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上中央党校也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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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上中央党校也受贿,谁给的胆子?
倪洋军
 
2010年08月04日07:22
受贿290余万元,另有上百万元的巨额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7月1日,安徽省滁州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张传权被池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1953年出生的张传权,案发时任滁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但他受贿主要发生在其任来安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最让人想不到的是,他在参加安徽省、滁州市人代会期间和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也敢收受贿赂。(2010年8月3日《检察日报》)
进入中央党校学习的官员,通常都是组织上重点培养或准备提拔的干部,或者说,是各方面表现比较好、深得组织信任的干部。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张传权这样的贪官,居然中央党校学习期间,也敢收受贿赂,将中央党校变成了受贿的“集散地”和“机遇期”,玷污了党校的形象,侵蚀着党的肌体,肆无忌惮到了极致。而令人痛心的是,像张传权这样胆大妄为的贪官,还远非其一人。辽源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洪启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在中央党校茶馆内接受行贿人的贿赂;重庆市统战部原副部长戴孝庆在重庆市委党校培训学习期间,收受行贿人的贿赂……那么,一个又一个贪官“胆大如斗”,上党校都敢受贿的“胆量”何来?
大凡贪官都不太爱学习,尤其是不愿、不想接受党性锻炼、政治理论方面的学习。他们成天热衷于迎来送往、觥筹交错、醉生梦死,对于平时的政治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等这样的政治理论方面的学习,总是敷衍了事,或者说人在曹营心在汉、人在课堂心在外。更有甚者,干脆由秘书代学,或者带情人陪读,将外出学习当成了游山玩水、与情人幽会的绝好机会,全然把组织上的精心培养,当作了儿戏。上党校读书,对贪官来说就像节日假期、出国考察、生病住院等等这些“关键”时期一样,都是进账比较集中的时期。有些地方还针对领导干部在党校学习培训期间公款吃喝、公款送礼、跑门子拉关系的诸多现象,专门出台规定进行约束。教育不是万能的,但是离开教育是万万不能的。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和道德品质教育和培养,不但不能放松,而且要抓实抓细抓好抓出成效,切忌走过场和形式主义,从而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钢铁长城和道德防线。
俗话说,一回生,二回熟。贪官受贿也不是一朝一夕养成的。张传权受贿290余万元并不是一两次的受贿行为就完成的,而是通过多年尤其是在逢年过节时的点滴积累完成的。对“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个道理,张传权未必不知道,但他克制不住自己对金钱的贪欲,心存侥幸,频频在不该“伸手”的对象面前伸了手,甚至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下属的钱他收,企业老板的钱也收。不光自己收,还让妻子儿子收。他不光在节假日收,还在开会期间收;不仅在家里或办公室收,甚至在上党校时也敢收。而他大肆敛财的结果,不仅使他失去了人格和尊严,也失去了工作和自由。我们在为其贪得无厌、肆无忌惮敛财、贪财而痛恨不已的同时,也为其目无法纪的胆量而感到瞠目结舌、目瞪口呆。贪如火,不遏则烧身;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放纵贪欲,就是放纵犯罪。要求已经受贿上瘾的贪官,进了党校就能反躬自省,从而摒弃“见钱眼开”的杂念,提高“见贤思齐”的境界,这实际上不太现实。贪婪的缺口一经决堤,便没有在哪儿就不敢贪的问题。因此,要想让贪官的“胆子”变小,必须首先让贪官学会自律,用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官员的政治行为。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在张传权的受贿所得中,有一半是为下属在人事安排、职务调整上进行帮忙的过程中敛得的,向其行贿者多达30余人,其中六成以上涉及“买官卖官”。为什么这么多人都送钱给张传权?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机制缺失,同级的监督无力,或根本就没有,而上级的监督又不及时,导致张传权一手遮天,什么事都是他说了算,只要他提出意见,没人敢反对。贪官受贿的胆子越来越大,实际上是其权力范围越来越大。不在如何监督、制约官员的权力运行上下功夫,就企图贪官在诱惑面前收手,实在是一厢情愿。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佳的清醒剂。要通过全方面的公开透明,使官员的权力运行,尤其是用人权运行在阳光下,从而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各种腐败行为的发生。
当然,再胆大的贪官,也有担惊受怕的时候。胆大的同时也有其心存侥幸的一面。一旦东窗事发或稍有风吹草动,便会立马瘫倒在地,吓得屁滚尿流,逢人便跪,全然一副“狗熊相”。真乃应了那句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在铁证如山和强大的反腐败声势下,再狡猾的贪官、再胆大的污吏,也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