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自杀新闻为何多见粉饰用语 - 官方时评圈 - 社会人文 - 搜狐圈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2:22:14
朱方清
近日两则官员自杀的新闻颇让人困惑:一则是《湖北红安县委书记车上割腕自杀 官方称遇交通事故》,怎么会出现这么大的反差?不过媒体第二天便确认了“割腕自杀”属实,而当地宣传部门也承认“交通事故”之说只是事件发生初始的“误听”、“误判”。(详见6月24、25日《新京报》)
另一则是《民航中南局局长在广深线撞列车身亡》。这条新闻起初让我很费脑筋,不断在头脑中模拟其场景仍不得要领。是该局长趋车路过公路、铁路交叉口时强撞红灯所致,还是该局长沿铁路线步行被列车撞亡?直到后续新闻跟进才明了真相:“民航中南局长被证实系独自留书卧轨自杀”。(详见6月24、25日人民网)
不可否认,两则新闻初出笼时都带有一定的“粉饰”的意味,就是都不愿直陈当事人自杀,甚至存在着把事件导向“他杀”的刻意。如果此说成立,那么官方或媒体在面对此类负面事件时存在“为官者讳”,则不属无端臆恻。
其实同类性质的例子并不鲜见,有些甚至更离奇。其中较为有代表性的是南方都市报2009年曾披露:深圳市宝安区西乡交警中队警长陈录生在大酒楼应酬,席间喝了大量洋酒轩尼诗,席中醉酒而亡。事后竟然被上报因公牺牲,甚至还要被评为烈士。相关官员解释之所以将其上报因公牺牲和烈士,“主要是想从名誉上弥补他,为家属多争取一些抚恤,并无不妥之处。”
一个普通的警长违规纵酒身亡,相关部门都会极尽为其“弥补名誉”之能事,甚至明之不可为而强行为之,不惜以牺牲国家与公众利益为代价。贵为县委书记、民航局长的要员“因故”自杀,当然就有人出面极力为其挽回“面子”,减小可能由此导致的负面传闻或名誉损失。试想普通的平头百姓跳楼、卧轨、醉亡、服毒等悲剧时有发生,此类新闻见诸报端时总是原汁原味,实话实说,血腥恐怖,哪一桩能够享受到如此那般的“礼遇”与“尊严”呢?
这从一个侧面照见了“官”与“民”的分野,二者地位之不平等,区分就在那句“官轻民贱”。而无论身前身后,官员与百姓的这种区别都显而易见。就在国家高层反复提倡“亲民政治”的今天,不是经常还能听到“我是局长”,“我是委员”,“你能拿我怎么样”之类的雷语吗?
部分官员自高自大,惟我独尊,一方面与其自身素质有关,另一方面也是“潜伏”在整个官场的那道无形的保护屏障使然。这道“保护屏障”说穿了,就是封建官本位意识。一些官员口口声声甘当“人民公仆”,倡导“为民执政”,但是骨子里及行为中仍深刻着“官大于民、权大于法”的烙印,以致有点政绩便大肆张扬、互相吹棒,出现问题则极力粉饰、百般掩盖。形式多样的华而不实、弄虚作假之风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得不到扼制。
历史与现实反复证明,惟真实才有力量。任何经过粉饰的东西都只能遮蔽于一时,终究是靠不住的。对于官员来说,只有真心尽责,不辱使命,才能得到真正的拥护。