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 : 北京的平民与市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3:22:48
...我们已只能从一些老街老巷的名称那里寻觅当年“田园都市”的蛛丝马迹。北京的地名是很有风味的:三里屯、四眼井、竹竿巷、钓鱼台、樱桃斜街、烟袋斜街、香饵胡同、石雀胡同。不管这些地名是怎么起的,都有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儿。事实上北京的地名大多非常生活化,比如柴棒胡同、米市胡同、油坊胡同、盐店胡同、酱坊胡同、醋章胡同、茶儿胡同,连起来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又比方说,拐弯多的街巷,就叫它八道湾九道湾,或者骆驼脖儿胡同、辘轳把儿胡同;圆圈形的,叫罗圈胡同、磨盘院胡同;口小肚儿大的,叫门葫芦罐儿、驴蹄胡同、茄子胡同;扁长条的,叫扁担胡同;细长条的,叫笔管胡同、箭杆胡同、豆芽菜胡同、狗尾巴胡同;弯曲状的,叫月牙儿胡同、藕芽儿胡同;一头细长一头宽的,叫耳挖勺胡同、小喇叭胡同;如果胡同较短,就干脆叫一溜儿胡同或一尺大街。
读着这些地名,我们不难体验到一种亲切感。《北京的胡同》一书作者翁立认为,胡同名儿之所以如此通俗化和世俗化,一是因为“北京人直爽实在”,所以起名也实实在在,直截了当;二是因为一个地名只有通俗、上口、好记,让人一听就明白,才叫得响、传得开。这当然并不错。但我同时也认为,它们恰好证明了北京是一个“田园都市”。否则,就不会有扁担胡同、椿树胡同、辘轳把胡同、磨盘院胡同这些带有浓浓的乡土气息的胡同名,被认为是上口好记叫得响的,岂非恰好说明北京人的内心深处,有一种“乡土情结一?
北京人的这种心理和这份情感,更像是“平民的”,而非“市民的”。平民和市民是两个概念。市民是“工商城市”的小民,平民则是“田园都市” 的小民。所以,平民更接近农民。老北京的平民,是相当“农民化”的。他们爱吃的是硬面饽饽荞麦饼,是冰糖葫芦豌豆黄,而不是奶油蛋糕冰淇淋;爱喝的是二锅头和大碗茶,而不是威士忌和咖啡;爱过的是清明端午重阳节,正月十五挂红灯,而不是圣诞节和情人节;爱玩的是养鱼养鸟养蛐蛐儿,是逮蜻蜓、黏知了、放风筝,是那些让人亲近自然亲近土地的娱乐活动。甚至他们爱听的也是那些带有泥土味的吆喝声:“栗子味儿的白薯”,“萝卜——赛梨”。
北京人生活中的这些平民味儿现在是日渐稀薄但是,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只有这种平民味儿,才是正宗的北京味儿。它也是北京最让人怀念和难以忘怀的东西。没有太多的人在乎北京的皇帝、官僚和学者(个别特别有名的例外),也没有多少人记得满汉全席(也许根本就没吃过),但记得天桥的把式、厂甸的庙会、隆福寺那些可心又便宜的东西,记得八月十五的免儿爷,记得豆汁儿、灌肠、艾窝窝和炒肝儿。北京,在某种意义上其实是属于平民的。
平民的北京之所以风味醇厚让人怀念,不仅因为其中保留着大量城里人久违的乡土气息和田园情调,而且因为其中有厚重的文化积淀,有着其他城市没有的贵族气派和贵族精神。
平民,是王朝时代的概念,系相对“贵族”而言者。北京是贵族集中的地方,当然也是平民最多的地方。所以北京的贵族派头最足,平民趣味也最多。作为明清两代的京都和当时中国最大的城市,北京给这两大阶级都设计和安排了足够的空间。贵族们固然能在这里养尊处优作威作福,平民们在这里也如鱼得水活得滋润。现在,贵族阶级和平民阶级作为历史虽因革命而消失,但贵族精神和平民趣味作为一种文化,却并不因此而消亡。反倒是,“旧时王树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革命以后,大批的贵族带着他们的文化修养和文物收藏流落民间,大大拉近了这两个阶层的距离,在使自己平民化的同时,也增加了平民文化的贵族气和书卷气。
其实,北京的平民,原本就非同一般。帝辇之下,皇都之中,万岁爷这一亩三分地上住着,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哼哼。耳濡目染,潜移默化,自然就会有几分华贵,几分儒雅。这差不多也是西安、南京这些古都的共同特点。不过西安因历史故,较之北京更为古朴厚重;南京则因地理故,较之北京便多了几分隽秀水灵。北京的民风是“大气”:粗犷、豪爽、质朴、落落大方、小处见大而又礼数周全。老北京人就尤其如此。他们的生活大多十分简朴,甚至可以说是粗陋,但却决不会因为盆穷而失了身份,丢了体面。即便不过一碗老豆腐,二两烧刀子,也会慢慢地喝,细细地品,一点一滴都咂了下去。那神情,那气度,那派头,有如面对一桌满汉全席。就是这样简陋的酒菜,如果来了朋友、熟人,也要礼让,然后坐下,慢慢品尝,一面悠然而又不失文雅地“海聊”。要之,他们更看重的不是那酒那菜那茶水本身,而是饮酒喝茶时的悠然自得和清淡典雅,是那份心境和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