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称“被已婚”改婚姻状况遇难题(河北青年报 20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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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邢台市一小伙和女友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发现户口本婚姻状况栏上注明“已婚”。为证明自己未婚,小伙多次到派出所、民政局奔走,但却发现要想证明自己未婚成了一个难题。民政局表示出具未婚证明难度非常大,只有当全国各地的民政局都排除他已婚,才能证明他未婚。

户口本写“已婚”,小伙和女友一筹莫展摄/本报实习记者马娅
河北青年报7月10日报道 邢台市新河县西流乡一小伙和女友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发现户口本婚姻状况栏上注明“已婚”。为证明自己未婚,小伙多次到派出所、民政局奔走,但却发现要想证明自己未婚成了一个难题。7月27日的婚期越来越近,小伙和女友仍不知该怎么办。
读者反映
意外发现户口本显示“已婚”
28岁的齐奎勇是邢台市新河县西流乡齐果照村村民。今年5月13日,他和女友王童馨做完婚检之后,到王童馨户口所在地邢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准备登记结婚。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令两人感到十分惊讶,因为户口本显示齐奎勇“已婚”。
据齐奎勇的父亲齐云福称,2008年11月27日,他所在的乡镇重新更换了户口本。当时齐奎勇在邢台打工,一家人也没有注意到齐奎勇的户口页上注明了“已婚”,直到2010年5月13日齐奎勇和女友要登记结婚时才发现。
齐云福拿出了他家的新旧户口本,记者对比发现,旧户口本为手写,齐奎勇的婚姻状况一栏为空白,新户口本上却注明“已婚”。
邢台市邢台县民政局婚姻管理处负责人赵清振表示,由于目前各县民政局尚未联网,邢台县民政局无法掌握齐奎勇是否已经登记结婚的信息,只能按照户口本进行操作。因此,邢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不予齐奎勇、王童馨办理登记结婚,除非齐奎勇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
“我起初以为他欺骗了我”
“我起初以为他(齐奎勇)欺骗了我,对他的感情发生了变化。在我再三追问下,奎勇坚称他从未登记结婚,凭借着我对奎勇的了解,我感觉他没有骗我。”王童馨说。
当时,邢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齐奎勇可以办理离异或者丧偶,然后再和女友登记。但这个提议立即遭到齐奎勇和王童馨的一致反对。
“我没有登记结婚,怎么办理离异或者丧偶?”齐奎勇说。
“我们还没有登记结婚,却要先办离异或者丧偶,这个多不吉利,我坚决不干。”王童馨说。
邢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又提议,齐奎勇可以到户口所在地西流乡派出所更改一下婚姻状况,改成“未婚”便可以和女友登记。
齐奎勇称,这个主意他和女友都认可。当时他觉得,这个手续办起来会容易些。
改婚姻状况遇难题
接下来,齐奎勇请假赶到新河县西流乡派出所办理更改手续。据齐奎勇称,派出所户籍民警告诉他,更改婚姻状况,需要新河县民政局出具证明,证明其确实未婚,派出所才能办理更改。
齐奎勇说:“随后,我来到新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造成我户口本错误的不是民政局,民政局没有义务出具证明。”
“我觉得他们说得都有理,但又觉得都是在推卸责任。弄得我也不知该怎么办了。”齐奎勇说。
眼看着7月27日的婚期越来越近,这可急坏了齐奎勇和王童馨。最后,齐云福找到齐果照村村委会,由村委会出具了一封证明齐奎勇没有登记结婚的证明信,但派出所对这封证明信不予认可。
部门说法
派出所:不掌握居民婚姻状况
邢台市新河县西流乡派出所一负责人表示,2008年更换的新户口本是根据乡政府转来的人口情况登记表更换的。派出所并不掌握辖区居民的婚姻状况。
2008年以前的户口本,也就是目前所说的旧户口本是手写的,婚姻状况一栏无论婚否都是空白的。因此,想要更改婚姻状况,必须要有县民政局出具的证明。
民政局:出具未婚证明难度大
新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贾存宽表示,目前对于辖区居民婚姻状况的管理仍是档案管理。如果居民想要出具未婚证明,那么民政局就需要将该居民法定结婚年龄起至今的档案进行逐一翻阅。如果确实没有发现登记,才能出具该居民的未婚证明。那样工作量大,难度可想而知。另外,因为登记可以在男女双方任何一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因此,即便查遍档案发现齐奎勇未登记,也只能证明他没有在新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过。 谁能证明齐奎勇未婚?按照新河县民政局的说法,假如齐奎勇真的已婚,那他的“妻子”可能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只有当全国各地的民政局都排除齐奎勇已婚,才能证明他未婚。

邢台市小伙齐奎勇和女友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发现户口本婚姻状况栏上注明“已婚”。为证明自己未婚,小伙多次到派出所、民政局奔走,但却发现要想证明自己未婚成了一个难题。民政局表示出具未婚证明难度非常大,只有当全国各地的民政局都排除他已婚,才能证明他未婚。
“被已婚”显然是户籍工作人员的错,这种错本来就该由政府部门来承担。但在现实中,却是由公民自己承担,并且面临着根本无法破解的困局。不仅民政局和派出所互相踢皮球,而且开出的尽是“馊主意”。人家根本就没结婚,竟然要人家先办理离异或者丧偶。其实,证明一个人未婚也简单,一方面是深入群众了解实情;另一方面是翻阅档案。然而,这两种途径都没有工作人员去做,因为工作量大。
结婚是公民的人生大事,为何在政府工作人员眼中,竟然变得如此微不足道?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民政局居然给出一个非常荒唐又可笑的理由,假如小伙子真的已婚,那他的“妻子”可能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只有当全国各地的民政局都排除他已婚,才能证明他未婚。在我看来,这话还只说“对”了一半,如果他的“妻子”在国外呢?是不是所有的国家都要开出证明,排除他已婚?
门难进,脸难看,这些弊病已经说过N年了,却依然存在于各个部门中。当纳税人缴了税却无权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懒政说“ 不”,这种情况注定还将存在N年。 (文/前溪 图/陶小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