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用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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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用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
 2010-7-30 编辑:勇遐 来源:半月谈网综合 ============================================      漫画: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已经明确了舆论监督是对党政、司法等权力进行有效监督的方式,而现在,认真调查、敢于批评的记者却被人们认为是高危职业,这是对新闻事业的扭曲,也不利于媒体为党的工作服务。只有落实媒体的批评权,新闻媒体的监督权才能真正落实,我们反对一切利用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的行为。         据报道,《第一财经日报》报道紫金矿业污染事件的记者邵芳卿家属前日驾车时遭遇撞车,驾驶室门被撞烂,所幸大人小孩有惊无伤。凑巧的是,与其并肩揭开紫金矿业公关记者灰幕的《中国青年报》记者陈强,前天家属车辆也被撞,所幸也没人受伤。两起车祸发生在同一天,又恰恰发生在同时揭开紫金矿业“封口门”的两个记者的家属身上,我们当然希望这只是一个巧合,但事情似乎没那么简单,更有意思的是,两个记者的家属虽然遭遇“撞车”,但都很巧合地无人受伤。         真相如何尚待公安机关调查,目前尚不好下结论。但这种巧合令人倍觉蹊跷,报复性人为事故的可能较大,因为记者采访遭遇威胁乃至实质报复的事件屡见不鲜。紫金矿业污水泄露事件被揭露以后,已有六家媒体称其记者曾在调查污水泄露事件中拒绝紫金矿业的封口费。如今,两位做批评报道的记者家属遭遇离奇车祸,将这起重大新闻事件进一步推向高潮。,如果最终被证实撞车事件背后有黑幕,那便是一起极为严重的打击报复舆论监督的刑事案件。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近日,《经济观察报》贴出声明,严厉谴责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通缉该报社记者仇子明。今年6月5日,仇子明采写了批评性报道《凯恩股份“偷天换日”谜团》,之后不仅记者本人多次遭到恐吓,《经济观察报》社也多次遭到该公司的危机公关。在点对点的危机公关失败以后,当地公安机关居然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为名通缉记者,不能不说是惊天骇闻。通过暴力机器威胁、拘捕做批评性报道的记者并不是第一起,辽宁原西丰县委书记便因被批评而组织警力进京抓捕记者。遂昌县公安局的所作所为只不过是给打击报复舆论监督又增加了一个恶例而已。         如果说在已经证实的紫金矿业“封口门”事件和尚未证实的撞车事件中,公权力的身影尚且模糊不清,那么在仇子明被通缉事件中,阻挠媒体舆论监督的力量已经从幕后走到了台前,他们公然利用公权力打击记者,维护地方集团利益。同样在最近,中共江西省委机关报《江西日报》在景德镇面临了“被技术屏蔽”,由于该报刊登景德镇邮局有关组织公费赴日本旅游的负面报道,结果这家邮局通过其发行渠道对刊登此报道的当期报纸进行了抽离,当地人士看不到当日《江西日报》的相关版面。         且让我们把这三个事情命名为“撞车门”、“通缉门”与“扣押门”。这三件事情发生在最近同一个时间段,发生在三个不同的省份。然而,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均试图压制舆论监督。只不过压制的技术手段不同罢了。而在技术压制批评的背后,则是公权力的影子。如果没有当地公权力的默许乃至支持,抵制舆论监督不会逐步升级到动用专政机器的地步。从技术角度来看,在三个事件中,最弱势的是景德镇邮局,他们采取了一种最低级的阻挠舆论监督的手段:扣押报纸。这在以前或许还能瞒天过海,但在网络时代,报道会经由网络传播而形成叠加效应,收缴报纸并不能阻止信息的传播。相反,他们还会因为收缴报纸而遭到二次批评报道。而凯恩股份和紫金矿业显然比景德镇邮局要厉害得多,他们采取了更为隐蔽、也更有技术性的反媒体监督手段。先利用所有能利用到的关系以及投放广告发放红包等形式进行媒体公关和记者公关,如果不成功则对记者和媒体进行其他层次的反制,乃至于上升到“敌我斗争”的地步。         可惜的是,确有部分记者在这样的糖衣炮弹和暴力威胁之前倒下了、屈服了。但是,我们总有骨头硬的记者,总有有新闻理想的媒体。即便有一百个记者被公关了,只要仍然有一个硬骨头,批评报道的力量就掩盖不住,新闻媒体的监督力量就能发挥出来。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媒体舆论监督的合法性来源,但近期频繁发生的压制舆论事件却让我们担心对公众知情权的践踏和对新闻报道的不尊重是否会逐渐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已经明确了舆论监督是对党政、司法等权力进行有效监督的方式,而现在,认真调查、敢于批评的记者却被人们认为是高危职业,这是对新闻事业的扭曲,也不利于媒体为党的工作服务。只有落实媒体的批评权,新闻媒体的监督权才能真正落实,我们反对一切利用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的行为。         来源:南方日报  网络通缉记者是舍本逐末颠倒是非            遂昌县公安局对媒体报道的经济犯罪线索,不进行立案调查,却对报道的记者进行刑事追诉,是舍本逐末,是非颠倒。         《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为报道了上市公司凯恩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到凯恩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目前,被通缉的记者四处求援,工作陷入停滞。 据报道,有关报道刊载出来后,凯恩股份操纵人王白浪曾找到报社驻华东区采编负责人,试图危机公关,但遭到拒绝。时隔不久,仇子明就被列为网上通缉人员,涉嫌的罪名是“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         损害商业信誉罪,属故意犯罪,系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给他人的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经济观察报》的报道是否真实,是办案机关首先要查明的问题。报道真实,而不涉及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害,就不存在违法,更不可能构成犯罪,无论企业是否遭受损失;如果报道失实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还需要查明报道者是否基于损害企业商业信誉的目的,明知信息来源不真实仍然进行报道,或者故意错误地引述新闻来源。否则,损害商业信誉罪将难以认定。         凯恩股份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依法有准确、完整和充分地披露信息的义务,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同时,对一家商业企业是否合法经营、信用状况如何,等等,公众作为其现实的以及潜在的客户,也享有知情权。作为大众传媒,《经济观察报》对凯恩股份所涉问题进行报道,不仅是实现公众知情权的需要,也是媒体的职分所在。凯恩股份威胁、利诱记者、媒体不达目的,之后当地公安机关即以所谓“损害商业信誉”追诉记者,显示可能有人在利用公权对进行舆论监督的媒体,进行恫吓。这是对公众和上市公司投资者知情权的粗暴践踏,中国证监会对此应予以谴责!         记者仇子明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涉问题的报道,是报社根据新闻报料人提供的报料,安排记者仇子明完成的。记者仇子明的报道,系职务行为,现公安机关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对其个人进行刑事追诉,不符合法律精神。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通缉是公安机关针对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在一定范围内通令将其缉拿归案的措施。遂昌县公安局在对《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进行网上通缉之前,未对记者本人及报社发稿编辑及审稿负责人进行过任何调查,在对报道的真实性及报道目的均不了解的情况下,即对记者实施网上通缉,完全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纯属滥用职权。         《经济观察报》所报道的凯恩股份实际控制人王白浪涉嫌在凯恩集团改制过程中侵吞国资、侵占国有土地、将上市公司资产洗钱至个人腰包等问题,已经涉嫌经济犯罪,公安机关理应立案查处。遂昌县公安局对媒体报道的经济犯罪线索,不进行立案调查,却对报道违法犯罪问题的记者进行刑事追诉,是舍本逐末,颠倒是非。遂昌县公安局通缉记者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和滥权,上级公安机关及当地党委、政府理应进行调查。 总之,当地公安机关对记者仇子明的通缉是违法的,理应予以纠正。         作者:周泽  来源:新京报       镇干部围攻央视记者“胆气”何来?         指挥打手追堵、围攻记者;打个电话,全镇各个通往非法砖窑的路口迅速被窑主堵上。经常出现在影视中的黑社会老大的卑劣行径,近日却在河南中牟县狼城岗镇韦滩村上演。但和演绎版不同的是,卑劣行为的指挥者并不是什么黑社会老大,而是狼城岗镇政府的干部。         2010年7月27日人民网转自中国广播网         新闻采访,包括一些负面新闻的采访,是法律赋予记者的神圣职责。新闻采访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党委政府和党政官员,要自觉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和监督,这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题中之意,更是亲民爱民、建设服务型政府、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的必要要求。但是,我们却屡屡见到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党政干部,动不动就出手打记者,动不动就有记者被架走、被全城追捕、全国通缉。今日又见有如此俨然和黑老大一样使用卑劣手段围攻记者、封堵记者的所谓镇政府的干部,实在令人胆寒、毛骨悚然。难道这些地方官员连一点法律意识和道德良知都没有,他们出此“毒手”的“胆气”何来、“胆量”何来?         一个小小的镇干部,居然能像黑社会老大一样,指挥打手、围攻记者,说明其已经目无法纪到了极点。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无论哪一级政府,无论哪一级官员,也不能例外,更不用说镇政府、镇干部了。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在一些官员的头脑中,法制、法治、法纪、法理等等,似乎是可有可无的,为官行政,全凭个人感觉行事,而不管是否合法,甚至有时明知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还照做不误。这样的官员留在干部队伍中,只能是祸害,不可能执好政、为好民。         常言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记者监督政府、监督官员,是正常的,也是应该的。但是总有一些官员害怕被监督、不敢接受采访,之所以会这样,说到底,还是心中有鬼。我们知道,在众多的黑砖窑、黑煤矿案件、事件中,通常都会有官员牵扯进来,换句话说,通常都存在官商勾结、官黑勾结现象。河南中牟的这位镇干部安排人员阻挠央视记者到非法砖窑上进行采访,俨然成了黑砖窑老板的帮凶了。         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强调,要坚决取缔黑砖窑、小煤矿,并且也采取了一系列的关停并转等措施,但是依然有一些胆大妄为之徒铤而走险、胡作非为,包括我们的一些地方官员也一而再、再而三地替非法矿主、窑主等打掩护、作后盾,为其开脱,心甘情愿地充当保护伞。河南省从2005年就开始大规模取缔实心黏土砖厂。2007年,明文规定所有黏土砖窑都必须关停。2008年,发出通知严禁生产黏土砖。2009年,河南省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凡是违法无证的黏土砖厂,一律取缔。禁令一道接着一道,可并没有影响砖窑厂的生存。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黑窑主搞非法砖窑、黑矿主搞非法开采,图的是钱;官员充当保护伞,也图的是钱。更为蹊跷的是,一边是整顿通知“满天飞”,一边是非法生产“不停歇”。到底是什么让监管机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是干脆缺位,有一个人所共知的惊天“大秘密”,虽然是违法违规生产,但税费仍然是要照常缴纳。有钱能使鬼推磨。疯狂逐利,也让一些人的心肠变黑了、胆量变大了。因此,不铲除官商勾结、官窑勾结、官煤勾结、官黑勾结的利益链条,黑砖窑、黑煤矿等恶性事件还会发生。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和前提。但是,在一些地方,有关部门执法者不执法、监管者不监管,监管乏力部门间互相推诿,在无形中助长了一些不法分子、无耻之徒的不法行为和无耻行径。处罚不够、整改不力、惩戒不严,也使得一些人包括一些官员胆子越混越大,乃至恶习难改、恶性难移。按理出现干部围攻记者的事件后,当地有关部门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态度。但是,据被围攻的记者称,当地县委宣传部的一些工作人员也和他见面了,见了好几次,也对他表示了歉意,包括当地的其他一些部门负责人也对此表示了歉意。他们表示歉意的主要的目的是不希望发稿子,当时记者提出来,作为工作人员要到现场去采访,正常的拍摄和采访这个和暗访是不一样的,希望到现场去。并希望能和当地镇里的、乡里的,狼城港镇的乡长和党委书记和主要领导一起见一下,了解它背后真实的情况,但是这些人始终都没有露面也没有给我们准确的答复。这种集体无意识、集体不作为,让人感到该地的官场乱象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不坚决地、彻底地查处、查办相关责任人,而只是简单地道个歉,并要求不发稿子,这样做非但不能解决问题,还会使问题更复杂、性质更恶劣、后果更严重。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新闻自由、监督有理,但是,一些地方频频出现记者被打、被围攻,而参与其中的居然还有很多是党政官员,看来真的要好好地查办、处理、整顿一些干部的不法行为了。非法砖窑、非法煤矿等,都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必须下决心整治。民生问题大于天,群众利益无小事。不拿老百姓利益当回事的干部,真的应该让其从领导位置上下来了。         作者:倪洋军  来源:光明网         责任编辑:贺大为           中华lT资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新闻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供读者交流和学习,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涉及作者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删除或按规定办理。感谢所有提供资讯的网站,欢迎各类媒体与我们进行文章共享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