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下井观花 根治矿难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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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下井观花 根治矿难无望  

2010/07/12 


东方日报  


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周决定,「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轮流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表面看,该规定将矿工和矿领导的生命安全綑绑在一起,风险共存,严厉得有几分入骨,实际上旧调重弹,空泛无力,根本不能逆转当今中国「带血的煤」、「要命的矿」之惨状。  

   

中国矿难发生率世界最高,每年有许多矿工在矿难中身亡,不绝的矿难成为国人一块心病。执政当局祭出撒手锏,以「矿领导陪同挖煤」提升管理者安全意识,促使加大安全投入。无良老闆或管理者再怎麽无视矿工生命,总不至于连自己的性命也不顾吧?就像远航的船长要对乘客安全负责,万一遭遇沉船事故,船长必须最后逃生。  

   

但是,「领导下井」并不是制度创新。在过去五年中,国家发改委、安监总局等部门多次发文,要求所有煤矿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一名负责人与工人同下同上,企业法人及业务管理者每月下井不得少于十次等,这些规定一出中南海就走样变调,辗转至基层煤矿便成一纸空文。国务院今次重申既往规定,如果没有制度保障,无人监管落实,充其量为煤矿领导下井观花,隔靴搔痒,演亲民骚,到头来只是一阵凉风吹过而已。  

   

中国的煤矿安全其实不缺规章制度,近几年出一次矿难就发一个规定,有关文件堆积如山,从监管、问责到严厉处分,环环相扣,滴水不漏,付诸执行却是千疮百孔。看看那些出事的煤矿,哪一个不是证照齐全?哪一个不是违规生产?哪一个不是监管不力?哪一个不是掉以轻心?哪一个不是疏忽大意?  

带血的煤 要命的矿  

   

以安全监督为例,从最近发生矿难的煤矿来看,安全监督员基本到位,但实际作用有限。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官商浑为一体,开矿老闆手眼通天,安监员人微言轻,根本不是老闆及其后台的对手,岂能阻止煤矿非法开採?一旦发生矿难,老闆性命无忧,官员被问责却早已酒足财满。用矿工的话来说,「无钱人管有钱人,那就是个笑话」。  

   

至于问责制,每每发生矿难都有官员被问责下台,不可谓不严,尤其今年以来,当局加大对违规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但仍然没能制止矿难密集发生的势头,今年首季,山西、河南连续发生四宗矿难。讽刺的是,就在国务院要求「领导轮流带班同下矿井」的第二天,河南平顶山一座煤矿发生爆炸,造成八死三十六伤,而该市市长刚于半个月前因一宗矿难被停职。  

   

其实,内地矿难多是人祸所致,当局要根治这一顽疾,首先要切除官商勾结的毒瘤,将煤矿背后的巨大利益放在阳光下照射,沿着利益链条挖出煤老闆的后台。否则的话,哪怕就是逼着煤矿领导带着父母、配偶、孩子同下矿井,对根治矿难也无济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