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推翻旧例 华裔不能再以一胎化申请庇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3:51:20
美国联邦第二上诉巡回法院16日作出一个突然的裁决,推翻过去十年来由移民上诉委员会引申的、容许申请人仅以配偶受到一胎化政策迫害,便可自动获得政治庇护资格的法例,第二巡回法院强调,申请人必须出示本身所受迫害的证据,才能得到政治庇护的资格,有移民律师认为,有关裁定对纽约地区的移民案件影响深远,不排除会进一步向联邦最高法院作出上诉。
美国《星岛日报》报道,第二巡回法院是在审理三名华裔男子的政庇上诉案时,作出上述的裁定。三名申请人都是以他们的配偶在中国大陆一胎化政策下被迫接受绝育及堕胎手术,要求得到美国政府政治庇护,不过,三名申请人跟其配偶并未正式完婚,只是未婚夫妻及男女朋友的关系,故此申请先后遭移民法官及移民上诉委员会否决。
根据移民上诉委员会的裁定,法例只容许给予正式完婚的配偶,可以合资格因另一方受到一胎化的迫害,自动得到政治庇护的保障,但只是未婚夫妻或男女朋友,则不符合有关资格。
第二巡回法院接受了移民上诉委员会的第二个解释,否决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不过,第二巡回法院对于第一个解释,也认为有商权的地方,故此要求另外讯聆。
第二巡回法院认为,美国国会于1996年成立的非法移民改革及移民责任法案,容许给受到一胎化政策迫害者政治庇护的权利,翌年移民上诉委员会对此引申,认为受到迫害者的配偶,也可自动享有相同的权利,有关法例一直沿用至今。
根据移民上诉委员会的理解,一胎化政策的受害者,不止是夫妻的任何一人,所以双方都应该获得相同的保护,不过,第二巡回法院认为,这个解释并不正确,因为国会的立法,明显是针对受迫害的当事人,而不是其配偶,就算申请人的妻子在中国接受过被迫流产及堕胎的手术,申请人也必须提出他个人受到迫害的理据,不能光是靠配偶的受迫害,便可自动获得政庇的身份。
第二巡回法院亦引用国土安全局的证词,认为移民上诉委员会的引申,与政治庇护法例的基本概念有所出入,因为要符合政庇的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他本身是政治迫害的目标受害者,所以,就算申请人的配偶受到一胎化的迫害,他们本人也要证明,自已也受到相同的迫害,才能获得政治庇护。第二巡回法院最后推翻移民上诉委员会的引申,意味也推翻过去10年来一直沿用的法案。
移民律师王桂荣指出,第二巡回法院的裁定,对于纽约华人小区的政庇申请案件影响巨大。据他了解,不少华裔男子都是只身偷渡来美,妻子则留在大陆,所以只要证明妻子在中国受到强迫绝育及堕胎的手术,他们也合资格得到政庇的身份,过去十年便有成千上万的成功案例,而纽约是华人申请政庇的主要地区。
他又说,第二巡回法院的裁定,不但产生不公平的地方,在执行上亦会造成混乱,因为目前除了第二巡回法院,其它地区的巡回法院,仍是接纳移民上诉委员会的条例引申,故此,不同地区对相同的个案,可能会产生不同的裁决,对申请人并不公平,移民法庭及移民上诉委员会在执行上,也会无所适从。不过,他认为申请人目前不用过于忧虑,有关律师亦正考虑向联邦最高法院作出上诉,试图推翻第二巡回法院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