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官员咋不游街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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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官员咋不游街示众?
南方都市报
2010-07-20
■法的精神之沈彬专栏
7月14日,湖南省娄底市一场公捕公判大会在华菱涟钢集团的足球场召开。会上对偷盗涟钢生产物资、阻碍涟钢生产经营发展的32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对20名犯罪分子进行宣判。6000多群众围观了这场大会。当地媒体配发了多幅照片——— 多名五花大绑的男子,颈挂纸牌写着自己的罪名和姓名,被押上司令台前方示众。
警察又搞示众了!类似新闻一出,往往会引发网上热议,且观点截然相反——— 反对者认为示众游街是法外施刑,超越人的尊严的底线,况且还只是嫌疑人,未审先罚不妥;支持者则大呼过瘾,正义得到伸张,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司法机关搞公捕公判,甚至游街示众合法吗?
我国1980年实施的《刑事诉讼法》就规定:执行死刑不应示众。但在随后的严打中,这一条法律就被践踏,经常在市内繁华地段先游街示众,后枪毙。1984年美国的《新闻周刊》刊登了广西桂林严打中处决犯人的照片,引起当时宣传部门和司法部门的重视,联合下文强调各地务必遵守刑诉法的有关规定,不得游街示众;1986年两高、公安部又下文强调这一规定,“以免对外造成不良影响”。
1988年两高、公安部又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明确规定: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都是违法的;将不准游街示众的范围从死刑犯,扩大到一切已决犯、未决犯。
让人遗憾的是,在1996年修订后的新《刑事诉讼法》里,没有规定不准示众(除了死刑犯),至此,对各种罪犯、嫌犯的示众再也不受1988年通知的约束。所以,娄底市搞示众的做法并不鲜见,去年4月,温州市在市中心瓯江帆影广场举行盛大的宣判处理大会;再早的有2006年11月深圳警方将100名涉嫌卖的淫、嫖的娼者游街示众。
无疑在体育场、广场示众,有着“剧场效果”,或可称为震慑犯罪分子。按福柯的“权力运作”的理论,权力者通过这种仪式表演,不只是震慑犯罪分子,更是树立自己的权威。古罗马时代的角斗士表演要进行一天,中午休息时段,就是用来处决死刑犯的。其后欧洲的君主一直通过举行公判仪式来彰显王权,这非但没有引起公众的反感,反而引来一众看客的叫好声。直到18世纪末,随着公民权利和人道主义意识的觉醒,公判大会才在欧洲消失。公众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权利之前,政府是不会“赐予”的。如果游街示众,真有那么好的效果,咋不见腐败官员被游街示众,那总比参观“红楼”什么的警示作用大吧?
而且,照片显示被示众的男子们,不仅戴上了手铐,还被用麻绳五花大绑。 按《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约束性警械包括制式的手铐、脚镣、警绳等,但并没有麻绳,更不包括头颈上的纸牌。当然你可以说警察用的麻绳就是“警绳”。十年前世纪悍匪张君在重庆落网,在其已被完全制服的情况之下,文强还是戏剧性地一脚踩在他头上,打电话向上级报告“张君就在我脚下”,并留下了照片广为传播。不知张君头上的那只脚算不算“警脚”?
孔子的徒弟宰我有一次直白地告诉皇上:夏朝的神的主的牌的位是用松木做的,商朝是用柏木做的,我们周朝人要用栗木,这就是为了“使民的战栗”。 孔子听了说:这是历史问题,就别追究了。如果游街示众,能起到“使民战栗”的效果,那我更希望对腐败官员游街示众,这样可以“使的官的战的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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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座水库告急全怪天灾吗?
南方都市报
2010-07-20
汪永晨
今年的1月到6月,在全国范围内地质灾害发生的件数同比增长932%,这是一个巨幅增长的数字。仅仅在2010年7月14日这一天,我们在媒体上就看到:安徽全省有5座大型及26座中型、1105座小型水库超汛限水位。13至14日,江西已有12座小型水库出现险情,7.4万人被迫紧急转移。
其实,1975年8月,河南省驻马店地区的板桥、石漫滩两座大型水库,以及两座中型水库和58座小型水库在短短数小时内相继垮坝溃决,受灾人数1100万,死亡人数2.6万,经济损失近百亿元。时任水利电力部部长钱正英就说了: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受灾面积最大、死亡人数最多的大水灾,是水利工作最惨痛的教训。
可是,驻马店水库的溃决到底引起了我们中国人多大的重视,这个水利史上最惨痛的教训我们又是如何面对的呢?在今年大涝大灾中,我们却还看到另外一些报道:山西运城苦池水库曾经被称为保障运城几十万人生命财产安全,及盐池安全的最重要的防汛骨干工程。然而在今年7月,一个由煤老板投资一亿元建成的游乐园,赫然在库区内出现。此外,库区内已经建成的别墅共有11栋,还有15栋别墅已经打好了地基。水库库区为什么会建起游乐场和别墅群,有官员解释说,是因为苦池水库当年干枯,已经被降等为蓄滞洪区。类似的违章建设还出现在江苏镇江,当地为了两幢豪华别墅,堤坝竟被人推低1.5米。而在河南郑州尖岗水库的防洪大堤上,成排的小产权房在大肆建设,公然销售。
水库一般有三种职能:防洪、灌溉、发电。其中有些完全就是为了防洪修建的。但是在今天的水库中,却建起了别墅和数百米长的商业街等永久性建筑。
我国水库众多,对国民经济作用巨大,功不可没。造成今天有那么多病险水库的原因不论主观客观,天灾或人为,就不在此深究冗述,有病就要看、治,有险就要排除。这不应有什么疑义。可是近年来,我们每每只是在夏天看到对水库溃坝的预警,而没有对水库为什么如此凶险原因的解释。这些年又加上了冬天水库也缺水的旱情。连三峡这样的大坝工程也要冬天蓄水、夏天泄洪。那些需要水和需要分水的河湖水库又怎么办呢?水库属公益性项目,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打“短、平、快”。这也是现在的又一种说法:可是我们分析一下中国现有的水库,有多少还是为了防洪和灌溉的呢?2008年10月汶川地震后,我们绿家园发起了“江河十年行”行动,走在岷江上,看到几乎所有的水库都被震毁,而这些水库全是水电站。2009年,“江河十年行”再走岷江时,这些被震毁的水库都在修复。可是刚修好的桥因山体滑坡又断了。刚修好的路就开裂,旁边立着牌子:地陷危险,请绕行。
我们国家的法律中有“信息公开条例”、有“环境影响评价法”,可是这些水库重新修建的危险性有多大,老百姓不知道,更没有任何渠道参与发表意见。水库里建了别墅,那当初建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花那么多国家的钱修的水库,怎么就全干了呢?河流本是自然流淌的,建了水库阻断了它的流淌,这和河里没有水了有没有关系?大旱时的解释是天灾,大涝时让人们知道的只是哪里哪里受了大灾,多少水库的水位在上涨,在漫坝……及千篇一律,一劳永逸的解释:全球气候变化,老天爷的罪过。
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地质灾害发生的件数同比增长932%时,如果这样的灾害只归于天灾,不好好想想有多少是人祸,大灾之后,只是不惜血本地救灾,过后任凭水库干着,那人民的生命安危和国家的财产还经得起这么折腾吗?
切勿讳疾忌医,这是老话,却是能治病的。包括大病,关键是我们想不想治。
(作者汪永晨,环保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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