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也不忘受贿, 谁在送贪官上中央党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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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也不忘受贿, 谁在送贪官上中央党校学习?
超越权限,违规减免报建费,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一千多万元、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67.7万余元,今天上午,湖南省湘潭市原副市长朱少中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被湖南省茶陵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茶陵县人民法院。(2010年08月27日 19:18:23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这显然又是一个边腐边升的贪腐标本。检察机关查明,2003年至2009年,被告人朱少中在担任湘潭县县长、县委书记、湘潭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齐某等14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63.5万元、价值4.2万元的住房一套、美元5.1万元。多以拜年,拜节,料理朱父丧事,获得房产项目报建享受报建费优惠、调高容积率,工程项目建设,结算工程款,税费减免,提拔任用等名义收受贿赂,行贿人多位房地产开发商。
令人可笑的是, 这样一个曾经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贪腐官员, 不仅边腐边升, 而且还被送到中央党校学习, 一个我们党培养优秀干部和杰出人才的最高层级的党校, 竟成了贪官培训的学堂。 而更令人称奇的是,这个朱少中在党校学习期间也不忘受贿。2006年9月,朱少中在北京中央党校参加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县委书记研讨班学习期间,收受齐送的人民币1万元,收受罗某送的8万元人民币。由此, 贪腐副市长还让人们把无耻的贪腐行为与严肃的党校学习油然地联系在一起, 水火一样的反差实在辱没我党校的神圣。如此滑天下之大稽的事, 人们不禁纳闷, 当地这么做, 倒底在丢谁的脸? 打了谁的耳光?
还让人怀疑的是, 这么一个赤裸裸的贪官, 在中央党校能学啥? 敢说其在中央党校学习是不会认真学习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 不会去研究如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的, 不会去深入反思如何廉洁自律全心为民的。这样的贪官, 在中央党校学习只能听一听教授讲课, 认识认识一帮人, 休养休养一段神, 轻松愉快混个证而已。实际上是身在校堂心想的全是个人私事, 时刻不忘的是怎样往上爬多贪钱。这样的贪官岂能安心学习? 又能学啥? 要不, 那能干出学习期间也受贿的损事来? 如此不可思议, 人们不禁要问, 到底是谁在送贪腐副市长上中央党校学习的? 何以要把无耻的嘴脸丢到神圣的最高党校去?
湖南湘潭市原副市长朱少中的贪腐事实说明, 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任重而道远, 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 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 加快干部任用制度改革, 加强工程等重点领域的治理, 不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既非常必要, 又极具针对性, 是一项必须常抓不懈的十分重要而艰巨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