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时期农村工作创新的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6:18:15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实现这一奋斗目标,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结合农村工作实际,我们应该正视当前农民增收难,农村公益事业兴办难等诸多新问题和新的矛盾,用新的思路,新的方法去开创农村工作的新局面,以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笔者就新时期农村工作如何创新,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农村工作创新势在必行
党的十六大提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当前农村法制工作的加强、农民需求的变化、农村社会矛盾的不断演变,都要求必须创新。
1.农村工作的法治性更强。随着农村法制的不断健全,农村工作已逐步走上法制轨道,农民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充分保障,农民有了更多的经营自主权和民主决策权,基本实现了“村干部自己选,村事务自己管,村财务自己理”的工作格局。作为乡、村基层组织,在工作上,则更应依法行政,更应尊重群众的意愿、听取群众的呼声。群众赞同与否,农民是否受益,已成为检验我们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而农村一些违犯法规政策的行为,则需要明确执法主体,调查好违法事实,通过法制渠道和法律途径来予以制止和处理。
2.农民需求的针对性更明显。农村改革的深入,农村经济的发展,使绝大部分农民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在新形势下,他们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其针对性也更加明显,不再是简单地为了解决温饱,而是寻求如何进一步早日迈入小康。据调查,目前农民需求主要表现在:一是科学技术方面。当前农民的文化素质还普遍较低,先进实用的农村科技还没有得到很好的推广应用,这给农业增益,农民增收带来了直接影响,更多的农民很想提高自己的劳动技能,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二是法律知识方面。不少农民希望通过法律的普及,来丰富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能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三是市场信息方面。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目前政府的信息化建设步伐显得迟缓,存在着重引导,轻流通的现象,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很大程度上存在盲目性和风险性,政府应该进一步强化服务,减少农民风险,增加农民收益。四是建设资金方面。农村部分种养能手,虽有开拓意识,但建设资金不足,他们希望能够得到政府及金融部门在政策上的优惠和资金上的帮助。
3.农村矛盾的复杂性更突出。一是农村政策执行上引起的矛盾,如税费收缴、土地调整、宅基地审批上发生的矛盾。二是干部工作作风上引起的矛盾,如政策宣传不到位,政务、村务不公开,农村公益事业兴办不民主,农民问题解决不及时等。三是农民思想素质上引起的矛盾,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要求享受权利的多,自觉履行义务的少,从而导致党群干群矛盾更加突出和复杂。
二、农村工作创新的基本思路
1.把握农村工作的时代性,在农村工作体制上不断创新。体制创新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农村的发展同样离不开体制的创新。首先,我们要从计划经济体制中走出来,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发展农业、发展生产,不断建立、完善“以需定产”的产供销新机制、新格局,让农民进一步减少风险,增大收益,多得实惠。其次,要从旧的行政管理体制中走出来,有机结合工作创新与职能转换,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调控和服务职能,对农村工作少行政命令、不独断决策、不虚报浮夸,真正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的全面发展。
2.把握农村工作的复杂性,在农村工作思路上不断创新。思路创新就是要求我们要针对农村工作的复杂性与多变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思维。一是要围绕“调”字做文章。要抓住西部开发等历史机遇,进一步调整发展思路,调整产业结构,立足当地实情,调出各地的优势,调出各地的特色,抓好规模生产,抓好集约经营,抓好现代营销,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二是要围绕“干”字下功夫。山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人口、地理、历史等多种因素的制约,这就需要我们克服畏难情绪,攻坚破难,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同心协力大办交通、通讯、水利等事业,改变山区落后面貌。三是要围绕“稳”字求发展。一方面在制定农村政策时,要注重其稳定性,而不能随意变动,影响农村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要多管齐下抓好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四是要围绕“增”字见成效。政策执行好不好,思路创新对不对,最终体现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上,通过横向与纵向比较,数量和质量指标进行权衡,确保农民在调整中得到实惠,农村在创新中得到发展。
3.把握农村工作的实效性,在农村工作方法上不断创新。农村工作创新最根本的是,要能有效地指导和推动农村工作,因此在工作方法上必须突出其实效性。一是坚持“四多”工作法。即:多学,向理论学、向实践学、向内行学、向群众学;多思,辩证地思、历史地思、逆向地思、战略地思;多干,苦干、实干加巧干;多写,写理论学习的新体会,写工作研究的新成果,写总结实践的新经验。二是坚持“四严”工作法。即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处置。三是坚持“四抓”工作法。即创新工作突出抓、重点工作集中抓、附带工作兼顾抓、个人专长抽空抓。四是坚持自我施压工作法。即吃常人难吃之苦,想常人难想之法,做常人难做之事,成常人难成之就,深入农村基层,扎实开展好农村工作。
关于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思考
为深入了解我县农业税取消后农业和农村工作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并积极探索科学的应对措施,按照县委主要领导的指示,县委办牵头,组织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及县农委、财政局、人事局、民政局、劳动局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关于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面临形势及对策的调研活动。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础与现状
我县共辖5镇3乡153个行政村、6个农工贸公司,两个国营农场。区划面积2283.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39万亩,其中县属167万亩;计税面积178万亩,其中县属106万亩;县属计划外耕地面积61万亩,其中乡管纳税面积24.6万亩。全县总人口31.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0.7万人。据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时统计,全县乡级债务3377万元,债权892万元;村级债务10840.6万元,债权8977.9万元。2003年全县农业税收入3201.3万元。2004年全县农业税实际免征3679万元,农民人均免征177.7元。全县可获粮食直补2442万元、良种补贴390万元。扣除生产资料涨价因素的影响,今年农民人均收入仅靠政策原因同比可增长12.4%。我县8个乡(镇)共有省定编制383名。2001年机构改革时分配各乡镇编制289名,实有251人。乡镇所属事业单位40个,编制315名,实有235人。县直今年需改革的事业单位227个(含学校),编制6631名。
二、困难与压力
“一免两补”政策给农民带来实惠的同时,由于国家相关配套政策没有完善,使农村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给我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与压力。
(一)乡村两级组织运行难度增大。农业税取消后,基层组织运转普遍出现了“三难”。一是乡村债务化解难。前些年乡村两级为了完成指标任务,借款为农户垫付农业税,加之一些政策性支出、隐性支出,使乡村两级形成了1.4亿多元的债务。这些债务原来乡村两级可以通过农业税等收入逐渐消化,现已无力解决。二是经费支出保障难。农业税取消前,乡镇办公经费由县财政预算划拔,不足部分通过乡管计划外耕地税收解决(纳入了预算内)。我县8个乡镇各站所年需经费727万元,取消农业税后,资金缺口647万元。全县村级年需经费636万元,取消农业税后,缺口371万元。三是“一事一议”执行难。农业税取消后,村级组织本身已无力支付公益事业投入。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由于农民小农意识严重,对“一事一议”并不认可,现在农村的“一事一议”会难开、款难筹、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导致农村公益事业开展迟缓,面貌难以改善,严重影响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
(二)金融瓶颈制约严重。我县每年农用资金需求在28000万元左右。据调查,近三年来,县信用社年均投放农贷17729万元,仅占农用资金需求量的63.3%。其中投入种植业和畜牧业分别为13897万元和1158万元,分别占投入农贷的78.4%和6.5%,畜牧业贷款投放比例过小。以兴安乡为例,兴安乡年需农用资金2800万元,2003年信用社贷款1121万元,占所需资金的40%,且全部投入到了种植业。由于金融部门农贷投入比重低、贷款门槛过高且投放方向失调,无奈之下,农民只能用民间借贷的方式解决农业生产资金不足问题。据统计,我县年均民间借贷在4000万元左右,其中绝大部分为高息借贷,这种高利贷加重了农民负担,加大了乡村债务,造成了恶性循环。
(三)土地矛盾日渐突出。免征农业税后,农民对土地更加重视,由于历史原因等造成的潜在矛盾一起暴露出来。3月份以来,我县发生反映土地问题的上访案件占信访总量的40%以上。主要体现在土地合同纠纷、要求均分计划外地、机动地长期发包抵债、机动地超标、户在人不在未给分地、新增人口无地要地、树遮地造成土地自然减少要求补地等问题,影响了农村稳定和农村工作的正常开展。耕地保护不到位,土地质量下降,水土流失治理缓慢,土地安全受到威胁。
(四)机构改革压力较大。目前看,我县乡镇机关分配编制和实有人数只占省定编制的76%和65.5%,按今年省定15%的精简比例,困难不大。2001年乡镇机构改革时,核定每个乡镇政府设置三个综合办公室(党群办公室、政府办公室、财税办公室),事业单位设“四个中心一个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经济管理中心、畜牧兽医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服务中心和计划生育服务站)。但多数乡镇只换牌未转制,仍实行改革前站所的管理方式。目前乡镇还有自用人员81名,职能转变和人员臃肿问题没有很好解决。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乡镇管理职能弱化,深化乡镇改革和县直事业单位改革势在必行。但这个“大手术”究竟如何做,改革后的职能如何准确定位,机构如何调整,富余人员如何分流等等,是我县面临的重大课题。
(五)事业单位参保进展不快。我县已制定下发了《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统筹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实施方案》。由于事业单位参保积极性不高,保费征缴难度大。参加社会保险的刚性制约不够,参保面过窄。自我县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来,仅有6户财政差额单位185人、10户自收自支单位632人参保,财政全额单位参保率为零。全县参加失业保险的事业单位22户,其中财政全额单位15户425人、财政差额单位4户205人、自收自支单位3户151人。
三、机遇与挑战
全国新一轮农业及农村经济竞相发展的形势,既给我们带来千载难逢的机遇,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挑战。
(一)必将带来农业经营方式的重大转变。国家“一免两补”政策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在与国际惯例接轨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不仅极大地调动和刺激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也将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农民为了增收,在经营方式上将逐步实现从增产型农业向质量型农业转变;从单一型农业向综合型农业转变;从劳动密集向劳动密集与资本和知识密集相结合转变;从依靠资源消耗型的增长方式向重视生态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增长方式转变;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向合作集中经营方式转变。有利于发挥我县农业的比较优势,通过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科技水平,构建多元化投入、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现代农业。
(二)必将带来乡村两级体制的重大变革。取消农业税,使乡村两级组织“统”的功能进一步弱化,乡村组织主要职责就是把有限资源用好,保证村民安居乐业,保证农村经济发展。乡(镇)政府将从生产经营活动中退出,从根本上消除乡(镇)政府对生产经营过多、过分干预的格局。必将推进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关系的彻底调整,通过对过分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公共权力在政府、市场、企业、社会间的合理分配。将推进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的改革,促进乡村两级组织精兵简政、转变职能,使服务更直接,促进效率最大化、环境最优化、成本最低化。
(三)必将带来社会管理模式的重大突破。农业税取消后,乡镇的财政来源主要就是上级政府拨款,乡镇政府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就具有一致性――向上级争取资源和优化配置本乡本土资源是乡镇政府和民众共同的基本目标。几千年“以农养政”的历史宣告结束,“农不养政”已变为现实,开创乡村社会“民本位”新时代。乡村社会组织化程度会大幅提高,民间力量会得到增强,各类民间协会将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主要作用,村民自治已真正变成现实。有利于调动农民发展生产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利于改善干群关系,有利于真正实现农民的国民待遇,有利于建立一个健康的、市场经济的、民主的、法制的、公平公正的、自治为主的乡村社会。
(四)必将带来农村党的建设的重大创新。农业税的取消,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方式面临从未有过的新形势,对党的执政能力形成全新的考验。随着村民自我管理趋势的形成,未来乡村社会要朝“民本位”方向发展,基层党组织和党直接领导下的群团组织(妇联、共青团等)必须真正溶入到民间去,成为“民本位”组织,站在人民中间去领导人民、代表人民。党的基层组织加强自身的人民性、群众性、民间性、先进性,为乡镇体制和乡村社会由“官本位”向“民本位”转变提供政治保证,为乡村社会向民主自治社会转变提供组织保障,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基层组织的最根本的任务。有利于创新基层党建方式,锻炼我们党的队伍,促进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四、对策与建议
解决新时期“三农”问题,就要重新认识“三农”。我国农业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已不是传统意义的农业。我们必须突出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坚持在改革中创新,在发展中完善,大力推进农业及农村工作的顺畅、健康开展。
(一)全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在农村,但并不从属于农村,农业的内涵不断扩大,必将演变成多业并举的农村经济。必须突出农民增收这个主题,用工业理念抓农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做好农业市场化、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这篇大文章,努力构建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加快农村经济发展。1、向种植结构调整要效益。我县在大豆、水稻、玉米种植及加工方面具有相当的优势。建议把发展优质高效种植业作为重点,把种植结构调优、调绿、调特,扩大优质粮食的种植面积,大幅度提高粮食的单产水平,进一步优化粮食的品质。突出抓好基地和示范区建设,坚定不移地走优质高产、高效和生态的发展道路。2、向实施主辅换位要效益。靠种植业实现增产增收是有限度的,发展高效农业必须大力发展畜牧业。我县畜牧业应以生猪、肉牛、肉鸡饲养为重点,按照小规模、大集群的思路,以扶持散户为基础,适度发展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议把建设良种繁育体系作为当务之急,把健全防疫灭病体系作为根本保障,推行标准化管理、现代化养殖、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建议尽快配齐配强各村的畜牧兽医人员。3、向产业化发展要效益。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发展的根本方向。建议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加大农户、市场、企业间连结的力度,构建农户(基地)+市场(协会)+龙头的产业化格局。大力扶持福源米业、晨光牧业、北方鹅业等龙头企业,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品牌整合,增强市场竞争力。组建购销服务公司,加快畜禽、粮食等农产品交易市场体系建设。4、向劳动力转移要效益。富裕农民就要减少农民,繁荣农村就要缩小农村,走农村城镇化道路。建议继续推行撤村建企,为农民市民化、农村城镇化创造条件。加大培训与推介力度,采取“内转与外转”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引导、组织农民离土、离乡创业。强化对劳动力转移的服务与管理,打造劳务品牌,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5、向二、三产业要效益。鼓励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大力发展种植业、畜牧业的延伸产业,拓宽增收渠道,扩大农村经济总量。
(二)努力突破制约性障碍。1、全力做好农村稳定工作。从目前情况看,全县农村呈现比较稳定的局面,但形势依然是十分严峻的,前段时间群众上访反映的土地等问题远没从根本上解决,随着农忙的结束,夏秋季节乃至今冬明春可能出现上访高潮,当前应集中力量全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建议尽快落实落靠责任,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严格执行黑政办发[2004]17号《关于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认真做好清查、纠偏、治劣等工作,解决好人地矛盾问题。加大依法治访和纪检监察力度,对心存不端,恶意挑唆、策划、煽动农民上访的人员,应依法严惩。对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的基层干部进行严肃处理。2、打破金融瓶颈。建议加强高层协调,降低农贷“门槛”,降低利率,扩大额度,延长期限。强化政府对农业贷款发放与使用情况的监督,避免暗箱操作和农贷外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农民入股、合股经营,壮大实力,增强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建议允许农民建立农民的合作金融组织。保护民间合法信贷及其它合法融资方式,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及其它社会资金为农业发展注入活力。3、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应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改良的激励与强制机制,保障土地安全。探索土地市场化的路子,形成集体与农户之间土地使用、改良的合同关系,调动农民改造土地的积极性。鼓励农民以土地、资金、劳力和技术入股,实施合作经营,实现农村合作化与市场化同步发展。推进优质高效良种工程,建立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大科技与良种推广力度,加大农田基本建设投入,提高粮食产量。4、积极化解乡村债务。建议采取“划转债务、清理减债、收欠还债、拍卖还债”四项措施化解债务。“划转债务”即对乡村债务审查归类、认定,对因前几年搞玉米大垄双覆种植、“普九”达标、公益事业建设等政策性因素造成的债务,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解决或由县级财政负担。因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债务,由乡、村自己负担。“清理减债”即对乡村债务方式及用途进行清理,认定合法、合理债务,降低或扣除违法高息抬款的利息,对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或其它不良用途造成的债务由责任人承担,甩掉不合理债务包袱。“收欠还债”即对乡、村存在的“三角债”采取以帐冲抵的办法进行核销。“拍卖还债”即拍卖难以回收的债权或可以出卖的固定资产,筹集现金还债。采取强硬措施,坚决制止新债发生。
(三)继续深化各项改革。1、大力推进乡镇改革。乡镇机构改革不仅是机构和编制数量的减少,核心是职能的转变。要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服务基层的需要,弱化管理职能,强化引导、服务、协调功能,把乡镇职能逐步转变到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管理和发展公益事业上来。按照“职责一致”的原则,理顺乡镇与县直职能部门的关系,把乡镇不该承担的责任卸掉。建议根据乡镇政府的职责来设立内部机构和岗位人员,因职设事,因事设岗,因岗设人,不必过分强调上下对口。要下决心撤销一些与职责不适应的内部机构,将一些管理职能重叠的内部机构合并。建议乡镇机构设置突出行政综合和经济服务两大块。设立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根据各乡镇产业发展特点,设立产业服务中心。进一步精简人员编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乡镇与中心变行政管理为契约式管理,乡镇政府及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任制。建议进一步撤并乡镇。2、积极抓好村级改革。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应重新认识村委会在现代农村管理模式中的地位和作用,调整工作思路和领导方式。建议加大民间协会和中介组织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协会的作用。建议进一步撤并村屯,精简村干部职数。每个村可配置3-5名村干部,兼职不兼薪。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统一村干部工资标准,并实行工资卡方式发放。建议将村级财经管理权交还村里,上级给村级的转移支付直付到村,乡镇只负责审计、备案,提高村级组织的自主性,真正实现村民自治。3、稳步推进县直事业单位改革。建议对职能相近或职能转变的事业单位进行合并、撤消。重新规范、界定事业单位隶属关系、职责任务、机构规格及内设机构。精简事业单位人员编制。4、认真抓好人员分流工作。下派一批。将乡镇有农业生产经验的干部充实到村屯,或下派到村做兼职特派员,负责信息、技术服务,监督村级组织工作。可将县直涉农事业单位富余人员充实到乡镇中心。清出一批。清退乡镇及县直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分流一批。鼓励事业单位创办经济实体,增加就业岗位。同时实行离退和待岗一批。5、加强“三条保障线”建设。认真研究事业单位转制尤其是自收自支单位实行破产重组的可行途径,积极争取国家和银行的支持,化解本级财政风险。做好全额、差额单位“两险”资金划拨工作。建议分阶段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启动部分财政预算内事业单位由个人帐户储存支付“退休费”,全力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进程。建议借鉴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的办法,以养老保险为制约,实行各险种通过一个渠道缴纳的途径,加快事业单位参保步伐。
(四)探索有效的社会公益事业管理方式。取消农业税后的农村社会公益事业,从大的方面来说,还是需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靠县、乡、村共同加大投入解决。1、依靠村级创收解决一部分。解决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财力萎缩与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之间的矛盾,在积极向上争取转移支付的同时,努力拓宽村级组织创收渠道才是治本之策。建议允许村级组织有针对性地为村民提供中介、信誉担保等有偿服务。鼓励村级组织以股份制形式创办企业或服务公司,增加集体收入。支持村级组织把各类闲置资产充分利用起来,通过招商引资,采取租赁、承包的方式收取有偿使用费,弥补村级财力不足。2、纳入县乡政府管理一部分。将教育、医疗卫生、五保户供养、拥军优属、计划生育等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事业管理纳入县乡政府。3、实施市场化运作一部分。建议在有条件的乡、村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对道路建设等采取市场化的方式运作,减轻乡、村两级的压力。
(五)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带领群众致富方面的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维护农村政治安定、社会稳定,是农村党的阵地建设的主题。要加强乡村两级干部思想及法制教育,提高乡村干部的思想解放程度、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程度、掌握服务农民真本领的程度及依法行政水平。建议提高发展农民党员的比例,尤其要加大吸收农村致富能手加入党组织的力度,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全力推进农村“领导责任区、党(团)员服务区、能人辐射区”建设,发挥农村党组织在全面建小康中的核心作用。建议加强以党员为主体的协会组织建设,在各协会建立党小组,实行支部+协会+农户的工作方式,提高党的工作覆盖面。继续推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互相兼职。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科学的农民教育和健康文化活动方式,丰富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思想阵地,增强农民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的自觉性,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使农村党组织真正成为农民的“主心骨”,巩固党在农村的领导地位,促进农业发展、农民致富、农村稳定。
浅析基层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也是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一项政治纪律,这一制度执行的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前途和命运。从近几年来我区基层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来看,应该说还是比较好的,从整体上讲,党员、干部的民主意识明显增强,多数同志认识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是增进班子团结,增强班子凝聚力、向心力,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的重要前提,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手段,是落实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重要措施,是发挥集体智慧的重要途径。正是因为多数同志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原则在基层基本上得到了贯彻和落实。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基层组织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人说了算现象依然存在。据了解,一此单位的“一把手”事必躬亲,事无巨细,大事小事一把抓,不当“班长”当“家长”,什么事情都得由他来拍板,由他说了算。
(二)擅自改变集体意见现象时有发生。一此单位的“一把手”对已经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想变就变,不把集体研究决定事情当回事,随意性很大。
(三)以我为中心的思想尚有人在。少数领导干部尚未真正树立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研究决定问题以我为中心,以对自己是否有利为标准,有利的就采纳,不利的就不予理采,一切按自己的想法作决策,使民主成为一种摆式。
(四)讨论问题不能充分发扬民主。一此单位的主要领导在讨论决定问题时,心情急燥,不让他人充分发表意见,有时甚至不让人把话讲完,总认为自己是对的,听不进不同意见,尤其是反对意见。
(五)班子会议准备不充分。有的单位召开班子会议几乎没有什么准备,更没有把会议议题事先告诉与会人员。因此,与会人员大多没有思想准备,会上很难提出较为成熟的意见。
(六)党内民主生活不正常。这此年来,基层组织虽然按上级的要求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但会议质量不高,多数同志没有真正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没有进行积极的思想斗争,只是轻描淡写地谈一此鸡毛蒜皮的小事,不敢触及思想实际,不敢揭短;有的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总结会,或者说是庆功摆好会,只讲工作,不谈思想,只谈成绩,不讲缺点,只提希望,不作批评,你好我好大家好;有的单位却把民主生活会开成争吵会,同志间相互攻击,互相指责,我说你不好,你说他不对,不从自身找原因,专揭他人身上短,听不进批评意见,个个争的面红耳赤,结果不仅不解决问题,反而闹得不团结,给工作带来影响。
(七)执行制度不严。这此年来,我区各基层单位在建章立制方面应该说做了不少的工作,每个单位都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而且还比较全面,如那一类问题应由班了集体研究决定、多少元以上经费支出要由集体研究决定等。但是,有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却大打折扣,按制度规定应由集体研究决定的事情,个别人就随便答应了,事后也不与其他班了成员通气,没有真正按制度规定办事。
上述问题,对于有此人来说也许是司空见惯,不值一提的。但是,只要仔细一分析,就不难看出问题的严重性。笔者认为,作风不民主,不仅会造成决策失误,在一定程度上还会挫伤其他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有的还影响了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势必会给党和人民事业带来损失。
二、主要对策
(一)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如何,直接决定着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水平,而领导干部思想素质的提高,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和依靠理论学习得以实现的。因此,首先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下形成的,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党的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的运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只有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和理论修养,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邓小平理论是新时期我们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科学依据,也是正确处理调解党内各种关系和矛盾的强大思想武器。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头脑,是当前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质量的前提。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只有全面准确地掌握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立场、观点、方法,才会有共同的理想和信念,才会有共同评判是非得失的标准,才能为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制度。
1、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对于民主生活会,市、区已有明确的规定,要求基层组织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但从近几年的情况看,这项制度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据了解,有些单位一年只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有的单位虽然按规定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但会议质量不高,达不到应有的效果。由于党内民主生活不正常,致使一些单位内部矛盾突出,班子成员之间误会较多,并造成了不良影响。面对这一状况,我们应从中吸取经验教训,认真按照上级的要求,坚持经常召开民主生活会,经常开展谈心交心活动,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使党内民主生活不断走上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
健全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各级党委作出不懈的努力,就当前来说,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各级领导干部能不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民主生活会,是关系到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根本性问题。一些单位之所以民主生活不正常,就是因为这些单位的领导对民主生活会的认识存在偏差。因此,要通过教育来统一领导干部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其把民主生活会作为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
其次,要勇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批评,敢于开展批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高低,关键取决于能否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量是实表明,在任何一个集体内,如果自由主义泛滥,好人主义盛行,都会使庸俗作风和腐败问题滋生,使党的事业受到损害。因此,领导班子成员要严于律已,坚决克服怕吃亏、怕丢面子的思想观念,自觉地、深刻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地、诚恳地接受他人的批评。只有这样,民主生活会才不会流于形式,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
第三,要明确“一把手”对民主生活会的责任。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得好不好,质量高不高,关键在于“一把手”。因此,进一步明确“一把手”对民主生活会的责任是关键。笔者认为,就当前来讲,对“一把手”应明确以下三方面的责任:一是会前责任。即会议召开之前,“一把手”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全面了解和掌握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的看法,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使民主生活会主题突出,有的放矢。二是会中责任。这是“一把手”在民主生活会中应负的最主要的责任。也就是说“一把手”在开会时,除了自己要以身作则,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外,还必须承担起对其他成员进行引导和督促的责任,尤其是对那些回避矛盾、避重就轻、不能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作出说明和解释,不能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的领导成员,“一把手”要对其进行督促和引导,使其认真检查自己。在民主生活会上,如果某个班子成员对存在的问题不作自我检查,“一把手”又不提出批评,那是严重的失职行为,是坚决不可取的。三是会后责任。对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整改措施,会后“一把手”要一件一件抓好落实,防止会上说了一大串,会后还是老一套的现象发生。
2、建立“一把手”与班子成员沟通制度。在开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作为一把手,要在会前主动与其他班子成员沟通,相互交换意见,通过沟通,了解大家对问题的看法。如在沟通中发现对将要提请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有较大分歧,可暂缓提请会议讨论,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论,引起误会,影响团结。总之,个别沟通是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可缺少的环节,只有及时沟通,才能达成比较一致的共识。同时,沟通也是增进班子团结的一剂良药,它给人们一种相互信任的感觉,对调动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有较大作用。
3、建立健全安民告示制度。实行会前安民告示制度,是提高会议质量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不论是党政班子会议,还是民主生活会,一般都应提前2至3天发“安民告示”,把会议要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告诉参会人员,让参会人员事先有个思考的时间,继而在会上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从而达到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目的。
4、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发扬民主,强化监督。加强党内外民主监督是有效的“防腐剂”。这个问题解决好了,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也就不会失控了。
健全党内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要把党政“一把手”作为重点。因为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负有主要责任。党风正不正,民主集中制贯彻的好不好,与“一把手”关系很大。近几年来,有些乡镇和部门的班子存在不团结现象,带有共同性一点就是民主集中制执行的不好,少数人搞个人说了算,把集体领导当陪衬,把集体领导当形式,结果给党的自身建设、党的自身形象和党的事业造成极大危害。各级党组织应当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研究和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制度上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管理的规律,逐步建立起一套具体缜密、可操作性强的全程化监督管理体系。
(三)下大力气抓好已有制度的贯彻和落实。这些年来,全区各级党组织在政治、组织、纪律等各方面已建立起一整套较为系统的制度,这些制度有效地规范着党员、干部的行为,对保证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这些年党内出现的腐败现象看,主要问题不是无章可循,而是少数人有章不循,丢掉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这说明我们在维护、执行已有制度方面力度不够。今后,应重视建立和健全执行制度的组织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提高执纪水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使党内各项民主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四)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是充分发扬民主的重要途径,。因此,要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必须强调调查研究。也就是说,我们的领导干部要抽出一定的时间做调查研究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要求。只有这样,讨论研究问题才能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才能更好地集中正确的意见。
新时期农村基层工作的有效探索
------镇坪县实施农村基层干部监督“三项制度”
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新时期如何建立一种“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机制,使全县广大乡镇、村干部能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自觉增强党纪、政纪、法纪观念,进而在干部思想教育和民主监督上形成长效机制,真正做到让权于民、服务于民,镇坪县委组织部在这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实施了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的“三项制度”。
一、目的意义
在农村工作中,一些老百姓由于对某些涉及自身利益的政策规定不十分了解,对乡镇、村干部开展工作存在误解,常因一些问题得不到解决而频频上访,以致干群关系紧张,干部在执行政策中心存顾虑,畏首畏尾,不敢大胆开展工作。特别是安康市关庙镇和旬阳县桐木乡伤农事件发生后,看到本市的事情上了中央电视台,群众议论纷纷,一段时间,各乡镇及其干部开展工作十分被动。为了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消除群众的思想疑虑,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加快绿色镇坪建设步伐,镇坪县委组织部、县委基层办认真汲取教训,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在充分征求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以及村组干部、广大老百姓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并实施了农村基层干部监督“三项制度”。这三项制度的内容是:
农村基层干部义务监督员制度。从县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党员群众中聘请出具有一定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正义感强,敢为群众说话、能为群众说话的人作为本村的义务监督员,对乡镇、村干部在执法、执纪、廉洁自律、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收集群众意见、组织评议农村基层干部,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义务监督员可列席乡镇召开的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并就有关问题直接向乡镇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是人大代表的义务监督员还可以根据人大工作条例,提出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的质询案。
农村基层干部施政监督明白书制度。根据农村工作实际,将退耕还林、农业税费、计划生育、民政救济、扶贫搬迁、土地管理等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法规印制成册,通过明白书的方式,将其具体规定、要求标准、工作程序和服务承诺公布于众,做到家喻户晓,便于群众监督。农村基层干部施政监督明白书每户一册。农村基层干部如有违反政策法规和服务承诺的行为,明白书持有人可向上级纪律、组织、人事部门反映。
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群众监督意见落实反馈制度。在县委组织部设立农村基层干部服务监督专线电话、部长接待日以及部长下访日,畅通群众监督意见反映渠道,收集群众监督意见、查证群众反映问题、处理违法违纪干部,在发动群众对农村基层干部依法施政进行监督的同时,建立县、乡镇两级干部作风监督意见落实反馈制度。对义务监督员反映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处理,做到有举必纠、有错必查,保证群众的监督意见、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具体做法
为使农村基层干部监督“三项制度”落到实处,我们首先在城关镇进行了试点。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在义务监督员评选之前,通过层层召开会议、编印发放宣传资料、电视媒体宣传、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广大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宣传讲解三项制度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政策,认真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此取得群众信任,赢得相关部门和乡镇干部的理解和支持,调动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组织评选。为使评选出的义务监督员能使组织放心、群众信任,我们在评选中实行了“两推一选”,即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群众选举。县委组织部抽出人力,深入到乡镇、村、组农户家中让群众提出自己信任的义务监督员,县委组织部则对村民提出的人选逐一考察审核,在此基础上,召开全村群众大会,对提出的义务监督员初步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选举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确定为义务监督员。
三是教育培训。义务监督员人选确定后,县委组织部举办培训班,召集财政、民政、土管、计生、农发办的业务负责人分别就相关政策对义务监督员进行深入细致的培训,使其进一步明确实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掌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明确开展监督的方法、步骤和重点,保证其能有的放矢地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监督。培训后经考试合格者,颁发义务监督员聘书,发放义务监督 员手册和义务监督员证。
四是回访反馈。县委组织部组织人力不定期巡回对各村义务监督员进行回访,主要是向群众和义务监督员反馈其反映问题的查证情况和处理结果,并再次征求群众尤其是义务监督员对开展“三项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义务监督员开展监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义务监督员的信心。同时要求义务监督员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主动协助镇、村干部宣传政策、化解矛盾,做好当地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取得成效
1、增强了群众对基层组织和干部的信任,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以前,由于老百姓对政策的不理解,加之一些干部在执行政策上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一些群众对政府和干部风言风语,对干部失去了信心,对一些损害老百姓利益的事情也得过且过,认为吃一点亏算了,在干部和群众之间引起了许多不必要的误会,造成了党群干群关系紧张。“三项制度”实施以后,让老百姓来监督镇村干部,使老百姓真心实意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信任,感到自己有了地位,学会了用政策和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许多老百姓由衷地感叹:“这项政策我们拥护。有了义务监督员,我们有了说话的地方,有了诉苦的机会,我们有了盼头。”如城关镇新华村的义务监督员反映:本村在执行“高搬低”政策时没在群众会上通过;村民张正华长期不务正业、游手好闲、东游西窜,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而本人又享受了“高搬低”政策。新华村在得知此意见后,立即召开村两委会议,邀请村上的义务监督员参加,共同商议如何更好地执行政策,同时对张正华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村上也表示,以后凡涉及到群众利益的大事,都要上群众大会讨论,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强化了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力度,推动了干部作风的明显转变。“三项制度”实施以来,许多镇村干部表示既有压力又有动力,广大镇村干部都以“群众满不满意、群众答不答应”为工作标准,随时检点自己的言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义务监督员的有效监督,随时给干部敲响了警钟,督促镇村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有老百姓反映城关镇有部分镇干部工作作风不实的情况后,城关镇党委立即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并接合镇机关党员民主评议,邀请村两委会成员、义务监督员参加评议会,给镇干部提意见,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镇干部进行了诫免谈话,限期改正。同时还建立了相应的干部下村工作规定,将驻村工作成效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进行严格奖惩。城关镇小河村在实行义务监督员后,凡是村上开会都邀请本村的义务监督员参加,让他们提意见、出注意,共同谋划村上的大事;凡是涉及老百姓利益的大事,都上会进行讨论,并进行公示,切实做到了公正、公开、透明。
3、扩大了农村政策的宣传面,促进了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方面通过逐家逐户发放农村基层干部施政监督明白书,使群众弄清弄懂了许多政策;另一方面广大义务监督员既是基层组织和干部执行农村政策的监督员,又是农村政策的义务宣传员,使各项政策规定做到了家喻户晓。义务监督员利用联系群众的优势,在田间院落向老百姓宣传讲解政策,解答一些疑难问题,对于老百姓不理解而自己又把握不准的政策,及时向上反映,纠正了一些老百姓在政策理解上的偏差。如城关镇联盟村义务监督员反映,许多老百姓对退耕还林政策理解上有偏差,认为同一个村为何补助标准不同,有的多有的少,经常上访、闹事,并将这一情况反映到林业部门。县林业局及时通过电视媒体和到村张贴公告的形式向群众公布了退耕还林的有关政策标准,使群众明白了99年以前和99年以后国家规定的粮食补助标准不同,并非林业部门和镇政府做了手脚,从而消除了老百姓的疑虑,化解了老百姓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保证了该村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几点启示
一、主动将干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是加强新时期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农村基层干部的作风和素质如何,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至关重要。以前,为解决乡镇、村干部在依法施政、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下了很大功夫,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主要是单纯的思想灌输和理论说教千篇一律、内容空泛,缺乏针对性,不能引起干部足够的警醒和重视。实施农村基层干部监督“三项制度”之后,一下子将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推到了群众和社会监督的前台,乡镇、村干部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时刻处于群众,尤其是义务监督员的视线之中。因此,在这种压力之下,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真正感受到了提高素质、转变工作作风的紧迫性、必要性,极大地增强了其加强学习、遵守纪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以前摧着干部学习政策、逼着干部依法施政现象立即发生了改变。城关镇的一些干部说:现在的学习再也不敢放松了,要学好政策、吃透精神,不能“猪鼻子插葱---装象”;执行政策不能当歪嘴和尚,把党和国家的农村政策这本好经念歪了。以前让组织部门颇费脑筋的农村基层干部教育难问题,通过实施“三项制度”,迎刃而解。
二、真心实意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坚实基础。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干部的根本宗旨。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以前,群众因为不十分了解政策或干部不按规距办事,总是感到自己是在被动地接受乡镇、村干部的管理,往往有意无意地心存抵触情绪,以致于基层组织在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清收各项税费、实行计划生育等工作中倍感艰难。镇坪县采取聘请农村基层干部作风义务监督员、挨家挨户发放农村基层干部施政“明白书”、建立群众监督意见落实反馈机制的三项过硬措施,是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具体实践。三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让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转变干部作风、维护群众利益的信心和决心,转变了对基层组织和干部的认识,从而更加支持和拥护乡镇党委、政府和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呈现出干群一心一意谋发展、同心同德搞建设的喜人格局。
三、转变工作方法、增加工作透明度,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改革进程的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农村正处于转轨变型时期。农村社会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之所以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引发群众上访、诱发一些恶性事件,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主要是因为一些干部在执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过程中,不能把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习惯于“暗箱操作”,而农民群众又因为渠道不畅,对相关具体政策似是而非。实施农村基层干部监督“三项制度”之后,基层组织和干部执行政策的行为处于群众监督之下、执行政策的内容同样处于群众监督之下,以前的办事程序、审批标准、优惠政策统统公布给了群众;群众享有那些权利、应尽什么义务一清二楚,“阳光作业”代替了“暗箱操作”,群众的气顺了、眼亮了;乡镇、村干部也觉得群众掌握了政策,工作更好做了。一些乡镇领导反映:新形势下,我们的工作不能老一套,必须转变工作方法,充分相信群众,增加工作透明度,否则我们将失信于民、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