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获利”自证清白是一种道德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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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获利”自证清白是一种道德自负
志灵
光明观察刊发时间: 2007-6-15 20:48:24 http://guancha.gmw.cn
近日,海南乐东县城管局发出通知,强制推行更换县城范围内店铺以及个体户商贩使用的太阳伞,据摊主反映,新太阳伞在颜色、质量、价格等方面,均存在着明显问题,有借整治环境之机敛财嫌疑。但县城管局有关人员表示,此举只为美化市容市貌,没有赚老百姓的一分钱。
估计该县城管也意识到可能会遭受“权力商品化”的指责,因此拼命拿没有赚老百姓一分钱的“不获利”来自证清白,即推行“统一太阳伞”并非为了将权力通过“商品化”变现,而仅仅是为了美化市容市貌,方便行政管理。
不过,公权力“不获利”并没有任何可标榜之处,因为公权力来自公众的授权,而且运行经费都由公众纳税来保障,从运行逻辑上讲,只能是基于公众利益的需要,并没有自己的私利可言。用通俗的话说,政府就是不能赚钱,这本身就是公权力的题中之义。
当政府将“不获利”的公权力内在要求,转化为自我标榜的道德高尚时,其实隐现的是政府一种强烈的道德自负,即政府一旦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就会以“道德无瑕”作为越权或者滥用权力的正当性理由。可政府这种“包办市场”的道德自负,注定是一种“致命的自负”。我们姑且相信政府在推行“统一太阳伞”中没有获利,但新太阳伞在颜色、质量、价格上存在的明显问题,已经证明了,在市场面前,政府的道德自负一点都不高明。
质优价廉的太阳伞,本应由经营者通过市场自行选择,在这一点上,市场中“看不见的手”要比政府“看得见的手”高明一百倍。一旦政府被道德自负冲昏头脑,其替代市场进行的选择受到指责和非议也就会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因为不高明的政府,哪怕存有纯度百分百的道德善意,也很有可能选择出“价高质劣”的商品。
一旦政府不正当干预市场的行为被证明是彻底的失败时,“不获利”的道德标榜注定无法拯救政府信誉,因为,无论政府方面如何证明自己有着道德优势,也会受到公众的法律质问:“价高质劣”的商品交易中,是否存在权力寻租或者权力商品化的情形;纵使政府的确没有从中渔利,政府又靠什么证明其不是在对个别企业进行不正当的“政策扶持”等等,可以肯定的是,仅剩道德优势的政府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归根结底,渴望以道德优势来自证清白的思维模式,还是人治之下父爱主义式行政权力情结在作祟,即相信行政权力无所不能,不承认行政权力和市场的必要界分,总相信道德优势能够还原出权力的“清白之身”。一个按照民主法治进行的行政决策,决策者根本不用担心如何来自证清白,因为它的清白早已被制度本身给予了无条件的担保。可一旦民主法治处于缺席状态,失控的行政权力是无法获得正当性担保的,因为道德自负从来都担保不起公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