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一丁:缺诚少信也是一种民主的体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8:52:35

在2007年末,日本人选出了一个最有时代特征的汉字“伪”。与此同时,韩国人也选出了一个汉字成语“自欺欺人”(注意!日本和韩国人都不是用自己的母语,也不是英文,而是汉字。因为其它文字是不具备如此精练准确的表达能力的)。真可以说是“英雄所见略同”,一针见血地、概括了当前人类社会的普遍典型表现。而作为这种先进、科学而功能超强的加工文化的“直接产品—中国人”,则从负面将这种表现,从普遍性到恶劣程度,都发挥到令世人瞠目结舌、自愧不如、无以复加的极致。这不,这“假冒伪劣”式的造假行为,已经造到了一向被誉为是“民族脊梁骨”或“社会良心”的士大夫之类的读书人自己身上(如唐骏、汪辉事件)。事后虽说可以用诸如“几几开(如三七、四六开)”甚至“(一和九的)手指头比例说”等诡辩术,来冲淡、或直接为这种足以令其光环尽失、斯文扫地的不齿行为开脱。但是却忘记“举一反三”或“一颗老鼠屎可以坏一锅粥”的道理,不知道这是一种理应被所有读书人视为绝对关乎自己整体声誉被贬值,给中国文化抹黑、让“礼仪之邦”蒙羞的行为表象,所以必须群起而攻之,加以谴责,继而唾弃的奇耻大辱!

在“痛定思痛”之时,有人将此归咎于共产党、社会主义、或者是什么“政治制度、体制问题”。这其实是一种“文过饰非”或“嫁祸于人”的机会主义典型,是经不起实践检验或推敲质疑,更不能以理服人的。如果真的“如法炮制”起来,结果只有“死胡同”一条。因为历史早就有包括从商鞅、王安石变法,康有为梁启超的百日维新,李鸿章的“洋务运动”,再到一代不如一代的“摸石头过河”以及“猫论”“接轨”等,数不清的“前车之鉴”了。

其实只要稍微有点自然科学理论经验或知识,就应该知道其中必有更深层次的原因。这个原因就是始终没有一个正确的系统理论来认识或解释所有社会现象或问题,并指导实践,而只能由少数掌握主流话语权的读书人,来指鹿为马般“瞎折腾”的结果。要是按照中医理论的说法,就是没有找到真正的“病根”。所以他们只能像蹩脚的江湖郎中或三流医生那样,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地“治表”,只知道一味开出止痛片、退烧针之类“空头支票”般的药方,像说“自己的香灰或符咒能治病”一样,要碰一碰通过心理预期的暗示,来“歪打正着”的运气。

比如最近凤凰卫视制作的一个节目,介绍当年蒋经国在江西赣州进行过的一场较大规模的社会改革实践活动。开头搞得轰轰烈烈、有声有色,甚至引起中外一片赞扬之声。可惜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连蒋经国自己也不得不公开承认“过大于功”,并将原因归到自己“年轻、阅历不够、经验不足”的头上。虽然和那些不惜亡国而死不认错的历代帝王、领袖相比,已属勇气可嘉和难能可贵,检讨得也算实事求是、有点道理。但是从他退到台湾,最后代替蒋介石掌权以后的所作所为来看,还是沿着他当年留苏期间学到的那点社会主义理论皮毛,以及后来在江西身体力行的那段实践的经验老路。就本质而言,其实并没有跳出江湖郎中或三流医生的老套,所以结果也一样殊途同归地,回到和大陆社会一样“缺诚少信”的终点。这只要看看台湾烂仔前总统陈水扁、陈致中父子家族,还有民进党其它头目谢长廷之流的寡廉鲜耻、见利忘义、谎屁连天的表现,以及那里最近揭发出来的司法系统官员贪腐案就知道了。尤其是最近马英九信誓旦旦地,要“东施效颦”般、要仿效香港成立所谓的“廉政署”,更是一个绝对“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馊主意,唯一的下场,就是以失败告终(详细阐述,将通过另一篇文字发表)。而其现在之所以看起来比大陆社会似乎要好一点,完全是因为台湾和香港一样,有过被殖民统治的经历。期间受到其他文化的影响,延缓了某些跟大陆同步的过程而已(道理就像在“自由落体运动”过程中的两个落体,其中一个因某种外力原因、被阻挡了一下后,再继续下落,从而跟另一个落体产生了一点先后差距。但是其加速度和方向还是一样的)。那中国人的社会(其实全世界最后可能都一样要重复中国社会的轨迹),怎么会变成这付样子的呢?

如果用《新理论》对真正“民主社会”的认识,来解释这个问题,是一点也不困难的。因为这正是事实上在决定着社会走向的、大多数民主“大众皇帝”们,在东西方各种错误理论的“太监、佞臣”般读书人的蛊惑和误导下,根据天性越堕落越快乐的“自由落体运动”原理,逐渐而必然地沦为“(大众)昏君”后,所作出的“民主多数决策”。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其实那些层出不穷、前赴后继的贪官污吏,根本不是代表共产主义的马克思或毛泽东,或者代表资本主义的凯恩斯,从天上派下来,由“特殊材料”加工成的“宣传队、工作组”,而是直接出自于基层社会中、大众皇帝自己的“皇子皇孙”堆里,时时刻刻都在争先恐后、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没看见包括台湾陈水扁在内的、许多被定了罪的大小贪官们,原来都是出身于社会基层的普通、甚至贫苦的家庭吗?)。所以除非大多数社会主人们,在吃了大亏或摔了大跟斗后,在正确理论“太傅”般的开导、启发下,开始自我觉醒,产生了“痛改前非”的愿望,马上就会产生“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的效果。否则,就只有以付出生命财产或幸福为代价,来为本来就属于自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王土(社会)中产生的一切灾难后果承担责任,去自己“买单”。甚至像崇祯皇帝一样,吞下自作自受的“苦果”。这就是《新理论》根据科学的推理,对中国社会当前的这种“社会病”的可能“预后”,所作出的,经得起实践检验、更绝对可以立此存照的判断。

这更是如宗教传说中,住在伊甸园中的亚当和夏娃般的大众皇帝,受毒蛇般的天性引诱吃了堕落的“(精神)毒苹果”后,咎由自取的结果,没有可以怨天尤人的理由。

而这样的“(精神)伊甸园”远的不说,起码在大陆解放后的初期,是存在过一段时间的。那时毛泽东领导下的政权,利用广大民众对国民党统治年代后期的黑暗腐败现象的深恶痛绝、且记忆犹新的特点。通过本质上是“多数人暴力”的所谓“群众运动”方式,摧毁性地打击了包括黄赌毒和黑社会以及反动会道门在内的、诸多社会不良现象,大大地加强了民众对新、旧社会的对比度反差。让作为真民主社会主体的大多数人,出于优秀文化加工形成的人类理性良知(注意:绝对不是西方现在嚷嚷着要废除对罪犯的死刑之类,东郭先生般的所谓“人性”),产生了亲切的认同感,并主动身体力行起来。其典型的表现,就是对“诚信”概念的普遍接受和身体力行。一个最有说服力的例子,就是当年一种“实物收据”的使用。

当时的一段时期中,单位或企事业之间,在进行互通有无或物质交易时,除了要出示证明经手人身份和来意的介绍信外。取物的一方,甚至不用带支票或现金。看好所需物品后,只要交给对方财务部门、一张本单位事前准备好,上面印有开户行和账号、并盖有单位公章和经手人签名的所谓“实物收据”,就可以带着东西走人了。要是拿到现注来看,简直有如“天方夜谭”,但却是是笔者多次亲身经历的事实。(不信的话,欢迎请方舟子之类,出来“打假”)。

试想一下,如果不是当时社会的大多数人认可并接受这样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方式,那这种方式能行得通吗?反之,要是放到今天,就算有一百条法律、一千条制度来保证,还有人敢接受吗?其原因就是因为我们已经通过“多数人无敌”的客观民主原则,在西方“裁缝”般错误社会理论的蛊惑下,自愿摧毁了诚信的社会基础,让它无立锥之地。终于让诸如学校考试抄袭作弊,官员弄虚作假,官场吹牛说大话之类、寡廉鲜耻的行为,因为没有了克星(诚信)的约束,通过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叉感染,而迅速蔓延开来,最后形成今天这种不堪的局面。这才是所有真、假民主社会的真正悲哀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