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函警告法院驳回村民索赔诉求·都市快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03:20:41
重庆一管委会太牛了 发函警告法院驳回村民索赔诉求 2010-06-29   付强的父亲说,爆破后美蛙只剩很少了。

  “只是表达政府意见,听不听是法院的事”

  重庆农民付强的蛙场被划入了工业园区,在补偿没谈好的情况下,施工者放炮开山,大批蛙在炮声中死去。付强由此与爆破公司展开了诉讼。

  不过,原以为胜算在握的付强,却等来了一场打输的官司。

  今年6月,付强的律师查阅卷宗时,发现了一份当地管委会发给法院的“公函”,要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警告法院不要“一意孤行”。

  美蛙养殖场刚建了一年多就要拆

  拆迁方擅自放炮“震死”27万只蛙

  44岁的付强是重庆市涪陵区义合美蛙养殖场的负责人。

  2007年4月,他花费33万元,和父亲、大哥联合投资,建起占地8.5亩的养蛙场。

  2008年6月,付强所在的义合镇双溪村被列入李渡工业园区拆迁范围,4家养殖场在拆迁范围内,其中3家养牛蛙,付强养殖美蛙。

  规划占地20平方公里的李渡工业园区,是当地政府的大项目,目标是打造“千亿级”园区。

  2008年6月27日,涪陵区林业局出台文件,认定牛蛙每亩年产值1.1万—2.2万元。按此标准,三家养殖场接受了补偿,但付强认为数额过低,不愿接受。

  僵持过程中,2008年11月,重庆市爆破工程建设公司、重庆鸿宸建筑公司两家施工单位在离付强养殖场不足百米处放炮开山。

  付强的父亲付以顺说,当时美蛙正在冬眠期,被震醒后,受惊乱跳。蛙池围墙震倒,池水渗漏,美蛙受冻。

  付强估算,当时池内美蛙已繁殖到约30万只。当年12月中旬开始,美蛙大量死亡。

  2008年12月19日,付强委托涪陵区环保局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蛙场周边炮声进行监测,测得最高噪声为88.9分贝。

  此前,1992年河北省的一起案例表明,65分贝的噪声就能将冬眠的美蛙震醒并导致死亡。

  2009年2月,在涪陵公证处公证员监督下,随机捕捞的3只美蛙被送到重庆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解剖诊断,证实健康无病。

  “那只能说明,蛙是被震死的。”付强估计,1个多月内美蛙死亡约27万只,损失200多万元。

  

  起诉爆破公司索赔255万

  “刁民”被调查是否涉黑

  付强找到两家施工公司索赔。两公司称已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由工业园区批准进行爆破作业,不承担责任。

  2009年4月14日,付强将两公司告上涪陵区法院,索赔255万余元。

  诉讼过程中,当年11月12日,涪陵区林业局出具新的文件,认定牛蛙、美蛙养殖场可参考每亩1.8万—3.6万元标准补偿。

  按此标准,付强可获补偿25万元。付强仍不接受,他认为林业局先后两份文件随意性大,并将牛蛙和美蛙产值混杂。

  6月20日,付强称养殖场对自己意义重大,是自己“浪子回头”的标志。1998年他因“非法买卖枪支”被判刑12年。

  2006年4月,获得减刑的付强提前出狱,随后开始筹建蛙场。

  付强说,他的蛙场手续齐全,管委会无法以此做文章,于是他的“前科”又被拿出来说。当地政府官员称他是“横霸一方的刁民”,“敲诈勒索政府”。

  李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邓中亚不断强调,“付强有犯罪前科,绝非一般农民”。

  付强说,因重庆打黑影响很大,去年底有段时间,他被传唤到派出所四五次。

  涪陵警方证实,他们对付强进行过调查,不过拒绝透露详情。

  

  鉴定认定爆破造成美蛙死亡

  管委会发函警告法院勿一意孤行

  2009年7月14日,涪陵区法院委托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义合美蛙养殖场美蛙死亡原因。

  2009年8月,鉴定书认定爆破是造成美蛙大批死亡的原因,蛙场损失额为63万元。

  付强满怀希望等着胜诉,不过法院先后5次开庭均未判决。

  今年3月2日,涪陵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不认可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结论,认可两被告自认的30万元损失责任,判赔30万元。

  付强不服,委托律师贺恩权提起上诉。

  律师贺恩权介绍,他在准备上诉材料时,到中级法院查阅卷宗,突然发现了一份李渡新区管委会发给涪陵区法院的公函。公函共4页,落款时间为2009年10月15日。

  内容为:“一审(法院)不应采信(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的)错误鉴定结论,应做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如果一审法院不采信我们的意见,而一意孤行或者基于其他原因,硬要依据上述错误鉴定结论作出判决……将会造成原告缠诉或者上访,并且不利于处理另外三户养殖户的诉讼。我们想:这也是一二审法院都不希望发生的后果!”

  付强把这份公函内容传上了网,被网民称为“史上最牛公函”。

  

  法院副院长门缝里捡到公函

  管委会称只是表达政府意见

  公函上,有涪陵区法院副院长黄建全“批示”:交承办人阅处。

  6月21日,黄建全承认在这份公函上签了字。他称,公函是从自己办公室门缝里捡到的。

  该院办一负责人称,公函来自李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生荣。他说一般这类材料会进入副卷,可能是法院的人不小心弄错了,被编进了正卷。

  公开资料显示,刘生荣原为重庆市三中院民一庭法官。2007年11月,李渡新区管委会成立,刘生荣被调任管委会副主任,分管征地拆迁和法律事务等工作。

  6月22日,刘生荣向记者承认,该函是他组织人写的,代表管委会,“我们只是表达政府意见而已,有何不可?”“听不听是法院的事。”

  6月21日,该案承办法官严廷海称,他不记得这份公函,至于是否影响了该案判决,他也不记得。

  6月22日,涪陵区国土局副局长、李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邓中亚承认,政府之所以介入付强与爆破公司间的纠纷,是因爆破公司放炮是政府允许的,如果爆破公司要赔偿,最终还是政府埋单。

  

  刁民玩转法律还是公民依法维权?

  期待不受干预的二审判决

  邓中亚认为,4户养殖户养蛙致富是假,赶在征地前建蛙池,套取国家赔偿才是真。

  他称这几家蛙场原本没有什么蛙。而因蛙藏于水底,很难估值,给农民套取国家补偿留下空间。

  “他在法律上钻了空子,林业局糊里糊涂给他办了养殖证,我们政府只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吞。”邓中亚说,付强的道德有问题。

  “我的蛙场各种手续齐全,我完全是依法维权。哪里套取国家赔偿?”付强说,农民们听说过隔壁的李渡镇在建工业园区,以为可能五六年后园区会扩展到义合镇这边,没想到一年就把义合镇双溪村划入了园区。“我们的本来目的还是养蛙致富”。

  双溪村支书王天荣介绍,该村4家养蛙场“都是真的养蛙”。他介绍,2007年,义合镇政府大力提倡养殖业,村上农业结构调整,村里鼓励付强搞养殖。蛙场成立初期,义合镇镇长等领导还到蛙场视察,并“一致好评”。

  目前付强还在等二审判决。那份随卷宗进入中院的“公函”,是否会影响二审法官,付强说:“心里没底。”

  邓中亚则认为,付强利用法律规则“玩得滴水不漏”。他感叹,“如果农民都这样善于利用法律,无疑将对政府依法行政提出更高要求”。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