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评]那些早早凋谢的花朵——浅浅谈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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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坛』 [法治时评]那些早早凋谢的花朵——浅浅谈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漏洞
作者:waterfish0421 提交日期:2005-4-22 22:37:00
“在一个含苞待放的年龄,那些女孩梦想被无情的摧残了。”这是一篇有关农村教师强暴女学生的新闻中的开篇语。新闻中那些无助的父母凄凉的话语让人印象深刻,看着化名的孩子在照片中小小的背影,我在想经过了这样的摧残,她们的未来在哪里?
过去的某段时间里,我们总是可以看到各个地方发生的有关农村教师强暴女学生的新闻,而这些女学生中很多都是未成年人。我想起来小学的时候,《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为了宣传给我们每个人发了一本书,书名叫《未成年人的保护伞》,封面上还有一把七彩的伞。但在这些女学生接二连三被糟蹋的时候,伞为她们撑起了安全吗?当那个可笑的行政命令“不准老师强奸女学生”出现在大家视野中时,我们质问“法律去了哪里?”
《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于1991年,在众多有关经济的法律纷纷修改或是颁布新法律的时候,这部法律几乎不被人提起。目前为止,《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最重要的法律之一,但是研读过这部法律的人都会感觉,它的很多内容都很空泛,没有实际的可操作性。据调查,老师这一职业的心理状态远比我们想象的要糟糕,特别是农村,由于老师的匮乏,在对老师的选择上几乎没有太多限制。让心理存在严重问题的老师去教育天真的孩子,真的好比狼守着一群小羊。这本该由《未成年人保护法》做出具体规定的一项内容,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少女的父母们说起色狼老师纷纷怒不可遏,但是更多的却是无奈,谈起孩子的未来,比一般农村父母更辛酸更不确定。对于他们来说,严惩了罪犯不代表一切可以复原,甚至连赔偿问题都解决不了——未成年人遭强暴的精神赔偿领域是法律的盲点。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社会发生着变化,未成年人的心理和成长环境都随之发生着变化,但是不变的却是保护他们的法律。直到这一个个如花般的少女在学校这片净土被有老师这一高尚职业的人强暴,我们才发觉《未成年人保护法》原来不是一把真正能遮风挡雨的伞。
被摧残的花朵已经早早凋谢了,在魔爪伸向她们时,法律被蒙住了双眼。
谨以这篇不成熟的文章祝福那些女孩能在前面的道路上走得顺利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