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和粮食安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3:02:56
   自由贸易会增进社会成员的整体福利,这是经济学最坚实的理论之一,也为众多国家的历史所证实。可是,现实当中,许多国家及其人民却更倾向于实行贸易保护政策,而拒绝自由贸易。尤其是在农业领域,许多国家长期坚持实行保护政策。把这种现象仅仅归因于人们的愚蠢和短视,这是不合格的分析。本文意在揭示出这种政策选择更内在的原因。有意思的是,这种内在的原因也同样受无所不在的经济规律的支配。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现现代化的国家,可能也是世界上最先遇到是否应该坚持自由贸易这个问题的国家。16世纪以后,重商主义在英国盛行。这种观念认为,出口越多越好,进口越少越好。或者说,越多挣钱越好。受到这种观念影响,英国的贸易政策一直想法设法增加谷物的出口,减少谷物的进口。到了18世纪,英国的工业化取得了明显发展,人口大幅增加。本土生产的粮食已经不可能满足自身的需要。英国变成了粮食输入国。这时,贸易政策则重点在于限制粮食的进口。
                  
  拿破仑战争中法国的大陆封锁让英国人吃了不少苦头。由于无法进口粮食,英国国内出现了粮价飞涨等严重现象。如果不是拿破仑因为法国粮食丰收的压力在1809年重新允许向英国出口粮食,英国很有可能“在情势非常危急的1810-1811年那个冬天挨饿以至投降。”1815年拿破仑战争结束以后,痛定思痛,为了保护国内的农业,确保粮食安全,英国保守的托利党政府再次颁布了谷物法,其目的在于通过严格限制进口国外的廉价粮食,推动谷物价格上涨,鼓励和保护国内粮食生产。
                     
  谷物法的颁布,在英国国内引起了广泛的社会争论。实际上,对于谷物法,英国民间、议会及思想界向来存在着严重的分歧。早在1776年,亚当·斯密在他的《国富论》中就对这种贸易限制法令提出批评。1815年谷物法颁布之前,英国下议院进行了长达两年的艰苦辩论。而谷物法生效以后,不断有商人和行会组织等向议会递交请愿书,要求修改甚至废除这部法律。在各方压力之下,谷物法做了某种程度的调整,用高关税取代完全禁止。但法律的实质性质未变。
                   
  任何贸易保护政策,实际上必然都是以牺牲社会成员的整体福利为代价,为某些社会阶层谋取福利。谷物法也不例外。实施这部法律的结果只能是,粮食消费者(事实上也就是所有人)的利益被牺牲了,工业也因为成本上涨而受到损害,惟一得益的是农场主。
                           
  这种局面持续到1836年时终于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这一年,由于农业歉收,加之进口受限,一场来势凶猛的涨价浪潮席卷英国。物价上涨,失业增加,社会陷入混乱。混乱的巅峰是爱尔兰大饥荒。在爱尔兰,数十万人被饿死。
                         
  在严重的社会危机中,曼彻斯特自由主义学派应运而生。领袖人物是理查德·科布登和约翰·布赖特。他们以不懈的热情和高超的组织能力摧毁了重商主义这个堡垒。他们努力向社会公众指出,谷物法已经对工业发展和消费者福利构成了损害,必须废除这种恶法。
                           
  1838年,他们创建了反谷物法联盟。这个联盟包括各方面的人物和组织,工商业主、政治激进分子、功利主义者、自由主义者,也包括广大的普通工人。这个联盟是一个传播自由贸易思想的庞大机器。
                          
  最终,自由贸易思想战胜了重商主义思想。1846年,当时的英国首相皮尔毅然废止了谷物法,并任用曼彻斯特自由主义学派的领袖之一理查德·科布登为贸易部长。科布登出任贸易部长后,积极倡导自由贸易政策。在他的努力下,1860年,英国与法国签订了著名的双边通商条约“科布登—薛瓦利尔条约”。这是世界上第一个贸易自由化双边协定,具有里程碑意义,该协定包括了现代模式的最惠国条款。英法之间的这种自由通商条约模式很快就通行于全欧洲。1882-1889年间,效仿科布登—薛瓦利尔条约,英法分别与所有西欧国家以及美国签订了一大批“友好、通商与航运”协定。由于最惠国机制的存在,有关协定迅速在所有条约缔约国范围内生效,这样,到了19世纪后半期,全球贸易额大大高于全球生产数额,欧美各国呈现出经济一体化的局面。
                            
  自由主义者非常乐于把这一阶段的历史看作自由主义思想取得全面胜利的历史。这种认识固然很有根据,但并不是历史的全部。而且,如果人们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这个水平,那么,就无法正确解释那些反自由主义政策的由来,更无法找到改变这些政策的手段。
                          
  1815年英国公布谷物法,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拿破仑战争期间的封锁政策对英国造成的巨大威胁。在这种情况下,英国政府希望通过保护国内农业来增加粮食安全,这种想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也是符合当时大多数英国人意愿的。
                          
  当然,经济学理论表明,即使政府为了某种理由,打算支持国内农业发展,也有更好的办法可以选择,不是只能使用贸易保护这样损害全社会利益的政策。比如,可以在实行自由贸易的同时,政府直接出资补贴农业生产者。政府的资金来自其他方面的税收。由于自由贸易可以促进全社会利益的增加,因此,政府的税收也会相应增加,也就可以拿出更多的钱补贴农业生产者。这样,同样可以维护农业生产者的利益,确保粮食供应的安全。
                        
  贸易保护其实也是一种补贴手段,以全社会利益受损为代价,补贴农业生产者。与自由贸易下的直接补贴相比较,贸易保护下的补贴综合成本只能更高。
                          
  既然如此,英国政府为什么要实行贸易保护政策呢?政府似乎是在故意选择成本更高的方案。看来,确实只能以愚蠢来解释这种政策选择了。
                                 
  实际情况当然不是这样。上述分析忽略了一项重要成本,那就是政府实施不同补贴方案的行政成本。在自由贸易的条件下,政府想要对农业实施直接补贴,就要在全社会范围内收税,并转移支付给农业生产者。为此,政府必须能够:(一)调查了解许多行业和企业的具体收入,并确定合适的税收方案;(二)成功地征收到足额的税收;(三)避免引起农业以外的其他社会集团的反对。而这些条件,在1815年的英国,基本上都不具备。1815年前后,由于战争,英国财政压力巨大,国内赋税繁重,民众反对征税的行动层出不穷。另外,由于会计和审计制度尚不完善,政府对工商企业的收入和真实利润难以把握,这时,如果增加用于补贴农业的税收,那么,征取中的执行成本和监督成本一定会很高。
                             
  相反,如果采用如谷物法这样的贸易保护政策,由于市场价格的作用,农业生产者就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得到其他人给予他的补贴。这种资金转移,不需要耗用政府的征收成本,而且非常隐蔽,缺乏经济学专业知识的人不易察觉到自身福利的变化和成本负担。这虽然属于有意不公开信息,但是,从经济学角度考虑,在目标既定的情况下,也不失为一种减少摩擦、降低成本的政策选择。
                            
  那么,如果这里所说的行政成本和其他因素发生了变化,政府的贸易政策是不是也会相应发生变化呢?会的。实际上,谷物法的废除正发生在形势发生变化以后。1815-1846年间,英国政治、经济、技术环境的变化,改变了谷物法的成本收益结构。首先,随着英国经济的日渐繁荣,战争和革命的恐惧逐渐淡去,粮食自足与国家安全之间的联系已经不再紧密。其次,在曼彻斯特自由主义学派的努力下,利益受到损害的工商业者逐渐认识到了谷物法对他们的不利作用,他们对谷物法的反对越来越强烈。而且,欧洲的粮食出口国,如法国和德国,对于英国限制谷物进口的做法也越来越不满,他们不断向英国施加压力,要求英国放开其国内粮食市场。到了1846年前后,继续坚持这部法律越来越不合时宜了。
                                 
  回顾这个历史过程,可以发现,英国政府在选择贸易政策时,受到了政策收益和实施成本的制约。具体采用什么政策,实际上取决于这种成本和收益之间的相对关系。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自由主义观念的传播非常重要,它改变了社会对于经济问题的看法,不仅为自由贸易政策奠定了坚实的观念基础,也因此改变了政府政策的成本收益结构。
                                   
  相对英国,法国和德国在这方面的观念基础就要薄弱得多。于是,在19世纪中后期实现经济一体化之后不久,当经济条件发生变化以后,法国和德国就又轻易地重返贸易保护政策。结果,从19世纪中后期一直到一战以前,由于坚持自由贸易政策,英国一直都是世界上的头号强国,国家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准一直都超过法国和德国。法国直到二战以后,由于转而奉行同样的自由主义政策,才终于赶上了英国。德国则为了追求经济增长走上了另一条道路,那是通向两次世界大战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