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临漳公安局称不清楚“刘氏无罪被关15年”一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9:10:39
6月9日,媒体披露河北邯郸刘俊海和刘印堂遭关押15年后被无罪释放,又一起因刑讯逼供导致的冤假错案引发关注。6月9日下午,凤凰网就此连线当年带走当事人警方单位——河北邯郸市临漳县公安局,该局政治部一位梁姓主任称目前自己还不清楚该案详细情况,因为时间过长,需要查证。梁主任还称凤凰网是第一位向她询问该案的人,此前当事人也好还是其他部门均未向其询问过此案。她同时表示欢迎媒体监督。
凤凰网随后致电河北邯郸市公安局,该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也表示不清楚该案;河北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让联系该院宣传处,宣传处电话无人接听;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亦无人接听;多次拨打河北临漳县检察院电话,显示占线。
据报道,1988年新年将至,在外工作的刘俊海回家过年,几天后的2月27日,他的四叔刘勤生家发生火灾,造成四死一伤。着火期间,刘俊海与母亲和弟弟正在家中睡觉,等他跑到现场才发现只幸存了四叔一人。之后村里开始谣传此事为刘俊海所为。不久,19岁的刘俊海和45岁的堂叔刘印堂被带入邯郸市临漳县刑警队。两人在刑讯逼供下被认定为一起特大命案的凶手,关进临漳看守所,一呆就是15年。
据临漳县知情人士透露,进入看守所的第一年,刘俊海频繁遭到暴力提审。11年后,即1999年11月5日,法庭才第一次开庭审理刘俊海案,最终,法院再次因证据不足停止了审判。直到2003年4月29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宣判刘氏二人无罪释放。至此,两人已在看守所度过15年,成为中国看守所最长守望者。(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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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
侦查阶段分拘留和逮捕
拘留分以下两种情况: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法律规定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
逮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以下四类案件:(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查。
审查起诉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刑事诉讼法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不能超过二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审判阶段
一审阶段,羁押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四类案件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期限为一个月以内)移送人民法院后,重新计算期限。
二审阶段,羁押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四类案件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来源正义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2003年7月编制的我国羁押期限一览表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