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后,她要把老师告上法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6:26:09

10年后,她要把老师告上法庭
作者:□ 本报记者 马朝宏 来源:jsb 点击: 783 次 评论: 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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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乍一看上去,这是一个比较离谱的官司。
    原告洪亮,今年17岁,2001年12月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
    被告兰老师,1992年—1993年任原告的小学一、二年级的班主任。
    诉讼理由:兰老师的某些行为对洪亮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是他得病的主要原因。
    从兰老师做洪亮的班主任到洪亮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中间相隔7年之久,在一般人看来,好像很难将原告的病情和被告联系在一起。但洪亮的妈妈章女士对此却坚信不移,她认为自己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
兰老师的“罪状”
    在洪亮的妈妈章女士写的诉状中,用了几十页的篇幅来历数兰老师的条条“罪状”。
    1992年,7岁的洪亮成为兰老师班上的一名新生。从洪亮小时候的照片可以看得出,这时候的他是一个特别惹人喜爱的孩子,他喜欢画画,模仿力极强;论长相,无论如何都算一个“小帅哥”。和所有的孩子一样,洪亮对学校充满了美好的期待。但是,入学没有多久,他的这种期待受到了一次重创。新生入学后第一次考试,兰老师把89分以下的十几名学生都列入“差生”,洪亮也是其中之一。老师让这些同学站在讲台上,让班里其他同学齐声喊“笨蛋”。“笨蛋”,他第一次被贴上了这样具有侮辱性的标签。
    也许是因为洪亮的学习成绩不好,某一天,兰老师在没有讲明原因的情况下,撕毁了洪亮的语文课本,并把他赶回家。章女士找到校长理论,在校长的督促下,兰老师赔了一本新书给洪亮。然而,兰老师对自己的行为并不以为然,反而迁怒于章女士找校长“告状”,因为,撕教科书的事情不止发生在洪亮一个人身上,但是别的学生家长都没有去找老师讨说法,而是给孩子借了上年级同学的旧书。所以,章女士找校长理论的事情,更加恶化了兰老师对洪亮的态度。
    一年级下学期,在一次考试前,班长撕毁了洪亮和另一位同学的试卷,不让他们参加考试。在章女士的一再追问下,班长告诉她,是兰老师让他这么做的。
    也许是章女士屡次来干涉兰老师的行为,洪亮渐渐的被孤立起来。以前的惩罚大多还和其他同学一起,后来有些惩罚就只是针对他自己的了。兰老师告诉所有的学生:“洪亮学习不好,大家都不要和他玩”。有两个同学在星期天到家里来找洪亮玩,被老师知道了,兰老师让这两个学生站在讲台上,对他们的这种行为进行批评,还把这个孩子的家长找去。这以后,星期天再也没有小朋友敢去找洪亮玩了,他在学校里成了一个被彻底孤立的人。
    孤立之后还有更严重的。在班里的学习园地中,兰老师设立了表扬栏和批评栏,受表扬学生的名字后面贴上了一朵朵小红花。受表扬的同学很多,而受批评的只有洪亮一个人,在他的名字后面贴了一大排黑花,足足有19朵,黑花与红花形成鲜明对比。
    贴黑花的事情震动了章女士,她当时非常担心儿子受不了这种刺激。到了小学三年级,章女士坚决让学校给洪亮换了一个班。
七年前的伤害,七年后产生后果
    虽然离开了兰老师的班级,但是,兰老师的影响远远没有消除。
    “两年的时间已经让他对学习失去了兴趣,更确切地说,是对学校失去了兴趣和感情。兰XX对我儿子打了两年的心理战、精神战,把我儿子的精神彻底摧垮了”。章女士认为,洪亮后来一直学习不好,与兰老师对他的伤害密切相关。“老师从来没有给过一次表扬,在老师眼里,洪亮没有一个优点和闪光点,‘学习不好’成了他的代名词。班里的同学也因此而嘲笑他甚至欺负他。他太缺乏自信了。在后来很长的时间里,他都认为自己是笨蛋。”
    “而且,因为长期受到同学的孤立,他一直不敢和同学交往,因为他害怕别人不理他或者欺负他。把自己封闭起来,在他看来是最好的自我保护的办法。”
    “从小学到初中,他都没有摆脱掉这种阴影。他的这种心理状况,使得他的学习成绩不可能好。而成绩不好,又给他造成了巨大的心理负担。以前的心理阴影加上中考的巨大压力,在中考前,他终于支撑不住了。”
    为了治好孩子的病,章女士专门在云南省(当时其他省份还没有)考取了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学到的心理学知识让他懂得了心理伤害的严重性和特殊性,她更加坚信:完全不可忽视兰老师对儿子的伤害。
    “从一个正常人到精神分裂症,他一直处在一个量变的过程之中。而兰老师的所作所为是这一严重后果的起因。”
    这就是为什么时隔七年,兰老师仍然可以成为被告的原因。章女士对这一点,坚信不移。
兰老师和学校否认对孩子的伤害
    为了搜集证据,章女士寻访了洪亮当年的部分同学,记者也采访了这些已经上高中的孩子,上述事实基本上都得到了证实。洪亮所在小学当年的校长也承认“青年教师由于没有经验,有些教育方式不太恰当”。作为当事人之一,聂校长也因为这些事情而批评过兰老师,但是并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
    2001年10月份,章女士向学校的上级部门河南油田教育中心反映此事,要求经济赔偿。
    2002年5月份,教育中心经过调查做出了答复。对于贴黑花事件,当时的小学校长及教育中心均认为“此方式欠妥……但不存在伤害问题……把孩子得病和小学老师的教育管理相联系,难免有些牵强,更何况学校和教师并没有较大的过错,于理于法,均属追究不当。”
    记者采访了负责调查此事的有关负责人,他们现在的看法和2002年的答复中的态度一样。他们认为,老师这样做是因为热爱本职工作,积极要求进步,工作热情很高,只是方法不太妥当,但是老师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督促孩子学习。而且,现在这位老师又很快“成长起来”,已经是副校长了,她的成绩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言外之意,纵然她当时犯了一点小错误,现在她取得了这样好的成绩,我们也不要再追究以前的事情了。
    这样的答复,领导这样的态度,实在无法让章女士接受。
    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兰老师在这7年时间当中,先后被评为局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等,而这一期间,她依然还在用那些方式对待学生。“这样的老师怎么可以是师德标兵?她的师德体现在哪里?”章女士说,“行政方式行不通,那我就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我绝对不会放弃。因为,我不能允许这样的教师继续存在在教师队伍当中,因为我听说,她对我儿子的一些伤害方式现在还在用来伤害其他一些学生。我儿子已经这样了,我怎么能让其他的孩子再受同样的伤害?”
    从2001年6月洪亮确诊到现在两年多的时间,兰老师没有对她的行为表示过任何悔意,从来没有来看望过洪亮或是询问过此事。
用法律来解决问题,至今未能立案
    教育中心和兰副校长的这种态度让章女士想到了法律。
    因为时间拖得太长,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兰老师确实是洪亮生病的主要原因或是原因之一,让这个官司连立案都很困难。从章女士向法院递交诉状到现在已经有半年多的时间,河南油田所在的南阳市宛城区法院依然没有立案。
    据章女士讲,该院的副院长认为应先经过司法鉴定后才能立案。而司法鉴定机构则说:不立案就不予鉴定。记者咨询了一些律师,律师认为法院不立案是不应该的,向法院起诉是当事人的权利,法院的做法构成了对当事人诉权的侵害。
    章女士屡次找到法院要求给予立案,这位副院长讲了实话:“老师又没有过激行为,都是正常现象,现在老师都这样做。”“别人都没得精神病,为什么就你的儿子得精神病,你要是老师该怎么教?”
    章女士终于明白,这才是法院不给立案的真正原因,他们根本就不认为老师有任何过错。不只是法院这样认为,在采访过程中,记者接触到的河南油田知道此事的人差不多都这样认为。一位教育中心的女职员一见到记者和章女士,就开始劝章女士不要起诉,她并不是想帮助兰老师,她认为,老师这种行为没有什么大不了,肯定告不赢。
    身边的人几乎没有人认识到心理伤害的严重性,对老师的一些侵权行为不以为然。从另一方面而言,这让章女士觉得自己的行为具有重大的社会价值。“现在,打赢这场官司的社会价值已经超过了对于我个人的价值,我们国家现在对心理问题太不重视了,很多地方没有心理咨询机构,人们根本不认为心理伤害是一种‘伤害’,这种情况让我感到痛心。”
    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律师。佟律师认为,在现有的法律环境下,因为时间太久,过了诉讼期限,而且没有证据证明孩子的病是由兰老师的行为引起的,所以这个官司很难打。

记者手记
    其实,不管兰老师的行为是否是洪亮精神分裂症的起因,兰老师的行为确实会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这是谁都无法否认的,而且,这种影响看不见摸不着,也许比那些看起来比较残酷的“体罚”更可怕。因为体罚造成的外伤可以很快痊愈,但是心理的伤害可能会延续一辈子。更可怕的是,现在人们对心理问题认识得太少,如前文所述,人们都觉得老师这样对待学生无妨大碍。但是,近年来一个个血的事实证明了这种想法的错误,我们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每年,中小学到大学都有那么多个年轻的生命逝去,如果我们的家长或是老师或社会上的某一个人能够对他们的心理问题多一些重视,也许他们会很快乐地活下去。
    作为老师,几乎和孩子朝夕相处,作为学校,是青少年花费时间最多的地方,重视他们的心理健康和重视他们的人身安全一样重要。如果我们不能替他们解决什么问题,至少我们可以做到不伤害他们。
 

本文来源于 枫叶教育网(www.fyee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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