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你的个人资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4:11:34
你获取我的个人信息,是为了一种目的,而我需要了解这个目的到底是什么。日后如果你想用作第二个目的,需要获得我的许可
近日颇怏怏。我素爱香港“八达通”,曾向许多朋友介绍这个我认为是“世界上最方便的”电子付费卡,但“八达通”公司最近出事了。他们将一批客户个人资料转售给其他商业机构,获利数千万元,被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调查。
私隐,就是内地所说的隐私。在香港,填表、签名是家常便饭。大到银行、房产、电信,小到买件三两百块钱的物品,都可能要填密密麻麻的表格。你留下的就是个人资料。如果你突然接到陌生人打来的推销电话,那就表明你的个人资料外泄了。
检索香港媒体,发现这几年有关个人资料外泄的新闻还真不少。比如:有人在垃圾填埋区,发现一批医院的病例;一位税务局官员,私自抄录过万名纳税人的个人资料,预备日后转工挪作他用;一间大学的职员在向考生发信时,不慎将一批考生的个人信息(身份证号、邮箱等)作为附件错发;一些政府机构,先后发生存储有个人资料的“手指”(U盘)丢失,等等。有一回,一个卖花阿嫂意想不到地卷入了一宗私隐外泄案。她从路边拾来一些看来还新的废纸,用其包扎花束。未料,纸上密密麻麻的英文,竟是某间银行的客户个人资料。
在香港,保护私隐问题似乎格外引人关注。1995年,香港当局公布了《个人资料(私隐)条例》,1996年底,设立了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据说这是亚洲惟一的私隐保护机构。它完全独立,不受香港任何机构“领导”,包括今天的特区政府。它的使命,就是监督政府和商业机构对个人资料的使用。刚卸任的专员吴斌,曾用通俗的语言告诉记者一个香港市民对个人资料所拥有的权利:“你获取我的个人信息,是为了一种目的,而我需要了解这个目的到底是什么。日后如果你想用作第二个目的,需要获得我的许可。”
在我的内地生活经验里,这很陌生。今春我开公开课,面向社会招生时,想起曾给一批教师做过培训,就向当时的培训主持者索要那批老师的通讯录,希望通过他们散播课程信息。主持者很礼貌地拒绝说:“要不,我来帮你散发宣传单张吧!”我现在知道,如果她给了我,那我们都犯了不当使用他人个人资料的过失。
但是,为保护公众安全,私隐条例也规定政府机构(如警方)有权使用个人资料。警方就曾使用“八达通”的有限资讯,逮捕了两名由内地流窜来作案的“绑树党”。保护公众安全和保护个人私隐,两者需要平衡。为了打击抢劫,警方打算在小巴上安装摄像头,遭到市民反对,私隐专员也认为不妥。
私隐专员公署成立后的十多年,全球网络科技突飞猛进,私隐保护面临着空前复杂的情况。个人资料的含金量已经越来越高,猎取这种“奇货”的手段快速翻新,政、商势力,都想通过掌握和分析海量个人资讯,对人群实施精准操控。对“侵犯私隐”的界定也越来越难。比如,搜集个人指纹。我们在关口,凭身份证和指纹识别自动通关,入境管理当局掌握指纹是合理的。但有间中学也搜集学生的指纹,为的是用科技手段准确检查学生的到课情况,就被私隐专员叫停,认为这是过分使用个人资料。
私隐专员权力很大,但在香港有着多重制衡的制度环境中,也受严格监督。有一阵子,媒体上沸沸扬扬,批评专员到欧洲出差住了高级酒店。市民出行的消费账单,属需要保护的私隐。但专员是公职人员,他的公款支出记录,可就不是什么“个人资料”了。(作者为传媒学者)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48862作者: 钱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