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莉萍:汪晖背后的学术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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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晖背后的学术乱局
本文见《财经》杂志 2010年第15期 出版日期2010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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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汪晖本人参与的中国学术规范化运动,由于最终未能形成具体有效的调查制度和惩罚措施,没有、也不可能遏止住中国学术界的腐败现象
《财经》记者 王莉萍 实习记者 韦雪
“此事件对中国学术规范化一定会有推动,我想很多参与的学者都是抱着推进学术规范、探讨学术规范的目的来参与此事的。”7月14日,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刘石如此告诉《财经》记者。此时,“汪晖事件”已历四个月之久,此语对有意无意卷入“汪晖事件”的诸多学者应是安慰。
风波始于3月10日,学术期刊《文艺研究》刊发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王彬彬的长篇论文《汪晖〈反抗绝望——鲁迅及其文学世界〉的学风问题》。该文质疑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汪晖20多年前的博士论文《反抗绝望》,认为这篇论文抄袭了5部中外专著。
王彬彬所指出的5部“被抄袭”专著分别为李泽厚的《中国现代思想史论》和《中国近代思想史论》、[美]勒文森的《梁启超与中国近代思想》、[美]林毓生的《中国意识的危机》以及张汝伦的《意义的探索——当代西方释义学》。
此后四个月,学术界如同开启了一个潘多拉魔盒,争论四起,至7月再次升温,甚至从文学界波及到科学领域。
两个学者,两种表态
身处漩涡的汪晖1985年考取中国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社科院)研究生院,师从唐教授,于1988年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他曾在社科院文学研究所有过几年工作经历,如今只有所里已经退休的老人对此略有记忆。
对于此次涉嫌抄袭事件,汪晖在3月底发出“希望由学术界自己来澄清”一语后选择沉默。截至记者发稿,汪晖尚未对此事做进一步表态。
但树欲止而风不息,从2010年3月下旬开始,媒体介入,围绕汪晖的早期著作《反抗绝望》一书发表了大量的文章和访谈,也使一些学者被裹挟进来,针对“汪晖是否应界定为抄袭”,网络媒体上展开激烈争论。
6月9日,94位海外学者致信清华校长陈述了他们的看法,表明对汪晖的支持。这94位签名者包括了汪晖著作的译者黄乐嫣(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中文系教授)、村田雄二郎(日本东京大学研究生院教授)、董(美国华盛顿大学杰克逊国际关系学院中国研究部主任、华盛顿大学历史系副教授)等人。
7月7日,63位中国学者联名发表公开信致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清华大学,呼吁调查汪晖涉嫌剽窃问题,启动学术审查程序。这63名学者中既包括了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汪丁丁、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郑也夫、美国萨福克大学历史系助教薛涌等人文学者,也包括了来自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所的两个研究员樊洪业和王扬宗等科学领域的研究者。
其中,樊洪业于上世纪80年代发表的科学史著述《从格致到科学》也被认为遭到汪晖的抄袭。
此后风云突变。
7月8日始,署名Isaiah的网友连续在清华大学水木社区等网站陆续发表五篇文章,称上海大学教授朱学勤根据博士论文出版的《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一书也涉嫌抄袭美国学者Carol Blum的《卢梭与德性共和国》等著作。
朱学勤于1992年获上海复旦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1991年至今任教于上海大学历史系。
两位教授都是知名学者,学界地位均举足轻重,但在对待涉嫌抄袭一事却表现出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7月13日上午9时,朱学勤前往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主动递交要求启动学术调查的申请。
从科学界到文学界
围绕汪、朱两起事件,论战双方的焦点是:如何认定抄袭、剽窃。
“每个人对学术规范都有自己的理解,制度则应由相关部门来制定。”刘石说,这个相关部门不是什么行政部门,而应是学术职能部门。
中国学术界的自清、自检行动,实际上已有近30年源流。一位科学界老人告诉《财经》记者,最早的学术自清运动始于1980年的“刘亚光事件”。刘亚光1965年复旦大学毕业后,在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工作。他多次宣称自己在用分子生物学研究中医药方面有重大突破,并由于口才极佳而博得了著名作家杨沫等人的支持。
针对此事,著名生物化学家、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即今天的院士)邹承鲁在《科学报》上发表题为《科学的成果究竟由谁来评价》的文章指出,科学成果只能由同行审查予以评价,以种种手段造成政治上或新闻上的压力,都是极不正常的;以“首长批示”的方式来解决科学争端,也不能使谬误变成真理。此后,汪德昭、何祚庥、樊洪业等人发表文章支持邹承鲁。
1981年10月,邹承鲁、张致一、郭慕孙和洪朝生致函《科学报》,建议开展“科研工作中的精神文明”的讨论。在持续一年的讨论中,京沪两地分别有百余名科学家发起倡议并制定科学工作者道德规范。有些研究机构还制定了本单位科技人员的道德规范。
这次讨论是建国以来学界人士第一次自发地探讨自身建设问题。
十年之后,中国科学界再次发起讨论,起因是1991年7月,国家科委主任宋健在国外科学刊物上阅知轰动国际科学界的“巴尔的摩事件”,即致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人,建议向国内科技界公布这些材料,“以唤起人们的科学道德观念”。
与其相呼应的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学术界日益强调社会科学“知识增量”和努力建构中国社科学术传统,学术规范化问题也渐渐成了中国社科界关注的一个新的焦点论题。中国学术界渐次掀起以“中国学术规范化”为名的运动,当年《学人》“三君子”陈平原、汪晖和王守常,就是经由“学术史”的讨论而积极启动这场运动的核心人物。
《中国学术规范化讨论文选》主编、复旦大学教授邓正来分析,这完全是一场因学者或学术机构关注自己的学术研究而掀起的“民间性”学术运动,它是“学在民间”在20世纪90年代的特定形式,其目的就是要对学术规范问题以及产生这个问题的各种原因进行追究和反思。
在1990年之前,中国学术生产是以一种很怪异的方式进行的。2006年,时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的邓正来曾在一场“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前沿讲座”中,以“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与学术规范”为主题谈道:1990年以前的刊物,如《哲学研究》《历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刊载的文章是没有注释的,出版的书也是很少有注释的。当时的整个学术生产不知道注释、索引、参考文献,也不知道同行匿名评审;在此情况下,抄袭剽窃成风。
上世纪90年代初,主编《学人》杂志的汪晖等三人一开始讨论学术史的研究,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规范学术研究方式。之后,学术界人士陆续加入,中英文摘要、注释、参考文献等逐渐被重视。
对于这场运动的成效,邓正来在其著述中总结:“我们必须坦率地承认,这场‘中国学术规范化’的运动虽说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成就,但是它还没有彻底遏止住中国学术界中那些学术腐败现象。”
逼问制度
前述科学界人士认为,学术腐败、学术不端行为在各个时代、不同国家都存在,但现在整个中国社会大环境使其趋严重化。“这不是一个单独在学术界就能解决的问题,也没有人找到解决的突破口。”时至今日,诸多涉及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的事件,其影响已经远远超越学术界,一些涉及教授、院士和大学校长的学术不端事件频繁出现于媒体,引起了公众的广泛讨论。
有学者认为,在2004年以后,中国学术规范化运动进入另一个新阶段。当年,为了预防和纠正学术腐败,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简称《规范》)。此后,复旦大学等学术机构开始组建自己的学术规范委员会,并起草具体违规处理办法。
但也有学者对该《规范》的合法性表示怀疑,认为关键在于,那些试图与外部权力相结合而对学术界的活动施加规定的诉求,不仅会给遵循自身运行逻辑的学术活动和教育活动引入“异质性”,而且还会为其他权力干预学术活动确立一个“先例”并为之打开方便之门。
2006年,由邓正来牵头发起,全国109名教授联名致信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有关领导,呼吁抵制学术腐败、谴责“本校保护主义”、建议成立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
联名者包括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张维迎、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员周国平、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员徐友渔,以及复旦大学历史学教授葛剑雄等。
这封公开信认为,教育部和主要负责处理学术不端与腐败的大学学术委员会,迄今为止还没有形成处理学术腐败的规范程序,也没有常设机构,这实际上导致了学术腐败愈演愈烈。联名的教授们建议,应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教育部牵头,成立由品行和学术成绩俱佳的学者组成“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并制定有关学术纪律仲裁的行业规范。在接到违背学术纪律的投诉以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匿名审查,以查证是否构成剽窃、造假或学术腐败行为,对违纪成立者,定期公开通报批评,给予当事人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此次上书最大的收获是,教育部于4个月后成立社会科学学风建设委员会,31位委员走马上任。而该机构在成立之时立刻宣布,他们只对学风问题进行指导、咨询,并不处理个案。尽管该委员会并非一个针对具体学术腐败案件的仲裁机构,但被认为是官方介入社会科学领域治理学术腐败问题的开始。
作为社会科学学风建设委员会委员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表示,学风建设委员会没有独立章程指导,尽管框定了学术不端行为识别规范,但只是对学校起指导、咨询作用。这与109位教授在公开信中呼吁成立的“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这也是此次“汪-朱”事件的一个结。北京大学教授郑也夫指出:一是没有白纸黑字的权威抄袭标准,即整个社会都认可的标准可裁量;二是没有程序,这种事件发生了由谁仲裁?
顾海兵则主张讨论应该再进一步:学术界的问题,也许根源不在学术界本身——因其普遍地存在,就是体制出现了问题。越来越明晰的是,权力得不到制衡,必然影响评价体系。“学界、媒体都不能在短期改变什么,解决问题是政治家的事,但是前两者要推动政治家。”
以学术打假为己任的方舟子曾经表示,他所主办的《新语丝》网站,十多年来揭露了上千起学术腐败案,其中相当一部分被其他媒体进一步追踪报道并得到证实,但只有极少一部分被揭露者受到了惩罚;中国缺乏对作假者应有的惩罚力度,是学术腐败横行的最主要原因。
不受追责的“不作为”
相较中国整体学术规范化进程而言,“汪晖事件”被认为是小事件。但顾海兵认为,若干小事件折射大问题,不抓细节无法推动大问题。
7月12日,朱学勤与上海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取得联系之后,按照该校的规范要求,准备相关资料。此前,他也已经向上海大学校方申请,请该校学术委员会启动相应程序。因朱学勤本人是该委员会委员,他在申请的同时向校方表示,从今日起主动回避,调查期间不参加上海大学学术委员会一切活动。
复旦大学对《财经》记者采访的答复是:根据复旦大学学术规范的有关处理条例,对于他们收到什么样的材料、何时开始调查、如何调查,以及调查委员会如何组成,在调查结果没有公布前是保密的。“这是为了保证调查的公正性,也是为了保护申诉人、举报人。”复旦方面同时表示,此事由于没有先例,也没有追溯制度,此轮的调查时间估计不会短。
朱学勤目前任职的上海大学,其党宣部部长陈志宏7月13日对《财经》记者表示,首先还是要看复旦大学调查判断的结果,再来决定上海大学对这个情况应该怎么做——毕竟是其读博士、做博士论文期间发生的事。
“据我现在的了解,(上海大学)还没有在这方面和复旦大学了解和沟通。”陈志宏说。
汪晖当年求学的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恰好处于一个微妙时节,该所学术委员会主任、原所长杨义刚刚退休,新所长还没有到任。杨义告诉《财经》杂志社,他们没有调查汪晖论文。文学所副所长党圣元则表示,他们还没有开会讨论,因此接受采访的时机还不成熟。
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刘石也表示,自己不是学术委员会成员,中文系也没有就此事讨论。根据《清华大学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经校学术道德委员会确认被举报的不端行为属实之后,由相关行政部门对被举报人给予相应处分。如果该学术不端行为构成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清华大学毫无疑问应该也有个态度。”北京大学教授郑也夫对《财经》记者说,当有人指出某人剽窃,某人所在的学校等机构如果没有立即启动甄别程序,这属于不作为。“只要有人举报了,这个机器马上要启动,实际上这是捍卫本学校的学术尊严、学术清白的行动。”
顾海兵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对于自己聘请的教授,学校有职责对不端行为进行调查,而不能以历史为由,因发生时间久远、其人所在不同单位而予以回避。发生此种现象,源于中国大学普遍缺乏大学章程所致,就像一个国家没有宪法。”
但如果机构不作为,迄今中国学府或者研究机构还没有规章能够纠正或者追责这种不作为。
北京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认为,仅仅启动了评价程序、成立了审查委员会还不够,调查的前提是不同意见的人能够表达自己的意见、没有权力的介入。
他分析认为,在目前的舆论下,调查结果不容乐观。新闻媒体必须介入,但是介入到什么程度,这如同法院审案,舆论形成大众公议就是一种压力,可以促进问题解决,但也可能影响公平性。“政府、公众的意见可以听取,但不能听从,维护调查的独立性,这才是真实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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