是违反法律。法律如不允许批评,就不能纠正法律中的错误,就不能使法律尽善尽美。
  “不当权的人发表错误意见,对社会不会有重大影响。从而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别人发表错误意见,你可以反驳他,这就为你发表正确意见提供了机会。为什么不能宽容与自己意见不同的人呢?为什么要禁止别人发表不同意见呢?凡禁止不同意见的,都是当权者自己错了,他没有理由反驳不同意见,又嫉妒别人发表正确意见。就把别人的正确意见说成是错误意见而加以禁止。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凡禁止发表与当权者不同意见的,都给国家和民众造成巨大灾难,并使国家陷于贫弱落后,使民众陷于贫穷困苦。
  “当然,当政者对在下层民众中宣传异端邪说的人,要提高警惕。凡煽动平民仇恨富人、煽动民族之间相互仇恨、或者动员和组织下层民众侵犯私有财产或武力夺取政权的,要坚决依法取缔。对其为首者,要坚决依法严刑惩处。
  “另外,言论自由不是说谎的自由。谎话是故意编造的关于事实的虚假陈述。在法庭上作假见证,以及虚假广告等,都必须负法律责任。捏造谣言诽谤他人名誉的必须负法律责任。言论自由不是揭露他人私人密事的自由。侵犯公民隐私权的,必须负法律的责任。
  居上不宽的统治者,总是没有好下场。有史为证。”
  《史记》记载:“夷王崩,子厉王胡立。厉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荣夷公。大夫芮良夫谏厉王曰:‘王室其将卑乎?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有专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将取焉,何可专也?所怒甚多,不备大难。以是教王,王其能久乎?夫王人者,将导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无不得极,犹日怵惕惧怨之来也。故颂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蒸民,莫匪尔极’。大雅曰‘陈锡载周’。是不布利而惧难乎,故能载周以至于今。今王学专利,其可乎?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荣公若用,周必败也。’厉王不听,卒以荣公为卿士,用事。
  “王行暴虐侈傲,国人谤王。召公谏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韂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其谤鲜矣,诸侯不朝。三十四年,王益严,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厉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鄣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水。水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水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蒙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也,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所以产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王不听。于是国莫敢出言,三年,乃相与畔,袭厉王。厉王出奔于彘。”
  《史记》又记载:“汉元年十月,沛公兵遂先诸侯至霸上。秦王子婴素车白马,系颈以组,封皇帝玺符节,降轵道旁。诸将或言诛秦王。沛公曰:‘始怀王遣我,固以能宽容;且人已服降,又杀之,不祥。’乃以秦王属吏,遂西入咸阳。欲止宫休舍,樊哙、张良谏,乃封秦重宝财物府库,还军霸上。召诸县父老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巿。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且吾所以还军霸上,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乃使人与秦吏行县乡邑,告谕之。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沛公又让不受,曰:‘仓粟多,非乏,不欲费人。’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
  理论和历史都证明,暴君是不能长久的,且都没有好下场。
  圣托马斯·阿奎那说:“因此,一个受万民爱戴的君主的政权是不容易推翻的;由于这个缘故,所罗门才说(《箴言》,第二十九章,第十四节),‘君王凭诚实判断穷人,他的国位必永远坚立。’相反地,一个暴君的统治既然为民众所唾弃,就必定不能长期存在;因为凡是违反许多人的意愿的事物总是不长的。事实上,暴君们在一生中间很少不遭到某种灾祸的;在多事之秋,总不乏可以起来反对暴君的机会,而一旦碰到这种机遇,许多人中间一定会有人设法加以利用。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必将拥护反叛者,而无论是谁,只要在这种行动上能深获人心,多半是不会功败垂成的。所以暴君的政权很难维持久远。
  “如果我们看一看暴君的保持其权力的方法,上述的那一点就可以看得格外明显。他不可能靠增进感情来维持统治权,因为像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暴君和臣民之间是很少或根本没有什么情谊可言的。当摆脱难以忍受的屈辱的机会自行出现时,群众就不会那么循规蹈矩,还念念不忘忠诚不贰的教条。更可能的是,一般人民觉得在采取一切办法以反抗心肠歹毒的暴君方面倒是并不缺乏信心的。因此,暴政以畏惧为唯一的靠山;暴君们千方百计要使自己为臣民所畏惧。但由畏惧造成的基础是脆弱的。当机会和成功的希望自行出现时,以前由于心怀畏惧而唯命是从的人们就会起来反抗他们的支配者;他们一向越是单纯由于畏惧而在愿望上受到抑制,那种叛变的声势也就愈加猛烈。正如水一样,如果强加压抑,当它找到一个出口时就会格外锐不可当地喷射出来。而且,畏惧本身也带有其内在的危险;因为,当恐惧太甚时,它会迫使许多人铤而走险。而一个横下心来的人对于任何企图都是格外容易奋不顾身的。暴政决不能维持久远。
  “这个结论从理论上看得很清楚,从实例上也是同样看得很清楚。无论我们考察古代的史实或近代的事迹,都很难发现哪一个暴君政权是寿命很长的。为此,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里列举了几个暴君的名字之后,也接着证明他们的统治是多么短暂;然后他指出,如果有些暴君在位较长,那是因为他们的暴政并不过分苛酷,因为他们在许多方面模仿了一个纯君主的宽厚气度。
  “当我们考虑上帝的判断时,这个问题甚至显得格外清楚。例如,我们在《约伯记》(第三十四章,第三十节)中读到,‘他使不虔敬的人不得作王,免得有人牢笼百姓。’最初自愿承担王政的重任,接着便暴露出暴君的面目,要算这种人最可以名副其实地称为不虔敬的人了;因为所谓伪君子,就是那种像做戏一样冒充另一个人的身份的人。所以上帝允许暴君当政,以惩罚他们的臣民的罪孽;而这种惩罚在《圣经》里一般就叫做神怒。例如上帝通过何西阿(第十三章,第十一节)宣布,‘我在怒气中将王赐你。’可是,上帝在盛怒之下给予他的百姓的君王是不幸的,他在位的日子也不会很长。因为上帝虽然发怒,决不会不宽恕百姓并表示怜悯,像我们在《约珥书》(第二章,第十三节)中所读到的,‘他有恩典,有怜悯,不轻易发怒,有丰盛的慈爱,并且后悔所降的灾。’所以上帝并不准许暴君执政过久;而是在利用他们对百姓刮过一阵风暴以后,他就把他们一扫而光,恢复世间的平静。所以我们在《传道书》(第十章,第十七节)中读到:‘神已推翻傲慢的君王的统治,并扶立柔和的君王来代替他们’”(《阿奎那政治著作选》第74、76页)


作者:cnz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