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蛰:此土改与彼土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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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蛰:此土改与彼土改时间:2010-07-27 09:43 作者:老蛰点击:385次
  几年前在翻捡旧报时,无意中瞥见一则不起眼的消息:北平《新民报》1948年10月,标题是“土地改革在大兴”。这条新闻最终被淹没在纷纭的战报中,没有了下文。
  按说土改向来是解放区的事。内战初期,国军收复失地,便总有还乡团尾随其后,对共产党实施土改的结果进行反攻倒算。怎么才过了不到两年,国统区北平的大兴县也搞起土改来了呢?联想到当时南京政府整顿官场社会风纪,蒋经国在上海“打老虎”,傅作义在河北搞土改就不奇怪了。正如后来一位中共将领所说:他想学我们,但是已经晚了。上述举措,都是为了收拾人心,挽大厦于将倾。不撞南墙不回头,想回头时已枉然。中国的事情历来如此。
  虽然都叫“土改”,但此土改不是彼土改。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为了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实行均贫富,重建一个公平的现代化起点;不同之处则在于,一是赎买一是剥夺,一是改良一是革命。前者是和平的,后者是暴力的。前者就是目的本身,后者则另有其目的:鉴于“自发的小生产势力”会产生新的不公平,因此最终要废除“耕者有其田”。一句话,就是要废除土地的私有制。
  另一篇文字是对董时进上书反对土地改革的批判。此时土改已成天下大势,居然有人逆势而动,真不知今夕是何年。
  董时进不但反对共产党的土改,也反对国民党的土改,他只不过弄错了时代。国共两党都认为原有的土地和租佃关系是“封建的”,他却认为是“自由买卖”和“自由契约”,因而是“资本主义”的——最后一句他没敢讲,他只是质疑,为什么地主剥削就要被清算,而城里的房产主和资本家剥削就受保护?要么是他不懂,按照阶段论,资产阶级虽然剥削,但它还有一定的进步性和用处,所以在新民主主义阶段还要受到保护,而封建地主阶级全然是过时乃至反动的。
  按照马克思的阶段论,标准的历史被划分为“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社会主义革命只能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发生。到了列宁那里,为了革命的需要,这一阶段论被修改为“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社会主义”,因为按照马克思的阶段论,社会主义根本不能在资本主义并不发达的俄国发生。于是就有了列宁的“薄弱环节论”:帝国主义全球一体,革命只能在它的“薄弱环节”发生。中国的国共两党遵循的是列宁的阶段论,因此,秦以前是奴隶制,秦以后是封建制。
  但是,按照传统的理解,秦以前才是封建制,到了秦始皇就废了,即所谓“废封建,置郡县”。这大概也是董时进的理解。而这样一来,跟阶段论就对不上了,秦以后两千年的历史也无以名状(马克思称之为“亚细亚式的”,意思大概是“土著的”、不入流的,低于一般社会发展史水平的。西方中心主义可见一斑),社会主义革命则无从谈起。所以,要走历史必然性之路,“封建”必须等着社会主义革命来消灭。
  那么,“封建土地制度”为什么要废除?换言之,地主阶级为什么要消灭?按照作者的意思,因为它又罪恶又无效,阻碍了历史发展。记得小时候,地主被当作故事里的“大灰狼”,贪婪凶残,激起孩子们的恐惧和仇恨。
  许多年前,在凤凰卫视播出的一档节目中,记者到四川大邑县采访大地主刘文彩的家人、佃户和当地居民。大伙对老东家不乏缅怀之意。刘文彩庄园展览馆的一位负责人笑着解释,刘不是坏人,庄园展览的内容也有造假。他又补充说,地主作为一个阶级应该退出历史,意思是过时了。但是,仅仅因为过时,就要受到后来如此令人发指的清算?
  在传统社会,地主-士绅几乎是惟一受到教育的阶层,可谓文化传承的主体。另一方面,中国在历史上的繁荣强盛,亦以此种土地制度为根基。可以说,农耕制度把土地效能发挥到了最大,但仍无法摆脱马尔萨斯人地关系的循环律。要打破这一循环,则有赖于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实际上,中国土地制度与地主阶级的转型,早在清末民初就已经开始;而农村的困境与其说是由于地主阶级的抗拒,倒不如说是连年战乱与外敌入侵所致。
  关于这两则旧闻的后续。国民党败走台湾后进行了土改,跟傅作义大兴土改的方案大同小异,并为台湾日后的经济腾飞奠定了基础。大陆土改后不久,农民的“胜利果实”又被收了回去。如今的新东家正在崛起,圈起地来比老东家强了岂止五倍。
  董时进先生的言论虽属不识时务,但也不是不知利害。道不行桴于海,他随后辗转去了美国。而那些批判他的同人们,结局又如何呢?
  1948年10月10日
  北平《新民报》
  土地改革在大兴
  (本报专访)因为中国是农业国家,土地问题,在周秦以来,一直成为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问题,尤其是“戡乱”战事深刻化的现在。
  华北剿总与冀省府为配合中央施策,联合组织土地改革工作队,解决华北绥靖地区内的土地问题。工作队成立整整一个月了,队长周北峰(剿总土地处理委会主委)领导五十二个队员住在大兴县,日以继夜的工作。队员们是本年暑期大学毕业生中遴选出来的,他们以初涉社会的勇敢与兴趣,一步一步地去追求,研究解决问题。
  为什么选择大兴县来作土改工作的第一个实验场所?据周北峰说:“这是土地问题最严重最复杂的一县。也是佃农生活最苦的一县。”大兴县土地中,尤其南苑一带过去是帝王狩猎场,清末才开始招领开垦,因之大部土地落入满清遗老或一般军阀政客的手里。在南苑附近保留着五十多种租佃关系,居住着各省各县的居民。记者昨天到大红门乡,曾碰到东北人、天津人、河南人、河北人,都是居住在这块土地上,过着农民生活十年二十年以上的,他们有的是退伍军人,皇粮庄头,改业的商人,退职的公务员。至于地名村名,有什么庑殿村,龙河,凤河……差不多都遗留着很浓厚的封建气息。
  土地改革工作队工作之展开,依据剿总制订的华北绥靖区土地问题处理方案为蓝本,该方案包括计有:(一)华北绥区土地处理实施办法,保障佃权,执行减租,实行耕者有其田,保障参加自救工作者之土地所有权,保障中农,扶植贫、佃、雇农。(二)代管不在地主土地办法。(三)土地债券发行办法。(四)扶植自耕农征收地价捐实施细则。(五)合作农场。工作队准备于大红门乡实行的有三项重点工作:甲,保障佃权;乙,三一缴租,上打租改为下打租;丙,代管不在地主土地。目前宣传调查竣事,本周内可开始实施,预计以四个月的时间,完成大兴全县的土改工作。
  该队工作人员与农民为伍,熟悉了农民的一切,籍着大兴县府的协力,工作进行十分顺利。晒得皮肤似古铜一般的队员们,一个个情绪振奋,充满信心,同时并已获得大部农民的拥护与合作。据说:大地主们(包括在此间的几位要人名流)对于土地改革工作,尚未表示任何反感,捣蛋的多是二地东、小地主一流人物。(典克)
  1950年4月16日
  《观察》杂志
  关于董时进上书反对土地改革问题
  董时进君为反对土地改革,曾上书毛主席一信,并又印了到处散发过。北京农业大学应廉耕、韩德章诸教授,曾在校内发动师生,举行过几次座谈会。其中一次,是有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的几位老会员出席的。本文系该次座谈的纪录摘要。
  主席甲:董时进先生的文章,大家都见到了,所以现在不需要我来详细介绍。概括地说来就是反对土地改革。他的根据是认为:旧中国农村土地是“自由买卖”的,租佃关系是一种“自由契约”,所以它不是土封建性质的土地制度,因此,就不应该进行土地改革。为了反对土地改革,董时进先生东拼西凑地找了一些理由,如什么土地改革把土地分散了经营不便,什么地主都是勤俭起家,农民都是游手好闲,分得土地必然荒芜等,来支持他的错误思想。
  发言者丙:据我所知道的,所谓“土地的自由买卖”,是在农民交不起租、还不清高利贷的盘剥压迫下,地主利用农村政权的力量,巧取豪夺地把土地“自由”的不等价的买到手里;所谓“自由契约的租佃关系”,是农民被地主剥夺了土地,无以生存,被迫去人格上依附地主,忍受高额地租及超经济剥削(如兴盖房屋、农忙帮工、家庭杂活等)而“自由签约”的。正是由于董时进先生混淆了封建性剥削与资本主义剥削,所以他说既然农村地主的剥削要被消灭,为什么城市房产剥削反而受到保护?
  发言者丁:他是在美国学的农业,受资本主义思想的影响很深,因此对中国农村土地问题的看法是错误的。至于他指出土地改革中所发生的某些偏向,那只是个别的,并不能由此而认为一个伟大的解放农村生产力的革命是不合理的。
  发言者己:中国共产党是实事求是的,中国的资产阶级也是有剥削的。有些资本家不愿承认自己有剥削,刘少奇同志就告诉他们,要承认自己的剥削。不过现在是新民主主义,这种资本主义的剥削还是允许存在的。我们知识分子大半出身地主家庭,一般地谈到土地改革,我们都是赞成的。但是地主家庭的人来找到我们,向我们诉苦,这时就感到难于处理,思想上往往动摇。这点我们都应警惕。 来源:新世纪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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