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理想主义遭遇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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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老师坚持给几名抄袭论文的学生判了零分。他的坚持为自己换来了“二级教学事故”的处分。处分他的理由有两条,其中一条是:因为他没有发现其他一些学生的论文也是抄袭的,因此有“主观错误”。这个上海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的小字辈满腹委屈,到处找人倾诉,认为自己为纠不正之风付出了代价。(6月29日《中国青年报》)
马老师的遭遇使我想起了作家张者的一段回忆。张者记述道:“我的一个学弟很郁闷地告诉我,在毕业时他曾干了一件‘傻事’。班上的一个同学毕业论文完全是抄袭的,他发现后揭发了,结果那同学受到了学校的处罚,没拿到文凭。于是,同学们把我的这位学弟当成了异类,当成了不光彩的告密者。”揭发抄袭者没有受到褒奖,反而成了被鄙薄的异类,人人敬而远之,这种错位令人悲叹。显然,马老师与张者的学弟弟堪称“同病相怜”。
无疑,马老师是一名理想主义者,他参加教学工作并不久,面对潜规则的泛滥,他很不适应。比如,有的学生写论文时,将三篇拼凑成一篇,有的干脆原封不动地挪过来,马老师很错愕:“连题目都不改一下”。再比如,当校领导建议马老师将零分改判,马老师拒绝接受,因而“触怒了院方”。
理想主义者是清醒的,因为假恶丑逃脱不了他的眼睛;理想主义是痛苦的,因为看清了太多的污秽,却不肯随波逐流,不愿意同流合污;理想主义似乎是幼稚的,因为他看不惯假恶丑,要挺身而出,要愤起反抗。于是,理想主义必然要遭遇潜规则。何谓潜规则?学者吴思说:“中国社会在正式规定的各种制度之外,在种种明文规定的背后,实际存在着一个不成文的又可获得广泛认可的规矩,并且古已有之,今日更发扬光大,可以叫作‘潜规则’。”可见,潜规则不仅通行古今,还具有异乎寻常的杀伤力。因此,当理想主义遭遇潜规则,情况通常不妙,理想主义往往落个一身伤痛,要么被潜规则所俘获,变得现实主义,要么被边缘化。此时,要么选择主动离开,要么面临被逐出体制的尴尬。
当年,名画家陈丹青一怒请辞清华教席,原因无他,强大的体制掣肘使陈丹青黯然神伤,有心无力,不如归去。当理想主义一旦遭遇潜规则,无能为力之余,便会失望,甚至绝望。有人问陈丹青:“既然国家的(教育)制度体系有不足之处,您为何选择逃避而不努力的改变现状?”陈丹青回答:“改变不了,根本改变不了,浪费时间。”这种绝望无比决绝,令人动容。难道潜规则果真强大到让人心如止水吗?有时现实就是那么残酷,近年来,在高校中发生了几例反抗潜规则的事件,当事人扮演着孤胆英雄的角色,比如贺卫方、陈丹青、宋飞、卢雪松、张鸣……公共舆论强力呼应,但最终仍没有摆平潜规则。悲哉!
据悉,在欧美国家的高校,抄袭论文被视为最不可饶恕的行为之一。“如果在一篇文章中有连续3句话和已知论文雷同,并且不注明出处,即被认为是抄袭。另外引用的篇幅达到30%,那么也视同抄袭”。记得在去年,北大教务部曾下发《关于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该《条例》规定:“凡发生在论文和报告中抄袭或在考场违纪作弊的行为,将根据《条例》的相关条款处理,严重者将被开除学籍,并在全校予以通报。”应该说,不容忍抄袭论文已是共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一些高校,严惩抄袭论文者是冠冕堂皇的显规则,容忍抄袭论文这却成了暗流汹涌的潜规则。
鲁迅说:“中国自古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他们是中国的脊梁!”笔者认为,这些挑战潜规则的理想主义者也只中国的脊梁。如果理想主义者屡屡被潜规则狙击,如果高校的正义之士反而被非正义所击败,如果潜规则继续呈现坐大之势,几乎颠覆正当的社会秩序,现实就会出现一种可怕的结局——“黄钟毁弃,瓦缶雷鸣;谗人高张,贤士无名”。
高校的正义底线不能被一再被降低,否则对整个教育体制来说就是一场灾难。但显而易见的是,单靠有限的几个孤胆英雄,单靠几个对固有秩序的对抗者,单靠几个势单力薄的理想主义者,是远远抗衡不了强大的潜规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