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党禁——秦桧专权期间的又一大罪行! - 新华博客 - News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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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党禁,——秦桧专权期间的又一大罪行!
摘自沈松勤《南宋文人与党争》
“绍兴和议”的确立,虽然消除了宋金之间重大的军事对抗,但对宋廷来说,是以丧权辱国和巨大的经济付出为代价的;同时,又是建炎以来宋廷和战之争包括整个政治生活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为秦桧独擅朝政,全面实施其残酷的相党政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深深影响士大夫政治命运乃至生命的“绍兴党禁”也随之出现。关于秦桧相擅权期间的相党政治,朱熹曾作这样的概括:
秦太师死,高宗告杨郡王云:“朕今日始免得这膝裤中带 匕首!”乃知高宗平日常防秦之为逆。但到这田地,匕首也如何使得!秦在虏中,知虏人已厌兵,归又见高宗亦厌兵,心知和议必可成,所以力主和议。……高宗初见秦能担当得和议,遂悉以国柄付之;被他入手了,高宗更收不上。高宗所恶之入,秦引而用之,高宗亦无如之何。高宗所欲用之人,秦皆摈去之。举朝无非秦之人,高宗更动不得。蔡京们著数高,治元裙党人,只一章疏便尽行遣了。秦桧死,有论其党者,不能如此。只管今日说两个,明日又说两个,不能得了。
暂且不论高宗因害怕秦桧的“谋逆”而常常暗带匕首的真实性,自绍兴十一年(1141)确立与金和议至绍兴二十五年(1155)秦桧去世的十五年期间,秦桧独揽朝政,权倾一世,是不争之事实。在此期间,秦桧又肆意交结朋党,不断搭建和巩固了以自己为核心的、较蔡京党人更盘根错节的相党集团,造成“举朝无非秦之人,高宗更动不得”的局面;这一局面的另一表现,就是其政敌“皆摈去之”,并且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出现了自崇宁蔡京“治元祜党人”以来的又一次残酷党祸“绍兴党禁”。
与历史上任何一次朋党之争一样,秦桧为彻底抑制主战派的势力,消除一切危及自己的因素,首要任务是结交朋党,纠集势力,而且大有青出于蓝胜于蓝之势;同时其朋党的区域性和裙带化,也为北宋“熙丰”和“绍述”期间的新党望尘莫及。综观秦桧党羽,极大多数为江、浙所产,其中温步人尤为集中。《宋史全文》卷二一上“绍兴十二年三月乙卯”条“上(高宗)御射殿,引南省举人何溥以下,是举两浙转运司秋试举人,凡解二百八人,而温州所得四十有二,宰执子侄皆预焉。溥永嘉人也”下,引朱胜非《闲居录》云:
秦桧居永嘉,引用州人以为党助,吴表臣、林待聘号党魁,召为从官,实操国柄。凡乡士具耳目口鼻者,皆登要途,更相攀援,其势炎炎,日迁月擢,无复程度。是年,有司观望所解乡士四十二名,桧与参政王次翁子侄与选者数人。前辈诗云:~胜有糊名公道在,孤寒宜向此中求。”今不然矣。
秦桧专政大约始于绍兴十一年(1141),次年三月,便利用科举取士一途,培植党羽,可见其植党的迫切性和深度广度;而温州士人乐为秦桧党助,是有一定根基的。在绍兴二年(1132)与吕颐浩之争中,秦桧败北,以观文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的祠官身份侨居温州永嘉;绍兴五年(1135),又被任命为温州知州,任期一年一个月,在温州前后居住了整整四年,也打下了深厚的政治基础,温州县学中还在他生前设立了祠堂。因此秦桧在培植党羽的活动中,尤为注意拉拢温州士子,在科举取士上,格外予以优待,在任命官员上,又特予关注,吴表臣、林待聘就是其中的代表,并成了秦桧相党中的要员。不过,吴、林二人不是在秦桧第二次人相而是在首任宰相时,就已成了秦桧的死党。据载:“(吕)颐浩自江上还,谋逐(秦)桧,有教以引朱胜非为助者,诏以胜非同都督。……颐浩寻以黄龟年为殿中侍御史,刘荣为右司谏,盖将逐桧。于是江跻、吴表臣、程踽、张焘、胡世将、刘一止、林待聘、楼熠并落职予祠,台省一空,皆桧党也。”缈“绍兴和议”之初,吴表臣自贬地迁兵部侍郎,受秦桧之命为金国使臣的“馆伴使”,后累官礼部侍郎兼资善堂侍读、吏部尚书;林待聘官复原职,出任婺州知州,旋迁中书舍人兼侍讲,权直学士院,再升为给事中兼直学士院,成了秦桧的代言人。另有温州人郑仲熊党同秦桧官至参知政事,原温州判官郑亨仲也因秦桧荐引,官至资政殿学士,宣抚四川。
尤为突出的是,秦桧党羽的裙带化。秦桧独相期间,大量起用了自己的子孙与亲朋,他们成了秦桧相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秦桧排斥政敌的一支重要力量,其子秦焙则又成了秦桧掌握高宗“起居动息”、监视皇权和控制百官的最直接的耳目。吕中《大事记》在评论秦焙兼侍读时说: 人君起居动息之地日内朝、曰外朝、曰经筵三者而已。……独经筵之地,乃入主亲近儒生之时。桧虑其有所浸润,于是以焙兼侍读,又以巫饭为说书,除言路者,必预经筵,以察入主之动息,讲官之进说,而臣无复天子之臣矣。
秦焙先由秦桧推恩补官,绍兴十二年(1142)中进士第,通判临安,两个月后,便人观为秘书郎;同年九月,升秘书少监,十月,崇政殿说书;绍兴十五年(1145)十月,除翰林学士,二月兼侍读;后迁少傅、少师,封嘉国公。秦桧晚年,欲以秦焙接替自己的相位,未果。秦焙兼侍读,“以察人主之动息,讲官之进说”,既用于监视高宗,又用于控制百官。关于后者,陆游早已有所揭示:“秦会(桧)之当国时,谏官、御史必兼经筵,而其子焙亦在焉。意欲搏击者,辄令焙于经筵侍对时论之,经筵退,弹文即上。”除了秦焙,秦桧之兄秦梓也以绍兴十一年(1141)十二月,入为秘书少监兼崇政殿说书,次年三月,又兼赞读,十月,升侍读。另有秦桧弟秦棣、兄子秦昌、秦垣、三孙秦埙、秦堪、秦坦等,均在秦桧独相期间,入朝为官。陆游指出:“秦太师娶王禹玉孙女,故诸王皆用事。”其妻党王氏一门甚众,加上其子秦焙妻党曾泳、其孙秦埙岳父高百之、其侄秦垣岳父丁篓明,有数十人之多,他们与其他党羽一起为秦桧抑制异论,并大兴文字狱,实行“文禁”和“语禁”(详见第三章),全面实施其专横独断的相党政治,建构了一张巨大而又严密的网络。事实表明,秦桧党羽布满朝野,其党势力,坚如磐石,也即上述朱熹所说“举朝无非秦之人”,连高宗也“更动不得”!
秦桧交结朋党,起用亲信,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排击和倾轧异己,进行长时间、大规模的党禁,巩固以自己为核心的相党势力。被秦桧排击和倾轧的士大夫甚多,就重点对象而言,有赵鼎、李光、胡铨等人。据载,绍兴十五年(1145),高宗赐秦桧一宅第,中有藏书楼,赐名“一德格天之阁”。秦桧将赵鼎、李光和胡铨三人姓名写在阁内,“欲必杀之而后已”。赵鼎在第二次入相后,虽也主张和议,但因在具体的政见上与秦桧有异,遭到秦桧的排斥,一贬再贬。从瘴疠之地岭南被贬到了环境更恶劣的海南。在对待和议上,李光与赵鼎的思想大体一致,而且因秦桧的荐举,才官至参知政事的。绍兴八年(1138),“秦桧初定和议,将揭榜,欲藉光名。上意不欲用光,桧言‘光有人望,若同押榜,浮议自息。’遂用之。”因为“光本意谓但可因和而为自治之计”;因此,李光遭到了同乡杨烨的痛责,“责以附时相取尊官,堕黠虏奸计,堕平时大节”。既而秦桧议撤淮南守备,夺诸将兵权,遭到李光的强烈反对,并责斥秦桧“盗国弄权,怀奸误国”,秦桧为之大怒,将李光驱逐出朝,后被贬海南。胡铨于绍兴八年(1138)任枢密院编修官上,针对朝廷的屈膝和议,愤而作《上高宗封事》疏,疏中力陈屈膝求和之害,并谓秦桧、孙近和王伦“可斩也。臣备员枢属,义不与桧等共戴天。区区之心,愿斩三人头,竿之蒿街”,以谢天下。胡铨的上疏将当时反抗和议的运动推向了高潮,其疏也很快传诵遐迩,“市井问喧腾,数日不定”,令秦桧心惊胆战,也令高宗老羞成怒,本拟当即将胡铨处死,以“正典刑”,因“谏者以陈东启上”,才“遂贬胡儋耳”。
在“绍兴和议”之初,赵鼎、李光、胡铨--.K是与秦桧面对面展开交锋的朝官,其中赵鼎在士大夫群中有“中兴贤相”之誉,具有深广的政治与社会基础,而且其二度人相,党羽甚众,对秦桧的独断专横,带来了严重的威胁;李光为秦桧所荐,但秦桧却遭其反戈之击,大有“背信弃义”之势;胡铨虽为小官,但在大庭广众中,力阻和议,并要取秦桧之头,在朝野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也最能代表主战派的心声。所以,秦桧在专政以后,“欲必杀之而后已”。对于这一点,被贬者也十分清楚。其中,赵鼎为了避免祸及家人,保全亲子性命,还自觉地走上了死亡之路。绍兴十七(1147)年八月,“责授清远军节度使赵鼎卒。鼎在吉阳三年,故吏门人,皆不敢通问。广西经略使张宗元时遣使渡海,以醪酒馈之,太师秦桧令本军月具鼎存亡申尚书省,鼎知之。遣人呼其子汾,谓之曰:‘桧必欲杀我。我死,汝曹无患;不尔,诛及一家矣。’乃不食而卒”。
然而,事实却并非如赵鼎所想像的那样。秦桧实施其既严又酷的党禁,最终目的不仅在于使政敌永远消失在政治舞台,而且还欲将政敌的亲属一网打尽。这样既可发泄一己之私愤,又可防患于未然。吕摭一案就说明了这一点。在绍兴二年(1132)的吕、秦两党之争中,秦桧败北。这是秦桧为相期问第一次也是惟一的一次成了政敌的手下败将,从这个意义上说,其对吕颐浩的怀恨程度比对赵鼎诸人还要深。但吕颐浩于绍兴九年(1139)四月就已病故,卒后又被赠太师,封秦国公。因此,秦桧虽然心极恨之,却失去了报复的对象,于是,便伺机拿吕颐浩之子吕摭开刀,绍兴十七年(1147)发生的一件民事纠纷案,终于使秦桧发泄了心头之恨。“右朝散郎直秘阁吕摭除名,梧州编管。秦桧追恨颐浩不已,使台州守臣曹悖求其家阴事。会摭嫂姜氏告摭系其庶弟之母,送狱穷治,摭惧罪阳喑,乃以众证定罪,于是一家破矣。”
北宋“崇宁党禁”的对象,不完全在于元{右党人,还涉及到元事占党人的第二代乃至第三代。秦桧继承了蔡京的衣钵,在实施党禁时,同样祸及政敌的亲朋故旧,而且比蔡京更为残酷;尤其是在晚年,秦桧相党无端起狱,欲杀异己及其亲属,其残害异己的心理到了臀峰造极的地步:
桧秉政十八年,富贵且极,老病日侵,将除异己者。故使徐磊、张扶论赵汾、张祁交结事。先捕汾下大理寺,拷掠无全肤,令汾自诬与特进永州居住张浚、责授建宁军节度使副使昌化军安置李光、责授果州团练副使致仕新州安置胡寅谋大逆。凡一时贤士五十三人,桧所恶者皆与。狱上,而桧已病不能书矣。
据时人吴猎说,这份“谋大逆”者的名单一旦经秦桧画押,大理寺将立马判以“极刑”,所幸的是在大理寺将此名单上呈秦桧时,“桧夫人王氏却之,语家吏日:‘太师病势如此,且休将这般文字来激恼他。’如此者再三。桧死,事遂已。故以桧之恶如此,而其子孙未尽绝灭,盖王氏此举,能全数十家性命故也”。这里将秦桧“子孙未尽绝灭”归功于王氏拒绝大理寺将“谋大逆”者名单上呈秦桧而“能全数十家性命”,虽然明显表现为因果报应的思想,但说明了秦桧党禁的残酷和时人在残酷的党禁下的畏惧心理。留正《中兴圣政》与吕中《大事记》均载:
甚矣,秦桧之忍也!不惟王庶、胡铨、赵鼎、张浚、李光、张九成、洪皓、李显忠、辛企宗之徒相继贬窜,而吕颐浩之子摭、鼎之子汾、王庶之子荀、之奇,皆不免焉。盖桧之心太狠愎,尤甚于章(悼)、蔡(京)。窜赵鼎而必置之死,杀张浚而犹及其家。甚至萧振以附程氏之学而得祸,洪兴祖以序冯璃《论语注》而得祸,末年欲杀张浚、胡寅等五十三人,而秦栓已病不能书。可畏哉!
秦桧首相期间,推尊二程道学,所结党羽也基本上是道学人士;独相专政期间,则推尊王安石“新学”而严禁二程道学(详中编)。所以萧振附程氏之学,也就自然成了其党禁的对象。洪兴祖是位主战人士,而冯璃的《论语注》则是一部具有当代意识的发微之作,洪氏又为此作序,这就难免秦桧的仇视。胡寅与其父胡安国虽然对早年的秦桧赞赏有加,对后来秦桧的所作所为也不像其他士大夫那样进行抨击,但他既在道学之列,又主张抗金,因而在秦桧的心里成了“谋大逆”者而必须消失于政治舞台。从中既昭示了秦桧用心“太狠愎”,又说明了“绍兴党禁”是在和战之争与学术对抗两大领域展开的。
“绍兴和议”期间,葛立方曾要求仿效“崇宁党禁”,将与秦桧不合者立为党人碑,但遭到秦桧的拒绝。对以蔡京集团以立“元桔党人碑”的形式禁锢政敌的做法,早已为士人所深恶痛疾,秦桧深明其得失,他所注重的是在实际行动上如何采取以比蔡京集团更有效、更残酷的手段,禁锢和迫害政敌;而与在人事上禁锢政敌相辅相成的,则是较蔡京集团更甚的以高压政治禁锢人们的言论,全面控制意识形态,其表现就是大肆兴造为“崇宁党禁”所望尘莫及的文字狱,实施文禁与“语禁”(详见下编)。
史称“自秦桧专国,士大夫之有名望者,悉屏之远方。凡龌龊萎靡不振之徒,一言契合,率由庶僚一二年即登政府。仍止除一厅,谓之伴拜。稍出一语,斥而去之,不异奴隶,皆褫其职名,阙其思数,犹庶官云”。“若孙近、韩肖胄、楼熠、王次翁、范同、万俟离、程克俊、李文会、杨愿、李若谷、何若、段拂、汪勃、詹大方、余尧弼、巫假、章夏、宋朴、史才、魏师逊、施钜、郑仲熊等,皆不及一年或半年,诬以罪罢之。尚疑复用,多是居千里外州军,且使人伺察之”,所以时人对“得两府者,不以为荣”国。这是秦桧专政期间所采取的重要政术和手段,其目的与抑制“不附和议之士”一样,是巩固以自己为核心的相党势力,长期控制朝政,成了秦桧进行党禁的组成部分。因此,在秦桧党羽中,即便是为秦桧在专事和议或倾覆政敌中建有汗马功劳者,如在言行上稍一不慎,就遭贬斥。下列遭贬的三人,颇具代表性。
范同,建康人,秦桧乡党,绍兴十一年(1141)四月,是他向秦桧献计,解除岳飞等三大将兵权而平稳成就“绍兴和议”的,因此,官至参知政事,但为时极短。同年十一月,“参知政事范同罢,同始赞和议,为秦桧所引,及在政府,或白奏事,桧忌之。右谏议大夫万俟商因论近朝廷收大下兵权归于宥密,而同辄于稠人之中,贪天之功以为己有,望罢其机务。诏同以本官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又据朱熹说:“杀岳飞,范同谋也。胡铨上书言秦桧,桧怒甚,问范:‘如何行遣?’范日:‘只莫采,半年便冷了。若重行遣,适成孺子之名。’秦甚畏范,后出之。”前者是因为范同“或自奏事”,自作主张,难以控制;后者是因为范同城府甚深,心计难泯,令人生畏。无论是前者抑或后者,都触犯了秦桧结党专政之大忌,故“斥而去之”。
上疏弹劾范同的万俟赢于绍兴十年(114)六月人为台谏官,他是高宗、秦桧收岳飞等三大将兵权、杀戮岳l51父子及岳飞爱将张宪的得力助手,所以民间往往将其恶名与秦桧相提并论,而今杭州岳坟前面长跪不起的四具“白铁奸佞”,其中之一就是万俟离。万俟离在确立“绍兴和议”及和议以后秦桧清洗政敌的过程中,可谓冲锋陷阵,功劳卓著,因此也像范同一样获得了参知政事的美官,但因不愿在秦桧面前行尸走肉而好景不长。绍兴十四年(1144)二月,“参知政事万俟成提举江州太平观。先是,离使金还,太师秦桧假金人誉己数十言属南奏于上,商不可。他日奏事退,桧坐殿庐中批上旨,辄除所厚官吏,钤纸尾进。离拱手日:‘偶不闻圣语。’却不视。桧大怒。自是不交一语。御史中丞李文会、右谏议大夫詹大方闻之,却奏离黩货营私,窥探国是。商再章求去,上命以资政殿学士出守,及入谢,上问劳甚悉,桧愈怒。给事中杨愿因封还录黄,乃有此命”。
巫假与范同均为秦桧乡党,因党同秦桧而官至签书枢密事。巫假在充当秦桧党羽的过程中,绝无万俟离那种“反”心,而是谨慎从事,甚至大有“伴桧如伴虎”之感,但最终未能逃脱秦桧的猜忌和打击。绍兴二十二年(1152)四月,“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事巫饭罢。假与秦桧居同乡。一日,桧在都堂,偶问假云:‘里中有何新事?’假不敢对,徐日:‘近有一术士自乡里来,颇能论命。’秦变色谓饭日:‘是人言公何日拜相?’假皇恐而罢。章厦闻之,即劾假阴怀异意,以摇国是。林大鼐亦奏饭黩货营私。于是并迁二人,而假以本职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章再上,遂落职。”凹对此,留正《中兴圣政》作了这样的评论:“巫假术士之对,盖恐辄及时事以触桧之怒,故泛举不切之事,聊以塞责云尔,而桧勃然变色,遽嗾使言路逐之,惟恐他人攘己之位,虽桧之猜恨忌刻,不近人情,然亦可以为依阿取容,谄事权贵者之戒也。”
秦桧对待侍奉自己的党羽,虽然不像打击“不附和议之士”那样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但因“惟恐他人攘己之位”而“猜恨忌刻”,进行不断的清洗,甚至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其实,这在秦桧看来,两者都是危及以自己为核心的相党权力的因素;就被排斥者而言,无论是“不附和议之士”,抑或“不异奴隶”的秦桧党羽,均成了“绍兴党禁”的对象。正因为如此,使得“绍兴党禁”比北宋“崇宁党禁”更具彻底性,从而保证了秦桧相党政治的坚固性;也正因为这种专横的相党政治,使得上自宰执,下至士子,“依阿取容”,几成一代风气,使宋代文人士大夫传统的“开口揽时事,议论争煌煌”和“言必中当世之过”的文学创作精神消失殆尽,形成了一个阵容壮大的“歌德派”,为“绍兴和议”歌功颂德,摇旗呐喊(详下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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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岳飞遇害之后,在奸相秦桧的主持下,宋金于南宋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年达成第二次绍兴和议,南宋对金国称臣纳贡,还要割让大片国土,而金国则答应放回宋高宗赵构那已经年逾六十的亲妈韦太后,同时归还南宋的还有赵构的老爸的棺材(注:棺材里面其实是一截朽木。宋徽宗于1135年在金国被糟蹋致死,之后按照金人的习俗,宋徽宗的尸体被扔到火坑里浇上油锻炼成好燃料)。
而宋高宗赵构的几个结发妻子,以及宋高宗赵构的兄弟姐妹和其他亲人全都被金人扣着(注:宋高宗赵构的所有女性亲人早已经被女真贵族们蹂躏了成百上千次,很多女的甚至被糟蹋致死)。
南宋自与金国达成和议之后,官府对人民的横征暴敛不但没有丝毫减轻,反而不断加重。真正能够享受和平的只有金国女真贵族和苟且偷安的南宋君臣,少数统治者的骄奢淫逸、贪污腐化与大多数人的贫困痛苦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当时的中国饱受南北分裂之苦,经济文化惨遭摧残,自黄河以南到长江以北的广阔地区因为属于宋金两国交界区而长期处于荒凉状态。
此外,根据绍兴十一年(1141年)达成的宋金和议,南宋收三大将兵权,金国明确要求南宋不得罢免秦桧的相位。有了金国主子撑腰,秦桧当上了宋高宗赵构无法罢免的终身宰相,秦桧自此专权18年,权势如日中天。秦桧“挟强虏以要君”,也就是凭借外国人的强大来要挟皇帝。用今天的话说,大致可以类比为“挟洋人以自重”。在专权期间,秦桧结党营私、徇私舞弊、迫害异己、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卖官鬻爵,拼命榨取民脂民膏,还大兴文字狱,进行严酷的舆论管制以粉饰“太平”,秦桧及其同党就是一群祸国殃民的民族败类,他们无恶不作,无所不为!
秦桧还是宋朝的特大贪污犯。据《宋史》卷473《秦桧传》记载:『(秦桧)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人谓熺(秦桧养子秦熺)自桧秉政无日不锻酒具,治书画,特其细尔』。在和金国达成和议之后,为了刮尽民脂民膏以供奉给敌国,宋高宗、秦桧还下令各地官吏进行献助。名义上是各地官吏以“羡余”献助中央,实际上连宋高宗也知道,这是“监司郡守”“刻削苛细,进献羡余”,这些财物除了供奉给金国女真人,剩下的主要就成了秦桧的私有财产。以至在秦桧临死的时候,秦家“富敌于国”。
据南宋史学家李心传所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记载,秦桧家里的府库财富,超过了南宋朝廷的“左藏数倍”,当时凡是南宋宫廷所稀缺的物品,秦桧家都应有尽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还记载,由于秦桧“贪墨无厌”“喜赃吏,恶廉士”,故此在秦桧治理之下,南宋多是贪宫污吏。贪官污吏们为了媚事秦桧,便以盘剥压榨百姓为急务,“涪敛以待过往,科率以奉权贵。”他们征收赋税时,还强迫人民“合零就整钱,如绵一钱令纳一两,绢一寸令纳一尺之类,是正税一分,阴取其九”。甚至,当时各地都是“官收一岁之赋,而民输两倍之积。”
秦桧还实行特务统治,大兴告讦之风。“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秦公方斥异己,大起告讦,此其势欲杀贤者”。由于此风一起,一些贪渎无耻之徒,“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使得那些“善于其治”的官吏,“或遭诬诉,有司极其锻炼”。此风一起,许多卑鄙小人纷纷依附秦桧,不断向上告密,大肆诬告陷害无辜以求升官发财。当时,凡是“与秦桧异论者”,即使被罢官为闲职,“奉祠里居”,或“侨居他郡”,全都在劫难逃,“以次被罪”,终遭打击迫害。在秦桧专政期间,“士大夫死于其手者甚多”。
秦桧在不遗余力地铲除异己的同时,还极力扶植培养党羽走狗,对“附己者立与擢用”,“凡龌龊委靡不振之徒,一言契合”,即授以爵官。当时的一些奸佞小人,如王次翁、范同、万俟卨、孙近、韩肖胄、楼炤、程克俊、李文会、扬愿、李若谷、何若、段拂、汪勃、詹大方、余尧弼、巫伋、章夏、宋朴、史才、魏师逊、施钜、郑仲熊等等,都因附会秦桧而相继被秦桧任用提拔。
秦桧还以控制科举的方式,惟其所欲,“引用州人,以为党助”。当时的文士只要是秦桧的老乡,同时具有眼、耳、口、鼻者,“皆登要途,更相攀援,其势炎炎,日迁月擢,无复程度”。秦桧营私结党、任人唯亲,其结果是“非桧亲党, 则不得仕宦”。由于秦桧和他的亲信,结成了狐群狗党,控制着朝政大权,使南宋朝政极端黑暗腐败。
在秦桧当权的十多年中,任其副职、当其助手而被撤换的,共有二十八人之多。奸相秦桧不仅妒贤嫉能,而且老谋深算,对“士大夫之有名望者,悉屏之远方”。秦桧所荐用的官吏,“必选世无名誉,柔佞易制者”。这些人被选来后,秦桧也不让他们“干与政事,备员而已”。即使这样,秦桧仍有忌心,不到一年半载,必“诬以罪,罢之”。罢之以后,“尚疑复用,多使居千里外州军”,并派人去进行监视。总之,秦桧对待副手的办法,是用台谏官去攻击他的执政官,执政官去位,则台谏官升任执政官,又遭新的台谏官攻击,如此循环往复。秦桧玩弄权术的手段既狡滑,又残酷,通过牺牲别人来稳固自己的权位。
这样还不够,秦桧还图谋让他的子孙来继承他的衣钵。早在绍兴十二年(1142年)的一次科举考试中,身为宰相的秦桧就指令考试官录取其养子秦熺为状元。当考官定秦熺为第一名之后,秦桧又装模作样地故作姿态,要考官把秦熺降为第二名。此后,秦熺的官职不断得到升迁。
在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的一次科举考试中,秦桧还为他的孙子秦埙谋夺状元。秦桧利用手中的权力,任命其亲信为考试官。这些考官对秦桧的意图心领神会,他们也想借此机会来讨好秦桧,以加官进爵。于是,考官们就协同作弊,商定取秦埙为第一名。但是在廷试结束后,宋高宗看到秦桧孙子秦埙的对策,认为秦埙所写的内容,“皆桧、熺语”,于是就把张孝祥定为第一,而降秦埙为第三。这也反映了宋高宗对秦桧专权结党的不满,有意不让秦埙中状元。在这次科举考试中,由于秦桧的营私舞弊,秦桧侄子秦焞、秦焴、姻党沈兴杰、亲党周夤等人,都得到了进士的头衔,无非是要“父子亲党,环列要津”,以建立秦家的天下。无怪乎“天下为之切齿”。
秦桧不但采取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手法,诛锄异己,还继续为奸,为了媚奉金国主子,秦桧及其党羽拼命地榨取民脂民膏,祸国殃民,做尽了坏事。宋高宗、秦桧为了媚奉敌国,讨好金人,对于绍兴和议中所规定的“岁币”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都一一如期交纳。交纳时,还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如要由枢密院差使臣四员管押银纲,户部差使臣十二员管押绢纲,并于前一年十二月下旬送至盱眙军的岁币库,然后再差将官一员部押军兵三百人,防护过淮交割。在交割前,先要拿出银、绢式样三份,“一份往燕京,一份往卞京漕司呈样,一份留泗州岁币库,以备参照。虽然呈交了银、绢式样,但在正式交割时,还要受到百般刁难,“初交绢,十退其九”,其原因是“金人秤尺无法,又胥吏需索作难之故”。只有向他们行贿,“通支金人交币官吏,靡费银一千三百余两,金三十五两”,其余布、帛、酒等共折银六百二十两,对其“所需如欲,方始通融”。但还不是按原物照收,仍要“十退其四五”,结果宋廷又要 “贴耗银二千四百余两”。
此外,南宋皇太后奉送金国皇后的礼物,年年“亦以钜万计”。金主还经常派人来索取“金珠靸工之类”,宋高宗亦“令有司悉与”。甚至有些稀少的动物,如“白面猢孙及鹦鹉、孔雀、狮子猫儿”之类,只要金人有所索求,高宗均令“搜访与之。
南宋每年还要派使者往金贺正旦、生辰,贺礼需要金茶器千两、银酒器万两、锦绮千匹,使者有正使、副使及三节人(上、中、下三等随从人员,上,中节各十人,下节三十人)。同时,南宋朝廷还要赏给他们的行装钱,正使一千缗,副使八百缗,银、帛各二百两匹。下节银、绢共三十两、匹,中节二十五两、匹,下节十五两、匹。这些人除领取薪棒外,还“日给五百钱,探请俸二月”。
秦桧及其党羽还不遗余力地破坏南宋的国防力量。经过秦桧及其党羽将近二十年的压制和破坏,到了金国再次发起攻宋战争的绍兴三十一年(秦桧当时已经死了),南宋军备已废弛多年,宋军将士也早已失去绍兴十年时的那种进取之心和雪耻之志,此时算得上是兵无精兵,将无良将。结果,在名将刘锜(已经六十多岁)的指挥下,虽然集中了江州、池州、建康、镇江四支大军,但宋军在两淮还是一败再败。毫无疑问,刘锜此时手中的兵马,已非昔日骁勇善战的八字军,而是被秦桧之流腐化削弱后的军队。刘锜纵有千般能耐,此时也无济于事了。
自从宋金达成和议,北方人民既要遭受金国女真贵族的残酷奴役,忍受来自金国女真统治者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又要承担金国对蒙古战争引起的各种负担,大批汉人壮丁被金国女真统治者强征戍边,在金国与蒙古之间的战争中,充当炮灰,苦不堪言。(注:金国始终存在着很强烈的民族歧视政策,当时的金国把民众分为五等,其中女真人是第一等,汉人是第四、第五等)
公元1140年岳飞北伐前后,金国内外交困。然而在达成宋金和议之后,经过将近二十年的休养,加上南宋每年进贡给金国的大量财富,金国的国力得以恢复,金军将士也养得膘肥体壮。
而此时的南宋,经过秦桧及其党羽将近二十年的折腾,已经国困民穷,“国之府库,无旬刀之储,千村万落,生理萧然”。宋金国力对比发生了显著变化。(注:秦桧执政期间,是宋朝最黑暗、专制、腐败的时期之一。南宋日后的繁荣,大半是建立在宋孝宗的励精图治之上,与秦桧赵构之流毫无关系。)
当初,在接连得到完颜亮加紧备战的情报之后,南宋的一些臣僚开始上奏请求朝廷赶快备战。秦桧虽然死掉了,但南宋的朝政大权还被秦桧过去扶植起来的党羽们把持着。秦桧的党羽们玩弄权术、压榨百姓、作威作福十分在行,但是处理军国大事却是鼠目寸光。由秦桧党羽把持的南宋朝廷不仅拒不接受备战的建议,还处罚了一些上书言事的官员。宋高宗也认为自己的南宋王朝给了金人那么多好处,又向来毕恭毕敬地侍奉大金国,故大金国找不到借口来进攻南宋。
到了绍兴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听说金主完颜亮率大军气势汹汹地扑来,宋高宗赵构马上吓得尿裤子,赶紧备船,准备逃亡海上。多亏了临危不惧的文臣虞允文指挥宋军残部凭借长江天险据守,加上金国后来发生内讧,南宋总算又逃过一场劫难。
想当初,早在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二月,当曾被岳家军扁得满地找牙的金军再次进犯淮西之时,宋高宗颇不以为然地说:『中外议论纷然,以敌逼江为忧,殊不知今日之势与建炎不同。建炎之间,我军皆退保江南。杜充书生,遣偏将轻与敌战,故敌得乘间猖撅。今韩世忠屯淮东,刘锜屯淮西,岳飞屯上流,张俊方自建康进兵,前渡江窥敌,则我兵皆乘其后。今虚镇江一路,以檄呼敌渡江,亦不敢来』(《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39)
公元1161年,曾经亲历公元1140年宋金战争的金主完颜亮再次发起攻宋战争,当时金军中还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岳飞不死,大金灭矣!”(原文『逆亮南渡,胡人自为「岳飞不死,大金灭矣!」之语』,相关记载可见于《浪语集》卷22《与汪参政明远论岳侯恩数》)。
绍兴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经过金主完颜亮的“提醒”,宋高宗赵构突然想起已经被他伙同秦桧冤杀了将近二十年的那位名将岳飞。为了激励士气,宋高宗赵构下令给岳飞和张宪的家属解除拘禁,以开“生还”之路。然而,心胸狭隘的宋高宗赵构到底还是不愿承认自己害死岳飞的罪责,所以别有用心地把岳飞、张宪等爱国将领与蔡京、童贯等误国权奸并列,以混淆视听。
根据《三朝北盟会编》记载:『绍兴三十一年,北虏犯边,连年大举,上(指宋高宗赵构)思曰:「岳飞若在,虏军岂容至此。」即时下令修庙宇云。』
秦桧坏事做绝,自己也感到难以逃脱天下公论的谴责,于是就渴求阿Q式的自我安慰和自欺欺人,要求那些没有气节的文痞们为他歌功颂德,要求无耻文人们进献马屁文。
在秦桧专权的19年间,文人们只要吹捧秦桧,就可以谋取功名富贵。而指责秦桧的倒行逆施,则将遭到南宋朝廷的无情迫害。于是,因为吹捧秦桧的诗文铺天盖地而来,秦桧自己都感到目不暇,秦桧对马屁文水准的要求越来越高。要博取秦桧的欢心越练越难,于是,无耻文人不遗余力地提升自己写马屁文的水平。
一大帮奸佞之徒和无耻文人便争先恐后地大肆粉饰“太平”,吹捧秦桧,把阴险歹毒、祸国殃民的奸相秦桧吹捧成“圣人”“恩父”!
到后来,有的无耻文人甚至在马屁文里说秦桧的功德超过了古代的贤相和圣人,把秦桧吹捧成“元圣”,就是古往今来第一圣贤!
那么,秦桧真的是“元圣”吗?秦桧到底是不是古往今来第一圣贤呢?
岳王庙里的流传了几百年的秦桧跪像最能说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