綺色佳 - 左边频道 | LeftFM.com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7 21:00:07
故事,是否都应当从头说起呢。
  抑或,挑中间比较有趣的情节先让读者看了,然后才把剧情往前推?
  那是需要很大的技巧的吧。
  还是从头做比较好,条理也清楚些。
  况且,陈绮罗与甄啬色这对母女的关系,大扺要从头细说的。
  母第一次看到女,是在十二年前。
  那时啬色约十二岁,长得高且瘦,肤色欠佳,似营养不良,戴着一副近视眼镜,有蛀牙,怎么看都不算一个标致的小孩。
  可是啬色有一个好处,她性格十分沉静,而且,即使乏人督促,功课一流,霸定第一。
  绮罗已与甄文彬约定,由她先开口。
  于是,在甄家,她先自我介绍:“我叫陈绮罗,你可以叫我罗姨。”
  啬色点点头,不出声,穿着新裙子的她拘谨地在一边坐下。
  甄文彬的神色略见焦急。
  绮罗不慌不忙,“我叫你什么?”
  甄文彬已抢答:“在家,我们就叫她啬色。”
  绮罗嗯地一声,“啬色,我与你父亲,打算下个月结婚。”
  啬色低声说:“父亲已与我说过。”
  绮罗问:“你愿意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吗?”
  啬色努力地点点头。
  她不是要讨好未来继母,那是非常吃力的一件事,她只是不想得罪任何人。
  只听得陈绮罗说:“那好极了,婚后,你会自祖父母处搬回来住。”
  啬色一听,放下一半心。
  祖父母并不特别喜欢她,他们讨厌她生母,故此也不看她,尤其是祖母,多年来眼皮也不大抬起,嗯、哼、呵几乎是全部字汇。
  三四岁幼儿都知道自己不是受欢迎人物,何况是啬色。
  故此,知道能回到自己家来,真是有点高兴。
  陈绮罗样貌娟秀,衣着时髦,据说是留学生,又有事业,看情形会是个合理的人。
  可以和平共处吗?啬色的心忐忑。
  “届时,我们会搬到一个比较宽敞的地方,你会住得比较舒服。”
  啬色点点头。
  那天,她统共说了不到十个字。
  可是人们喜欢啬色的身体语言,她沉静安宁。
  那天晚上,啬色仍然回到祖父母家。
  她听得祖母说:“文彬这下可走运了,那位陈小姐颇有妆奁,并且愿意取出与文彬共组家庭。”
  “啬色呢?”
  “一并带过去住。”
  “这就很伟大了。”
  “真是,才貌双全,又有爱心,文彬转运了。”
  一直到很久之后,啬色都认为,才貌双全,又有爱心这八个字,用以形容陈绮罗,至贴切不过。
  “文彬以前那个人……文彬真倒霉。”
  “算了,过去事一笔勾销。”
  “可是你看,她还生了这个孩子,长得又同她一模一样,又扔不理,造成别人负担。”
  啬色一直躲在一角不出声。
  两者声音并不低,居所狭小,啬色又无私人书房卧室,可是,为什么要避忌?为什么要尊重这小孩?
  在客厅一角借张书桌做功课的啬色只得默默忍受。
  不过,吃晚饭之际,喉头特别干,古人说的食不下咽,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过两日,父亲带她参观新居。
  啬色不相信天下会有那样好的地方。
  墙壁地板洁具全是新的,三间房间,她占一间,有张小小单人床、书桌茶几五斗柜全齐,全室光线明亮,浴室就在对门。
  父亲微笑,“你看怎么样?”
  啬色紧抱着父亲的腰身。
  父亲轻轻说:“绮罗走进我生命,给我一切,对我来说,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啬色,我希望你可以好好与她相处。”
  啬色肯定地点头。
  她有一个这样好的房间可以躲藏,她不会骚扰任何人。
  十二岁的她长手长脚,十分尴尬。
  最令她烦恼的是衣服时时不够大,常常需要买新的,要花大人的钱,她不敢出声。
  老师说:“啬色,鞋子太小,鞋跟已经挤爆,要买双新的了,同家长说,穿小鞋有碍足部健康。”
  袜子也穿洞。
  可是祖母永远佯装看不见,为什么要看见?衣服洗好了,冷冷说:“一套校服起码可穿三五天,何用时时洗。”
  现在,新家里有家务助理,天天帮啬色做洗熨。
  啬色感觉如小奴婢进化为小公主。
  可是她沉默犹胜往时,吃完饭便进房做功课,可是体重渐渐增加,面色红润,笑容渐多。
  她父亲也一样。
  绮罗陪她去添置衣服鞋袜,有熟悉的店,售货员一见到她,立刻过来叫陈小姐。
  绮罗替啬色全身内外都添了合身的衣服,她是那样慷慨,无论什么都一打半打那样选购。
  只有很会赚钱的人才会如此出手吧。
  啬色忽然之间富庶起来。
  她拥有儿童专用的牙膏,整罐润面霜,水果香的肥皂,甚至消毒膏布上都印着米奇老鼠。
  她从不知道生活上除却衣食住行还有如此多的奢侈细节。
  可是她还有恐惧,童话中都说后母的真性情会在若干日子后才暴露出来。
  会不会是真的呢?
  在绮罗带她去箍牙之际,她几乎相信传说全是真的。
  要过一段日子,才知道真为她设想。
  物质归物质,最重要的是绮罗关心她。
  每晚必坐下看她功课,并且毫不掩饰、真诚、热情地赞扬她。
  “哗,英文作文都一百分,世上有这样高的分数吗,小时候吃何种奶粉,是它的功劳吗?”
  言语幽默、风趣、大胆。
  时时叫啬色感激莫名。
  她不似后母,她似一个朋友。
  可是少年时的甄啬色不擅词令,不懂表达。
  一日,到晚饭时间,她尚未在饭桌出现。
  绮罗问:“这孩子怎么了?”
  “随她去,”甄文彬说:“她闹情绪。”
  “什么事?”
  “在学校,高材生普遍受到尊重,可是:永远有存心挑衅之人。”
  “怎么了?”
  “今日下午,有两个同学,言语间讽刺啬色没有母亲。”
  绮罗不语,可以看得出双目中有怒意隐现。
  她放下筷子,到啬色房去。
  “今日有你爱吃的蛋饺呢。”
  啬色立刻换上笑容,可是鼻子红红,是哭过了。
  “你爸难得在家吃顿饭,快去陪他。”
  啬色识趣,“我马上来。”
  绮罗把手按在啬色肩膀上,啬色感觉有股力量传遍全身。
  她握住继母的手。
  第二天,陈骑罗约见校长。
  校长出来,见到陈女士那身打扮,知道她是在社会占一席位之人,俗云,先敬罗衣后敬人,校长也不能免俗。
  陈绮罗满面笑容,讲清前因后果。
  然后很诚恳地作出结论:“即使没有母亲,也是悲剧,不是错误,贵校若干同学似乎没有教养与同情心,况且,甄啬色怎么没有母亲?我就是她的母亲。”
  校长心服口服。
  结果那两个同学被校务处口头警告,再不改,就得受处分,记小过。
  甄文彬有点意外,“我真没想到可以那样据理力争。”
  绮罗说:“我至讨厌人欺人。”
  啬色流下泪来。
  从来无人为她出头。
  无母之女事无大小均得强忍,否则只有更惹人厌。
  甄文彬静静问女儿:“同学说你母亲什么?”
  啬色不愿作答。
  同学说:“听说你母亲与男人私奔走掉了。”
  这名同学的表姨与甄文彬的舅母有点亲戚关系,可见这件事在亲友间广泛流传。
  而这的确是事实。
  九岁那年某一日,啬色放学后回来,已不见母亲。
  房间里所有属于她的东西都不翼而飞,空空如也。
  她甚至没有向孩子告别。
  陈绮罗曾说:“对一个小女孩来说,这必定是天下最可怕的事。”
  还不止,接着啬色发觉父亲开始拚命工作,每晚深夜才返,有时醉醺醺,有时索性不回家,人们似乎已忘记这小女孩。
  一次生病进急症室后,甄文彬才把女儿送到父母处。
  然后,天无绝人之路,陈绮罗在甄文彬生命中出现。
  中国人命理中,有救星一词,陈绮罗便是甄文彬的救星。
  当下甄文彬再问:“同学说你母亲什么?”
  绮罗劝说:“啬色,你愿意谈一谈吗?”
  啬色轻轻说:“他们说我没有母亲,如此而已。”
  绮罗示意甄文彬别再追究。
  啬色忽然笑了,“不要紧,他们的功课都不如我。”
  好象已经决定出人头地。
  啬色回房做功课。
  隔半晌,甄文彬问绮罗:“你想不想知道她为何离家出走?”
  绮罗不慌不忙微笑地说:“我一点好奇心也无,你呢,你想知道吗。”
  甄文彬顿解愁眉,他由衷佩服绮罗,她从来没问过,她是真做到不管过去的事,魑魅魍魉都埋葬在脑后,永不提起。
  甄文彬舒出一口气。
  那样,一家人才可以真正从头开始。
  那几年,日子过得真适意。
  陈绮罗有组织天才,无论对外对内,经她整理过,万事均井井有条。
厨房永远有热茶,抽屉有干净内衣,账单全部付清,家居整洁,全家杂物小至邮票药丸牙签她全知道放在何处,立刻可以拿出来。
  别以为这些都足轻而易举之事,陈绮罗每周上班超过五十小时,同时她得维持个人容貌整齐,她并非全职主妇,这样算来,身兼数职,照顾周全难得之至。
  啬色觉得继母似那种自图画里走出来打救落难书生的仙女。
  从她出现之后,父可专心工作,女可专心读书。
  奇是奇在连祖父母见了啬色,也比较从前客气。
  可是,啬色在心中喊:我一直是甄家的女儿呀。
  现在,她由继母亲自开车送上学。
  为此,绮罗需早起半小时,故啬色从来不敢叫她等,延伸出去,她也不会叫任何人等,她从不迟到。
  同学还是那班同学,见她鞋袜光鲜,又有一位漂亮的女士管接管送,嘴脸顿时不一样。
  都主动起来:“啬色二字是什么意思”,“这名字挺别致,可以一说来源吗”,“有空请为我们补习”……
  全世界不知什么地方来那么多势利的人,全堆在甄啬色身边。
  开头,啬色以为这世界理应如此,后来才明白,那纯粹是她少年时不幸,不不不,世间好人比坏人多。
  她更加沉默,一天上课六小时,可以不与同学说一句话,独来独往。
  这其实是不正常的,可是老师们欣赏得不得了,“你们要向甄啬色同学学习。”
  作文课有条题目叫“我最要好的朋友”。
  啬色这样写:我最要好的朋友,是我的母亲。
  其余的同学,半数在怀念童年时的小邻居,另外半数,选同座的同学。
  只有啬色作文有新意。
  老师批了一个甲,对她说:“你有那么一个好母亲,真是幸运。”
  啬色答:“我知道。”
  现在,她穿的鞋子永远合脚,上学上街各一双,还有运动球鞋,冬天尚有爬山靴,不奢侈,可是丰足。
  按着时候上理发店修理头发,统统由继母付账。
  绮罗常常搂着女儿肩膀进进出出,一日说:“噫,长这么高了。”
  然后,在十五岁那年,她已高过继母。
  生日并无特别庆祝,买一只蛋糕,做一窝面大家吃,一家三日私底下高兴。
  这次甄文彬夫妇给女儿一件礼物,他们把啬色送到欧洲旅行。
  绮罗说:“你要是不放心一个人去……”
  “不,我喜欢极了!”
  这是她第一次乘搭飞机。
  祖父母深深纳罕。
  “啬色这是什么命?倒也奇怪,有不相干的人来这样疼她。”
  “只恐怕好景不长,待有了亲生儿,继母便原形毕露。”
  “特别是添了儿子之后。”
  “可不是。”
  语气是那样幸灾乐祸:看你好到几时去!
  有什么理由他们特别不希望啬色过好日子?
  老人不喜欢她生母,故迁怒于孙女,深觉那女人生的孩子永远不配有美满生活。
  那个时候,啬色几乎已经忘记母亲外貌。
  一日,在早餐桌子上,啬色不小心碰跌牛奶杯子泼湿校服裙子,一脸懊恼惭愧,又嫌更换衣服麻烦,一副哭笑不得模样。
  然后,发觉父亲呆呆看着她。
  接着,甄文彬冲口而出:“你同你妈一个印子印出来似。”
  那日,放了学,啬色呆呆对牢镜子细看自己的五官,一个印子,她母亲就是这个样子?
  这肯定是个坏模子,啬色忽然伸手出来掌掴自己,出尽力,左右开弓,直至双颊激辣辣肿起来。
  然后,她流下眼泪。
  冰凉泪水流经红痛热的面孔,永志不忘。
  啬色厌憎生母,比谁都更甚。
  她有生母照片,只是不想取出看。
  倒底年轻,欧洲之行已使她将所有烦恼丢在脑后。
  回来她说:“行万里路有时真比读万卷书更胜一筹。”
  其实不过是忽忽忙忙走马看花。
  甄文彬循例问:“最喜欢哪个城市?”
  “伦敦。”
  “考试成绩好,送你往伦敦读书。”
  “那需要花费很多。”
  甄文彬笑着问:“什么,你不打算考奖学金?”
  “听师兄们说,生活费比学费更贵。”
  “不怕不怕,只得你一个孩子,总负担得起。”
  啬色迟疑,“也许……会添弟弟……”
  绮罗忽然说:“没有这回事。”
  啬色讶异。
  绮罗补充:“我不会是一个好母亲。”
  啬色忍不住说:“可是你对我那么好!”
  绮罗坦诚地说:“但我一向只把你当朋友。”
  甄文彬笑起来。
  陈绮罗说:“我是职业女性,从学堂出来做事至今,我不耐烦整日在家陪伴幼儿同他们唱儿歌拍手掌,我知道自己的短处,我不愿做母亲。”
  甄文彬说:“这件事可从详计议。”
  陈绮罗双手乱摇,“太吃苦了,不干不干,做得好,老应该,做不好,万人践踏,天下最无报酬的是母亲一职,吃力不讨好。”
  这想法倒很新奇。
  “可以聘请保母呀。”
  “我天性多疑,不信任任何人带我的孩子。”
  甄文彬扬手,“过几年了,到了三十五六,你自然会天性发作。”
  绮罗忽然说:“大都会里找生活的人,日子久了,哪里还有天性,都不过是水门汀缝子里长出来的草。”
  啬色一愣,绮罗一向乐观,这话,不像是她说的。
  傍晚,她坐在书桌前核数。
  “啬色,我写给你的支票有三张尚未兑现。”
  “是,我上次的零用还未用完。”
  这是一个节省的好孩子。
  一切都选最朴素的款式:外套、书包、鞋子……啬色不希望引起任何人注意,免得又有人指出她的母与男人私奔。
  能把自己收藏得紧紧就好,况且,像她那样一个孩子,也不配穿玫瑰红的夹克、粉紫色的裙子。
  跟是继母过生活,是有分别的,她怎么不知道。
  十全十美的继母也不是生母。
  她见过同学李洁卿同母亲发脾气。
  一日放学时间忽然下大雨,李母带了伞来接她,心急,在课室门口张望,被老师发觉,轻轻掩上课室房门。
  铃声一响,众学生鱼贯而出,李洁卿便发起脾气来,当众把书包扔在地下踩两下,叫母亲以后,一生一世、永远不要再来接放学。
  李太太一直讪讪站一边,不出声,也不生气。
  那是生母。
  至于继母,再好,似一个朋友,你不会为小故得罪朋友,因为朋友会掉头而去。
  可是啬色已知道自己够幸运。
  她得到的,肯定是最好的继母。
  隔数日,李洁卿向她请教功课,她轻轻说:“你不该向母亲大声吆喝。”
  李洁卿略觉惭愧,“是,我一时觉得她失礼,沉不住气。”
  啬色的声音更低,“她们会比我们略早离开这个世界,我们迟早会成为没有母亲的孤儿。”
  李洁卿吃惊了,用手掩住嘴巴。
  “伯母那样爱你……”
  李洁卿再也忍不住,哭了起来。
  她丢下功课,赶回家去。
  片刻,绮罗驾车来接,啬色笑嘻嘻上车。
  啬色一见有人,总是笑脸迎之。
  然后,关入房门,死做功课。
  功课是挽回她自尊的起死回生灵药。
  她在班上地位出神入化,老师有事走开去听电话,会叫她坐在教师席上暂代一阵。
  可是甄啬色不骄矜,不多话。
  因父亲把整个家交给继母,而亲父毋需故意讨好,识趣的啬色有意无意与父亲也分出一个距离。
  一家人都像朋友。
  生活一平静,祖父母的话更多。
  “文彬说什么也是个专业人士,怎么老赚不到大钱。”
  “他妻子倒足够精明,会做生意。”
  “日子长了,会被人说他靠老婆。”
  “这年头,无所谓吧。”
  口角冷淡,也像朋友,不过不是那么好的朋友。
  啬色想象中的一家人不是这样的,但或者,她想象得太好了,也许一般人的家,就是这样。
  十六岁生日那天,继母把她约到山顶吃下午茶。
  明敏的啬色知道有事。
  茶厅很漂亮,茶具雪白,捆一道金边,格雷伯爵茶香气扑鼻。
  陈绮罗一向不是吞吞吐吐的人,她很坦白地说:“啬色,我同你父亲共同生活了四年。”
  一开头,就完结了,一句话只说了一半,文法上不对。
  啬色静静等待下文。
  “我发觉,我俩缘份已尽。”
  啬色耳畔嗡地一声,呵,好景不长。
  “我已决定同他分手。”
  啬色十分艰涩地问:“他知道了吗?”
  绮罗软口气,“啬色,你真聪明,不,他还不知道。”
  “他受得了这个打击吗?”啬色好不沉重。
  “成年人,应当承受生活中不如意事。”
  啬色忍不住问:“为什么你们终于都离开他?”
  绮罗一愣。
  “你是他生活中至宝。”
  绮罗忽然笑了,“可是我本人生活目标却不是成为他人的得力助手。”
  啬色点头,“我知道,你累了。”
  绮罗答:“我不知道别人为什么离开他,至于我,我不想说他坏话。”
  啬色问:“你知道我母亲为什么要走?”
  “我一头雾水,不过即使知道,我也不会说。”
  “你与父亲似相处得那么好。”
  “真可惜,感情像兄弟姐妹一样,可是,今年我已年近三十,我希望男女关系之中还有激情,像见到一名男子,整圈脸庞会得不由自主地发熨……唉,你太年轻,你也许要隔些时候才会明白。”
  绮罗总是替她留有余地,不说她不懂,而是今日不懂,将来会懂。
  这几年来,她是她生活中唯一的锚,啬色神色露出对未来的恐惧。
  绮罗接住她的手,“你放心啬色,我会安排你的生活。”
  “为什么,为什么对我那么好?”
  “因为路见不平,因为我能力做得到。”
  啬色落下泪来。
  一个陌生女子,愿意照顾她的生活。
  她羞愧地低下头。
  “你父,他是好人,只是稍欠组织能力,我会替你到英国找寄宿学校,寻监护人,你放心,你仍是我的女儿。”
  啬色只觉心酸。
  “对不起。”绮罗内疚了。
  啬色迅速抹干眼泪,“你对我们父女已经够好。”
  “我稍后会亲口告诉你父亲。”
  “为什么反而倒先告诉我?”
  “唉,你好似更有智能接受此事。”
  茶凉了,绮罗叫侍者过来换新茶。
  啬色问:“你找到了新的伴侣?”
  “可遇不可求。”绮罗略为含蓄。
  “这次父亲可能永远站不起来了。”
  “别把事情想得太坏。”
  啬色颓丧地低头。
  “看看你的生日礼物。”
  是一条珍珠镶钻坠子:项链
  “太美丽了。”
  “我帮你戴上。”
  啬色拥抱继母,“至少我也过过四年好日子。”
  母女二人哭得四目红红。
  回到家,啬色忽然对父亲不耐烦起来。
  她冷眼看他。
  她要找出为什么女人都不得不离开他的原因。
  他下班回来,一言不发,先做他要做的事、淋浴、更衣,每隔些时候问:“牙膏放在何处,白色毛巾都用光了吗,”并不关心其它的事。
  完全忘却独生女儿的生日。
  日子久了,前来报恩的仙女也不过如一个普通家庭主妇,他倚赖性重,并且愿意躲懒。
  啬色所不知道的是,在公司里,甄文彬可以三个钟头会议不表示一点意见,这样,他至少可以达到不做不错的目标,而且,上头一问起什么,他第一个反应便是推卸,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上司同事都有点怕他,有事都不与他商量。
  是这样,永远升不上去。
  但他仍然是个好好先生,从来不会陷害人,许多没与他交过手的人都不介意他,况且他十分勤工,日以继夜,时时埋头苦干,慢工出细货,公司也需要这样的人。
  啬色忽然像祖父母一样,有点厌憎父亲,因为他的无能,她吃了多少苦。
  她讨厌他。
  晚餐桌了上,他把菜盛在大碗里去看电视上的足球赛,一边说:“啬色,替我拿条湿毛巾来。”
  他一天工作已经完毕,尽管妻女不由他养活,可是妻女总还得服侍他。
  是这样,陈绮罗累坏了吧。
  可是,甄文彬仍不是坏人。
  啬色一声不响转回房中。
  她听得父亲说:“这孩子又怎么了?”
  这之后,她又不知会被送到何处去。
  现在,她身躯与思想都完全似一个大人,不是那么容易安置,不比从前,像一只小猫,随便丢在哪个角落,给点吃的,就可解决问题。
她为前途问题深深烦恼。
  隔了个多月,甄文彬依然故我,丝毫没有异样,啬色知道绮罗尚未向他摊牌。
  啬色这时发觉,什么都是不知道的好,不知不痛,反而她倒像囚笼里待判决的犯人,坐立不安。
  “你还没同他说?”
  “真不知怎么开口。”
  每次叫他,他总是很愉快地问:“什么事?”
  一点也不怀疑对方会得变心,骤然把这件事告诉他,彷佛等于在谈笑间拿一把利刀插进他的心房。
  似乎应该安排一点预兆,像下班后故意拖延着不回家,或是对他们父女冷淡之类。
  可是陈绮罗实在做不出来。
  即使分手,也可以做得好看一点,不必践踏对方自尊,况且,她得顾住啬色这孩子的颜面。
  啬色道:“如果你心意已决,不要踌躇了。”
  绮罗忽然说:“我没有把我的身世告诉过你。”
  啬色看着她。
  绮罗声音很轻,“我父母并无正式结婚,我自幼跟外婆生活。”
  这完全出乎意料之外,啬色呵地一声。
  “外婆对我恨好,可是老人家对生活另有一套准则,日子过得相当刻苦,”绮罗微笑,“我像个小小清教徒,卫生纸及肥皂用多了都受外婆警告。”
  啬色耸然动容。
  绮罗的遭遇与她有太多相同之处。
  “然后,我十七岁那年,家父去世,遗嘱中,拨给我一笔金钱。”
  怪不得。
  “那只是他财产小得不能再小的一部份,以致他其余的正式子女认为微不足道,任由那野孩子吃点扫在地上的饼屑也是应该的,可是,对我来说,已是笔丰盛的妆奁。”
  啬色听得入神。
  “我立刻启程到英国读书,天天穿新衣串舞会观剧,整个夏季在欧陆旅游,恋爱、失恋、再恋爱……”
  啬色冲口而出:“我也要那样!”
  绮罗笑了,“没想到我是坏榜样。”
  这时,上课铃响了。
  绮罗说:“进课室去吧。”
  “你把事情讲完了再说。”
  “后来,也终于毕业了,回来之后,买了房子,找到工作,忽然渴望安顿下来,被爱、爱人,我从来没有一个家,于是——”
  上课铃第二次响。
  “于是我结婚了,很幸运,你父亲是个好人,去上课吧,明天再说。”
  那一整天,啬色都想,在一段感情中,她才不要扮演好人的角色。
  宁缺毋好。
  情愿饰一个歹角,坏人往往最能叫人思念一辈子。
  隔了二十年,对方说起她的时候,仍然咬牙切齿:“这个人呀……”恨恨不已,情不自禁。
  老师看见甄啬色一手托腮,双目漫无焦点地望看窗外,对黑板上笔记视若无睹,不禁暗暗好笑,这样的好学生也会有游魂的时候,可见少年始终是少年。
  老师故意刁难,叫她答问题。
  天资聪颖的啬色却又实时可以流利地把答案详尽列出。
  那天晚上,甄文彬叫她:“啬色,过来,有话同你说。”
  呵,摊牌了。
  待啬色坐下来,发觉又不是那回事。
  “啬色,公司派我出差到伦敦一个月,顺便可以替你找学校。”
  原来如此。
  甄文彬笑道:“你们母女尽量自己过日子,别太挂念我,我转头就会回来。”
  啬色听了这话,受了刺激,忽然歇斯底里地笑出来,他竟一点蛛丝马迹都看不出来。
  他还以为她们没有他不行。
  甄文彬愣住,问:“我说的话有什么可笑?”
  啬色抹去眼角眼泪,“没什么没什么。”
  他压低声音:“轮到你照顾绮罗。”
  啬色一征。
  “这一阵子,她早出晚归,回来虽嚷倦,在书房又做到半夜,你看着她些,劝她休息。”
  “是。”啬色低下头。
  “绮罗真是不可多得的好女子,做了四年夫妻,我心满意足。”
  啬色一征,“怎么说这话。”
  难怪绮罗开不了口。
  他却岔开话题,“公司一直怪我没表现,这次是我的机会,我决定好好做出成绩来。”
  替他收拾行李的,自然又是绮罗。
  连小小救伤药袋也替他准备好:眼药水、消炎药、止痛丸、消毒膏布、棉花卷……
  绮罗说:“待他回来,一定同他说。”
  也不能再拖了。
  因为,已经有人送花上来。
  白色的,栽在盘里的,谢了还会再生的兰花。
  清晨起来,走过书房门,可以闻得到清香。
  真奇怪,他们完全不介意她是有夫之妇。
  不一直传说女性离婚后很难再找到理想对象吗,可见不能一概而论。
  啬色这样分析:陈绮罗长得漂亮,性格独立,最重要的是,她经济宽裕,为人慷慨,不会造成异性负担。
  她不会追着人要房子要车要珠宝。
  这一点已经够吸引,故略表心意,追求者便明目张胆上门来。
  你看,啬色不无感慨,做人是不是要自己争气,届时,爱同什么人在一起都可以,拋弃人或被拋弃亦全不是问题,得意与失意时均可大灌香槟酒。
  十六岁的啬色有顿悟。
  甄文彬走了,母女十分轻松。
  二人都觉得时间松动许多。
  绮罗说:“我陪你去配隐型眼镜,过两年,用激光彻底治好这对近视眼。”
  啬色感慨:“第一次同祖母说看不到黑板上的字,她还不信,笑嘻嘻反问:“你是骗我要副眼镜玩可是”,又趁我不在意,指向远处:“哪是什么?””
  绮罗问:“你常骗她?”
  “从来没有,我根本很少与他们说话。”
  渐渐把童年时的委屈倾诉出来。
  “这就比较怪了,怎么老认为孩子会骗她。”
  “你看我这八百多度的近视。”
  “是眼镜没配好,验光师说你那些眼镜全在后巷眼镜店马马虎虎购得。”
  “便宜呀。”
  绮罗颔首:“这是真的,老人总想省。”
  “父亲给的生活费已经不多,老人还想从中获利,生活岂有不艰难的。”
  绮罗不语。
  啬色低下头。
  “啬色,说些高兴之事。”
  啬色抖擞精神,“是,我已经找到暑期工。”
  绮罗说:“我介绍一个人给你认识。”
  啬色低声问:“是送花的人吧。”
  “是。”
  啬色很想见一见这个人,可是潜意识觉得不对,绮罗是她的继母呀,她现在另外有男朋友,亦即是出卖她的父亲,她怎么可以与她朋比为奸?
  啬色静下来。
  可是,在这世界上,她只有这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亲人,她不得作出取舍。
  这大抵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况且,像她父亲那样迟钝的人,被人卖了,也许还帮那人数钱,他不会介意。
  啬色抬起头来,“好呀,我每天放学都有空。”
  绮罗很高兴,“我去安排。”
  父亲不常打电话回来,只偶然寄回一两张明信片,那些明信片,由佣人开信箱取到屋内,放客厅一张长型茶几上。
  陈绮罗下班回来,一边脱鞋子一边顺手看信,重要的取返书房细阅、次要的一撇,顺手扔回长几上。
  那些由丈夫自遥远的地方寄返的明信片,便遭受此等待遇。
  隔了好几日,仍然扔在那里,啬色过去,轻轻把它们收起,夹在书本中,作为书签。
  人微、力薄、言轻,写的信也无人要看。
  啬色十分困惑,这真是一个势利的社会。
  她要把这一切细节好好记住,将来,倘若遭遇到同样的事,可作心理预防。
  明信片不见了,绮罗也不问起,可见早已丢在脑后。
  这段时间内,啬色发觉绮罗置了许多平时不会真的新衣,式样华丽、诱人,颜色出乎意表。
  她并没有试穿给啬色看,可是挂在房内,啬色走过,自然看到。
  啬色尽量低头疾走,这是规矩,寄人篱下者必学,人家要你看,你要高高兴兴的看,人家不想你看,你最好做一个亮眼瞎子。
  一天早上起来,啬色看到一件小小上衣搭在沙发上,淡湖水绿,裁成T恤模样,可是钉满薄透明胶片。
  天下竟有那样别致的衣服。
  她伸手轻轻摸一下,上学去。
  她是为那个人所穿的吧。
  女为悦己者容。
  那天下午,父亲的电话来了。
  啬色正在做功课,佣人进来说是找她。
  “啬色,绮罗在何处?”
  “这是她办公时间。”
  “请同她说,我一时无法联络到她,我将延迟返来。”
  是吗,一个月已经过去了吗,他该回来了吗?
  “公司叫我在伦敦再做一个月,你请绮罗拨个电话给我,或许,她可以告假来与我一聚。”
  啬色唯唯诺诺。
  “你好吗?”
  “很好,勿挂念我。”
  “此间一级寄宿学校尚有空位,可是学费寄宿费之贵,无出其右,原来,世上并无有教无类一事,看来不但富者愈富,再愈有学养教养。”
  啬色不语。
  “此事回来再作商量。”
  啬色忽然问:“你好吗?”
  “连续下雨已近两个星期,我发觉自己原来有风湿痛。”
  “吃用还过得去吗?”
  “有一样相当恐怖的东西,叫牧羊人馅饼,不幸将来你会有机会领教。”
  啬色惊疑不定,“我还以为是约克布甸。”
  “不要去说它了,早餐有种猫鱼,腥臭扑鼻……唉。”

  啬色安慰他:“到唐人街去吃。”
  “在所难免,记住叫绮罗拨电话来。”
  可是那一整天,啬色都不会见到她。
  啬色用英文写了张字条,放在绮罗的书桌上,英语措辞比较大方。
  她那小小书房有股幽香,一枚水晶纸镇压着是月需要应付厚厚一叠账单。
  将来,她也要学陈绮罗,凭双手付清一切账单。
  第二天清早,绮罗在喝黑咖啡。
  “我看到你的字条了。”
  她对啬色,始终是那么尊重亲昵。
  “我立刻拨电话给他,可是没找到,不过留了言。”
  啬色一直点头。
  “他在那边好似如鱼得水。”
  啬色不语。
  绮罗放下日报,“又得出门了。”
  啬色连忙拎起书包。
  “啬色,今日无暇送你,你乘出租车吧。”
  “呵好。”
  “还有,星期六有空吗,我们一起去喝下午茶。”
  她朝啬色眨眨眼。
  “啊,有空有空。”
  雨天的出租车都有一股霉臭味,众人公用的东西都有点龌龊。
  呀由侈入俭难,这话真没错。
  从前,陈绮罗没出现的时候,小小的啬色是电车常客,慢是慢一点,可是一定会到达目的地,她喜欢坐楼下,上落快捷一点。
  没想到今日已嫌出租车脏,宠坏了。
  一整个早上她都有被遗弃的感觉,身上那股沾自破烂车厢的气味挥之不去。
  继母要离开他们父女了,他们即将要打回原形。
  啬色恐惧地用手遮住面孔。
  放学,看不到绮罗那辆香槟色的跑车,啬色内心忐忑。
  她等了十分钟,决定去乘电车。
  忽然看到车子在转角出现,高兴得泪盈于睫。
  啬色的笑脸是真的。
  她冲口而出:“我以为你不来了。”
  绮罗笑:“怎么会,我会永远照顾你。”
  “永远是一个很长的日子。”
  绮罗又笑,“不见得,人与百岁寿。”
  她总是这样,在最出乎意表的时候,表示她对人生的一丝悲哀。
  啬色上车去,舒出一口气。
  “你父亲叫我到伦敦会他。”
  “你愿意代表我去吗?”
  怎么可能,“我不能旷课。”啬色想也不想。
  回来之际,进不了家门,那可怎么办。
  绮罗答:“我也告不到假。”
  “那么,据实告诉他。”利害关头,她遗弃了他。
  人在人情在,他根本不应在这种敏感时刻离开这个家。
  “他一回来,我就同他说。”
  过一刻啬色问:“会叫他搬出去吗?”
  绮罗想一想:“假如他不方便,我搬走好了。”
  “可是,房子是你的产业。”
  “没关系,我还有别的公寓可住。”
  这样子,实在已经仁尽义至。
  分手之后,她还愿意照顾他的生活。
  啬色有点羞愧。
  “是我不好,我没有一辈子同他在一起。”
  啬色说:“一辈子是段很长的时间。”
  绮罗又笑,“不,并不是真如想象那么长。”
  啬色不出声。
  星期六,她们刚预备出门去,不凑巧甄文彬电话来了。
  “你们母女都不来看我?”
  啬色只是支吾。
  绮罗在旁打手势,叫她快点。
  虽然迟到无所谓,可是她喜欢那个人,就不想叫他等。
  啬色真尴尬,只得胡乱说:“有人等我,下次再说。”
  挂上电话之前还听得父亲喂喂喂之声。
  她尽量压抑懊恼之情,面孔涨得通红。
  可是绮罗一点也不察觉,不是粗心,而是不经意。
  她穿一件贴身黑色西服,更显得肤光如雪。
  啬色只穿白衬衫及牛仔裤。
  那男人迟到。
  啬色不由得生气,内心一声冷笑。
  早知可与父亲多说几句。
  叫了冰茶,他还没有出现。
  啬色暗暗注视绮罗,她神色却悠然,看样子好象已经等惯了他。
  啬色内心已开始排斥这个人。
  然后,她看到一名男子大踏步走近,他一脸阳光,穿白衬衫卡其裤,挥着汗,动作却轻俏敏捷,如一只豹子般潜到绮罗背后,站定,不顾啬色讶异的目光,伸出一只手,放在绮罗的肩膀上。
  绮罗立刻知道这是谁,她把脸倾向他的手背,神色陶醉,垂着眼,一时也不转过头来。
  啬色虽然年轻,看到这种情形,也知道什么叫做恋爱。
  绮罗笑了,“啬色,我跟你介绍,这个人,叫利佳上。”
  他伸出大手,“啬色,你好。”
  啬色被他握着手,热情地摇两摇,知道他把她当孩子。
  这样更好,人们对小孩没有防范之心。
  “我刚自郊外赶回来,迟了一点,对不起。”
  看到啬色眼中有点询问神色,他又解释:“每周末我做义工,教障残孩子们游泳。”
  啬色在心中呵地一声。
  他叫的矿泉水来了,豪爽地鲸饮。
  然后,静下来,什么也不做,只是看看女友,微微笑。
  啬色要到这时才看清楚了他,这人有一双会笑的眼睛,身型好到极点,宽肩膀穿白衬衫已经够漂亮。
  最吸引是他浑身上下散发的一股活力,这是都会男性少见的魅力。
  啬色这样想:城市太多大腹贾,太多权势、太多名利,可是人人如行尸走肉,营营役役。
  这利佳上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人。
  可是,他何以为生?
  他已经开口了:“让我介绍自己,我在大学里教数学,你对数学有兴趣吗?”
  啬色忍不住微笑,他把她当十一岁。
  绮罗一直不出声,任由他们自由对答。
  “不,”啬色回说:“我对数学兴趣不大,可是分数却还不错。”
  “绮罗说你是好学生。”
  啬色客气地答:“一个人,总得做些什么。”
  她注意到他头发近额角处有点鬈曲,这个人,一切外型上的优点都让他占齐了。
  只坐了一会儿,他便看看表,“我得回去更衣,有学生稍后来找我。”
  他再与啬色握手,“很高兴认识你。”
  然后走到绮罗身后,双手搭在她肩上,他不知为什么那样喜欢站到她背后。
  只见绮罗的上身稍微往后仰,靠在他胸上,他俯下身来,吻她额角一下,转身离去。
  啬色这时才领会什么叫做如胶如漆。
  母女静了好一会儿。
  过一刻,绮罗才问:“你觉得他怎么样?”
  啬色犹疑半晌,才老气横秋地说:“好象很危险。”
  绮罗一听笑得翻倒,“不不不,他至文明不过,今日他知道要来见你,有点紧张,表现失常。”
  “他为什么要紧张?”
  “我同他说,你是我的女儿。”
  啬色有点尴尬,“这不妨碍你吗?”
  绮罗讶异,“又毋需他操心,何妨碍之有。”
  是,只有人在檐下讨生活的才叫油瓶,否则,各归各。
  啬色点点头。
  绮罗接住她的手,“来,走吧。”
  她们二人都喜欢用身体语言,又那样爽朗活泼,真是配对。
  啬色黯然,父亲已永远失去陈绮罗。
  “他不介意你结过婚吗?”
  绮罗大吃一惊,“他应该介意吗?”
  “我不知道,好象,呃,社会,对离婚妇女——”
  绮罗强忍住笑,“你听你祖母说太多的天方夜谭了。”
  一定是,啬色气馁。
  “可是,”绮罗说:“离婚仍然是十分痛苦的一件事,切勿误会我将之当家常便饭。”
  啬色不再言语。
  那天晚上,她做梦,老有人握住她的手,她并无挣扎,也不想放松,那是一只温暖的大手,伸开五指足够遮住她整张小脸。
  半夜,电话铃响了,啬色在床上翻个身。
  一定是父亲不甘心,再次打来。
  可怜的父亲,这里已经没有他的位置。
  啬色在睡梦中叹息数声。
  天亮,闹钟把她叫醒。
  她如常梳洗完毕,走到客厅,看到继母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杯拔兰地。
  啬色立刻走过去:“什么事?”
  绮罗抬起头来,泪盈于睫:“伦敦打电话来,车祸,你父亲——”
  “我们马上去看他——”
  “他已经辞世。”
  啬色张大嘴,一时间无法适应,全身僵硬,剎时还不知悲伤,只是突兀。
  “一个年经人醉酒驾驶,冲过红灯,与他迎头相撞。”
  啬色缓缓坐下。
  绮罗没有实时叫她,好让她睡到天亮。
  “我得实时赶去办事,你要不要一起来?”
  啬色麻木地颔首。
  “现在,我要知会甄氏两老。”
  那天大抵是天下最痛苦的任务。
  天全亮了。
  佣人如常捧出咖啡,绮罗伸手去接,杯子碰到碟子,嗒嗒作响,她才发觉手在颤抖。
  她拨电话到公司,找到私人助手,请他们过来帮忙,那一男一女年轻人在半小时内就赶到了。
  一进门就与绮罗拥抱一下,然后马上开始办事,不消片刻,已讨好飞机票及酒店房间。
  那叫甘婉儿的助手说:“我眼你去,我对伦敦熟如手掌。”
  “那好,李智强,你留下在这边接应。”
  那小李回说:“甄家已经知道消息,我会留下安抚他们。”
  在他们来说,好似没有难事。
  一小时后,母女已拎着行李由小李送往飞机场。
  甘婉儿折返家中,十分钟后提着一只手提包下来。
  看样子她这件随身行李是一早收拾妥当随时准备出门用。
  “我已订好黑色礼服,届时有人会送往酒店。”
  啬色在飞机场又看到了利佳上。
  他一见啬色便上前拥抱她。
  啬色闻到他身上药水肥皂香味,像是刚淋过浴,果然,他头发还是湿的。
  他送她们上飞机。
  绮罗一直垂头不出声。
  一路上她十分缄默,由得甘婉儿张罗一切。
  到了酒店,原来三个人分房住。
  甘小姐叮嘱啬色:“即使走开一步,也请通知我。”
  黑色衣物送上来,连深色丝袜都在内,可见考虑周详。
  啬色去看过花束,全部都是雪白的百合花,只有她署名那一只小小花篮,是粉红色的玫瑰花:爱女啬色。
  啬色知道这是事实,急痛攻心,落下泪来。
  绮罗过来,拥住她,二人哀哀痛哭。
  接着是火化仪式。
  绮罗一直没除下素服。
  她很倚赖拔兰地酒。
  啬色听见甘婉儿劝道:“今天喝到此为止,再继续,便成酗酒。”
  绮罗不住饮泣,双目红肿,寝食不安。
  自酒店窗口看下去,街上有淡淡阳光,可是谁也提不起兴趣去逛一下。
  然后,利佳上来了。
  他并没有通知谁,一日早上,有人敲门,甘婉儿去开门,进来的是他。
  他同绮罗说了几句,然后向啬色道:“我们到海德公园门口走走。”
  啬色站起来,他这才真正看清楚这个皮肤白皙的女孩子,她原来长得那么高,身型同大人完全一样,可是面孔十分稚嫩,一如小孩。
  她心情十分差,并无好好梳洗,长发束在脑后,没梳好,碎碎鬈发全在脸边冒了出来,一个个都是小圈圈,衬着浓眉大眼,像拉斐尔前派画家笔下的主角。
  他替她搭上一件大衣,拉着她的手出门去。
  啬色身型其实十分高大,可是站在利佳上身边,犹如一根小羽毛。
  走近公园,啬色凝望天空,眼泪似断线珠子般落下来。
  利佳上不是没有见过人哭,可是这次才发觉大颗泪水原来那么动人,啬色扭曲的面孔不但不难看,反而表露了真情。
  他轻轻把手帕递给她。
  他俩在公园一张长凳上坐下。
  “我与绮罗会在明年结婚。”
  啬色垂着头,知道那是必然之事。
  “之后,你会与我们共同生活。”
  啬色有点意外。
  “绮罗的女儿,即是我的女儿。”
  啬色这时不得不抬起头来,“可是,我并非陈绮罗的孩子。”
  利君微笑地拥着她的肩膀,“当然你是,她是你合法继母,法律上她是你未成年前的监护人。”
  但,啬色苍白地想,实际上她是一个孤儿。
  “你会适应新生活,我们会替你安排。”
  啬色又忍不住流泪。
  利君轻经说:“我至怕人无情,幸亏你与绮罗都不是那样的人。”
  他们在公园一定逗留了颇长一段时候。
  一位街头画家朝他们走来,手里拿着一张速写,笑嘻嘻说:“三十镑。”
  利佳上一看,见是他与啬色坐在长凳上的素描,啬色一双凄惶的大眼睛十分传神,他喜欢得不得了,立刻掏出钞票买下来。
  那画家千谢万谢地离去。
  “我们回去吧。”
  他仍然紧紧握着她的手。
  回到酒店,绮罗已换下黑衣改穿浅色套装,正与助手甘小姐谈论细节。
  “——款项全数付清了吧。”
  “总数几近四万镑。”
  绮罗呼出一口气,“不妨,还负担得起。”
  抬头,看见他们回来了,有点高兴,努力振作,“去了什么地方那么久”,可是眼睛又红起来。
  利君说得对,陈绮罗是个多情的人,啬色紧紧与她拥抱。
  那晚,大家在绮罗的套房内吃了点简单食物。
  不要说是他们母女,连甘小姐都明显消瘦。
  当天深夜,利佳上赶着要走,他只能逗留十多小时。
  他吻别她们母女,“回去再见。”
  傍晚已经再刮过胡髭,可是稍后又长了出来,刺着啬色的脸。
  有人搬了一只纸箱来,里边装了甄文彬的遗物,都是一些零星杂物,像笔记本子杂志袋装书口香糖等。
  啬色憔悴地坐在盒子前,手上拎着属于父亲的一副眼镜。
  她听见继母在一旁轻轻的说:“幸亏一直没有告诉他。”
  啬色同意:“是。”
  绮罗苦涩地自嘲:“我很少做对事,这还是第一次。”她神情疲乏。
  啬色说:“在他生命最后几年,他没有遗憾,他生活得很好。”
  绮罗点点头,这是事实。
  助手这时过来请她听长途电话。
  回来的时候,她发觉啬色已在长沙发上睡着。
  甘小姐问:“要不要叫醒她?”
  “这几天她还是第一次睡着,随她去吧。”
  甘小姐轻轻问:“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叫啬色?”
  “据说是信佛教的外公所改,佛家云色即是空,故应啬色。”
  “外公人呢?”
  “她与母系一支亲戚已无来往。”
  “那真是可惜,照说娘舅阿姨是至亲中至亲,还有,摇摇摇摇到外婆桥,外婆叫我好宝宝。”
  “人生总无十全十美。”
  “祖父母呢?”
  “这次回去,想必也将疏远,他们一直不喜欢她。现在更可赖她不祥。”
  甘婉儿跟着陈绮罗日子久了,说话百无禁忌:“咦,不祥人不是你吗?”
  绮罗沉默一会儿,“我财宏势厚,谁敢给我戴帽子。”
  真是,柿子拣輀的捏,甘婉儿吐出一口气,“都会找孤苦的人来践踏。”
  “是,弱的、小的。”绮罗忽然笑了,“无力反抗,就像我年轻时候,亲戚中有哪个孩子顽劣无比,就被大人指着骂:“这副德性,同绮罗一模一样”,我这个人竟成了反面教材典范,直至承继了遗产。”
  “他们不再揶揄你了吗?”
  “我已经听不见了。”
  甘婉儿笑片刻,“明天下午,我们也该动身回去了。”
  整件事因为办理得非常迅速,啬色觉得像一个梦似。
  回到家中,更加诧异,一个星期不到,家居已改了样子,客厅与休息室换了家具,她的睡房没变,可是父亲原有的起坐间已经拆掉。
  甄文彬这个人已在屋中消失,所有痕迹经已抹净。
  啬色无言。
  房子不属于她,她没有资格为他留下什么作为纪念。
  啬色满以为新人会接着搬进来。
  可是没有。
  利君总是在午夜十二时之前离去。
  回到学校,同学纷纷表示同情。
  老师把笔记补发给她,她又回到书桌前苦读,如今她的身份比从前更加尴尬百倍,正好埋头读书,佯装什么都不知。
  每月继母签支票给她交学费,她都松一口气,又过了一关,她对生活仍然缺乏信心。
  然后一日放学,发觉客厅里坐着一位客人。
  本来不关她事,可是不知怎地,她悄悄问佣人:“那是谁?”
  “一位姓方的小姐,一定要进来等太太。”
  “陌生人怎么可以放进门。”
  “两对一,不怕她。”
  啬色抱怨:“我不会打架,你请她走吧,太太不知几时回来。”
  “她一直按铃按个不休,我又不好意思叫司阍上来干涉。”
  下人确是难做。
  “不如你去打发她。”
  啬色走到客厅,那女客察觉,满面笑容抬起头来。
  啬色与她一照脸,感觉就如照镜子一般,对方容颜与她似乎一模一样。
  啬色立刻知道她是谁,呆在当地动弹不得。
  女客熟络地说:“你放学了。”
  啬色要隔一会儿才说:“你好。”
  “大家好,陈绮罗什么时候回来?”
  “你们约好几时?”
  “五时半。”
  “也许交通挤。”
  “那,应该早些出门呀。”有点不耐烦。
  啬色坐下来,看着她,“你,一直在本市?”
  “不,我已移民澳洲悉尼。”
  啬色点点头,“这些年来,一点消息都没有。”
  她笑道:“也不会有人想念我吧。”     
  啬色张开嘴,想说什么,又闭上嘴。
  轮到她反问:“你一直住这里?”
  啬色点头。
  “生活不错呀,比跟着我强多了。”
  啬色提醒她:“父亲已经去世。”
  “我知道。”
  啬色提起勇气,“你可是来带我走?”
  方女士一愕,“呵,不,走,走到哪里去?”
  啬色本来还抱着一丝希望,听到她如此反问她,心中一凉,连忙低下头。
  她鼻子发酸,说不出话来。
  接着,方女士说:“我听见他不在了,前来接收遗产。”
  啬色退后三步,这才真正看清楚来人。
  像,像得不能再像,连鬈发都遗传自她,面形,身型,都大小同异,可是,她的双目含一股精悍之气,把啬色挡在一个距离之外。
  并且隐隐带着纳罕,什么,你想什么,带你走?
  “你在这里生活得很好呀。”
  啬色鼓起勇气再说一遍,“可是,我父亲已经去世。”
  对方似不能领会她的意思,“看你的衣着就知道了。”她像恭唯陌生人,“多合身多舒适。”
  啬色完全静下来,她从未想过与生母重逢会是这个情况,她以为双方至少会沉默地流下眼泪,可是她居然絮絮闲话家常,不让啬色有开口机会。
  正在这个时候,大门打开,啬色抬头一看,松口气,是陈绮罗回来了。
  她身边还跟着一位穿西服拎公文包的男士。
  绮罗一脸笑容,一进门便向啬色招手,啬色走到她身边,她轻轻问:“你还不去做功课?”
  把啬色拨到身后,似保护一只小动物那样。
  然后,她才过去与客人握手,“是方国宝女士吧,我来介绍,这位是石志威律师,对不起我回来迟了,叫你久候,下次大驾光临,请早些通知我。”
  两位女士面对面坐下。
  这时,啬色已退回自己卧室,可是客厅外头的声音可以听得到。
  ——“我来接收甄文彬的遗产。”
  “甄文彬没有遗产。”
  “陈小姐你开什么玩笑!”
  “所以我请了石律师来,他可以给你看文件,他愿意向你担保,甄文彬没有遗产。”
  “这幢房子呢?”对方惊呼。
  “这幢公寓是我五年前所置,那时我还没认识甄文彬其人,石律师会清楚向你交待。”
  石律师站起来,“方女士,请随我到书房,我会解答你的疑难。”
  方氏霍一声站起来,一脸不忿,咚咚咚跟律师进书房去。
   蔷色坐在书桌前,垂头紧紧握住双手。      
  绮罗端着蛋糕与牛奶进来。
  “怎么了?”
  啬色的头垂得更低。
  绮罗叹口气,轻轻说:“她把你当陌生人,也只有好,互不相干。”
  啬色仍不出声。
  头垂得那样低,绮罗把手搁在她后颈上,“她来看看有什么遗产,也不过是人之常情。”
  甄文彬唯一遗产便是甄啬色,为什么她不要她?
  “石律师会向她解释一切,她还是特地乘飞机前来的呢,个人环境并非富裕,在悉尼一间中国菜馆里做掌柜。”
  啬色呆呆地听着。
  “不相爱有不相爱的好处,像我,从来没有思念过那班亲戚,不知多轻松。”
  可是,啬色觉得羞愧。
  绮罗劝道:“她是她,你是你,你不必为她行为负责。”
  书房门打开,方国宝女士大声而急躁地说:“这些年来,甄文彬一毛钱也没剩下?”
  律师声音很清晰:“我已交待得一清二楚。”
  方女士顿足,她似斗败公鸡似跌坐在沙发里。
  绮罗站在门口看着她。
  过片刻,她抬起头,“你是否一早已把一切产业转到自己名下。”
  “你知道没有这样的事。”
  方女士很颓丧,“我问同事借了钱买飞机票来。”
  绮罗立刻对石律师说:“把那笔款子算给方女士。”
  啬色不相信她会接受。
  可是亲眼看着方女士把支票唰一声收入手袋。
  啬色忽然微笑,她终于心死了。
  她相信人穷志短,财大声粗这两句话,可是问人借飞机票赶来争前夫的遗产,纯属贪念,与贫瘠无关。
  人穷了,志不能穷。
  她大口吃蛋糕,毫无忌惮,统共没有自尊,擦过嘴,沮丧地说:“白走一趟。”
  石律师是一个沉着的中年人,这时,双目不能控制地露出厌恶的神色来。
  啬色觉得这种目光就似射到她身上一样,无地自容。
  然后,方女士沉醉在失望中,看也不看啬色,就自顾自走到大门口。
  绮罗同石律师说:“劳驾你送她一程。”
  石律师断然拒绝:“我还有事。”
  佣人开门,让方女士出去。
  石律师松口气,“幸亏带齐文件。”
  “我们告诉她的,都是实话。”
  石律师声音低下去,“我替啬色难过……”
  “不必,啬色有的是前途,她的生活还没开始,我替方女士难过才真,她前来领取遗产,一进门就看到完全属于她的瑰宝,可是她视若无睹,竟是个亮眼瞎子。”
  啬色知道继母口中的宝物是她,不由得流下泪来。
  石律师说:“本来,你嘱我向她提出正式领养手续——”
  “不必了,免她拿腔作势,啬色很快到廿一岁有自主权,你看,现在由我白白得到世上最有价值的产业。”
  “绮罗,你真的那样想?”
  “是,我自幼同啬色一样,是个在家族中被踢打的角色,我在她身上看到太多自身的影子,我想为她一尽绵力。”
  “这是很难得的一件事。”
  “加双筷子而已。”
  “仍打算送她往英国寄宿?”
  “我会与她商量。”
  石律师笑,“希望她喜欢打曲棍球。”
  “让她学好咏春拳才去,有洋童难为她,可以还击。”
  石律师吃惊,“以暴易暴?”
  “保护自己而已。”
  片刻,石律师离去。
  绮罗见啬色仍然躲在卧室之中,不禁诧异,“倒底还小,这样一点事就抬不起头来?将来你才知道,世上不知还有几许尴尬之事。”
  “可是,那是我的生母。”
  “咄,我的半兄半姐,坐在一起何尝没有足足一桌。”
  “但生母——”
  绮罗静下来,“再计较与你何益?”
  “她竟把我丢在陌生人家中。”
  “我是陌生人?”绮罗的声音大起来,“我是陌生人?”
  “不不不——”
  “这下子你得罪了我,后患无穷。”
  啬色双手乱摇,忽然放弃,放声大哭。
  像极小极小之际,在百货公司里迷路,不见了大人,彷徨恐惧凄凉到极点,除了哀哀痛哭,一点办法也无。
  门铃一响,利佳上来了。
  “都走了吗?”
  绮罗笑,“你叫什么绊住?迟到个把钟头,幸亏和平解决,毋需劳驾你出力。”
  “她有无带走啬色?”
  啬色一怔,没想到他第一句问这个话。
  “没有,啬色同我们在一起。”
  “送出去寄宿吧。”
  “她要找她,你也不能不让她见她。”
  啬色低声说:“我愿意出去寄宿。”
  绮罗颔首:“那也好。”
  这一句话叫啬色在约克郡一间私立女校逗留了三年。
  她学到的东西之多,非笔墨可以形容。
  像华裔叫清人,像约克布甸是一堆面粉,像用咏春打女同学要记一次大过,像打人之后谁也不敢惹她,像一整个秋季日日下雨人的身体似要长出青苔来。
  而功课实在太容易了。
  啬色喜欢用一种黄色的药水肥皂洗澡,洗完之后整天浑身都有一股清香的味道。
  天天都是霏霏细雨,有时雾同雨结在一起,一片白蒙蒙。
  第一年冬假绮罗与利佳上来看她。
  那便不是一个假日。
  清晨,她与同学正自公园练打曲棍球回校,雨势已十分急,可是无人介意湿身,你要是真正无法忍受雨,你就无法在那里住。
  利佳上一眼就看到了啬色。
  她已除下近视眼镜,人又长高了,穿着格子校服,那体育裤极短,露出少女修长纤细的腿,泥渍斑斑,寒天,她口中呼出白露,长发鬈曲地在雨中飞舞。
  粉白的脸如阿拉巴斯特美玉,大眼睛忽然闪出兴奋光芒,她也看到了他们。
  她高兴地挥舞着手,奔过马路另一边。
  “你们来了,怎么不通知我。”
  穿着凯斯咪长大衣打着伞的陈绮罗直笑说:“你不冷吗?”
  啬色答:“今天不算冷。”
  “已替你请了假。”
  “我得换衣服。”
  “上车来再说。”
  利佳上取出手帕,替啬色抹去脸上泥巴。
  钻进车厢,他自小水壶中倒出热可可给她。
  啬色喝一口,道谢。
  “生活如何?”
  “很好。”
  “食物很差是不是,据说闭上眼睛,一切都像吃地布。”
  “万幸,我不是来吃的。”
  “能这样想就好。”
  然后,利佳上微笑地说:“啬色,我同绮罗打算在明年初夏结婚。”
  “那多好!”
  “届时我们到欧洲蜜月,你与我们一起。”
  “可是,”啬色说:“欧洲太繁忙,不是蜜月好地方,”好似很有见地。
  “正适合我们,”绮罗笑,“太静了,思而想后,说不定会后悔。”
  那几天她陪他们住在旅馆里。
  半夜,啬色发觉绮罗坐在窗前喝酒。
  “睡不着?”
  绮罗有点歉意,“吵醒了你。”
  “是否做梦?”
  “是,梦见文彬,他正在写字台前忙得不可开交。”
  啬色沉默一会儿,“你是爱他的吧。”
  绮罗意外,“那当然。”
  “为什么?”
  “因为他十分倚赖我,我觉得我需要照顾他。”
  啬色不出声。
  “你有无梦见过父亲?”
  “沒有。”
  绮罗纳罕,“这倒奇怪。”
  啬色在半夜意旨力薄弱,心不由主,说出实话,“我并不想念他,也不爱他,他不是一个好父亲。”
  绮罗十分震惊,静了下来,等到再要说些什么,发觉啬色已经睡着。
  三天后他们转程往剑桥。
  啬色不知这是否属蜜月演习。
  通常在路上,她一个人咚咚咚走在前面,走远了,回头看,他们总在偷偷接吻。
  啬色每次都忍不住笑,佯装看不见,继续往前走。
  有时也故意堕后,看他俩拖手。
  他喜欢把她的手握在大衣口袋保暖。
  他总是穿着长大衣,像他那样身段,穿起大衣,真是要多好看,就有多好看。
  待他们结了婚,他就是甄啬色的继父。
  啬色是少数把父母全部更换的成功例子。
  她苦笑地在日记本子上揶揄地写:“谁说一个人不可以选择父母。”
  可是想深一层,绮罗并非由她挑选,而利佳上,更与她眼光无关。
  甄啬色一切处被动。
  一次,趁利佳上不在身边,啬色问:“你在何处认识他?”
  绮罗英,不愿作答。
  啬色这次十分不识向,“告诉我。”
  “好好好,某次出差,在纽约五街一间书报摊前。”
  “什么?”
  “我去买报纸,他也在选杂志,他看到我,走近来说:“小姐你看上去气色好极了,愿意一起喝杯咖啡吗”。”
  啬色接着道:“于是你立刻跟他走。”
  “不不不,”绮罗神情如少女一般腼腆,“我怎么会接受那种吊膀子技俩,我觉得尴尬,转头就走。”
  “噫,人海茫茫,那可怎么办?”
  “就是呀,回酒店想了一天,第二天,身不由主在同样时间踱回那个书报摊。”
  “他在那里!”
  “可不是,他也正在那里等我,双手插口袋里,看见我,微微笑,我走到他跟前“咖啡?”我说。”
  啊。
  啬色觉得这件事荡气回肠。
  “其实那时我还是有夫之妇。”
  “你有无告诉他?”
  “那是我的私事,与人无尤。”
  啬色也认为真确。
  “真奇怪,再次看到他的时候,时间彷佛停顿,其它人渐渐淡出,耳畔声音嗡嗡,一切都不像真的。”
  “似一出电影。”
  “对。”
  “那可算一见钟情?”
  “大概是。”
  “那不是很危险吗?”
  “我们都是成年人,大约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不会很错,你,你还小,你就得小心。”
  “那次,可也是冬天,他是否也穿着长大衣?”
  “不不不,那是一个疯狂的炎夏,大家的白衬衫都被汗水浸得差不多发黄。”
  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
  “回到家……以后的事你知道了。”
  “他是否富有?”
  绮罗微笑,“那重要吗?”
  “呵十分要紧。”
  “是,他是长子,他承继了身家。”
  “他的父母可喜欢你?”
  “那要将来去到天堂才能问他们。”
  啬色真替绮罗高兴。
  忽然又想起来,“他以前可有爱人?”
  绮罗笑,“那可真是他家的事,我管不着。”
  啬色说:“我看他不是坏人。”
  “你又怎么辨认?”绮罗笑嘻嘻。
  啬色感喟:“他对孩子好,有许多正经人都不介意贱视儿童,因他们无力反抗,任由摆布。”
  啬色是有感而发。
  夏天,他们在伦敦碰头。
  新婚夫妻的肤色如在蜜糖里浸过那样颜色,穿着细麻布,一个上午就团得不能再皱。
  他们出发到欧陆去。
  在梵帝岗西西庭教堂内,他们被教士劝止,“不准亲吻、不准摄影”,拍照的是啬色。
  到了碧蓝海岸,他们在酒店泳池畅泳。
  啬色年轻的目光灼灼,看着她新任继父。
  利君有点尴尬,“有什么不对?”
  啬色连忙别转头去。
  她第一次发现他胸膛毛茸茸,而且看上去做婴儿头发,稠密柔轻。
  啬色纳罕触觉如何。
  而且,洗完澡,可需要吹干。
  忽尔她笑了,也一定很麻烦吧。
  利佳上就坐在她对面,看到她笑,不知怎地,别转头去,不敢再看。
  那是什么样的笑?他曾于清晨见过在露珠下绽放的玫瑰花蕾,是,那笑容就是那个样子。
  但已与身躯配合得十分得宜。
  绮罗轻轻在利君耳畔说:“啬色多出色。”
  他听见他自己这样答:“小孩子耳。”
  那真是个愉快的假期。
  否极泰来,啬色趁机尽情享乐。
  她吃了很多意大利冰淇淋,买了数不清的时装皮鞋。拍了大叠照片,然后才回宿舍去。
  临别之际依依不舍。
  绮罗应允,“我们会再来。”[最后修改由 左边, 于 2006-03-11 22:45:18]Tags: 綺色佳 亦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