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事程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8:13:09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办事程序
1、建设单位将施工图送审前,应先整理备齐下列资料:
(1)立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和规划、消防、人防、环保、卫生、地震等专业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2)勘察、设计合同副本及已付勘察、设计费用的证明(发票或银行转帐回执);
(3)工程勘察成果报告、主要初步设计文件各一份,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二份(加盖出图章和注册章,出图章和注册章直接盖在蓝图上);
(4)结构计算书。包括:整体计算软件输入参数、输入荷载图、构件尺寸图、输出弯距及配筋图、柱脚轴力设计值图、轴压比图、结构周期等(或附计算输入原始数据及计算结果软盘)。特殊构件计算书、大跨度梁及水池挠度和裂缝宽度计算资料,基础计算资料;计算软件名称及授权序号。
2、建设单位按工程隶属关系,向所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领取并填写《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一式三份,均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市直在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办理,各县、区、管委在属地建设局办理,下同;
3、将《审查申请表》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领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目前为市勘察设计协会,下同)进行审查;
4、将审查材料(包括《审查申请表》第三联、《审查通知书》及本文第1项需各齐资料),送审查机构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登记、交验资料及缴审查费);
5、审查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查工作,审查合格项目,审查机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项目施工图审查报告和一套加盖"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转交建设单位,并向建设单位颁发施工图审查批准书,设计单位在出版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时,应标有施工图审查批准书编号;
6、审查不合格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原送审材料和审查意见书返回建设单位,由原设计单位修改,重新送审。
承诺: 本审查机构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与地方的技术标准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审查机构接到审查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 (广东潮州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