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业良:改革不可能无限期延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6: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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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经历过拨乱反正、解放思想那一特殊历史变革时期的人们或许都会注意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最为深刻的变化之一就是社会制度在不同层面的演化与变迁,“制度创新”的确可以算得上是近年来在各种媒体中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然而,近百年来纯粹意义上的制度创新实际上并不多见。
除去“乌托邦”式的空想和哲学家沉浸在思维世界中的自我意识描述,世界上并不存在理想而又现实可行的社会制度。我们能够观察到的只是相对成熟和进步的制度,并且这种制度仍然处于演化与变革之中。任何人如果把这样的制度看作是理想的或者无须改进的制度,当然都是幼稚而短视的。
如果我们发现世界上存在着比我们更为先进的制度,我们不但不应当仇视、嫉妒或吹毛求疵,而且应当感到万分的幸运,因为毕竟有了经过长期实验而被证明是较为成功的典范。我们或许可以少走些弯路,可以尽可能地避免他们曾经犯过的错误,并且别人的这些经验教训并不需要我们付出任何代价。事实上我们在有些方面也并不自觉地成为别人所效仿的对象,我们所犯的错误以及过去的经验教训同样对别人也能起到警示作用。
问题在于今后我们将怎样进行制度选择?难道我们只有被动地接受既定的制度安排吗?难道先贤伟人所创立并传递下来的制度形式就不能根据现实情况而加以改变吗?“按既定方针办”是已逝一代豪杰的期望,我们应当是机械地照搬、教条地继承那些信条?还是通过创造性的发展最终实现他们想要达到却没有达到的目标?
历史早已雄辩地证明:帝王朝代的变更并不能够从根本上改变普通百姓的命运,一般意义上的改朝换代充其量只是权力的更迭和转移,如果没有制度的进步,没有更大的政治民主和经济自由,如果没有从制度上保障思想、舆论的多元化并且对各种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衡,那就只能意味着新一轮的变革即将到来。对于变革的抵制和抗拒充其量只能延缓制度变革的速率,但却无法从根本上消除或逆转这一历史发展趋势。
我们曾经期盼过全面而崭新的变革,我们曾经梦想过与旧制度和令人痛恨的权力腐败彻底决裂,我们期盼着曾经有过郑重承诺的政治体制改革早一天到来。然而在年复一年的期盼中我们似乎已经麻木,我们似乎已经习惯了等待,就像“等待戈多”那样。许许多多人等待着、期盼着出现某一圣贤,他能够呼风唤雨,改造天地于一昼夜。而其他许多清醒的人知道:更为先进的制度从来不是通过等待而得到的,整个大局也远非一、两个人可以改变,它需要千千万万的人来酝酿、倡导、推动和呼应。
我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我们再也不能把国家、民族兴衰与发展的重任寄托在少数个人身上,中国从来不缺乏真正有胆识、有远见、有能力的栋梁之才,然而近百年来我们的制度创新却始终落后于人。
我们经常能够观察到,在那些发达国家中即便选举出并不高明的领导人,或者他们的领导人如同“走马灯”式地频繁更迭,然而其社会经济生活仍然能够有条不紊地保持正常运行。究其原因,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的确拥有较为先进的根本制度(宪政民主),而这种根本制度在数百年中是长期稳定不变的。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国家最高立法机构时常会根据国民的意愿对其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正。
制度从来就不是自发产生的,所有的制度产品都是直接或间接地由社会大众所创造出来的,而立法机构和政府只是制度产品的主要生产者和执行者。正是由于存在着社会大众对制度产品的不断需求,制度产品才能通过政府的实施提供给社会大众。如果一国公民绝大多数都是那些已经被既定制度安排所驯服的“良民”,那么该国的制度建设水平必然落后于开放度和自由度更高的国家。实际上我们只须了解一下朝鲜五十年来的社会经济状况,就会深刻地感受到封闭、落后的滋味。
国人有时喜欢奢谈“思想解放”,比如说党的“十五大”召开时,从上到下都有人大谈什么“第三次思想解放”,笔者当时曾在一个座谈会上发言说:如果的确是思想解放,那么只需要解放一次便足矣!如果像孙悟空用金箍棒画地一圈,让唐僧等师徒待在圈内莫动那样,就谈不上什么解放。无非是一次比一次圈子画得更大一些,从而使思想和自由的空间比先前略大一点,但仍然是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手脚如何能够完全放开?真正的解放应当是以法律界定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事,其余的便都是可以做的事了。
当代中国有一个创举,那就是依靠“红头文件”治国,而不是以法治国。究竟是法大?还是权大?从当前的现实情况来看当然是权大!因为“红头文件”是自上而下分级传达的,并且还经常根据行政级别(职务高低)进行不同范围的保密传达。因此它不但具有非同寻常的权威和超越法律条文的效力,并且通常是不受公众监督和质询的。
笔者认为,中国与西方治国方略的不同便体现在这“红头文件”上,在中国,应当怎么做,不应当怎么做,遇到具体问题如何处理,基本上都是“红头文件”说了算。而法律条文通常都是些大而化之的抽象、宽泛概念,连法学教授和律师都弄不懂,只有少数衙门或权威部门拥有最终解释权。所以中国人头脑里固有的框框很多,体制内的人根本不敢放开手脚干。倒是那些体制外的人时常有“越位”行为,偶尔会在金钱的帮助下有所突破。
依笔者之见,如果实施政治体制改革,第一步就应当废除“红头文件”的强制性效力,一切以法律、法令和政府的正式公告为准,不搞内部方案,凡是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事都可以做。彻底去除人们永远期盼寻租和等待特殊优惠政策的投机预期,实行普遍平等的国民待遇(包括海外华侨和外国人在投资与消费方面的待遇),在国民心目中重新树立法治的威严信念。
此外,从制度产品的创造和提供方面来说,全体国民都应当提高这种参与意识,如果我们未能促进制度产品的提供,个人和集体的利益就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或延误,社会净福利水平也不能得到有效提高。
如果从1978年底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算起,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the Enterprise of Reform and Opening to the Outside World)至今已经走过了近三十年的艰难历程。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制度的演化(institutional evolution)是一个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然而,制度变革(institutional change)却是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发生和完成的,它不可能延续很长时间,改革或变革本身往往包含着“变迁”或“革命”(change or revolution)的内涵。以常识而论,试问世界史上有哪一次革命经历了30年、50年甚或100年以上的时间?
如果说1976年10月所发生的变革是一场“权力”更迭为基调的“政治革命”,那么1978年12月由党中央全会的决议所倡导的则是一场深刻的以“真理标准讨论”和“思想大解放”为基调的一场“思想革命”。正是由于这场突破了许多传统“禁区”和教条的思想革命,中国社会中被长久压抑和束缚的生产力和创造力释放出来。所有人的聪明才智、专业技能以及想象力和创造力开始有了用武之地,而在此之前的三十年,人们似乎从来没有这样发自内心地关注过自我的不断完善和自身的全面发展,更没有真正关注过自身潜能的开发。
改革开放是20世纪最后四分之一世纪中,中国社会发展与个人效用水平提高的最有力的发动机和驱动力,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今天所取得的一切物质进步与思想演化。这一点恐怕连那些不断以各种面目和方式恶毒地叫嚣和宣称改革已经失败的人也无法在内心里否认。
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中国改革这台发动机在近三十年的行驶之后已经出现了动力递减和动力衰竭,如果没有新的改革目标指引和能源保障作为前进的燃料,改革将会无疾而终,更惶论反对改革开放的论调从来也没有消失过。
如果说今天的改革开放出现了大家感到困惑的问题,那么关键可能在于中国的改革开放在接近三十年历程之后似乎失去了明确的目标。下一步应当怎样改,改革的目标和动力是什么?改到什么程度为止?改革究竟对谁有利?改革的成本应当由谁来承担?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公开的、并且能够得到社会公众内心认可的目标,那么改革开放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社会制度改革不可能无期限地延续下去。从生命科学的角度上看,生物演化也是有具体时间和条件的,并不是在所有的时点都可能发生物种变化。从汉语的语义上看,“改革”(reform)与“改良”(meliorate)本身就不是一回事,我们最近多年来所做的许多工作,充其量也只不过是改良性的工作,而不是什么“改革”。
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走到今天,有一系列不得不发问的问题:我们是否有勇气和毅力进行根本性的变革?我们能否真正继承邓小平同志的理论勇气和务实精神?我们到底是要对传统政治教义负责还是要对整个民族的未来负责?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变革究竟有无成功的模式可供参照或借鉴?如果没有理想的模式,是否存在着可供替换的路径方案?这种路径方案究竟是凭空臆想出来的?还是已经在一部分地区实验成功后再予以普遍推广的?
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和威信如何能够得到有效提高和加强?反腐败机制是否只能依靠体制内资源建立?新建国家级的反腐败机构是否意味着现有的纪委和监察部门已经无法真正有效地行使自己职责?
单一政党长期执政的最大风险是无法真正有效地监督和约束自己,全面放开对新闻与社会舆论的控制,又有可能给惟一的执政党带来巨大的政治风险和执政压力,因此作为惟一的执政党,它的利己化选择当然是长期坚持对新闻与社会舆论的严格控制,仅仅在它有自身需求时略为放宽一点。
纵观世界近现代史的历史经验,凡大国崛起必然先有宪政与法律的变革作为先导,工业革命和技术革新固然可以作为变革的加速器,但是改革的原动力往往是根本制度层面上的一场革命。社会主义、资本主义、民主主义、民族主义、法西斯主义等各种政治理念不是先天就具有天然的优越性或劣根性的,而是通过若干年、几十年、甚或一百年的广泛社会实践才得到认知和证明的。
任何社会制度的试验和延续都必须承担巨大的社会机会成本,无论试验是否成功,整个社会或民族都将承受试验的机会成本和代价。因此政治领导人的决策必须尊重全体人民的意愿,任何社会制度的最终选择都应当由人民做出。如果说传统经典意义上的教科书式社会主义在中国社会的实验(1949—1979)已经得到阶段性的验证和价值判断,那么改进型的社会主义(即邓小平所说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实验至少在经济上是较为成功的。
然而,如果我们认真探索一番就会发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成功,关键在于我们学习、引进和吸收了西方成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教训,而当前中国社会中权力寻租、贪污、腐败盛行和个人与企业信用的缺失,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商业信用体系的不可靠。
对20世纪最后四分之一世纪的中国做出最大实际贡献的政治家邓小平,在大约10年的实际掌舵期内启动和推进了中国社会思想解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格局,又在1992年以“南巡讲话”的精神奠定了中国最近15年来的经济繁荣。他给中国人留下的最大精神遗产就是敢于创新,破除教条、框框和禁区,实事求是,简单明快。
在邓小平辞世十年后的今天,我们有理由期盼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启动新一轮的历史性变革,这种变革应当是具有根本性变革意义的社会制度变革,包括宪政体系和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它绝不是对现有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的部分改进,更不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就可以简单取代的。
我们目前不仅要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而且还应当旗帜鲜明地宣称改革的目标、方向和路径,尤其是应当把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实施纳入议事日程。此扣不解,死结将永远存续,文明、和谐的现代社会也将遥遥无期。
以笔者的理解,邓小平曾说过的“不争论,先干了再说”,是非常高明的权宜之计,并不是“和稀泥”,是非不分,“主义”之争绝不是口头论辩,而是实践之争,这种争论总有大白天下的那一天。
真理是朴素而简单的,它永远不怕见阳光。在真理面前,一切虚饰、含混、暧昧、做作都显得那么可笑!后人会记住利国利民的伟人和他们冒着政治风险和巨大压力所树立起的制度规则,却不会在意那些曾经拥有过的权力、虚荣和喧嚣一时的“圣旨”。
夏业良:改革不可能无限期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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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经历过拨乱反正、解放思想那一特殊历史变革时期的人们或许都会注意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最为深刻的变化之一就是社会制度在不同层面的演化与变迁,“制度创新”的确可以算得上是近年来在各种媒体中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然而,近百年来纯粹意义上的制度创新实际上并不多见。
除去“乌托邦”式的空想和哲学家沉浸在思维世界中的自我意识描述,世界上并不存在理想而又现实可行的社会制度。我们能够观察到的只是相对成熟和进步的制度,并且这种制度仍然处于演化与变革之中。任何人如果把这样的制度看作是理想的或者无须改进的制度,当然都是幼稚而短视的。
如果我们发现世界上存在着比我们更为先进的制度,我们不但不应当仇视、嫉妒或吹毛求疵,而且应当感到万分的幸运,因为毕竟有了经过长期实验而被证明是较为成功的典范。我们或许可以少走些弯路,可以尽可能地避免他们曾经犯过的错误,并且别人的这些经验教训并不需要我们付出任何代价。事实上我们在有些方面也并不自觉地成为别人所效仿的对象,我们所犯的错误以及过去的经验教训同样对别人也能起到警示作用。
问题在于今后我们将怎样进行制度选择?难道我们只有被动地接受既定的制度安排吗?难道先贤伟人所创立并传递下来的制度形式就不能根据现实情况而加以改变吗?“按既定方针办”是已逝一代豪杰的期望,我们应当是机械地照搬、教条地继承那些信条?还是通过创造性的发展最终实现他们想要达到却没有达到的目标?
历史早已雄辩地证明:帝王朝代的变更并不能够从根本上改变普通百姓的命运,一般意义上的改朝换代充其量只是权力的更迭和转移,如果没有制度的进步,没有更大的政治民主和经济自由,如果没有从制度上保障思想、舆论的多元化并且对各种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衡,那就只能意味着新一轮的变革即将到来。对于变革的抵制和抗拒充其量只能延缓制度变革的速率,但却无法从根本上消除或逆转这一历史发展趋势。
我们曾经期盼过全面而崭新的变革,我们曾经梦想过与旧制度和令人痛恨的权力腐败彻底决裂,我们期盼着曾经有过郑重承诺的政治体制改革早一天到来。然而在年复一年的期盼中我们似乎已经麻木,我们似乎已经习惯了等待,就像“等待戈多”那样。许许多多人等待着、期盼着出现某一圣贤,他能够呼风唤雨,改造天地于一昼夜。而其他许多清醒的人知道:更为先进的制度从来不是通过等待而得到的,整个大局也远非一、两个人可以改变,它需要千千万万的人来酝酿、倡导、推动和呼应。
我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我们再也不能把国家、民族兴衰与发展的重任寄托在少数个人身上,中国从来不缺乏真正有胆识、有远见、有能力的栋梁之才,然而近百年来我们的制度创新却始终落后于人。
我们经常能够观察到,在那些发达国家中即便选举出并不高明的领导人,或者他们的领导人如同“走马灯”式地频繁更迭,然而其社会经济生活仍然能够有条不紊地保持正常运行。究其原因,我们不能不承认,他们的确拥有较为先进的根本制度(宪政民主),而这种根本制度在数百年中是长期稳定不变的。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国家最高立法机构时常会根据国民的意愿对其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正。
制度从来就不是自发产生的,所有的制度产品都是直接或间接地由社会大众所创造出来的,而立法机构和政府只是制度产品的主要生产者和执行者。正是由于存在着社会大众对制度产品的不断需求,制度产品才能通过政府的实施提供给社会大众。如果一国公民绝大多数都是那些已经被既定制度安排所驯服的“良民”,那么该国的制度建设水平必然落后于开放度和自由度更高的国家。实际上我们只须了解一下朝鲜五十年来的社会经济状况,就会深刻地感受到封闭、落后的滋味。
国人有时喜欢奢谈“思想解放”,比如说党的“十五大”召开时,从上到下都有人大谈什么“第三次思想解放”,笔者当时曾在一个座谈会上发言说:如果的确是思想解放,那么只需要解放一次便足矣!如果像孙悟空用金箍棒画地一圈,让唐僧等师徒待在圈内莫动那样,就谈不上什么解放。无非是一次比一次圈子画得更大一些,从而使思想和自由的空间比先前略大一点,但仍然是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手脚如何能够完全放开?真正的解放应当是以法律界定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事,其余的便都是可以做的事了。
当代中国有一个创举,那就是依靠“红头文件”治国,而不是以法治国。究竟是法大?还是权大?从当前的现实情况来看当然是权大!因为“红头文件”是自上而下分级传达的,并且还经常根据行政级别(职务高低)进行不同范围的保密传达。因此它不但具有非同寻常的权威和超越法律条文的效力,并且通常是不受公众监督和质询的。
笔者认为,中国与西方治国方略的不同便体现在这“红头文件”上,在中国,应当怎么做,不应当怎么做,遇到具体问题如何处理,基本上都是“红头文件”说了算。而法律条文通常都是些大而化之的抽象、宽泛概念,连法学教授和律师都弄不懂,只有少数衙门或权威部门拥有最终解释权。所以中国人头脑里固有的框框很多,体制内的人根本不敢放开手脚干。倒是那些体制外的人时常有“越位”行为,偶尔会在金钱的帮助下有所突破。
依笔者之见,如果实施政治体制改革,第一步就应当废除“红头文件”的强制性效力,一切以法律、法令和政府的正式公告为准,不搞内部方案,凡是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事都可以做。彻底去除人们永远期盼寻租和等待特殊优惠政策的投机预期,实行普遍平等的国民待遇(包括海外华侨和外国人在投资与消费方面的待遇),在国民心目中重新树立法治的威严信念。
此外,从制度产品的创造和提供方面来说,全体国民都应当提高这种参与意识,如果我们未能促进制度产品的提供,个人和集体的利益就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或延误,社会净福利水平也不能得到有效提高。
如果从1978年底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算起,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the Enterprise of Reform and Opening to the Outside World)至今已经走过了近三十年的艰难历程。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制度的演化(institutional evolution)是一个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然而,制度变革(institutional change)却是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发生和完成的,它不可能延续很长时间,改革或变革本身往往包含着“变迁”或“革命”(change or revolution)的内涵。以常识而论,试问世界史上有哪一次革命经历了30年、50年甚或100年以上的时间?
如果说1976年10月所发生的变革是一场“权力”更迭为基调的“政治革命”,那么1978年12月由党中央全会的决议所倡导的则是一场深刻的以“真理标准讨论”和“思想大解放”为基调的一场“思想革命”。正是由于这场突破了许多传统“禁区”和教条的思想革命,中国社会中被长久压抑和束缚的生产力和创造力释放出来。所有人的聪明才智、专业技能以及想象力和创造力开始有了用武之地,而在此之前的三十年,人们似乎从来没有这样发自内心地关注过自我的不断完善和自身的全面发展,更没有真正关注过自身潜能的开发。
改革开放是20世纪最后四分之一世纪中,中国社会发展与个人效用水平提高的最有力的发动机和驱动力,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今天所取得的一切物质进步与思想演化。这一点恐怕连那些不断以各种面目和方式恶毒地叫嚣和宣称改革已经失败的人也无法在内心里否认。
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中国改革这台发动机在近三十年的行驶之后已经出现了动力递减和动力衰竭,如果没有新的改革目标指引和能源保障作为前进的燃料,改革将会无疾而终,更惶论反对改革开放的论调从来也没有消失过。
如果说今天的改革开放出现了大家感到困惑的问题,那么关键可能在于中国的改革开放在接近三十年历程之后似乎失去了明确的目标。下一步应当怎样改,改革的目标和动力是什么?改到什么程度为止?改革究竟对谁有利?改革的成本应当由谁来承担?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公开的、并且能够得到社会公众内心认可的目标,那么改革开放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社会制度改革不可能无期限地延续下去。从生命科学的角度上看,生物演化也是有具体时间和条件的,并不是在所有的时点都可能发生物种变化。从汉语的语义上看,“改革”(reform)与“改良”(meliorate)本身就不是一回事,我们最近多年来所做的许多工作,充其量也只不过是改良性的工作,而不是什么“改革”。
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走到今天,有一系列不得不发问的问题:我们是否有勇气和毅力进行根本性的变革?我们能否真正继承邓小平同志的理论勇气和务实精神?我们到底是要对传统政治教义负责还是要对整个民族的未来负责?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变革究竟有无成功的模式可供参照或借鉴?如果没有理想的模式,是否存在着可供替换的路径方案?这种路径方案究竟是凭空臆想出来的?还是已经在一部分地区实验成功后再予以普遍推广的?
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和威信如何能够得到有效提高和加强?反腐败机制是否只能依靠体制内资源建立?新建国家级的反腐败机构是否意味着现有的纪委和监察部门已经无法真正有效地行使自己职责?
单一政党长期执政的最大风险是无法真正有效地监督和约束自己,全面放开对新闻与社会舆论的控制,又有可能给惟一的执政党带来巨大的政治风险和执政压力,因此作为惟一的执政党,它的利己化选择当然是长期坚持对新闻与社会舆论的严格控制,仅仅在它有自身需求时略为放宽一点。
纵观世界近现代史的历史经验,凡大国崛起必然先有宪政与法律的变革作为先导,工业革命和技术革新固然可以作为变革的加速器,但是改革的原动力往往是根本制度层面上的一场革命。社会主义、资本主义、民主主义、民族主义、法西斯主义等各种政治理念不是先天就具有天然的优越性或劣根性的,而是通过若干年、几十年、甚或一百年的广泛社会实践才得到认知和证明的。
任何社会制度的试验和延续都必须承担巨大的社会机会成本,无论试验是否成功,整个社会或民族都将承受试验的机会成本和代价。因此政治领导人的决策必须尊重全体人民的意愿,任何社会制度的最终选择都应当由人民做出。如果说传统经典意义上的教科书式社会主义在中国社会的实验(1949—1979)已经得到阶段性的验证和价值判断,那么改进型的社会主义(即邓小平所说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实验至少在经济上是较为成功的。
然而,如果我们认真探索一番就会发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成功,关键在于我们学习、引进和吸收了西方成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教训,而当前中国社会中权力寻租、贪污、腐败盛行和个人与企业信用的缺失,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商业信用体系的不可靠。
对20世纪最后四分之一世纪的中国做出最大实际贡献的政治家邓小平,在大约10年的实际掌舵期内启动和推进了中国社会思想解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格局,又在1992年以“南巡讲话”的精神奠定了中国最近15年来的经济繁荣。他给中国人留下的最大精神遗产就是敢于创新,破除教条、框框和禁区,实事求是,简单明快。
在邓小平辞世十年后的今天,我们有理由期盼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启动新一轮的历史性变革,这种变革应当是具有根本性变革意义的社会制度变革,包括宪政体系和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它绝不是对现有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的部分改进,更不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就可以简单取代的。
我们目前不仅要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而且还应当旗帜鲜明地宣称改革的目标、方向和路径,尤其是应当把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实施纳入议事日程。此扣不解,死结将永远存续,文明、和谐的现代社会也将遥遥无期。
以笔者的理解,邓小平曾说过的“不争论,先干了再说”,是非常高明的权宜之计,并不是“和稀泥”,是非不分,“主义”之争绝不是口头论辩,而是实践之争,这种争论总有大白天下的那一天。
真理是朴素而简单的,它永远不怕见阳光。在真理面前,一切虚饰、含混、暧昧、做作都显得那么可笑!后人会记住利国利民的伟人和他们冒着政治风险和巨大压力所树立起的制度规则,却不会在意那些曾经拥有过的权力、虚荣和喧嚣一时的“圣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