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校车内窒息而死,刺痛人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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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春康 刊发时间:2010-08-02 21:13:44 光明网-光明观察

  上午8时30分把孩子送上幼儿园的接送车,下午再见到时,两岁半的女儿涵涵(化名)却没有了呼吸,妈妈刘红(化名)当即瘫倒在地。幼儿园负责人说,从昨日早上8点多到下午4时,涵涵被遗忘在了校车里。据了解,刘红是贵州人,丈夫家在陕西商南县,两人在西安东郊打工。(8月1日《华商报》)

  2岁半女童因被 遗忘在校车内7小时后,窒息而死,这样的新闻就像一根利针,刺痛所有人神经。让人郁闷的是,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校车闷死小孩子的事件了——2007年9月17日,广东东莞一两岁半男孩被遗忘在校车内,在烈日下闷了7个小时后逝去;今年5月19日,广东潮州市潮安县磷溪镇一名4岁女孩被村内一家幼儿园园长接到学校后被“遗忘”在车内,等到6小时后被发现时,女孩昏迷不醒,送治无效死亡;5月后,广东还有2个孩子被遗忘在校车内高温炙烤后窒息死亡……

  如花生命如昙花坠落,且落在了校车内。这不禁让我们想问:幼儿园的工作就是教育保护好儿童,对他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怎么能出现儿童被遗忘而且窒息而死的事情?这是遗忘的问题还是漠视孩子生命?以西安市发生发生的2岁半的涵涵死于校车而言,涵涵所在幼儿园的教师干什么去了?校车司机干什么去了?报道称,幼儿园一位老师说,把孩子接到幼儿园后,孩子就一个挨一个从车上下来,没有人注意到涵涵还在车里;而幼儿园负责人兼接送孩子的司机称,他始终想不起车钥匙放哪里了,而民警只好雇拖车把面包车拖至派出所暂扣。老师和负责人的话,折射出的是粗心大意、冷漠无情和极不负责的态度。

  实际上,早在2007年12月,陕西省教育厅就曾发出通知,要求有校车的民办幼儿园跟车教师在幼儿上下校车时要清点核对人数,校车驾驶员负责在收车锁门前检查车内幼儿是否全部下车,严防将幼儿遗漏在车内。在如此通知下发后发生这样的“杯具”,令人震惊。西安市民警介绍,出事幼儿园的前身是“西安市水泥制管厂幼儿园”,5年前,该幼儿园被承包,但过户手续一直未办。此外,该幼儿园只是在西安新城区教育局备过案,前段时间新城区普查辖区幼儿园时,发现该幼儿园不具备开园资格,曾责令其关园整顿。幼儿园被承包了不办过户,被责令整顿了却继续运营,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执行力是不是出了大漏洞?

  2岁半女童涵涵的校车内窒息死,给幼儿园教育和管理敲响了警钟。从出现的多个“小孩校车死”审视,村办、私办幼儿园等成了高发区。这,难道真的是管理盲点?诚然,村办、私办的办学质量和教育水准相对低一些,但这绝不当成为他们导致孩子死亡的一个可参考的理由。相反,越是这样的幼儿园,越应当被严格审查严格管理。对存在风险的幼儿园,相关部门一定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一些人仍偷偷摸摸开着——今天的风险,很可能就成为明天的“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