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2006—2010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4:20:22
为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逐步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相适应,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市现代商业网点体系,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和《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特制订本规划。

    本规划中所称商业网点,是指我市城镇用于商业零售、批发、仓储物流和餐饮、服务等各类经营性服务的固定场所。

    规划期限为2006年—2010年。

    一、商业网点发展现状

    “十五”时期以来,我市社会不断进步,经济日益发展,对外开放全面推进,商贸服务业市场化进程明显加快,全市商业网点呈现多元化投资格局,各类商业网点得到快速发展。2005年,预计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098亿元,比2000年的606亿元增长81.2%;各类商业网点为12.3万个,比2000年的10.3万个增长19.4%;各类商品交易市场597个,比2000年的748个减少151个;中心城区人均拥有零售商业营业面积达到0.85平方米。适应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趋势,不断提升商业网点功能档次,已成为我市商业网点建设发展的主流。目前,以大型购物中心、大型综合超市、超级市场、仓储式商场和便利店等为代表的零售商业新业态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

    ——一批大型购物中心、百货店、综合超市、酒楼等商业网点的现代化程度已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全市单店营业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综合超市达到70家,营业面积约为64.2万平方米,预计2005年销售额达到150亿元。

    ——经营家电、建材、家居等为主的大型专业店有35家,已显现其规模和品种优势。

    ——一批深入社区、体现便民利民功能的中小型超市和便利店正积极稳步发展。各类专业店、专卖店出现网点集聚、经营细化的趋向。全市连锁经营网点数约2400余家,预计2005年销售额达307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28%。

    ——餐饮业中一批年营业收入过亿元的酒店,2005年营业总收入预计将达到12亿元,其连锁网点场面宏大、环境优雅、人气旺盛,成为了我市商贸服务业的一道靓丽景观。

    ——中山大道商业景观街、江汉路步行商业街、沿江大道休闲街和桥口路、鹰台路、彭刘杨路等商业街,展现了高雅、时尚的品位,体现了地方文化和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的特色。

    ——大型商品交易市场转向经营类别集中、品牌多样的专业特色商品,正逐步改变经营初级产品、实行粗放经营方式的状况,集聚和辐射功能得到增强。汇集汽车及零配件专业市场、专业店、专卖店的龙阳大道、竹叶山等路段已呈现专业商业街的特色。商贸物流配送中心正积极发展。二手车交易市场活跃。

    我市商业网点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商业网点整体布局不够合理,局部地段商业网点疏密不均,扰民和消费不便的现象并存;商业街区功能不够齐全,特色不够鲜明;部分新兴住宅区和远城区商业网点发展滞后,项目配套不全;部分商业设施陈旧,停车场所不足等。这些问题,将通过我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逐步构筑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城乡协调、适宜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竞争有序的现代商业网点体系,不断提高我市商贸服务业的现代化水平,促进我市制造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增强我市集聚辐射能力,带动“武汉城市圈”商贸服务业功能提升,把武汉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商贸中心、中部地区现代服务业中心,使我市商贸服务业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支撑产业。

    (二)指导原则

    1、总体协调。按照“多轴多心”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结合市域各级城镇功能定位要求,合理确定我市商业区域分区, 建成由中心商业区、市级商业中心、市级商业副中心(即区域商业中心,下同)、专业商业街、社区商业中心、批发市场设置区域和重点镇、城关镇、中心镇及一般镇商业等组成的多层面商业服务体系和结构布局。

    2、结构合理。适应我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施城市综合开发建设和新兴商业业态发展等方面的变化,坚持商业网点总量适度,注重大中型与小型、新建与改造、集中与分散、有形网点与电子商务和规范的直销网络相结合,提升商业网点布局水平和能级,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3、以人为本。坚持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核心,注重商业网点设置与环境、交通、文化的协调,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的消费水平和市场特点,适应消费规律和发展趋势,体现繁荣繁华和便民利民。

    4、引导投资。坚持并完善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充分调动市场主体投资新建、改(扩)建商业网点的积极性,主动积极引导投资者和经营者在我市商业网点的建设和调整中把握市场趋势,争取良好效益,从而有效开发和利用商业网点资源。

    5、适度超前。把握现代商品流通和服务业发展趋势,以发展新兴商业业态为重点,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促进商品流通、服务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大力开拓新的经营服务领域,适应消费升级,加强停车场地等商业配套设施建设,力求体现商业网点发展的超前性、持续性。

    三、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主要预期目标:通过优化商业网点布局,调整商业网点业态业种,发展现代商品流通方式,拓展现代消费服务领域,力争到201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900亿元,2006—2010年间年均增幅达到11.5%以上;中心城区人均拥有零售商业营业面积达到1—1.1平方米;全市连锁经营销售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35%以上。

    (二)主要任务:构筑繁荣繁华的汉口中心商业区;提升中南路、钟家村两个市级商业中心的综合功能;培育建设徐东路、解放路、水果湖、鲁巷、街道口、南湖、沙湖、白沙洲、建二路、红钢城、后湖、永清、二七、新华下路、常青花园、西北湖、宝丰、古田、十升路、四新、沌口、吴家山、前川、邾城、纸坊、蔡甸、纱帽、阳逻、金口、盘龙等30个市级商业副中心;促进汉正街、白沙洲等批发市场设置区增强集聚辐射能力;培育一批专业特色商业街;在居民集中区规划建设一批社区商业中心,逐步在中心城区减少商住混杂的低水平小型商业网点。大力发展城郊各区城镇商业网点,在11个重点城镇和城关镇增加商业业态和业种;在中心镇及一般建制镇,引导发展具有规模经营、规范服务、方便放心特点,能满足居民和农民生活、生产需求的商业网点。

    ——建成4座以上融购物、餐饮、旅游、娱乐、休闲、文化功能于一体的10万平方米以上的现代大型购物中心;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综合超市由现有的70家发展到120家左右;营业面积在500—3000平方米连锁经营的超级市场由现有的320多家发展到2000家以上;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仓储式商场由现有的2家发展到10家左右;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经营家电、建材、服饰、汽车等商品的大型专业店由现有的35家发展到80家左右;培育实行连锁经营的便利店、专卖店、专业店达到2000家以上,新增1000家左右;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百货店由现有的28家发展到35家左右;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特色餐饮店、酒楼由现有的37家发展到80家左右。

    ——中心商业区、市级商业中心功能进一步完善,集散能力进一步增强。在解放大道、建设大道、沿江大道、鲁巷广场、洪山广场、王家墩、永清、武昌临江大道等地段(点)形成多点位商务集中区,吸引国内外优势企业或分支机构聚集。

    ——建设辐射范围500公里左右的现代商贸物流配送中心10个;培育功能齐全、特色突出的面向全省、全国的综合型或专业性商品交易市场10个左右。

    ——培育发展特色专业商业街20条左右;建立具有规模和经营特色的市级商业副中心30个左右;培育发展功能完善的社区商业服务中心80—100个。

    ——重点镇、城关镇、中心镇、一般镇商业区域内业种增加,业态多样,主要商业街的街景、店貌整洁明亮。

    四、商业网点发展导向

    (一)中心商业区

    指商业高度集中,各类商业业态业种齐全,服务范围对象以区域以外消费者为主的商业繁华区域。规划范围为:以中山大道、解放大道中段为主体,分别向沿江(河)大道、建设大道延伸,适时扩充至王家墩区域等。该区域内发展重点为:突出解放大道中段武商片的繁荣繁华;提高中山大道商业景观街的品质品味;提升江汉路步行商业街的经营能级;引导汉正街包括沿河大道、大兴路等地段商业网点由数量扩充逐步转向质量提高,不断扩充汉正街的品牌效应;培育沿江大道、建设大道贸易和休闲商业的特色优势;建设京汉大道(桥口路至黄浦路)商品经营、文体服务聚集的购物、休闲长廊; 配合王家墩商务区规划的实施,按照中心商务区、综合商业区、全生活服务城、生活居住区的规划功能结构,分别建设零售、餐饮、酒店等服务网点。

    为引导有序竞争,完善商业网点功能,该区域内拟大力培育特色专业商业街;大力支持批发贸易、电子商务等企业聚集, 促进发展金融保险、信息咨询、会计广告、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提升中心商业区功能,使该区域成为华中地区一流的现代化、多功能的商务活动中心; 引导和支持现有网点调整经营结构,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单店营业面积适中的超级市场和经营装饰建材、通讯、服饰、工艺品等大型专业店和专卖店、专业店、便利店及特色餐饮店;适度控制单店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一体的商业零售网点的新建、改(扩)建;限制危险化学品、加油站、农贸市场等网点的设置;关闭治污不达标的商业网点。

    (二)市级商业中心

    指商业中度聚集,商业服务行业完善,服务对象中近50%为区域以外消费者的繁华商业中心。规划范围为:以武昌中南路和汉阳钟家村地段为核心,中南路商业街区以中南商业大楼、中商广场等大型商业网点等为主体向徐东路和武珞路方向延伸;钟家村商业街区以汉商集团总部等大型商业设施为主体向周边延伸。该区域内发展重点为:大力优化经营结构,进一步完善、提升购物功能,增强贸易、娱乐、休闲、商务等功能,形成联通三镇,具有经营特色的市级商业中心。重点引导现有各类优势企业,采取多种方式,逐步形成卖场特色分工,积极引进各种品牌和优势经营企业,大力支持从事生产资料批发、电子商务和规范直销经营等的企业入驻该区域。

    市级商业中心拟鼓励发展单店规模适中,经营装饰建材、家电、通讯、服饰、布艺、工艺品、汽车和配套服务等的大型专业店,以及各种品牌专卖店、各类专业店、特色餐饮店和住宿、休闲娱乐等商业网点;适度控制单店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一体的综合超市、百货店的新建;限制危险化学品、加油站、农贸市场等网点的设置;关闭治污不达标的商业网点。

    (三)市级商业副中心

    指在居民稠密区、历史形成的商业集中路段、公共交通集散地或新兴大型住宅区周边设置的区域性商业服务中心。在规划培育的30个市级商业副中心,采取下列3种形式大力发展商业网点:

    1、沿街式。以生活性干道沿街商业网点为主体,形成配套服务行业较为齐全,方便购买,满足周边不同层次消费需求的区域性综合型商业街区。在已初具规模的商业街区,培育和建设不同风格的专业商业街,发展单店面积适中的大型综合超市或超级市场及其它新兴零售业态,提升市级商业副中心的购物、休闲、娱乐等功能,带动周边社区商业中心的发展。

    2、板块型。在沌口、后湖、常青花园、古田、四新等地区,与即将建设的城市大型公共设施相配套,利用完善的交通网络,分别选址规划建设大型购物中心,形成以百货店、仓储式商场或大型综合超市、大型专业店等为核心店,组合各类专业店、专卖店、餐饮店等特色店铺的具有各类零售业态、服务设施的集合体,突破以商业街为主要形式的市级商业副中心的单一模式。

    3、组团式。在鲁巷、街道口、沙湖等地区配合零售商业网点建设,依托“楼宇经济”发展,增设批发、典当、中介经纪等贸易服务网点,丰富市级商业副中心的内涵,提升其功能档次;在南湖、盘龙等地区,以大中型商业设施为主体,发展超市、专业店、专卖店等新兴流通业态,形成新型商业网点群落,构筑与住宅组团相适应的商贸服务业格局。

    鼓励市级商业副中心提升功能档次,支持发展与轨道(地铁)交通、国际博览会展中心、武汉火车站、后湖体育中心等重大项目配套的商业网点设施,使市级商业副中心成为交通(地铁)产业、会展经济和新区面貌的有机组成部分;倡导建立独立座落的商业网点群,引导发展单店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大型综合超市和经营装饰建材、家电、服饰、布艺、通讯、工艺品、汽车及配套服务等的大型专业店, 以及规模适中的专卖店、专业店、特色餐饮店和住宿、休闲娱乐、典当等网点;适度控制新建、改建和扩建单店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一体的商业设施;限制危险化学品、加油站、农贸市场等商业网点的设置;减少商住混杂的低水平商业网点,关闭治污不达标的商业网点。

    (四)专业商业街

    指经营专业性、系列化商品和服务的专业店、专卖店高度聚集,提供专门商品和专业服务的特色商业街。在中心商业区、市级商业中心和市级商业副中心,结合不同地段的历史文化、人文环境、商业特色,引导建设和发展一批有规模和影响的信息通讯、餐饮娱乐、男女用品、“银发世界”、家用电器、文博收藏、花卉宠物、儿童玩具、酒吧休闲等适应现代消费趋势的专业商业街。重点培育桥口路美食街、台北路风情街、香港路休闲街、吉庆街、彭刘杨路美食街、龙阳大道汽车及配套服务特色街、万松园路、解放路商业街、京汉大道文化体育休闲街、顺道街、小东门装饰建材街、保成路、前进四路和五路电子商品街、大智路通讯器材街、友谊大道市场群落等,引导调整经营结构,扩大特色经营规模,提高专业特色水平; 限制设置与专业商业街整体功能不协调的经营网点。

    (五)社区商业中心

    指设置在居民居住区,以当地居民为服务对象的商业网点集中区域, 是方便居民购物、满足服务需求的基础性商业服务设施。社区商业中心网点发展的重点为:居住区以经销生活必需品的超级市场和各类便民商业网点为主;住宅组团中建立综合超市、专业店、专卖店及餐饮、洗涤、美发、健身、维修等便民商业网点,均衡设置规范整洁的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减少商住混杂的低水平商业网点,关闭治污不达标的扰民商业网点;倡导新建和改(扩)建独立座落的商业网点群,使社区商业中心的服务功能依次递增、不断完善。

    (六)批发市场设置区域

    指由城市规划定点,用于设置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等大型商业设施,体现商品集散综合功能的区域。规划发展的主要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区域为丹水池、舵落口、阳逻、天河、常福、郑店等地区,在该区域重点引导物流企业、新建的现代物流配送中心以及农副产品、汽车和二手车及相关服务、装饰建材、钢材等大型商品交易市场陆续汇聚;支持发展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物流业,促使商贸物流配送业成为全市连锁经营和其它零售网点的产业支撑。规划发展的批发市场集中区域为舵落口、丹水池—谌家矶、白沙洲、古田—汉西、十升路、汉正街、三环线(金桥大道)等地区,在该区域重点培育专业性商品批发交易市场,积极发展生产资料、汽车和二手车、旧货流通等交易市场,力争钢材、汽车、建材、农产品等商品批发市场交易额超百亿元;适量设置综合型批发商品交易市场,引导二环线内的商品交易市场迁移至三环线至外环线附近,使批发市场设置区域以其专业特色优势,成为促进区域经济和城市圈商贸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不断增强我市商业的集聚辐射功能。

    (七)重点镇、城关镇、中心镇、一般建制镇商业区域

    指设置在郊区城镇,商业一定程度聚集,满足当地居民和周边村民日常生活和消费,具有提供农用生产资料服务和农产品产地销售等功能的商业集中区。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适应中小城镇建设进程,其商业网点发展重点为:

    1、建设发展重点城镇和城关镇的商业街区。结合重点镇分流主城居住人口,吸纳周边农业人口的特点,重点发展以综合超市、百货店为主体,以专业店、专卖店、餐饮特色店等为辅的商业网点,形成适应消费需求不断发展的商业街。其中,对前川、邾城两个独立新城,将其逐步规划发展为市级商业副中心。在具有旅游资源等优势的城镇,建设培育特色商业街区。

    2、支持发展工业品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根据重点城镇及城关镇产业布局状况,配合我市发展制造业和推进农业产业化,在阳逻、常福等有产业优势的城镇,发展现代物流园区和物流配送中心以及工业品、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向省内外辐射。

    3、大力培育农用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专业超市(店)。在乡镇和有条件的农民新村, 设立销售种子、农用工具、化肥、农药及药械、农膜等的商业网点,不断引进新产品、推广新技术,形成产品和技术综合优势,服务于农业产业化。

    4、建立经营生活消费品的“农家店”。在乡镇和农民新村,围绕“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和推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延伸连锁经营网络,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的中小超市、便民店,发挥连锁经营品种全、数量足、点位多、规模大的优势,降低经营成本,使农民在方便放心消费中得到实惠。

    五、我市主要零售业态设置的基本要求

    各种零售业态的商业网点设置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符合商圈(指零售企业经营、服务辐射的有效空间领域,是商业网点设置的基本要素之一)原理。为避免因商业网点低水平重复设置而引发无序竞争,在我市设置主要零售业态网点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大型购物中心(指在一个大型建筑群体内,由企业有计划地开发、拥有、管理运营的各类零售业态、服务设施的集合体;营业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 按经营服务半径10公里以上标准设置。

    2、大型综合超市(指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大众化实用品为主,并将超级市场和折扣商店的经营优势合为一体,满足顾客一次性购全的零售业态;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按经营服务半径2公里或者服务人口5万人标准设置。

    3、超级市场(指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食品、生鲜食品和日常用品为主,向顾客提供日常生活必需品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 按经营服务半径0.5公里或者服务人口0.8万人标准设置。

    4、仓储式商场(指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大众化实用品为主,并实行储销一体化、低价销售和提供有限服务为特征的零售业态;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左右):按经营服务半径5公里的标准设置。

    5、便利店(指以自选销售为主,销售应急性的食品、日常生活用品和提供商品性服务,满足顾客便利性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按经营服务半径100米或服务人口2000人标准设置。

    各类商业网点和商业街的设置应进行文化景观、环境保护、交通流向和功能配套等因素分析。新建、改(扩)建单店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网点,应开展环保、安全、交通影响等方面的综合或专项评估。

    六、实施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的主要措施

    (一)深入调查研究,制订详细规划。配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和控制性详规的调整,市商业、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要紧密协作,制订我市商业各业态网点布局规划;对新建大型住宅区,按规定预留商业用地,并引导设置配套商业网点。各区商业行政管理部门应以本《规划》为基础,结合辖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本区商业网点发展的详细规划,经市规划、商业行政管理部门认可后,报所在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二)宣传执行标准,出台管理规章。加大《武汉市商业区域分类设置规范》、《武汉市商业零售业态规范》两个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执行力度,通过实践,不断丰富我市商业区域和零售业态的内涵。同时, 要结合国务院即将颁布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将我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纳入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专业规划范畴;适时建立大型商业网点建设的听证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并颁布《武汉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为全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供规范、系统、科学的依据。

    (三)加强分工协作, 完善工作体系。新建大型商业网点的选址以及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中商业网点的设置,应征求商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并吸纳其参与新建商业网点规划方案的审定及竣工验收。市、区商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协调,认真履行职能,依照有关法规,以商业网点发展规划为基础,以两个地方标准为依据,上下衔接,紧密配合,实行分类指导,不断优化我市商业网点的结构布局,为我市改造和提升传统流通业态,推进流通现代化提供保障。

    (四)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市、区商业行政管理部门应认真分析研究商业网点发展方面的优势和薄弱环节,结合招商引资,采取发展新兴流通业态和改造传统商贸服务业并重的方式,对不同类别区域内商业网点的设置,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定期或不定期公布商业网点投资导向目录,明确鼓励发展、支持策划和改造、控(限)制开办的业态业种,及时引导我市商业网点的发展。

    (五)提升完善功能,调整网点结构。要把提升商贸服务业集聚辐射功能, 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作为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调整商业网点结构,引导各类商业网点集聚、组合以及实行差异化经营,突出经营特色,培植商业文化。要特别重视引导增设清真“三食”(饮食、副食、肉食)网点和专柜;积极推进社区商业中心和中小城镇商业网点的建设和改造,大力发展连锁超市和生鲜食品专业超市,推动中心城区的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开展城郊各区农贸市场改造试点;保护历史名店;支持百货店分别向都市型、主题型、时尚型、大众型等方向转化。

    (六)进一步开放市场,吸纳外来资金, 大力吸引国内外各种经济成份的投资者来汉投资发展商业网点。对外来投资者要坚持国民待遇和非歧视性原则,实行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内容公开,执行规划标准公平,商业网点建设的选址、咨询等服务对所有投资者或经营者公正,营造适宜投资、经营、建设商业网点的和谐环境氛围。

    (七) 依托行业协会, 发挥引导作用。我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商业网点投资经营的有效引导作用,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我市商业网点功能档次的提高和结构布局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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