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衙门在“压迫”煤炭行业(中国青年报 200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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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衙门在“压迫”煤炭行业
2005年12月15日
徐林林
据报道,山西省物价局和省煤炭工业局曾对省内近500家煤炭产销企业进行调查,结果发现经批准、合法的收费共计92项。在其中40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涉及收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共有29个。但一些已经废止或者与煤炭产销企业全无瓜葛的项目,仍在继续收费。例如,某县综合治理办公室收取的“群防群治管理费”,某县林业局收取的“森林检疫费和森林建设保护费”,等等。
有煤炭行业资深人士称,这一轮煤价上涨,获益最大的其实并不是矿主。如果一吨煤的收益是100元,其中政府部门的税费占到20元,错综复杂的中间环节需付60元,真正到矿主口袋里的恐怕只剩20元左右。(《三湘都市报》12月11日)
记得此前,有关矿难的大量报道中,说黑心矿主们日进斗金,三五年下来便一个个成了千万乃至亿万富翁。怎料想,那些用矿工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银子,绝大部分并没有落入矿主的腰包,而是被众多政府部门和“中间环节”拿走了。“中间环节”有哪些,哪些政府部门涉嫌趁“煤”打劫?按说是不难查究的,可不知何故,时至今日,竟连山西这样的“矿难大省”,仍在以“某县某办某局”这类欲说还休的口吻,谈及某些政府部门“雁过拔毛”的劣迹。
从《中国青年报》去年8月下旬率先揭露“官煤勾结”至今,已过去一年多了。而这一年多来各地矿难不断,打击“官煤勾结”的力度也越来越大。然而,大量事实说明,从中央到地方,清查工作更多地注重于官员与矿主间存在的权钱交易,而忽视了某些政府部门横征暴敛在“血煤”生产中所起的助推作用。以致一些矿主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而顶风作案,根本没把安全生产当回事。矿主所以如此,与乱收费不无关系。
你想啊,一些早已被废止,或者与煤炭产销企业全无瓜葛的行政收费项目仍在继续执行,再加上上述报道所言,由政府部门摊派的开业集资、修路赞助、活动宣传费等等,这不是无端加大煤炭的生产成本吗?矿主虽说不堪重负,却又有口难言,各路菩萨谁也得罪不起呀!就拿那个原本不该再收的所谓“群防群治管理费”来说,你小子今天可以不交,赶明儿矿上设备被盗,甚至因此开不了工,可别怨派出所出警不力。
当然,多数矿主也不是省油的灯,大力核减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不顾矿工死活违法扩大采矿层面,便成了他们降低生产成本、应对乱收费的拿手好戏。而相关政府部门呢?只要钱打到了自家账上,才不管你生产中存在哪些安全隐患,所有法律、法规都在灵活掌握之中。在这种情况下,矿难一个接一个也就不足为怪了。
乱收费是“官煤勾结”的另类表现形式,从某种意义上说,其危害甚至远远大于个体性的“官煤勾结”。因此,在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同时,查一查哪些政府部门在巧立名目“压迫”煤炭行业,并逐一问责其主政官员,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