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末日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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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末日权证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03-26 22:24:12.0
 
通常将存续期不到2个月的权证称为“末日权证”。理论上,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随着存续期的缩短,权证的时间价值逐渐消耗,其实际杠杆比率逐渐增大,杠杆效应逐渐增强。在香港的权证市场,末日权证的高杠杆性是吸引投资者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般来说,价平状态的末日权证,由于权证价格非常低,实际杠杆比率可以达到十数倍,较易吸引投机资金炒作;深度价内的末日权证,内在价值较高,时间价值非常小,实际杠杆比率往往不是太高,如包钢认购权证,实际杠杆比率不到2倍;深度价外的末日权证,行权机会甚微,形同废纸,不建议投资者参与。
我们认为,投资者参与末日权证,除关注标的证券走势外,还需特别注意以下四个投资要点:
不要参与毫无价值的末日权证。以包钢认沽权证为例,按照3月19日收盘数据,包钢认沽权证的溢价率为62%,即在不到两周的时间内,包钢股份需要下跌62%,包钢认沽权证才有行权的价值,这显然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参与这样的末日权证,犹如玩击鼓传花的游戏,随时有可能血本无归。
分清最后交易日和行权终止日是两个概念。同样以包钢权证为例,包钢认购、认沽权证的最后交易日为2007年3月23日(星期五),从2007年3月26日(星期一)起停止交易。行权起始日为2007年3月26日,行权终止日为2007年3月30日,在行权终止日仍未行权的权证将被注销。
在进入行权期之前,明确是否存在短期融资风险。目前所有权证的结算方式均为证券结算型,投资者需额外投入资金参与行权。以包钢认购权证为例,若投资者持有1000份认购权证,则须保证资金帐户中有1940元(行权价1.94元*1000份)的可用资金,以及足以支付过户费等相关手续费用的额外资金(如0.05%的股票过户费),那么,权证持有人,尤其是习惯满仓操作的投资者,一定要在进入行权期之前明确是否存在短期融资风险,如果行权期间不能准备充足的行权资金,则可以考虑在最后交易日前卖掉部分权证。
在行权期间,对具有行权价值的权证不要忘记行权,对不具有行权价值的权证不要误行权。例如,行权期间,包钢认购权证的持有人一定要及时行权,以1.94元/股的价格购买包钢股份,未及时行权的权证将被注销;而对包钢认沽权证的持有人,一定不要误行权,若一旦误行权,则相当于把当前市价在5元附近的包钢股份,以2.37元/股的价格卖出,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尽管末日权证风险很大,但并不是洪水猛兽,只要把握了正股走势,末日权证依然可以给投资者带来高杠杆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