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报》刊文揭露跨国公司腐蚀我国官员的十大表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8:11:21
近期查处的一系列政府官员贪污贿赂案件,大多涉及到跨国公司的利益输送问题。有些政府高官因为收受跨国公司的贿赂,受到法律制裁;有些腐败案件之所以被立案侦查,是由于国外的反贪机构在调查某些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了我国官员的犯罪线索,而向我国的反贪机构提供了相关信息。香港《大公报》2006年n月23日刊载《防治跨国公司利益输送》一文,揭露了跨国公司腐蚀我国官员的十种表现。
第一,跨国公司的利益输送规模越来越大。一些跨国公司在与我国国有企业发生业务往来的时候,往往在国外为国有企业负责人购置高档别墅,并且为国有企业负责人家属出国定居提供各种生活保障。
第二,跨国公司利益输送的渠道越来越复杂。一些跨国公司在对我国某些政府高官进行利益输送的时候,不是直接进行现金或者信用卡交易,而是通过政府高官的代理人,将输送的利益直接放置在海外。
第三,跨国公司的利益输送主体越来越模糊。一些跨国公司设立基金会,打着科学研究的幌子,资助一些国内的科研团体,国内的科研机构则通过聘请顾问、访问讲学、参与项目研究等方式,将大量的资金输送给跨国公司的利益相关者。
第四,跨国公司利益输送的方式越来越“市场化”。一些跨国公司通过加盟连锁或者特许经营的方式,为我国某些政府高官子女提供工作岗位,为他们借助跨国公司的品牌在我国境内开展业务大开绿灯,而一些高官子女走出校门之后;立即成为跨国公司在中国境内或者中国地区的公司负责人。
第五,跨国公司利益输送的内容越来越“精神化”。一些跨国公司利用自己所控制的国际机构授予我国某些政府高官各种荣誉,以此来满足某些政府官员的虚荣心,从而使跨国公司在我国得到特殊利益。
第六,跨国公司利益输送的对象趋于“高端化”。一些跨国公司已经不满足与我国地方官员进行利益交换,他们往往通过上层路线,获得巨额利益。近年来,我国中央金融机构有些高管人员相继落马,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第七,跨国公司利益输送的目的越来越长期化。一些跨国公司通过游说我国的某些决策部门;改变产业政策或者直接改变我国的现行制度,为跨国公司的长远发展争取法律空间。
第八,跨国公司利益输送的手段越来越“期权化”。一些跨国公司并不急于进行直接的利益输送,而是在我国某些政府高官退休之后,或者产权交易完成之后,逐渐地通过问接方式对某些政府高官给予“补偿”。
第九,跨国公司利益输送的品种越来越“精细化”。一些跨国公司高价购买我国某些政府官员著作版权,或者购买某些政府官员的字画,将利益输送变为“文人雅士”之间的相互酬谢,既提高了我国某些政府官员在海外的身价,同时也达到了行贿的目的。
第十,跨国公司的利益输送越来越色情化。一些跨国公司为我国某些政府高官包养情妇,甚至为有些人的情妇海外留学、出国定居鞍前马后忙碌。
跨国公司的利益输送,扭曲了我国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破坏了我国的公平竞争环境,这也是我国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的挑战。如果不采取措施坚决打击跨国公司在我国境内的不法行为;那么,我国多年改革成果将毁于一旦。事实上,针对跨国公司在海外的利益输送行为,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西方国家相继制定了相关法规,向跨国公司贿赂别国政要发出了明确的法律禁令、我国的反贪机构也不能单靠国外的司法机关向我国移送跨国公司犯罪案件,而应当建立相应的立案侦查机构,对在我国境内的跨国公司经营行为进行全面跟踪调查,及时查处犯罪案件,堵塞跨国公司向我国政府官员的利益输送渠道,防止跨国公司根据我国的国情,营造独特的腐败的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