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刁难与妖魔“集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10:22:28

王新声是重庆万盛区文广新局的退休职工,王老汉与万盛区房管所协议,每月领取补贴79.52元用于租房。由于这些钱不够租房,王老汉只好寄居在渝北两路亲戚家。今年3月,房管所要求王老汉每月亲自到万盛领取补贴,所长称这是集体研究决定的,但王老汉从渝北两路到万盛需花80多元车费。

花80多元的路费,领70多元的补贴——这样的荒唐不言而喻。对此,重庆万盛区房管所回应是“集体研究决定”。这说明:一方面,在打造服务型政府的今天,一些政府工作人员为民服务的人性化观念是如此阙如;另一方面,在公民自我意识觉醒、“集体决定”祛魔的今天,一些政府工作人员骨子里仍旧固守着“有集体、无个人”意识。

花80多元的路费,领70多元的补贴——活生生地将一个政府补贴,变成了一种权力刁难。事实也即如此。新闻说,房管所要更改一个合同,王老汉没有答应,于是,必须“亲自来领”就成了硬性要求,而“亲自来领”的结果是,王老汉必须为70多块钱的补贴,付出80多块钱的成本。这是权力刁难,也是权力报复。完全可以通过转账等多种形式解决的问题,却成了政府部门服务公民的一个荒唐,在这里,服务意识、服务思想,不见踪影,甚至变成嘲弄。

而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集体研究决定”这一托词。随着公民个人意识的觉醒,在早已告别了“有集体、无个人”年代的今天,“集体决定”——这一掩饰荒唐、推卸责任,以“政治正确”的制高点压倒个人意识的做法,早已祛魔。可在一些人眼里,特别是官员眼里,“集体”仍旧是压在孙悟空身上500年的五行山,成为肆意侵犯个人权益的借口,或者在问题出现时,让一个虚化的“集体”为决策者个人责任埋单。

不知道万盛区房管所在回应媒体采访时所称的“集体研究决定”,究竟是“集体决定就是正确的”意思的表达,还是为王老汉荒唐的遭遇推卸责任。但无论何种目的,都毫无道理。

多年来,“服从集体决定”、“服从××安排”,成了惯性口语。在这里,“集体”成了“政治正确”,不容置疑。在一个淹没个人主体的“集体决定”里,不仅意味着侵蚀、牺牲个人利益,还会让责任主体虚化。需要专断时,将自己的决策上升到集体的高度;需要担责时,则将自己的责任消解在集体的虚无里。

尽管现在“集体”已经开始祛魔,但从重庆万盛区房管所“集体研究决定”的回应看,“集体”返璞归真,还有较远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